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4章 格罗斯虫族重现

小说:超凡贵族 作者:长戟大兜2
    精灵和矮人走了,砍伐出来的空地上只剩下兰德尔家族的八个人大眼瞪小眼,其中还有两个残疾人。罗杰斯丢了左胳膊,红狼沃尔夫现在是个盲人。
    金发蓝眼的布兰登模仿维克多的样子,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讪讪说道:“就剩下我们几个,我都有点不习惯。”
    性格沉稳的克劳斯听了伙伴的话,不禁长长地叹了口气。一年多以前,兰德尔殿下决定远征无尽森林,他拿出了家族的底牌,有200多名实力可以媲美骑士的心灵战士、近百名精英卫士、白银级的龙蜥战兽6头,还有几十只凶暴战犬,以及四位既美丽又可怕的龙女仆,再加上两位高阶施法者伊莫森巫师和戴恩神父。兰德尔远征军的人数不算多,但放眼整个人类国度,克劳斯相信没有那个家族能有兰德尔远征军这样的实力。
    当初追随主人远征无尽森林,克劳斯兴奋了很久。在蜥蜴沼泽同几千名半龙人血战,远征军损失轻微,却斩杀了成百上千的半龙人猎手。那场战斗极大增强了年轻骑士的信心。
    然而,经历亚速尔塔神庙之战,纳尔森领导的这支家族精锐几乎全灭,只剩下几个核心成员和3个初阶心灵战士。不过,他们也消灭了数倍于自己的恶魔,其中不乏白银,甚至黄金阶的黑血恶魔。
    纳尔森更是晋升黄金阶的凶暴战士;红狼被恶魔喷吐的毒液烧瞎了双眼,却点燃了心灵之火,成为白银阶的凶暴战士;罗杰斯失去一只胳膊,但也掌握了自主狂暴的能力,他现在算是中阶的心灵战士;布兰登在残酷的战斗中完成生死试炼,触摸到元素海,他只要在积累一段时间就可以顺顺当当地共鸣第25个元素位,踏足白银骑士的领域。克劳斯同样参加了战斗,杀死的黑血恶魔比布兰登还要多,可惜他是依靠黄金药剂晋升资深骑士,现在仍然是青铜阶。
    向来都很努力的克劳斯心里面多少都有些失落。纳尔森走过来,把手搁在他的肩膀上,开口询问,打断了年轻骑士的思绪,“嘿,你在想什么呢?克劳斯,你是我的副官,赶紧制定一个可行的计划,同维克多大人汇合。”
    智慧是个人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绝对不可孤立地看待智慧和战斗力......回想起兰德尔殿下的教导,克劳斯精神一振,点头说道:“纳尔森大人,我们首先要清点装备物资,侦查环境,初步了解雨林的特点。做完了这些工作,我们才能制定行动计划。”
    “需要多长时间?”纳尔森想了想,继续解释道:“我大约知道殿下所在的方向,我们和殿下相隔有多远就不知道了。殿下如果开始转移,我们很难追上他的速度,所以我不想在这里耽搁太久,咱们越早出发越好。”
    克劳斯抬头看了眼西斜的太阳,说道:“待一晚上,我们用半天的时间做准备,第二天天亮就动身。”
    “好,你分配任务,我们照做。”
    精灵和矮人离开之前,给人类战友留下一些物资,但雨林里不缺食物,缺的是辨别食物和可饮用水的人。在野外生存方面,加载了采集技能的炼金民兵是专家。克劳斯找队伍里的三级源血民兵了解情况,结果还算理想。尽管现在的雨林生态和几万年前的雨林差别巨大,诞生了许多炼金民兵也不认识的新物种,但他们仍然能辨识部分可利用的天然资源。
    解决了食物和饮水的问题,那最重要的就是远征军的装备和工具。队伍中的八个人都穿着一套做工精良的瑟银内甲。这种甲胄以大沼泽里的巨蚺皮革为主体材料,再渗入瑟银打造而成,轻薄透气,防御力也相当不错,就连矮人工匠都对瑟银内甲啧啧称奇。不过,全套的瑟银内甲只保护膝盖以上,肩膀以下的躯干部分,而雨林里的毒虫凶猛,就算8个人的皮肤比常人坚韧数倍,不惧毒虫叮咬,但招来成群的蚊虫苍蝇也够烦心的。
    克劳斯接受炼金民兵建议,采集草药,熬煮草药泥浆,涂抹在身上,不仅可以解决虫子的骚扰,还能避开一些依靠热源感知的奇形种怪物。
    队伍里面现在最缺的武器,纳尔森手里有两把精金斩首剑,克劳斯和布兰登各有一柄骑士长剑,红狼有十几把短飞刀,月歌将军又送给他们两柄弧形重剑和两根矮人碎骨铁棍。
    这些武器显然是不够的,克劳斯带人砍伐质地坚韧的树木,削尖了之后,架在火堆上烘烤,制作了一堆简易的长矛投枪,顺便采集枯藤编织背篓、藤甲、藤靴、藤盔和藤索。大家一起动手,忙活到下半夜,才进入深度睡眠,休息两个小时。
    第二天一大早,太阳还没升起,雨林里雾气蒙蒙,克劳斯被纳尔森的惊呼声唤醒,“光辉之主在上,这里是什么情况?!”
    短短几个小时,宿营的空地上已爬满了绿油油的藤蔓和五颜六色的蘑菇,只剩下靠近篝火的一小块地方还没有被植物侵占。整个环境都因为这些突然生长起来的植物而改变,但克劳斯记得很清楚,昨天这里还是一大片空地。
    大家都目瞪口呆,只有红狼张着嘴巴,喉咙里发出“啊”“啊”的声音,对着周围转圈圈。自从双眼失明以后,他的听觉、嗅觉、皮肤触觉变得更加敏锐,学会靠细微的回声来判断周围的环境。这当然很不方便,可他也“听见”了营地环境的改变。他从捆好的标枪上扯下一根缠绕的藤蔓,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
    罗杰斯惊讶地问道:“红狼,你闻出什么了吗?”
    “就是附近最常见的藤蔓。”红狼摇了摇头,说道:“其他就没什么了。”
    “那你还闻?”罗杰斯大失所望,他总认为瞎子都透着一股神秘,能“看见”一些别人看不见的东西。无论山寨里的老盲人,还是马戏团里的瞎子常常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他都觉得对方好厉害,也没少给他们银索尔。
    “嘿嘿,我在学习怎么当个瞎子。”红狼笑呵呵地说道。
    “我看好你。”纳尔森拍了拍红狼的肩膀,转头对一个炼金民兵说道:“戴维,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炼金民兵回答道:“雨林里蕴藏着许多生命的种子,只要有生长的空间,它们就会拼命生长,也许几个小时,这里将重新被新生的植物覆盖。”
    布兰登摇头道:“看来,精灵将军的经验没有错,按照雨**物的生长速度,陷进去的人很容易迷路。”
    纳尔森不以为然地说道:“咱们不会迷路,爬上树,或者砍光一片森林,然后看太阳的位置来确定方向。人马丘陵在无尽森林的东边,如果我们找不到殿下,就往东方走,总能回到人马丘陵。不过......”
    他顿了顿,转而又说道:“月歌将军的经验也没错,雨林的环境确实会变,她说的那个什么‘水妖精’,我们也要留心一下才好。”
    因为雨**物生长迅猛,所以精灵将军的经验没有错;因为精灵将军的经验没错,那引路的“妖精”也可能存在。
    这是纳尔森的简单逻辑,从黄金阶的凶暴战士口中说出来,变得份量十足,影响了其他人的判断。
    克劳斯点头说道:“我们人数比较少,行动迅速灵活,每天保证300公里的疾行军,两天休息一次。大家两人一组,在路上都注意下,如果发现神秘事物要及时通报。纳尔森大人和戴维一组,负责开路;红狼和克里夫一组,罗杰斯和马修一组,你们在队伍的中间;我和布兰登一组,负责断后。”
    “我们现在就涂抹草药泥浆,然后去找殿下。”
    炼金民兵调制的草药泥浆在一个地坑里,他们脱下瑟银内甲,光着身子跳进去,再爬出来,身体表面就涂满了泥浆。这让他们身上有了异味,但味道不算难闻。
    纳尔森一边脱内甲,一边嘟囔道:“我其实不用涂泥巴,虫子也不敢叮我,我只要一瞪眼,它们就死了。”
    罗杰斯好奇地问道:“老师,您为什么还要下去涂泥巴?”
    纳尔森已经跳进泥坑里,往自己的脸上糊了一把泥浆,哈哈笑道:“一直瞪眼睛很费精神。”
    红狼插嘴说道:“我觉得大人其实是想玩泥巴。”
    “哈哈,你说对了。”
    最后轮到布兰登涂抹草药泥浆,他有点嫌弃地皱着眉毛,摇头说道:“我从来没玩过泥巴......”
    “下去玩玩。”一身黑泥的纳尔森举手推在布兰登肩膀上,年轻俊美的骑士便直直地掉进泥坑里,等他再爬上来的时候,已经变得和大家一样了。
    纳尔森向来都不威严,哪怕晋升为黄金阶的凶暴战士,他的脾气秉性也没变,还是喜欢和部下打成一片。经过一番玩闹之后,八个人全身都涂满了泥巴,穿上瑟银内甲、藤靴、藤护肩、藤盔,再背上藤条编织的篓子,就连注重仪容的布兰登都变成了彻头彻尾的丛林土著,人类骑士的高贵风姿已经完全看不见了。
    他不由得哀叹道:“美丽的银鹿小姐看见我现在这个样子,肯定不愿意和我说一句话。”
    年轻骑士口中的银鹿小姐是一位来自艾兰塔的树精灵,精灵族天生喜欢亲近颜值高的人,而布兰登姿容俊美,是兰德尔家族仅次于维克多的美男子,他受到了树精灵风行射手欢迎,他觉得和自己亲近的银鹿小姐之间有些暧昧,却不知道未婚的精灵雌性只有在求爱季才会情愫萌动,并从此对爱人矢志不渝。银鹿小姐其实并没有爱上布兰登,那只是他的错觉。
    布兰登不知道事情还有很多,例如他有点抗拒草药泥浆,那是骑士贵族的习惯使然,这又和他们所处的环境息息相关。人类是原生种,具有适应环境的种族天赋,布兰登最后还是选择用草药泥浆涂抹身体,穿戴藤条编织的装备,意味着他暂时克制住抵触心理,从心灵层面上接受雨林环境的同化和吸收。
    这恰恰是维克多极力避免的事情,他总是小心翼翼的呵护自己的人类血脉,因为心灵层面的改变也将反馈在身体和血脉上。
    纳尔森、布兰登等人都是血脉单一的人族,没有维克多的困扰,无尽森林的泛意识想把人族同化成适应森林环境的新智慧种需要很漫长很漫长的时间。至于炼金人类,他们永远都不会被外部环境所同化。
    纳尔森他们根据雨林环境做出适应性的身心调整,总得来讲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不过,他们主动接受雨林泛意识的心灵触碰,会很容易陷入由亚述巫医暗中布置的自然灵结界,闯入“贝尔的奇幻森林”,根本找不到主君大人。
    目前,他们对此还一无所知,但要不了多久,他们便亲身感受到雨林的神秘力量。
    八个人队伍在雨林中的行军速度非常快,纳尔森是黄金阶的凶暴战士,红狼是白银阶,罗杰斯是青铜阶,这三位凶暴战士形成了层次立体的预警直觉,能够提前避开雨林中的危险区域。他们以每天320公里左右的速度,不眠不休地连续行军两天,然后再休整半天,接着赶路。
    十天之后,纳尔森带领部下转移了将近1500公里,却还是在雨林里面。这片雨林到底有多大,现在谁也不知道。他们途中倒是碰见了许多稀奇古怪的动植物。
    绿毛虎,皮毛暗绿,大脑袋短尾巴的老虎;牛蛙,体型和牛一样大的蛤蟆,看起来很不好惹的样子;喷火巨蠕虫,六米多长,身体有水缸那么粗的蠕虫,口腔里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倒刺牙齿,能够喷吐腐蚀性的液体,让草木枯萎炭化。
    这只怪物竟然被一颗树给杀死了。
    那是一颗参天大树,垂下无数根会动的藤蔓,硬是把喷火巨蠕虫给拖到半空中,越缠越紧,变成一个大藤球。纳尔森只是远远观战,都没敢靠近,他给那颗树起了个名字,就叫魔鬼食人树。
    这些只是八人小队能够接受的危险,有些地方,纳尔森连看都不会去看一眼。
    深入雨林的第十四天,纳尔森在一条河流的边缘目睹了一场旗鼓相当的战斗。他蹑手蹑脚地退回茂密从林,回到队伍的落脚点,对众人小声说道:“真是见鬼了,你们知道我刚刚看到了什么?”
    不等大家提问,他又说道:“三只软泥巨怪,就是绝望森林里面的那种不死生物,和一群蚁人打起来了......”
    红狼被吓了一跳,问道:“蚁人?我怎么没感觉到危险?”
    “所以我说见鬼了,我也没感觉到危险。”纳尔森一头雾水,表情困惑地说道:“有白银阶的蚁人首领在,我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如果不是听到动静,我都不知道蚁人和软泥巨怪在河边战斗。”
    罗杰斯没见识过的蚁人的可怕,好奇地问道:“那谁赢了?我猜是软泥巨怪,那种怪物很难对付的。”
    纳尔森沉默了一会,摇头说道:“一百多只蚁人打不过三只软泥巨怪,但有一只巨盾甲虫飞跃过来,砸扁了体型最大的软泥巨怪,把它的颅骨从黑胶里面掏出来捏碎......我估计这会,三只软泥巨怪已经全完蛋了。”
    远征军和精灵帝国战职者在神庙里面遭遇过巨盾甲虫的攻击,那是兰德尔殿下击杀黑血主宰之后发生的事情。巨盾甲虫坚不可摧,力量又大得出奇,有黄金阶的实力,给纳尔森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按照暗精灵女祭司的说法,巨盾甲虫是来自深渊位面的格罗斯虫族恶魔,但进攻神庙的巨甲虫都是不死生物。
    克劳斯喃喃自语道:“不死生物和不死生物打起来了?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和伊莫森阁下耳语沟通的悲恸之主就是主人所说的蚁人女皇?那软泥巨怪又服从谁的意志?”
    纳尔森摇了摇头,表情严肃地说道:“不是不死生物......我确认那只巨甲虫是活的!”
    布兰登怔了怔,咬牙切齿地说道:“该死,蚁群有新的战斗种,而且是非常强大的巨盾甲虫!我们必须尽快把这个消息告诉主人!”
    纳尔森点点头,说道:“我们不能继续待在这里,前面又有蚁人活动,我们只能绕路,先往北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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