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云胡不喜

小说:今宋 作者:衣山尽
    李成在淮西受了招安的时候手头兵力并不多,只六七千战兵,所占的地盘也小。不过,他乃是一等一个勇武之人,部队的战斗力在当时也算是宋军一流。
    朝廷正是用兵之时,对武将异常宽容,从不吝惜官职和爵位。
    李成囤兵江北,位于国防第一线,按理会得到朝廷极大的信重。只要经营上几年,未必不能成为刘光世、张俊、韩世忠那样的一方节帅。
    他也是这么想,也有些振作。
    可惜世事比人强,女真两路南下入寇,一切都变了。
    李成如何打得过入侵的兀术大军,况且,作为一个大豪,他也没有为南宋小朝廷卖命的念头。当下,就跟其他人一样将部队撤到江南。
    接下来,就是一连串的倒霉事儿。
    随着女真进入江南地区,各地一片糜烂,根本得不到任何补充。李成军一样躲避女真人的追击,二要防备友军下黑手,三又要和地方上的山贼和流寇摩擦。
    转战千里,部队中的精锐越打越少,打到最后,队伍中充实着大量的新人,战斗力一落千丈,这也是他来鼎州后被钟相打得灰头土脸的直接原因。
    这个时候的李家军已经从当初的东京留守司精锐堕落成充斥着土匪、地痞、流氓的,没有荣誉感,没有敢战精神的二线部队。
    李成到定鼎州之后,因为部队实在太困难了,索性就抢劫了整个鼎州,将全城青壮都抓了壮丁。
    现在的李家军总算勉强维持在两万人的数量,可能够拉出去打仗的鬼知道有多少。
    抢了满城财富,固然让李成松了一口气,再加上他残酷屠杀洞庭湖湖区的百姓,手上粘满了湖南人的血,已经成鼎州人的公敌。
    鼎州知州简明远选等官员引狼入室,心中苦楚,可人家的刀架在脖子上,加上又是朝廷的官兵,只得强颜欢笑替李成征丁征粮。
    李成大约也是知道地方官和乡绅们恨自己入骨,不敢将行辕设在州衙,而是将校场开辟成军营,成天呆在这里。
    因此,李天王的行辕显得很朴素。
    后面的屋中已经摆了六七桌酒菜,等入了席,各自喝了几盏,酒意上头,气氛这才活跃起来。
    先前王慎进行辕,派头十足,气势惊人,大伙儿竟被他给震住了。
    王慎在现代社会不知道出席过多少这样的饭局,酒文化不知道比古人高明多少。大家都是沙场厮杀汉,也没有那么多讲究,就笑道:“先前说公事,要论尊卑主次。现在吃酒,大家都是袍泽弟兄,就不用那么多客套了。哈哈,说起来,当年某还差一点在伯友大哥麾下效力,和各位弟兄一个马勺舀食呢!对各位兄弟的,王慎是久仰了,今日却是第一次见面,不胜之喜。”
    听他这么说,大家都好奇起来。李成麾下第一大将,马进是个直肠子,胆子也大,忍不住问:“敢问招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王慎当下就将当年在淮西的往事一一说来,他口才本就了得,众人也是听得津津有味。听到精彩出,众将都不住上来敬酒。
    说完,马进禁不住感叹道:“真没想到泗州军如此能战,当初若是招讨和咱们做了袍泽,有你的手段,我军只怕已在这大江以南横着走了。”
    另外一个将领笑道:“马将你真是喝多了,招讨使若当出加入咱们李家军,他一个新人,还不被你这老军痞给欺压得出不了头。”
    马进大怒,重重地将酒碗摔在桌上:“你!”就捏着沙锅大的拳头欲要扑过去厮打。
    那人却是不惧,喝道:“说你是军痞,难道还错了不成?你他娘当年本独领一军,威风得很。后来混不下去了,才投到天王麾下,心中怕是不甘吧?成天惹是生非,耍你一方大毫的威风,老子堂堂男子汉大丈夫,还怕了你不成?”
    原来,当年马进和李成一样也是从河北起兵的豪帅,后来投入东京留守司,二人官职相当,以兄弟相称。后来留守司内讧分裂之后,马进被刘光世围剿,部队都快打光了,就跑李成这样了,也成为李成麾下第一大将。
    马进性格豪爽,可有的时候却粗暴,和李家军的其他将领不是太和得来。
    “好了,好了,都别闹,倒叫王招讨使笑话。”李成咳嗽一声,然后举杯对王慎道:“马进兄弟还有军中的各将处处抢功,事事争胜,直叫人无奈。不过,咱们沙场汉子,遇事是绝对不能退的。战场只上,进一步海阔天空,退一步万劫不复。”
    王慎点头笑道:“伯友大哥说得是,这就好象是武艺上的一句口诀:宁在一思进,莫在一思停。军人嘛,就是不能怂。打仗如此,带兵也是如此。”
    李成哈哈大笑:“深得我心。”
    都是带兵之人,说话间难免会聊到打仗的事情。泗州军这一年来好生威风,可说是除了大宋朝的兵马,全天下最强的军队都碰过,无一不胜。
    便有人来请教王慎如何治军练兵,王慎也不藏私,将自己平日间如何训练士卒一一言明。实际上他也不怕被人学去,他实行的是精兵政策。士卒装备不可谓不精,待遇不可谓不好,而这都需要有雄厚的财力支撑。
    到如今坐拥富庶的江汉平原,也才勉强养活两万人马。别人要学,立即就会破产。
    而且,在扫平江汉和湖南之后,他会提兵北伐,到时候就会借鉴后世的民族主义国家的模式凝集军心士气,玩这一套,又有谁玩得过自己这个现代人呢?民族主义这个大杀器是二十世纪才出现的,古人并没有这个意识。
    听完,众人都是一阵感叹。
    李成道:“道思在淮西起兵,只一年多就手握雄兵,节镇一方,真真是少年英雄,真是羡杀老夫。”说着,他摆出一副兄长模样,对左右道:“来来来,大家都敬我这个小兄弟一盏。”
    于是,李家军众将都轮番上阵。
    若非王慎在现代社会就是酒精考验的革命干部,若非古人的米酒度数很低,他还真要被灌得趴下了。
    不过,一口气吃了三四十杯酒,脑袋还是有些昏昏沉沉的。最要命的时候,肚子涨得难受,就笑道:“伯友,简知州,某内急,先寻个地方方便。”
    从厅堂里出来,王慎一阵头昏眼花,竟是目不识路。他才发现自己身边的卫兵都没有跟过来,想来已经被其他人给缠住了。
    这个时候若是有刺客突然跳出来,以自己现在的状态只怕是再无还手之力。
    想到这里,冷汗就出来了,也顾不得找茅房,解开裤带在路边解决了。
    撒完尿,身上一阵轻松,恢复了些精神。
    他在李成行辕里弯弯拐拐走了半天,竟然没有找到回去的路。原来,这里原先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的,到处都是拥挤的房屋,道路纵横,跟迷宫一样。
    “我是真的醉了。”摇了摇头,突然就看见身前一双明亮得如同天上月亮一样的眼睛,不是陈兰若又是谁?
    王慎一怔:“兰若,是你,方才我在酒席中寻了半天,却没有看到你。”
    说完话,他禁不住伸出手去欲抓住她的双手。
    陈兰若突然一巴掌拍过来,“啪”一声拍开王慎的手掌,咬牙切齿:“不要碰我。”
    王慎却不理睬,用力握住她:“兰若,你还好吗?你的手,却是粗糙了许多。”
    “放开我,放开……”陈兰若挣扎了两下,突然停了下来,冷冷道:“乱世女子,舞刀弄枪,手岂能不粗?王招讨,你我男女有别,请自重。”
    王慎一呆:“兰若,你为什么说这样的话,难道你忘记了咱们往日的情分了吗?”
    “往日,亏你还记得往日?那天我苦声哀求,而你扭头而去的时候何等决绝,可想过今天?是的,是的,我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女子。而你是顶天立地的大丈夫。我又算得了什么,怎比得上你的富贵荣华的大事业。咯咯,不错不错,王慎,你果然是个人物,一年时间就硬生生杀出一个开牙建府。若当日你因我而留下,又会是什么情形?只怕你后来每每没到那一日,心中就会生出冷汗:好险,好险,差点被人怀了前程了?”
    “王慎,我陈兰若又不是瞎子,你这样的人我看得明白,你心中只有铁石,只有自己的前程官位,为了你的野心,什么都可以抛弃,包括我?怎么,现在你功成名就了,却想起我来,又来撩拨,想来个十全十美,世界上哪里有这么便宜的事情?我却是不会答应的。”
    王慎宛若被一盆冷水浇在头上,颤声道:“兰若,那日是我的不好,可是,可是……”
    “别可是了,你的心思我都明白,我虽然是个女子,可在战场上厮杀了那么多年,也早就将自己当成一个男儿。你的薄情寡义,陈兰若深为不耻!”
    说吧,她猛地摔开王慎,扭头就走。在转身的一瞬间,她的眼睛里蒙上了一层水气。
    今日能够见到王慎,已上上天眷顾。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可是,我陈兰若绝对不能叫人看不起,即便是道思也不行。
    他怎么还不来追我,求我,讨好我,安慰我……
    走了一截路,陈兰若的眼泪终于忍不住落下来,既见君子,云胡不喜,男女之情又分什么胜负,贼汉子,我想你……
    她猛地回过身来,但那人却已经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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