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簧轮枪和飞矢术

    联盟魔法作战局的研究表明,施法者的法术天赋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三大法术类型是后天人为划分,拥有法术天赋的人都能够使用所有类型的魔法。
    简单来说,人类只能被划分成“有法术天赋”和“没有法术天赋”两类,不存在只有一部分法术的天赋这种情况。
    例如在测试过程中,就算被试者只能表现出燃火类法术天赋,而其他两类法术天赋不显现。但经过长时间的训练之后,他也一样能使用声音类法术和加速类法术。
    像温特斯,虽然他擅长的是燃火类法术,但他同样能使用加速类法术和声音类法术。只不过后两类法术进步缓慢,所以他更愿意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燃火类法术中。
    可莫里茨·凡·纳苏不是这样,他是魔法作战局这么多年培养的千余名施法者中的特殊孤例。他只有加速类魔法的天赋,只能使用加速类高级法术。
    至于声音类魔法和燃火类魔法,哪怕他苦练多年也只能使用最基础的法术,无法进行更高级的应用。
    [爆音术简单来说就是大号的扩音术,不算更高级的应用](感谢书友黑色电脑佩剑指出剧情的bug,我来debug了)
    当莫里茨在军校接受施法者课程时,他的教员和同学把这种罕见情况戏称为是天生残疾。
    不过这些躺在地下通道里的亡命徒们恐怕不会同意这个说法。
    短短十几个呼吸之后,地道里还站着的人就只剩下菲尔德中校、莫里茨少校和温特斯准尉了。
    铁锈味和土腥味混在一起刺激着温特斯的嗅觉。忽明忽暗的火把照亮了甬道的墙壁,上面红色和白色飞溅的到处都是,仿佛此处不是位于海蓝城地下十几米处的地道,而是某家生意兴隆的屠户的后院。
    菲尔德甩了甩刀上的血,几步追上了那个他让少校留下的活口。
    “别,别杀我……”那个被打碎了膝盖的面具人趴在地上,正用双手抠着泥土往前爬。
    “嘘,别出声。”中校蹲在了面具人的身边,好言好语地问:“瘸子在哪?”
    “在前面,就在前面。”面具人急忙指向地道更深处,他突然低头去亲吻中校的鞋子:“别杀我,我带您去。”
    菲尔德嫌弃地后撤了一步。
    “我给您带路。”面具人挣扎着想要站起身,却根本没法保持平衡。刚往前踉跄地走了半步,就又摔倒在地上。伤口再次被牵动,面具人身子弓得像虾米一样,痛苦地哀嚎起来。
    “行了行了,既然没换地方,那就不麻烦你带路了。”菲尔德反手拿着佩剑走近了面具人。
    前一刻还在地上惨嚎的面具人突然暴起,他看似因为疼痛弓起身子,实际上是趁机从怀中取出武器,此时此刻他手中正握着一把锃亮的短刀,直插中校的小腹。
    咻,又是一声尖细的破空声,一道银光准确击中了面具人的后脑。面具人的整个身体都被这枚银币蕴含的力道带着往前一顿,趴进尘土里,不喘气了。
    “有点意思,还想拉一个垫背的。”菲尔德嘬着牙花子,把佩剑在面具人后心处插了下去,确保面具人死得不能再死。
    然后他满不在乎地用面具人的衣服擦了擦佩剑上的血,头也不抬地问温特斯:“后面的你都处理了?”
    温特斯发现中校虽然看起来很粗旷,但在某些地方却异常谨慎,他尽量平静地回答:“脖子、胸口,各补了两下。”
    “有点意思。”菲尔德语气中有一丝意外,他没想到这个来见习的小家伙干活还蛮利索,中校慢条斯理地把佩剑插回剑鞘:“走吧。”
    三人只碰到这一帮拦路的,再往前走,畅通无阻。
    经过一处堆放着木箱木桶的仓库,菲尔德领着温特斯推开一扇严严实实的木门,进入了一个小房间。
    在拿着墓室和下水道当主要建筑的潜民街,这间小房间堪称雅致。不仅有床有桌,居然还在地上铺了石板。房间里最显眼的是两个大书架,上面堆满了一卷一卷的文件。如果不是在幽暗的地底,说这里是某个抄经员的房间温特斯也信。
    火把的火焰左右摇晃,看来这里有隐藏的通风口或是暗道。
    “人呢?跑了?”菲尔德大马金刀地坐在床上:“瘸子,你再不出来,你外面的货我可都烧了。”
    没人回应他。
    “老朋友来了,你却躲着不出来。那我就只能把你的账本交到治安委员会了,看看究竟有多少有头有脸的绅士参加了你这门大生意。”菲尔德继续对着空气说话。
    说是要找账本,菲尔德却看都不看书架上那些文件一眼。他起身把书桌上那一摞一摞的白纸拿在了手里,对着莫里茨和温特斯抖了抖:“找到了。”
    可他手上拿的明明是白纸。
    菲尔德用手从水盆里沾了一点水,不紧不慢地对两个下属解释:“某些见不得光的人,会用看不见的方式书写见不得光的内容,这种手法叫隐写术。其实就是拿着白矾水当墨水,干了以后就是白纸,只有抹上水才能显形。”
    他把水均匀地抹在白纸上,但纸上却什么也没显现。
    莫里茨少校尴尬地轻轻咳嗽了一声。
    菲尔德却丝毫看不出有一丝难堪,他饶有兴趣地说:“哎呦,还改良技术了?有点意思。”
    中校举起一张纸,透过光看了看,笃定地说:“隐写术就是一个哑谜,需要读取的一方只要知道谜底,获取信息的过程应该不难。常用手段,无非水火。不是水,那想来就是火了?”
    说着,中校拿起一张纸靠近了火把烘烤。过了十几秒钟之后,真的有淡黄色的一行行文字出现在白纸上。
    “我还以为是什么新鲜的玩意,原来又是柠檬汁兑墨水之类的旧把戏。”中校的语调颇为失望,像是什么好玩的玩具坏了。
    嘎吱嘎吱的木轴转动声响起,墙壁上突然出现了一道暗门。
    温特斯下意识拔出了武器,他一点也没看出墙上居然还有一道暗门。设计者利用土墙崎岖不平的墙面巧妙地遮掩了暗门的缝隙,在地底昏暗的光照条件下恐怕得贴在墙上一点一点找才能找到。
    愤愤不平的声音传出了暗门:“那不是账本,只是几张对账单据罢了。除了隐写术之外,我还使用了加密法,光解开隐写术您也不知道写了什么。”
    一个秃顶的灰袍男人一瘸一拐地从门中走出,温特斯原本以为那些打手的头头也应该是一个凶神恶煞的人,但这个灰袍男人的模样根本就是一个普通人,甚至比普通人还要瘦弱一些。
    大概是因为总是不见阳光,他的皮肤呈一种病态的白色。但他却有一口整齐的牙齿,这在底层人士中并不常见。头发、胡须打理得整整齐齐,袍子的布料不怎样,但是干干净净。虽然是在地下,指甲缝里见不到一点泥。
    而且他的秃头不像是天生的,倒像是刻意剃成了地中海的样子。
    灰袍男人给温特斯的感觉,和温特斯对这个房间的观感一致。如果在大街上遇到这个人,温特斯大概会以为他是公教会教士。
    菲尔德用眼神示意温特斯收回战刀,冲着灰袍男人挥了挥手里那一沓纸:“那你想试试我能不能解开你的密文吗?”
    灰袍男人一瘸一拐地走到菲尔德边上,生气地从中校手里把那一沓白纸拿走揣进了怀里,看起来丝毫没有刚刚被干掉十几个手下的自觉。
    他拖着腿坐回了床上,不耐烦地说:“您有什么事情要问,派个人来捎个口信就行了,有必要每次都这么大费周章吗?您以为我拢起这么一伙人渣很容易吗?”
    “派人来我不是怕问不清楚嘛。”菲尔德中校笑眯眯地回答。
    “有什么话您赶紧问,问完赶紧走。”灰袍男人的语法是敬语,但语气却十分不耐烦。
    菲尔德中校拖了把凳子坐在灰袍男人面前:“码头一炸,全城的人都知道了,别告诉我你一点风声都没听到。”
    “您来找我就为了打听这事?”
    “对。”
    “这事我真的了解的不多。”灰袍男人皱着眉头说:“我只知道之前有人在黑市定了一批北面的簧轮枪,要能单手使用的短铳。簧轮枪可是稀罕玩意,我一听说有人要买簧轮枪,还要买短铳,就知道估计又有哪个大人物要完蛋了,所以稍微留了点印象。”
    “有人要买联省造的簧轮枪?”
    “对,点名要买联省工匠造的,而且时间很急,出价也很高。”
    “能找到是谁买的吗?”
    灰袍男人咧嘴不出声地干笑道:“您觉得呢?您觉得为什么要来黑市买这东西呢?”
    “那是谁卖的?”
    灰袍男人冷哼一声:“你这不是问废话吗?潜民街又不是我家后院,我只不过是在这里支应个小买卖罢了,反正不是我卖的。打听出来也没用,这地方,卖家也不可能知道买家是谁。”
    这人语气很冲,但中校也不恼火,他支着下巴问:“还有什么有用的消息吗?”
    灰袍男人低头思索了一会,抬头答道:“没什么了,至少我不知道。”
    温特斯看不出这个灰袍男人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但菲尔德中校看起来并不怀疑他。
    “那你帮我再打听打听,最近有什么风吹草动,及时告诉我。”菲尔德站起身来,显然是要告辞了。
    “请您以后也别再亲自过来了,派人捎个话就行。”灰袍男人苦笑着说。
    ————割————
    一个小时后,莫里茨少校寓所的起居室。
    菲尔德从楼下走了上来,一只手拿着三个刚洗干净的酒杯,另一只手里提着一瓶酒。
    他把酒杯摆在小桌上,先给自己倒了半杯喝掉,然后又给莫里茨和温特斯各倒了半杯。
    中校还是比较在意温特斯这个初出茅庐的菜鸟的精神状态,一边把酒杯递给温特斯,一面说道:“今天的事不要有什么内疚感,那些潜民街里的渣滓一半身上有一桩命案,另一半身上不止一桩命案。把他们宰了其实只不过是替国会省了绞索钱。”
    “也不能这么说,毕竟我们没走任何审判程序。”莫里茨少校抿了一口酒,慢条斯理地唱反调。
    “他们攻击正在执行任务的军官,不需要审判。”中校的语气十分不善,他边给自己倒酒边说:“可惜这些渣滓永远都杀不干净。今天宰了这么多,明天瘸子就能找来更多的人,天知道这潜民街里究竟藏了多少耗子。”
    “那个秃顶男人是什么人,怎么顶着个公教教士的发式?”温特斯握着酒杯开口问道。
    “瘸子……瘸子是潜民街的人渣里比较不像人渣的人。有他约束着,那群畜牲还能少弄出点脏事。”菲尔德中校并没有正面回答温特斯,他避重就轻地转移了话题:“蒙塔涅准尉,你还想学实战的法术吗?如果想的话,能教你的人就在你眼前。”
    说完,菲尔德有手一指莫里茨少校。
    “想学。”温特斯激动地站了起来。
    今天,莫里茨少校展示出的非凡法术能力让他折服。那天在码头上莫里茨正被严重的戒断反应折磨着,并不是少校的真实水平。
    “你跟我学什么呀?我除了加速类法术什么也用不了。像我这种施法者,就是施法者中的畸形儿——先天残疾。”少校苦笑着说。
    “屁!魔法作战局的思路根本就是大错特错。”菲尔德中校使劲一拍大腿:“魔法作战局恨不得让施法者能掌握每一门法术,十几个法术一股脑地都教给我们。我明白的太晚了,我见到莫里茨之后,才明白这种思路完全是错的。施法者,毕生精通一个法术就够了。”
    虽然莫里茨本人似乎并不以自己的法术能力为傲,但温特斯向少校学习的念头非常坚定。他一直被燃火类法术缺乏杀伤力所困扰,好不容易有机会向更高明的施法者请教,自然不肯轻易放弃。
    见到这位小学弟是真的想学,莫里茨耸了耸肩。他走进了自己的卧室,从书桌里翻找了半天,最后拿着一个皮质小包走了出来。
    “接着。”少校把小皮包丢给了温特斯。
    温特斯解开绑绳,皮包里面装着十根金属棒。他取出了其中一根,从光泽和重量上分辨,材质应该是钢或者铁。金属棒的质地均匀,表面光滑,一端是尖的,另一端是平头。比小拇指细两圈,和中指差不多长,拿在手里不轻也不重。
    “是铁吗?”温特斯问。
    “是钢,很好的钢。这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练习器材。”莫里茨少校又坐回了躺椅,慢悠悠地解释道:“军校课程里加速术的练习方式是加速重物,能加速的物体越重越好,但我觉得那种练习没有意义。我认为练习飞矢术时,应该保证每一次使用的‘箭矢’重量完全一致,天长日久才能培养出手感。这里的十根钢锥,五根钝头,五根尖头,重量使用最精密的天平调整过,完全一样。”
    温特斯把十根钢锥都取了出来,五根前面是弧形的钝头,五根前面是锋利的尖刺。他取了两根分别放到左右手掂量了一下,的确分不出哪根轻重。
    “玩过飞镖吗?”莫里茨问温特斯。
    “玩过,不厉害。”
    莫里茨又进了卧室,这次他从床底下拖出了一个圆形的靶盘,木质的盘底缠着一圈的草绳,靶盘中间钉着一块银币。
    少校把靶盘挂在了壁炉上方,回头对着温特斯说:“拿那个钝头的钢锥作为飞矢术的施法材料,朝这个银币打。”
    温特斯把钢锥拿在手里瞄准这靶盘中央的银币,回忆着使用飞矢术的感觉,进入了施法状态。他忍受着强烈的刺痛和灼烧感,使用魔法加速了手中的钢锥。
    原本静止的钢锥在短时间内魔法加速,从温特斯手中飞了出去,离开了温特斯第三只手所能触及的范围。却慢悠悠地打在了壁炉边缘,连靶盘的边都没有沾到。
    [第三只手和第五肢体都是代指法术能力
    温特斯脸上感觉火辣辣的,但莫里茨少校的脸上却看不出什么情绪。
    “再往高瞄一点。”少校说。
    温特斯点了点头,调整了一下呼吸,射出了第二枚钢锥。
    这次钢锥打在了靶盘上,但却是打在了右上角,离靶心的银币还有一段距离。
    “你每天晚上还在进行法术训练吗?”少校问。
    “是的。”温特斯答道。在军校时,每晚的法术训练是所有施法者学员的必修课。除了在船上那几天因为幻肢痛无法练习法术,哪怕是回到家温特斯也没有间断过每晚的法术训练。
    “把训练项目全都换着这个,先别练其他的法术了。钝头的拿来练习,尖头的实战用。”莫里茨少校边喝酒边讲解:“你就把飞矢术理解为用看不见的第三只手丢飞镖,法术的爆发力决定了飞镖的威力,法术的手感决定了飞镖的准头。这两点都可以通过持之以恒的练习提高,你回家之后就练这个,只要还能继续使用飞矢术就不要停,练到出现幻肢痛再也无法进入施法状态为止。晚上要是因为幻肢痛睡不着觉的话,拿这个泡水喝。”
    莫里茨少校又丢给温特斯一个纸包,温特斯认出了这是少校在潜民街黑市上买的东西。他打开纸包看了一眼,里面似乎是某种草药。
    “这东西泡水喝能够帮助你进入睡眠状态——不过一次每次泡一点就行,不要泡太多了。睡眠可以让你自我修复,睡一觉幻肢痛就消失了。”
    “可是我们在船上时休息了好几天幻肢痛才消失。”温特斯谨慎地问道。
    “你们在船上时那种严重的幻肢痛我也没见过,进行我这种练习幻肢痛不会那么严重,放心吧。”少校蜷缩回了躺椅里,疑惑地说:“我也很奇怪联省人究竟是怎么把你们搞成那副样子的。”
    “明白了。”
    少校从最开始的一点一点抿酒变成了一口一口地喝:“归根结底,还是需要长期的训练。施法者的课程在你离开军校时就结束了,但施法者的训练这一辈子也不会结束。我刚毕业时飞矢术的水平也就比你稍强一点,不要着急,慢慢练就练出来了。”
    温特斯把少校的话仔细记在心里,但他还有一个不解的疑惑:“那学长您既然有这种特制的钢锥,为什么还要用银币呢?”
    “钱多难受,不然还能为什么?”许久没说话的菲尔德突然开口。
    少校哈哈大笑:“你觉得呢?”
    “呃……便于携带?”这是温特斯唯一能想到的理由,但使用银币还是太奢侈了,要是他可舍不得。
    “就是这样。”莫里茨赞许地点了点头:“你想想看,你出门带一百枚银币很平常,但是带一百枚钢锥就很累赘。而且这些钢锥都是特制的,一旦打光了,仓促使用新的‘箭矢’手感大变样,就会失准。所以后来我发现,还是银币比较好,就算到了天涯海角也不会担心没有弹药。”
    “屁!银币的重量才不一样,背誓者铸的币和海蓝铸的币一样重吗?我还知道不少黑心鬼从银币上往下刮碎屑,凡是经手的银币都要刮一点下来。”菲尔德中校显然对莫里茨少校的理由颇不以为然。
    [背誓者,即神圣牧罗帝国皇帝亨利三世
    少校还是懒洋洋地说:“差不了太多,再说练习得久了,重量有一点差别也没关系。”
    中校还在和少校辩论,而温特斯已经决定,有时间就去找人一口气做它几百枚钢锥,他不觉得随身带一百枚钢锥累赘。
    毕竟把飞矢术变成“撒币”术在温特斯看来还是太撒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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