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崔金牙要落泪,于天任赶紧劝:“还是那句话,人死不能复生,你得节哀顺变。要让我说,死了要比活着好,活着无非是在人间遭罪,死了则是一了百了,不用受活罪了,上那边享福去了,这是好事,不是坏事,你说对吧?”
崔金牙咂摸咂摸滋味儿,点着脑袋说:“对!你说得太对了,人活着就是遭罪,真不如早死了的好。我也不是跟你说醉话,我他妈早就活够了,要不是缺了点儿自个儿弄死自个儿的勇气,我他妈早就一根绳儿把自个儿给挂上东南枝了。妈的!活着有他妈什么劲呀……”
崔金牙喷吐着酒气,发着牢骚,那样子真像是对人生深恶痛绝似的。
“得嘞,既然老天爷还不准咱们死,那咱们活着就还有咱们的使命,甭管好活赖活,慢慢熬着吧,早晚咱都能熬到死的那一天。来!为咱还活着,干一个!”
两人碰盅,一口饮下,而后洒脱大笑。
笑罢,崔金牙接茬说:“我那可怜的老表,跟我说了人生最后一番话,他到底是个好人,不忍心拖累我,只为了在让人要了性命之前跟他在世上唯一的亲人见上一面,如此,他也好安心的上路了。他说,他有个拜把子兄弟,跟他一块儿入了行伍,并一同在孙大麻子的手底下当差,那天下到陵寝之后,两人趁着孙大麻子没有注意,偷拿了一些陪葬之物,这其中就有那颗避火珠。他俩出了陵寝之后,设法将偷拿的东西藏了起来,孙大麻子亲自对每个下过陵寝的人进行搜身,要不是他两个早就防着这一手,事先把东西藏了起来,只怕孙大麻子一怒之下那会子就要了他俩的小命,那些没长心眼儿的倒霉蛋儿,要么挨了鞭子,要么挨了枪子儿,只有他们两人安然无恙,为此还得到了孙大麻子的嘉奖,赏了他两人每人两件好东西。过了没多久,这件事情不知怎么着被传开,弄得街头巷尾到处都有人议论这桩盗皇陵案,并且还上了报纸,据说连洋人也全都知道了这件事情。那些前清的遗老遗少,包括小皇帝本人,无人不对孙大麻子恨得咬牙切齿,更是向新政府表明不杀孙贼决不妥协的态度。然而最终新政府还是袒护下了孙大麻子,这一点做得确实有些不妥,自古以来挖坟掘墓都是不可饶恕之罪,那么多人出面为孙大麻子说好话,还不是因为孙大麻子暗地里给了他们孝敬。甭管什么年月,有钱总是能够驱使鬼推磨的,对吧?”
“是这么一个理儿,甭管到什么时候,终究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是亘古不变的宗旨。哈哈哈哈……”于天任笑了起来。他笑自己也是俗人一个,面对黄白之物,他同样会做一只替人推磨的小鬼儿。
“我老表同他那个哥儿们,暗中商议一番,认为跟着孙大麻子一直混下去是没法混出人样儿来的,倒不如趁着孙大麻子自顾不暇的当儿,找个借口脱离出去,到时候把偷拿的东西拿到古玩行加以变卖,立时摇身一变成为富家翁,先买一座大宅,再娶几房姨太太伺候自个儿,那是何等的逍遥。于是乎,我老表装疯卖傻,蒙混过关,顺利脱离兵营,回归乡土,客居租界,过了几天舒心日子。而他那个哥儿们,因为担心一起走人会被孙大麻子识破伎俩,故而决定先在孙大麻子身边再多留一阵子,等到时机成熟便找个借口离开,然后来津门与我老表会面,两人同享荣华,共享富贵,做一对一字并肩王。”
“如此很好。”于天任感慨道:“甘于同生共死,共享荣华富贵,才是好哥儿们。”
说这番话时,他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了二狠子的面孔。
他实在挂念着二狠子,不知道二狠子当下过得好不好,又是否……
他不敢多想,他只求老天爷能够发发善心,可怜可怜那个可怜的二狠子。
“唉!”崔金牙叹了一声,“本来我老表跟他的那个拜把子哥儿们说得好好的,他也真心盼着那个好哥儿们能够早一天过来找他。结果,半路让人截了胡,他为了一个窑姐儿,无奈背叛兄弟,做出了不义之事。他若是将其他宝物献出,他还不至于惨死,他唯独不该做的,就是拿那颗珠子换回那个雅号小花苞的窑姐儿。须知道,他的那个好哥儿们,曾在分别之时对他千叮咛万嘱咐,动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动那个珠子的主意,因为将那颗珠子留着有大用处!”
“怎么一个大用处?”于天任急忙问。
“送给李仁之,作为见面礼!”
“给李仁之?”于天任无比纳闷:“你老表的拜把子兄弟莫非暗中跟李仁之有所勾连?”
“正是如此呀。唉……”崔金牙惆怅道:“我老表的拜把子兄弟是李仁之的干儿子,是李仁之将其从叫花子堆里挑出来,加以培养,助其成材,并将其安排进入行伍,只为让其在行伍当中历练一番,顺带着当个眼线,兼带着倒卖枪支弹药之类的活计。只可惜那小子的时运不济,愣是被分派到了孙大麻子的手下当差,他不服气,打心眼儿了也瞧不上孙大麻子,这才生出离开行伍的决心,打算着回津在干佬,也就是李仁之的身边鞍前马后,说不定哪天干佬手里的蓝杆子就能传到他的手里面,那时候他就可以一呼百应,做个乞丐当中的皇帝。孙大麻子盗挖皇陵之后,他暗中给李仁之发了电报,告诉李仁之他得手了一颗辟火珠,只要再找到另外一颗避水珠,就能够改变命运,飞龙在天,说不定就能从执掌一地乞丐的土皇帝,变成执掌一国的真皇帝。李仁之回电两字——甚好。如此,他才叮嘱我的老表,千万不要动那颗珠子。结果我老表到底还是辜负了兄弟,将珠子交给了他人,这才招致杀身之祸。唉……”
崔金牙长长的叹了一声,“我老表在临走之前,本欲留给我一件东西,但我最终还是没敢收下。”
“什么东西呀?能不能跟我说说?”于天任试探着问。
“是一个玉带扣。这么大。”崔金牙双手做圈,比划了一下大小,“是他从乾隆爷的身上拿取下来的,那颗辟火珠就是玉带扣上的物什,我老表多了个心眼儿,交出了珠子,却留下了玉带扣,并且将其藏在身上,留作最后之用。我尽管看不懂玉器的好坏,但就算再不懂,也知道从帝王身上得到的一定是宝玉,并且与辟火珠相依相偎共存地下那么多年,一定也沾染了不少灵气,倘拿去换钱,少说也能换个三千五千,甚至更多。但我好歹还没有太糊涂,我知道那东西不是什么吉祥之物,我留在身边,不知哪天就会招来杀身之祸,故而我婉言谢绝,请老表带走,以应对不时之需。我老表见我不敢收,也就没有固执,叮嘱我保重身体,然后他就走了。哪想到,相见既是永别,可怜他还死得那样惨。我敢确定,杀他之人,正是遭他背信弃义之人。你说呢?”
于天任没有立即答复,在思量片刻之后,摇头道:“我说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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