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锦钰几乎是下意识地看了周二郎一眼。
周二郎不喜欢儿子吃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但老爷子特意给孙子买的,他不好说什么,皮笑肉不笑的,“喜欢吃就吃吧,不用看我。”
周锦钰其实知道他爹不喜欢他吃这些东西,他也不一定非要当着他爹的面儿吃,偷偷吃不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但他今天有点儿犯倔,就想当着他爹的面儿吃,还要下手,用手掰着吃。
本来嘛,吃鸭头的精髓就在于拆解,别看小小的一只鸭头,却是可以吃出百般滋味。
第一口要先啃鸭皮,从肉最厚实的鸭下巴开始啃,软烂入味得很。接着开始吃鸭舌,鸭舌q弹有嚼劲儿,好吃到嗦手指头。
重头戏就是吃鸭脑了,这是鸭头的精髓所在,很小的一块儿,有点儿像是袖珍小核桃。
周锦钰可以用筷子扣出来吃的,但他就不,低下头用后面的小牙将软骨用力咬开,露出脑髓,然后一口嗦进嘴巴里。
——绵软细腻的口感,简直太好吃了!
周锦钰低着头,吃得津津有味儿,全程就当周二郎不存在一样。
其实他吃相并不难看,相反,小孩儿好像吃过无数次鸭头一样,动作老练中带着随性洒脱,你很难把粗鲁这个词儿用到他身上。
兰姐儿见弟弟吃得如此美味,忍不住也夹了一块儿鸭头到自己碗里,不好意思像弟弟那样用手,用筷子夹着吃。
周凤英笑着瞅了老头儿一眼,那意思是:“爹,带着在外面吃过好多次了吧,你瞅他这老练劲儿。”
老头儿嘿嘿笑着挠挠头:这个真是第一次。
小孙子天生就会吃。
周锦钰吃完半个鸭头,又夹了一块儿鸭脖子啃,吃完一块儿鸭脖子还不过瘾,要伸筷子去夹鸭胗时,一方玉色的帕子递到他眼前。
周锦钰知道这是来自他爹的警告,再得寸进尺爹就该真生气了,周锦钰见好就收,接过帕子擦了擦嘴角儿和小手,朝周二郎乖巧地咧嘴儿一笑,说了声,“谢谢爹。”
周二郎又好气又好笑,起身给儿子盛了一小碗儿清淡的菌菇鸡汤,上面的浮油已经被家里的厨子提前撇去了。
现在府里的下人越来越多,分得也就细了,厨房的一摊子活计不再由小丫鬟分担,有专门的厨子和采买。
厨子是新来的,今天第一次露相,可以说是拿出了看家的本事向主家展示手艺,这鸡汤是文火熬制,一点点儿把鸡的鲜香融入汤汁,再加上菌菇的浓厚,入口极为美味,是那种很有层次的口感。
周锦钰喝了一口,眼前一亮,“爹,今天的鸡汤很好喝,你尝尝。”
他舀了一勺给周二郎喝,周二郎低头尝了下,确实有两下子,极为鲜香,喝到嘴里却无一点油腻之感。
回头儿冲云娘笑道,“厨子不错,回头儿赏些银钱下去,叫他们多研究些这种口味清淡孩子又爱吃的菜式,做得好了,爷有重赏。”
朱云娘点点头。
周二郎又招呼家里人都尝尝这鸡汤,周锦钰本来不太爱喝汤,这次却是一小碗儿鸡汤都喝光了。
周二郎暗道自己糊涂了,与其总是限制孩子去吃那些重口味的东西,惹他不高兴,何不叫人把清淡的吃食做得花样多一些,口味好一些,不是两全其美。
午饭吃过,今儿的天不错,阳光很足,铺了一院子灿烂,甚至让人有几分春天的错觉。
周二郎自觉儿子今儿中午又没少吃。
饭要八分饱,过犹不及,可惜儿子从没这个自觉,孩子这么小,二郎也不好不叫他吃饱,搞得像虐待自己亲儿子一样,干脆拉着孩子绕着后花园的回廊散步消食儿。
周锦钰不好好走路,非要踩着回廊的横板走,那横板也就约莫小孩子手掌宽,周二郎怕他掉下来,伸手扶着他走。
周锦钰不愿意,推他。
周二郎挑眉,“你确定你真的可以?”
周锦钰点点头。
这段时间闷在家里实在无聊,他只好自己给自己找乐子,像这种踩板子,不当着周二郎的时候,他已经走过很多次了。
他也说不好爽在哪里,反正就是感觉从这头走到那头不掉下来,就感觉很开心。
周二郎见儿子执意要自己走,没多说什么,只紧跟在他身侧,随时做好出手保护的准备。
周锦钰走得很稳,走到柱子挡住去路的时候就抱住柱子先迈一只脚过去,转个身,同时把另一只脚带过来,然后继续稳稳地向前走。
走到回廊的尽头,周锦钰不要说掉下来,身子连个晃都没打,咯咯笑着叫道,“爹,往回走,我走这边,你走那边去,看我们俩谁先到达对面。”
周二郎不赞同地朝儿子摇头,他堂堂二品大员做这种小孩子才会做得幼稚的事情,被人看见成何体统。
周锦钰也不勉强,自己又沿着板子从这头儿走回了起点,朝周二郎张开双臂,周二郎单手一揽,把儿子稳稳地抱了下来。
周锦钰有些意外地看了他爹一眼,“爹,你力气好像变大了。”
周二郎刮了一下儿子的小鼻尖,“怎么说话呢,爹以前抱不动你吗?”
周锦钰眨了眨眼,诚实道:“费劲。”
说完自己咯咯笑着搂住周二郎的脖颈,在他爹耳朵边儿说了句悄悄话。
周二郎气地咬牙。
周锦钰趴在他肩膀上闷笑。
周二郎亦忍不住笑。
手无缚鸡之力?
他以前真有这么弱么?
好吧,是有那么一点。
所以?
周二郎目光闪了闪,想起端王无意间同他说过的一句话。
每日定点儿午休是周二郎给儿子定下的惯例,他若不在家,就由云娘或是秋霜监督周锦钰午休。
哪怕是在书院上学,中午吃过饭,周凤英也会督促小侄子必须午休,哪怕是眯上一小会儿,下午也会更有精神。
因此周锦钰养成了精准的生物钟,到点儿就困,周二郎给放床上,陪着说了一会儿小话,就酣然入梦。
周二郎拽过儿子的小手,仔细看了因为练习古琴有些发红的指节,从床头的抽屉里取出一小盒药膏来,给均匀地涂抹上。
他心里有些后悔,小孩子的皮肤远比他想象中更娇嫩,他对钰哥儿的要求好些有些高了。
停是不可能停下来,一旦停下来,前面受的罪等于白受了,得给降低难度,先把简单的指法给练扎实,有点儿难度的,往后放一放再说吧。
云娘这会儿进来了,看一眼睡得正香的儿子,笑了笑,道:“今儿钰哥儿好像不大高兴。”
“嗯,今儿上午练琴可能逼得有点儿紧了,小家伙委屈了。”
周二郎收起药膏,随口回了一句。
云娘想起儿子学琴箫时的魔音入耳,忍不住说了一句大实话,“我瞧着钰哥儿对乐器一道好像并不是很喜欢,把时间浪费到这上面倒不如让孩子——”
周二郎抬手打断她,“小孩子懂什么叫喜欢什么叫不喜欢,他不喜欢的多了,能由着性子就不做么?君子六艺,钰哥儿怎么能不擅长古琴?”
“我若有他现在的条件,就算拼着把手指头弹烂,也要……”
周二郎叹了一口气,不说了,在儿子身旁躺下,恨恨地咬了下儿子的手指头,又舍不得真咬,转过头儿对云娘道:“钰哥儿值得这世上最好的,我也总是希望他是最好的那个,世人皆肤浅,看脸,看衣,看才华,看你身上一切高贵的点缀。”
“我何尝不知他不喜琴箫,不喜古琴,可说是附庸风雅也好,说是修身养性追求境界也好,世人就喜欢用这些东西来定义你。”
“有些看起来无用的东西,关键时刻可以救命,前朝……”
话说一半儿,周二郎突然想到自家娘子就是前朝遗珠,没有继续往下说。
前朝一夜之间全族覆灭,唯有一位逃脱,为何?
因为这位身上光环太多,数不清的人愿意为他去死,甚至就连敌军也舍不得他死。
一曲琴箫鸾凤来,两笔勾描化龙去。
说得是就这位的琴艺和画技,大干遍地都有其狂热地追捧着,包括某位敌军的高级将领。
当然,这位长相也是出挑,遮住那把乱糟糟的大胡子,眼睛和端王、云娘以及钰哥儿都有相似之处,不过谁也比不上钰哥儿好看。
“前朝?”云娘有些纳闷儿,不知道丈夫好端端的怎么提到前朝。
“没什么,突然想起前朝有位弹古琴不错的大家。”周二郎不想多谈,含糊过去。
朱云娘觉得丈夫的话很有道理,就拿这女孩儿找婆家来说,哪家姑娘身上的头衔多,就会大受欢迎,选择的余地就很大,且很容易就嫁入高门。
要不为啥那些官家的小姐们都喜欢搞什么诗会、茶会、赏花会,说白了就是营造名声呢。
你像自家的兰姐儿,哪怕二郎现在身居高位,兰姐儿在婚事上仍旧是被那些世家大族看不起的,虽然没人敢明着嫌弃,但言谈话语间的那种淡淡的鄙视和瞧不起真叫人看得火大。
再怎么过继到二郎的名下,人家随便一调查,知道兰姐儿的母亲只是一个农妇,还是和离过的农妇,立即就变了脸。
让朱云娘更担心的是兰姐儿自幼在单纯的环境里长大,心眼儿也简单,就算真给扔到世家大族里,估计日子好过不了。
她的日子不好过,大姑姐那个性子肯定不干,到时候闹出一堆事儿来,说不定都能成了安京城的笑话,大姑姐向来是好汉一条,不服就干,在周家庄行,在安京城能让你这么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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