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了,跃出的太阳把东边染成了紫色,然后又转成了浅红色。从山林间飘出的薄雾像一层细纱,跟阳光纠缠着,把整个天地拖到了一个灰暗不明的世界。
等到这层薄雾终于散去,天才完全放亮,却还是那么阴冷。
“有善男信女来施粥了!”一声招呼,南华观就像着了火的蚂蚁窝,无数人如同是从地底钻出来的,连成乌泱一片,向外冲去。
看到无数的人从跟前跑过,面目狰狞的样子,如同是群鬼出笼。蹲在那里就着温开水啃硬饼的曾葆华被吓了一跳。这些人已经被饥饿严寒和病痛折磨得奄奄一息,听到有吃的,突然间就爆发,仿佛把最后一点生机悉数燃烧,换成了另外一人。
“这么多人?起码有上千吧。昨晚看着还以为只有数百人,都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旁边的杨崇义一边咬牙切齿地啃着饼,一边疑惑地说道。
“都是属耗子的。”戴承恩在他身边嗡嗡地说道,“平日里你见不到,一有事就钻出来了。我们在山里都不是这样的吗?”
“你个驴屎蛋蛋的!有这样说自己的吗?”年纪稍大点的夏进忠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燕小乙却在旁边笑得特别开心,像是在看了一场对口。
“华哥儿,怎么弄啊?这城怎么进去?”嬉笑几句,杨崇义忍不住问曾葆华。
“不好办,我们现在身上除了几天的干粮,半枚铜板都没有。”曾葆华咽下一口饼,摇着头说道,“不过好消息是官兵认钱不认人,只要有钱银,不需要什么官引路凭,都能放我们进去。”
“早知道铜钱还有用处,上回逃命时就留那么几百枚。”夏进忠一脸惋惜地说道。
“那时候,干粮和铜钱只能保一样。拿了铜钱,就得丢干粮了,那样早饿死了,铜钱也用不上。”戴承恩的声音还是那么嗡嗡的。
“要不我们抢一票?做些无本买卖?”杨崇义左右看了看,低声道。
“抢谁?这些流民还是那些乞丐?这些家伙比我们还穷,命都只剩下半条了。”夏进忠第一个跳出来反对。
“要不去官道?”
这回不用夏进忠出来反驳,燕小乙翻了白眼,直接怼道:“这里临近洛阳,官道上来往的非富即贵,都有带械的随从。商旅也是结队而行,雇有公人做护卫。”
“是啊,我们只有棍棒,这些家伙可是有刀枪,有的还披甲持弓,难弄啊。稍一相持,巡逻的官兵就能迅速赶来,送我们登仙。”夏进忠一副过来人的模样叹息道。
曾葆华突然转头,看向旁边一人。
正是昨晚跟他们搭讪的长毛哥,透过拨开的毛发,可以看到他脸上全是污渍,黑漆一团,跟他的眼珠子一样黑。听着自己这边在商议没本买卖的事宜,他一点吃惊的神情都没有,嘴角还带着几分谑笑。看来是同行啊。
原本看他举止之间有行伍之风,还以为是哪一镇的败将逃兵,想不到是同行。不过这年头,兵匪一家,真说不清。
看到曾葆华转过来,他淡定地点点头。曾葆华也笑了笑,轻轻地点了点头。
“发粥了!终于发粥了!”有人在撕心裂肺地吼道。
刚刚安静一会的观外空地上轰的一声又炸开了,无数的人向一处木棚冲了过去。要不是几十个键仆挥动棍棒驱赶着,那木棚连同里面的人早就被人潮给淹没了。
“谢过姚府姐儿,祝小娘子富贵荣华,福寿绵延!”接过粥的人满心喜悦地大叫道。
上千流民在热气腾腾的米粥引诱下,加上那些棍棒的“辅导”,很自觉地按粥桶排成了十几行队伍,“井然有序”。他们步履蹒跚,枯瘦的脸上满是期盼,死气沉沉一晚上的南华观终于看到了两分生机。
曾葆华打了一个浅浅的饱嗝,硬饼就水,实在有点膈肚子。看着长毛男,往那边努努嘴问道:“你不去讨碗粥吃?”
长毛男嘿嘿一笑,手一翻,从怀里掏出一根肉腿,吃了起来。
“放心,这是野狼后腿,前几日打的,只剩下这么一截了。不过这恶狼十有八九是吃过人的,肉腥臭着。顾不得了,能裹腹就行。”长毛男一边吃着一边说道,“你们都有十六岁吗?出来也没个长辈陪着?”
“山上下来的时候,总共十二个人,现在只剩下五人了。爷叔们都死了。”曾葆华看着不远处的人群,语气平淡地就像说隔壁家生了十二只小狗,只活了五只。
那平淡的语气和神情,却让长毛心神一震,只好见惯生死的人,才会有这种模样。这少年才十六七岁,到底经历过什么?
“想进洛阳城?”长毛男问道。
“是的。”
“没钱进不得城门啊。天下的黥卒军汉,镇军也好,禁军也罢,都是一个德性,认钱不认人。”长毛男一边撕咬着狼肉腿,一边讥讽地说道。
“是啊,进城税是每人二十枚铜钱,五人就是一百文。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啊。”
曾葆华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被区区一百文给难倒了。以前下山做无本买卖,少于一贯的货殖,看都不看。
“吓,又涨了?也是,新皇登基,新朝新气象,进城税当然也得翻新一番。”
正聊着,那边出了乱子。那乞丐首领带着十几个强壮的乞丐,拦住一群讨得粥的流民,强行将碗里的粥倒了大半进他们手里的木桶里。
有流民不服,嚷嚷了几句,被乞丐首领带着几人劈头盖脸地打了一顿,立即就老实了。周围的流民们只是木纳地看着,唯一的反应就是加快速度,把碗里的粥赶紧喝完。
一个三十多岁的瘦高男子,呆呆地看着乞丐将碗里的粥倒走。看他好欺负,倒粥的乞丐不仅倒了精光,还用舌头将挂在碗壁上的残粥麦粒添了干净。
瘦高男子捧着洁净如洗的破碗,站立在那里愣了一会,突然勃然大怒,将碗狠狠地扣在那乞丐的脸上,砸了个粉碎,更砸得他满脸是血。
看到手下捂着脸在地上打滚惨叫,乞丐首领大吼一声,冲上去对着瘦高男子拳打脚踢。
必须得打,否则他的威势荡然无存,以后再也不能欺负这些行将入土的流民了。
“那就是闻先生,昨晚唱《黄鸟》的闻先生。”长毛男幽幽地说道。
曾葆华看过去,只见闻先生双手护住头,双腿屈曲,夹住裆部,一声不吭,眼睛里的血红跟他脸上的鲜血一样暗红刺眼。
狗日的,原本老子只想进城,不想惹事。你个腌臜打脊的撮鸟干得那些畜牲事,我睁只眼闭只眼,等入了城办了正事再收拾你。想不到你个赶投胎的货,你亲娘老子一时没把裤裆夹紧,把你露出来祸害人了。欠收拾!
阴沉着脸的曾葆华不声不响地站起身来,将衣襟扎进腰带里,拧着齐眉棍快步走了过去。
“入娘贼的,连要死的流民都要欺负,本地的帮会太不讲规矩了。”跟着后面的夏进忠骂骂咧咧,一顺手把粘在棍棒上的泥土薅干净,现出暗红发黑的本色。
杨崇义往地上狠狠地吐了一口口水,把木棍往腋下一夹,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根布条,开始缠起右手来。
戴承恩的木棍最粗,足有婴儿的胳膊大小,扛着肩上,脸上浮现着憨厚的笑容,如同一位扛着锄头去下地的农夫。
燕小乙一脸阴鹫,拔出腰间的短刀,用舌头舔了舔刀刃,像是享受大餐前的开胃小菜。猛地转过头来,见到盯着他们看的长毛男,冷冷一笑,把刀插了回去,拖着木棍也上前去了。
站在长毛男的角度正好看到,曾葆华是锋尖,夏进忠是他的策应,杨崇义和戴承恩护住左右两翼,吊儿郎当的燕小乙正好在后面压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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