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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警局内,冷气也没开,只开着电扇,大家把所有的门窗都打开,让自然风流进来。
阿佑裸着上半身,穿着一条海滩k,把老婆煮好的一大堆菜都摆在桌上。警局门口挤满镇民,很多人懒得煮饭,每天都到这来蹭饭吃。
「别抢别抢!都别抢!」阿佑两手插在腰上,他的皮肤晒成古铜色,因为平时就喜欢脱着上衣到处跑,虽然是警察,但一点警察的样子也没有。
阿佑有够无奈看着大家跟普渡饿鬼没两样。
「我会回报给立婷说,你们吃得很开心!」
「阿佑娶到一个好老婆啊!」
「立婷的手艺真的超棒!」
「我再晚几年出生一定娶她啦,可惜先被你捷足先登了!」
阿佑盯着那个民国初年出生,年纪已快到百还是活力十足的老人,怀疑的挑眉。「你大概要晚个半世纪吧。」
「阿佑,帮我搬张椅子过来。」
阿佑转过身,看见在大太阳底下抱着一名少女,而浑身都被汗水浸湿的同事。
他赶紧在警局内拉来一张椅子,马贵海轻轻地放下李世绯,然後才接过阿佑递来的毛巾。
阿佑好奇的打量李世绯,亲切的咧开一排白齿。
「李小姐受伤了?」
「嗯。」她点点头。
「脚?」
「嗯。」她突然站起身,动作自然的走向供餐处,她的脚步轻快,一点也看不出有异状。
阿佑看傻了眼,然後与一言不发的马贵海对看。
绝对是说谎,而且完全不怕人知道的那种!
「给李小姐一副碗筷吧。」马贵海拿下眼镜,擦着自己冒汗的鼻头。
阿佑觉得很有趣,但还是将碗筷拿给李世绯,接着到角落处,靠着墙壁,一边和马贵海聊天,一边打量李世绯。
「喂,她三天两头就说脚痛让你抱她,是故意的吧,她绝对对你有意思!」
「没有,是我邀请她来的。」
「她又没吃饭了?」阿佑一点也不奇怪。
李世绯经常不吃饭,才会高得身体轻飘飘,脸色发白,也不晓得她为什麽都不吃饭。
「不知道什麽原因。」马贵海拢过头发,身体擦乾後舒服多。
「现在年轻人就流行减肥,病态呀病态,我们家立婷那身材才棒,n又大屁股又翘,摸起来真的是——喂,听我把话说完啊!」
马贵海不想听那些不堪入耳的对话,他走到李世绯身旁,发现她只是拿着碗筷,并没有挟菜,原因是前面的镇民数量太庞大,娇小的她根本挤不进去。
「李小姐想吃什麽吗?」
「我看不到。」其实就算吃不到她也无所谓。
「陈叔,可以麻烦你挪一个位置给李小姐吗?」马贵海有礼的向嘴巴里塞满东西,活像只松鼠的大叔询问。
吃到六亲不认的大叔转过头,看见瘦弱的李世绯,立刻让出自己的位置。
「ㄏ!ㄏ!粗吧!」因为嘴里都是食物,陈叔语焉不详的,但手却指着自己的位置,然後很绅士的退到後面。
阿佑一边擦着汗,一边鄙视看着跟自己有亲戚关系的陈叔。
「阿叔啊,陈姨明明每天都有煮饭,你还跑到这边来吃。」
「那婆娘煮得东西能吃吗?!」陈叔终於把食物吞下去,怒不可遏,「我还想多活几年咧!」
为了让李世绯能够在一群彷佛饿了许久没吃饭的镇民中挟到菜,马贵海亲自替她接过碗筷,朝饭菜的位置前进。
「我要空心菜。」
「还有j肉。」
「不要太油的五花肉。」
「还有豆g。」
「那边的鲑鱼也要。」
「对了,我不要白饭。」
李世绯非常习惯的在後头指挥着一百九的大男人,这个画面大家很常看见,也是习以为常了。尽管如此,每次看阿佑还是觉得很稀奇。
那个说不饿的女人总是吃得最多。
马贵海从「战场」中回来,将满满的菜递到她手上。
李世绯甜甜道了声谢谢,就走到外头的长椅上享用。
「你真的不吃饭吗?」他看着她的背影问道。
「不吃。」李世绯头也不回的。
阿佑走到同事身边,手肘靠着他肩膀,跟着看向外头的女人。
「喂,你是她老公吗?这麽关心?」
「不是她老公也可以关心镇民。」马贵海推开肩膀上的手,绕过饿死鬼们,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
「是不用啊,但整个镇上的人都想把未婚的女儿介绍给你,我只是替广大的婆妈们关切,阁下是否有心仪的对象?」阿佑趴在他桌上问。
马贵海惯性的整理着桌面,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是坐在一旁看报纸的局长替部下缓颊。
「阿佑,别一直问这些问题,贵海才刚来镇上几个月,要介绍也得多认识认识。」
「他又不去相亲,陈姨一直想帮他介绍,他都不去。」阿佑打着小报告。
局长第一次听说,也有几分讶异。
「贵海,你没兴趣吗?」
「我抽不出时间。」
阿佑不以为然的撇嘴,「你下班就净看投资书,放假又自己跑去爬山,晚上九点就睡觉,哪有时间谈恋爱?」
「我不急。」
「当然,急的不是你,是那群虎视眈眈的女人!」
马贵海很无奈阿佑的嘴,简直不让他喘息。
「还是,其实你心有所属呀?」阿佑暧昧的朝他挤眉弄眼。
「是这样吗?」局长不禁也好奇,因为私心上也希望自家女儿能够脱颖而出。
「他胡说八道的。」
「你再继续蹉跎下去,你未来儿子刚大学毕业你可能就快七十岁了,想想都觉得可怕,老子一脚踏进棺材参加儿子的毕业典礼。」
马贵海无奈的摇摇头。
「外面那个怎样?」阿佑不死心,b着警局门外。
马贵海脑海立刻浮现李世绯蹲在溪边的身影,她总是穿着同一套衣服,同样略显苍白的脸色,蹲在溪边哼着小曲。
「她对我没那个意思。」
「谁说的,她超哈你的!」
「不可能。」马贵海拧眉。
这几个月来,他们的相遇都有一定的频率,她只在一到五出现在溪边,每天上班的路上都能看见她。偶尔假日会在市场遇见她被婆婆妈妈们围住,又偶尔会看见她坐在超商外独自喝着啤酒,然後他会以警察的身分,确保她的安全送她回家。虽然镇上的人彼此都认识,大部分时候都挺安全的,但只是以防万一。
「喂,你是不是想到别人去了。」马贵海回神,发现阿佑的笑容如只偷腥的猫。
阿佑指着外头说,「我刚说的是林芳芳,不是李世绯。」
马贵海转过头,看见绑着粗辫子,和一身碎花洋装的林芳芳,害羞地站在警局门口。
她对马贵海一见锺情,但那也不是特别稀奇的事情,像他这样外型出色的都市人被调到乡镇来,又是单身又到适婚年龄,许多女性都在觊觎他。
平时也很常收到邻居的『爱心』饭菜。
上次的情人节家门外放了一堆花,差点让对花粉过敏的他窒息,花店老板看着他笑得乐不可支,因为那可让花店赚了一笔钱。
「林芳芳,你三天两头往这里跑,家里的田不用顾了吗?」阿佑的大嗓门让所有人都听见了。
林芳芳娇嗔着跺脚。
「我用完才来的!」
「来这g麻?抢饭啊?」
林芳芳爱慕的看了马贵海一眼,明眼人都知道她用意为何。
李世绯捧着吃完的碗筷,经过林芳芳,她看着脸颊酡红的女孩,也只有如此纯朴的地方才能看见真性情的反应,若在都市里,像马贵海这样子的男人一定会被女人用手段骗。
虽然自己也是从都市搬来的平凡女子。
「我洗完了,放在这可以吗?」李世绯对着阿佑问。
「okok!没问题的,你有吃饱吗?」
「有,饭菜很好吃,请帮我谢谢立婷姊。」她微笑,然後就脚步轻盈的离开了。
阿佑看着那抹白色身影,回头时发现马贵海正在处理事务,一眼都没往李世绯看去,但总觉得他肯定都听见了。ρо1㈧χsщ.cом(po18xs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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