第四百一十一章 都是下酒菜

小说:末世小馆 作者:秦善官
    由于牛蹄独特的质地,要想以清水将其泡发回原来的大小,需要的时间或许比烤干还要更长。
    牛蹄上的牛皮和牛筋被彻底烤干后缩小的很严重,这让牛蹄显得有些头重脚轻。
    用刀背敲了敲牛蹄,听到沉闷的“嘣嘣”声后,林愁非常满意。
    这几乎完全就是骨骼的空响,骨骼中的骨髓由于受热化作油膏和蒸汽从孔隙间渗出,重新融入肉质中,赋予其独特的香气。
    以鲜魔鬼椒、草果、桂皮、八角、花椒煮满锅汤,十分钟后,待汤带上微微的香料色,加入几片冰糖、一勺酱油、半坛清泉山、一小勺盐,下牛蹄大火同煮。
    煮制的时间要四十五分钟,捞出后又要以冰水浸泡一小时才能使用。
    在这段时间里,林愁取了两大片黄羊羊腩,约有近三十斤的分量。
    老人带来的黄羊肉中透着难得的清淡、甚至近似于药香,颜色很是鲜亮,光泽度满满。
    从技术上来讲,羊肉之所以呈现出这种色泽和气味,是因其食谱和饮水影响。
    如果林愁猜的没错,这老人给黄羊的饮水应该是碱性较强的山泉水,这水中碳酸盐、硫酸盐、氯化物和各种矿物质指标显然是大大超出正常水质的,严格来说,这样的水并不适合人来饮用,但对黄羊来说,这种饮水可以让羊肉肉质鲜美、减少膻味。
    这样的羊肉,任何调味都是多余,只烧一锅开汤煮出其中血水即可。
    取了炭炉和砂锅,将焯好的大片羊腩按照其肋骨纹理剁成两指半宽,一指长的粗长条,大地鱼干以鸡蛋面粉裹匀下清油锅炸成金黄色,与羊腩一同下进砂锅中炖煮。
    道理非常简单,自古以鱼羊为鲜,不只是说说而已。
    炖煮三十分钟,热油爆炒青蒜苗,盖在羊肉上即可。
    连炭炉带砂锅端上桌去,林愁道,
    “烫皮羊腩煲,还要再煲一会,正好等下道菜一起吃。”
    黄大山吸了吸鼻子,苦笑,
    “林子你把菜都端上来了,还跟我们说不能吃?这不公平!”
    又看了看人数,
    “桌子拼一拼,大家都坐在一起吧。”
    “好嘞!”
    那位老人一点不见外,拎着酒坛子端着花生米就凑了过来。
    用手拢过一点热气,
    “恩,闻闻,老头子喂的羊肉,这个味道,就说鲜不鲜?”
    “嘿,老爷子,您就别再馋我们了...不过话说回来,您到底在哪疙瘩,我们这群人在荒野上厮混了几十年,也没见过您老爷子放羊啊,哈。”
    老人哈哈一笑,
    “从这再往东北六百里,有一灰突突的土坡乱石山,旁边还有一汪小湖,那周围几十里是盐碱地,寸草不生,去过没?”
    白穹首和山爷对视,
    “怪不得,东北方向我们狩猎者是很少去的,几乎没什么异兽出没,嘿,咱可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
    老人一捋胡须,傲然道,
    “那可是老头子我独属的净土喽,连活尸都不带稀罕我那地儿的,一到正午,盐碱地再加上气温,能把活尸熏成咸肉一坨,过不来的。”
    “佩服佩服,老爷子高见。”
    这边林愁回了厨房,将煮好的牛蹄上的筋肉撕下,斜刀切大薄片。
    牛蹄上几乎没有什么肉,都是筋和黄澄澄的牛皮。
    四十五分钟的煮制并不能让牛皮牛筋熟烂,切起来还会发出“嚓嚓”的脆响。
    切好后,蒜片炝锅爆炒,炒到冒烟后下干魔鬼椒、花椒、干红葱翻个几下,呛人的香辣味一出来,立马淋一点酱油黄酒,撒一把紫苏压灭酒火,齐活出锅。
    炒牛蹄上桌时火焰将息,还在冒着燃烧后的缕缕青烟。
    一股焦香混着辣味热烈奔放,在一瞬间就盖过的羊腩的清香味。
    “嘶,好香!”
    老人的眼睛也亮了,
    “这是什么菜,老头子我钻研了一辈子吃,怎么没见过?”
    “红的辣椒、这个是紫苏...这个肉...是牛皮?这是哪里的牛皮,牛皮上还带着筋,没有油脂也没有肉,这是牛蹄吧?”
    林愁点头,
    “炒牛蹄,大家尝尝看,羊腩煲也可以开锅了。”
    从恒温箱里摸出几瓶带着冰碴的啤酒,
    “唔,你们都喝三彩和清泉山是吧,有人喝啤酒么?”
    燕子咦了一声,嘻嘻笑道,
    “难得林子今天格外大方呢,我可要来一瓶。”
    山爷哼哼着,
    “这还是我带来的啤酒呢,顺水人情做的倒是理直气壮。”
    沈峰先吞掉了一大条羊肉,烫的他话都说不利索了,
    “呃...嘶哈...林子,今天的菜好像都挺下酒啊?”
    林愁忽然站了起来,回厨房装了一碟东西出来,磨了一点青盐在碟子里,
    “用羊腩蘸这个吃更香。”
    “这是...辣椒?”
    “恩,磨碎的烧辣椒。”
    煮好的黄羊肉鲜嫩惊人、脂肪雪白,夹在筷子上像皮筋一样弹来弹去,蒸汽腾腾。
    羊肉和狗肉一样,最好的吃法就是开汤炖煮、不能放盐,煮好后蘸着调料吃,这才能吃到最鲜美的肉质。
    羊肉配青蒜,那口感简直可以用超脱来形容,羊腩带着皮,口感和滋味层层递进,锁住肉汁又带着独特的劲道,随着炭火愈旺,羊腩上的皮反而越发松烂软嫩,吃上去就犹如上好的黄油般丝滑,反而是羊肉,相比之下变得韧性十足。
    山爷对林愁的手艺从来不吝于赞美,
    “林老弟你这羊肉,简直就是爸爸级别,太鲜了,太香了!”
    林愁笑了笑,
    “这不是我的功劳,是老人家养的黄羊肉质太好。”
    老人严肃的摇头,
    “不,就是老头字我来做,也做不到像这样鲜美的味道,鱼羊是为鲜,小老板这一条大地鱼骨,放的好,放的妙啊!”
    林愁道,
    “可惜了,山爷下次出任务的时候,记得瞧瞧荒野上哪里有野韭菜开花了,炖羊肉配野韭花酱,那才是真正的绝配。”
    山爷直拍胸口,
    “得嘞,为了这一口羊肉,听见没,招子放亮点,抓紧把野韭花给林老弟找回来。”
    白穹首讽刺道,
    “我记得某些人信誓旦旦的雪蛤和蕨菜还一直没有兑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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