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城楼观山景
耳听得城外乱纷纷
旌旗招展空翻影
却原来是司马发来的兵
我也曾差人去打听
打听得司马领兵往西行
……
这是宋灵云此时的真实写照,可惜他的对手不是足智多谋又多疑的司马懿,而是漫漫无际的恐怖狼群。
自然的,他无法像诸葛亮那样装装逼,弹弹琴,就把这超过八万的狼群给吓跑掉。真的那样做,他就成煞笔了!
灰狼、青狼、黄狼、雪狼、杂毛狼……
狼群的种类看起来很多,看起来分为数十波,颜色、形态和大小上看来都是五花明的力量。
百米河流,数秒即过,狼群刚刚自河滩上抬头,迎面就撞上了垂直竖起的十米高墙。
“嗖嗖!”
一只只简易标枪自城头插下,携带着部落勇士的千斤巨力,还有略显锋锐的钢制枪头,一根根扎进刚刚爬上来的野狼身上。
“嗤嗤!……”
“嗷嗷!……”
利刃入肉的声音响起,即使以这个世界野狼体型之大,皮毛筋骨之强健,短枪仍然入体极深,很多甚至穿透狼躯。于是,遍地都是野狼受创之后的哀鸣惨嚎。
但最恐怖的还是投掷短矛的精准度,居然高达**cd命中了狼躯。
这固然有狼群密集,不易躲闪的原因,更重要的是能够成为部落勇士,狩猎水平绝对都在水准以上,投掷短矛又绝对是他们最主要的狩猎手段,业务自然相当精通了。
剩余那一两成落空的长矛扎在水泥地上,形成了一道道阻碍,干扰着狼群的行动,照样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最让宋灵云欣喜的是另一个想法的成功,他把河滩特地弄成了陡峭的滑坡,现在野狼受伤发痛之后自然满地乱跳,一不小心就会滑落进河水中,一道道血花翻滚。或者引发旁边野狼的嗜血和饥饿,化做同类的食物。或者挣扎着被水流冲着远去,直至成为一具漂流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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