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z市的老城区有一处地方是本市的地标,那里有着一座上千年历史的博物馆,旁边还有一座骏马雕塑。这附近在多年前测曾是全是最热闹最繁华的地带,但是现在,市中区已经转移了,这边成了老城区,马路两边的旧房子也都拆了,有一边修起了一排商铺,而另一边则是街心花园。
街心花园里稀稀落落的石椅上,坐着一男一女身影,周围簇拥着一片油绿色的植物,虽然街心花园外边的马路上时有车辆经过,但不会显得太过嘈杂,坐在这里感受着凉爽的秋意,聊聊天,谈谈心,其实也挺有情调的。只是,方惋来这里并非为了什么情调,而是……
苏振轩将手里一杯热奶茶塞进方惋手里,细心地将吸管也戳进去了。先前看她神情木讷,他也没有问她想吃什么口味的奶茶,买了原味的。
入手的是一团温热,奶茶是什么口味不重要,难得的是苏振轩能想到她此时此刻需要的就是一杯热饮料,因为……她的心太冷了。坐在这美美的街心花园,看着周围那些被打理得很好的花花草草,让人赏心悦目倍感舒适的地方,实际上却是方惋最深的伤……
多少年了,她都不敢来这里,平时开车走路都是绕道的,然而今天,她来了。明知道会让自己痛到无法呼吸,她还是来了,只是因为她想要用这种痛苦来提醒自己,那些曾经发生过的残酷的事实。
苏振轩就这么静静地坐在方惋身边,他在等。等她整理心情,等她愿意开口的时候。他是一个极有耐心的人,否则也干不了法证的工作,但他对于女人却跟对待他的工作刚好相反。女人,对于他来说就是麻烦的代名词,所以在酒会上遇到文焱的时候,苏振轩才会宁愿跟文焱一起讨论某些感兴趣的案例,也不愿意去结交女人。
只是,凡事都有例外。苏振轩在第一次见到方惋时就发现了她的与众不同,这也是他首次会对陌生女人产生兴趣。经过上次在医院方惋被扔鸡蛋的事,苏振轩和她成了朋友,今天再次遇到,让他越发地认为自己跟她有着特殊的缘份。就这样安静地坐在她身边,感受她的存在,感受她的脆弱,他竟然没有丝毫的不耐烦。
手里的奶茶温度源源不断地传输给方惋,却温暖不了她的心。人有时就是不能去想某些事,为自己在心里筑起一道墙,不能触碰的悲伤就封锁在墙内。可一旦有什么东西突破了封锁线,那道墙就会瓦解,崩塌!那些悲伤和痛苦就会以一种摧枯拉朽的力量将你的意志摧毁!墨镜男就是一个意外的变数,他的出现,打破了方惋的心墙。
“苏振轩,你知道这里曾经是什么地方吗?你知不知道,十年前,这里发生过什么事?”方惋的声音幽幽地传来,眼眶里氤氲着雾气。
苏振轩心里早就隐约感到不对劲,现在她终于肯说话了,并且还这么问他,他能猜出个不离十了。
“这里……十年前曾是一排大楼。如果我没记错,应该是其中一栋大楼发生了特大火灾,由一间茶楼而起火……当时伤亡的人数过百,其中有二七名死者。自从那次火灾之后,这一片区域就慢慢开始全部搬迁,拆建。对面改成了商铺,这一边就建成了街心花园。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坐的地方,其实是……那次火灾事故的旧址。”苏振轩惋惜的声音里透着说不出的沉痛,即使这件事过去十年了,但当时的惨状,在z市人的心里,依旧是有着极为深刻的印象。
方惋靠在石椅上,扬起头,深深地吸了一大口气,将胸臆里满涨的酸涩感压下去,嘴角的惨笑却是刺着苏振轩的心。
“你说得没错,我们坐的地方就是那栋大楼的旧址。十年前,我就在马路对面的地方看着大楼起火的。我的妈妈,还有我最要好的一个朋友,都在那场火灾中离开了,那个时候,我才十三岁。”方惋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艰难才能说出这些话,关于那场火灾,是她多少年来最为忌讳的话题,不敢提起,却也不曾或忘。亲眼看着失去亲人和朋友,而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这是怎样的一种痛?
苏振轩不知不觉攥紧了拳头,胸口憋得闷慌,多么不希望自己的猜测是真的,可又偏偏猜准了。
方惋的身子在发抖,眼里浮现出痛苦和恐慌,惨白的面颊毫无血色,哆嗦的嘴唇里溢出哽咽的字句:“我当时……好想冲进火场去,可是我被消防员拦着,我好怕,我觉得自己好像随时都会因为心跳过快而死去……我眼睁睁看着消防员将伤亡的人抬出来,我不敢相信妈妈就在那里,可是……最后还是证实了,我妈妈没有幸免,她永远地离开了我。当时在火场里的还有我的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他的尸体一直都没找到……我时常都在幻想着,他或许没死,总有一天他会回来的。可是,十年过去了,他一点消息都没有。我爸爸说,也许当时因为火灾现场太惨太混乱,所以……”后边的话,方惋实在接不下去了。
“十年前,由于技术原因,对于火灾事故的勘查和鉴定工作并不像现在这样完善。我记得当时的新闻说,火灾是由于爆炸引起的,所以不排除有人在因为距离炸弹太近而被……”苏振轩的意思很明显了,就是说方惋的那个朋友很可能被炸得四分五裂,加上后来的火势凶猛,找不到尸体也就不奇怪了。
“是……我也知道我只是幻想而已,他不会回来的,就像我妈妈她不会再出现一样。可是今天那个人……”方惋脑子里又闪现出墨镜男那张脸,心脏的位置像被钝器割着似的好痛。
“今天我们看到那个开法拉利带着墨镜的男人,他长得很像我那位朋友,只是看起来更成熟。我第一眼看到他,真的以为自己在做梦,以为是我朋友复生了,可是当我接触到他的眼神,我就知道,不是的……根本不是那个人。”方惋轻颤的尾音显示出她在极力隐忍着。
苏振轩的心狠狠抽搐了一下,总算是明白方惋为什么今天的情绪波动那么大,为什么会那样反常。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突然看见一个在十年前就在火灾中遇难的人出现在眼前,并且是自己的好朋友,那种震撼有多强烈,即使苏振轩不是当事人,他也能体会几分。假如方惋今天没见到墨镜男,什么事都没有,她顶多是怀念。可偏偏那个惹人厌的墨镜男长得像她的发小,这样的冲击,不是好事,只会让方惋那不曾愈合的伤疤再被撕开一次。
“苏振轩,你知道吗,我……在看见他那种陌生的眼神时,我心里都还存着一丝丝侥幸的,但是,后来他知道我的名字,依旧是像陌生人一般地对待我,还有,他给的名片……”方惋手里攥着一张小小的卡片,低头凝视着它上边的名字,心头的悲凉无以复加。
“他不是叫这个名字的,他叫康佟……墨镜男真的不是他,那只不过是上天在给我开个玩笑,故意刺激我一下而已。其实他就是离开了,再也不会回来。我这些年都不敢来这个地方走一走,今天我来了,就是想要再一次地告诉自己知道,火灾是真正发生过的,那不是梦,我应该认清楚事实。就算再怎么痛苦,再怎么想念逝去的人,都不应该与现实混淆。要想再见到我妈妈和我的朋友,唯一的,就是等几十年之后我离开人世了,就能在天上跟他们团聚。”方惋将手里的名片狠狠地捏成一团,然后扔在了旁边的垃圾箱里。她不想留着,她不能留着,她更不想见到那张与康佟相似的脸。分明不是康佟,那个人,那张脸,只会让她揪心,难过,眼不见为净。
如果不是亲耳听到,怎会知道她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那样的痛苦,不是时间能磨灭的。在十三岁那么小的年纪就亲眼目睹了一场可怕的火灾,母亲被人抬出去的时候已经是一具烧焦的尸体了。要好的发小也因此遇难,方惋在遭受这种致命的打击之后还能健康茁壮的成长,热爱生活,不得不说,她有一颗强大的内心,有着顽强坚韧的意志。她没有对生活绝望,她依旧在很努力地生活着,哪怕是被人误解被人传是集邮女,她都能扛过去,即使是去卖蛋糕也没关系。
这个女人啊,冷静淡定的时候就像是成熟的女强人,小小的倔强,清冷的眼神,会让人觉得她根本就不是弱者,不是是容易受伤的女人。但是苏振轩却不怎么认为了。他看到了她的感性,她的脆弱,他不知道是否还有人也像他这般,可至少他喜欢方惋所表现出来的每一面。
没有别的感觉,就是为她心疼,他想要给她一点力量,让她知道,即使发小不在了,她还会有关心她的朋友。
男人的长臂一伸,大手轻轻揽在她肩,不带一丝晴欲的拥抱,只有满满的疼惜,近乎呢喃地说:“你啊,不要撑得那么累,想哭就哭出来,想说什么也说出来。虽然我不是你的发小,我认识你的时间也不长,但是我说过,我会是你最好的听众。女人有时候在男人面前稍微软弱一下也没关系,没有人会要求你一定要每天都笑着,也没有人要你一定时时刻刻都坚强,那样的人生太累了,既然你都已经想通了那些事,就不应该再背着沉重的思想包袱。人的一辈子其实很短,我做这一行的,会看到很多生命的逝去,每一次我都会告诉自己,活着一天就不要浪费,善待自己,明白吗?”
方惋吸吸鼻子,怔怔地望着他,他的微笑好温暖,亲切如暖流淌进她心里,一点一点地滋润着她,这么熟悉的感觉,让方惋一时间像是回到了多年前的某个时刻,与康佟一起依偎着聊天的情景。康佟是她的贴心小棉袄,是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是她纯纯的不带一丝杂质的初恋。少女的懵懂青涩,情窦初开,是什么滋味,她全都清晰的记得。远去的只是时间,回忆却还历久弥新。
苏振轩身上有着跟康佟类似的东西,就是他的体贴温柔,亲切得如同上辈子就认识了,但他始终不是康佟啊……康佟是前尘往事,而她现在,是文焱的老婆。
方惋甩甩头,强迫自己要清醒,眼前的男人,不是康佟也不是文焱,是她的朋友,苏振轩。
“苏振轩,我狼狈的样子又被你看到了,我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要怎么把你的嘴封住啊?”
苏振轩闻言,浓眉一挑,幽深的墨眸里酝酿出一抹异彩,心头一动:“要封住我的嘴吗?很简单,只要你……”
男人故意拖长了尾音,目光如着魔般停留在她粉红的双唇上,越凑越近……
有那么一瞬,方惋确实被苏振轩眼里熟悉的温暖所惑,仿佛两团漩涡般将她吸了进去……但是,就在他的唇快要触到她时,她脑子里赫然浮现出文焱的脸,还有他喷火的目光……
方惋陡然一惊,慌忙别开了头去,苏振轩的动作一下子僵住,清晰地感觉到心脏处抽了抽,陌生的疼痛传来,紧接着尴尬地笑笑:“你在怕什么,以为我会吻你吗?我只是想看看你这里是不是擦伤了……”说着,他的手指了指自己的腮边,示意方惋。
方惋下意识地伸手摸摸自己的左腮,果然是火辣辣的疼,真是擦伤了,看来是她多心了吧。
苏振轩的金边眼镜有时就是他最好的掩护,垂下眼帘便一点都看不出他异样的神色了。
“苏振轩,你……你下次别这么吓我。”方惋嗔怨地瞪着他,指的当然是刚才的事。
“哈哈……你是谁啊,你可是方惋,天不怕地不怕的,还会怕我?”苏振轩嘴上说得轻松,可心里在抽搐,失落,难过,还有那么一丝不甘。她连一个亲吻都不愿意,是太矜持还是因为她讨厌他?
方惋扁扁嘴说:“你刚才那样,我还以为你……”
苏振轩俊脸上佯装出幽怨的表情,半真半假地说:“我长得很差吗?瞧你刚才吓成那样,好像我是洪水猛兽,太打击我了!”
方惋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发,嘿嘿地笑着说:“苏帅,你是帅哥一枚,你是天鹅,行了吧,我就是癞蛤蟆,不敢吃你这天鹅肉啊!”
苏振轩听方惋这比喻,不由得笑出了声,先前的不越快也一扫而光:“算你有眼光!”
“那是必须的啊……”
“奶茶也不喝了,浪费!”苏振轩说着就将方惋手里的奶茶抢过去,咕咚咕咚就将剩下的已经凉掉的奶茶喝光了。
“那个……是我……我……”方惋窘了,总觉得苏振轩今天怪怪的,那是她含过得吸管,他再吸,不就跟间接接吻一样么?
苏振轩好像看不见她的窘态,将喝完的塑料杯子往垃圾箱里一扔,爽快地说:“我们走吧,时间不早了。”
“嗯……是该走了。”方惋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尘,正想说自己要回家去,苏振轩却先一步开口。。
“我记得有个人说过,等她事情办妥就会请我吃饭的。”苏振轩颇有深意的目光望着方惋。既然没亲到她,吃个饭讨回一点福利也不错。
“嗯?又是吃饭?”方惋心想啊,现在这年头难道流行男人主动让女人请吃饭么?穆钊是那样,苏振轩也是。
不过方惋在愣神之后,继而恍然大悟地点点头:“对了,我想起来了,上次在q/q我有说过会请你吃饭,正好,前一次是扔鸡蛋那天你帮了我,加上今天的事,我是应该要好好谢谢你,可是我这身衣服……”方惋低头看着自己身上,再看看人家苏振轩,还真如她先前说的,人家高贵优雅像天鹅,她现在就一癞蛤蟆似的。
苏振轩眼里看不到一点嫌弃,轻笑着说:“我开玩笑的,别当真,你的身上还有伤,吃饭就等下次吧。”
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好男人啊!只是……方惋摸着自己可怜的肚子:“我是要回家,可我要吃过饭才回去,好饿,我中午没有吃饭就出来送蛋糕了,没想到一直折腾到现在,都快到晚饭时间了。要不……我就自己回家去叫外卖算了。”
苏振轩眼底掠过一抹喜色,他自然是希望能与方惋多相处一会儿的。
“你经常吃外卖吗?那些吃多了没什么营养的。我带你去吃点营养的,正好被你补一补,压压惊。”
“好吃的?”方惋忍不住吞了吞口水,肚子在抗议,在咕咕咕地叫唤,但她还得问清楚点:“你说的那地方贵不贵啊?”
“不贵,价廉物美。”苏振轩毫不犹豫地回答。他哪会不知道她的心思,还真以为他会让她花钱吗,他怎会是那种没风度的男人。
来这街心花园的时候方惋是一脸悲伤痛苦,现在好多了,还能说笑说笑。很庆幸自己能有苏振轩这么一个朋友,不只是个好听众,也是一个亲切的大哥哥。人都没有十全十美的,方惋就属于智商不错但情商偏低的类型,不知道苏振轩心里,她不只是朋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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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惋对于吃的方面一向没什么免疫力,苏振轩带她来的这个地方,她没有来过,但是一进去就闻到了一股香味……
猪骨汤馆。
这里的生意很红火,现在不到6点钟就已经有不少人在座了。苏振轩和方惋就坐在角落靠窗的位置。
方惋已经换上干净的衣服,是在过来的路上,在服装店里买的一套运动装。橘色很适合她,凸显出她奶白的肤色,长长的头发扎成马尾,清爽靓丽又大方,美目流转之中又会不经意流露三分动人心弦的娇媚,这样的女子,与之共进晚餐,确实是一件十分愉悦的事情。
方惋已经看了好几次电话,文焱没有打来。他又在忙吧?方惋都已经习惯了,打他的电话就是时常不会立刻被接起来的,有可能过几分钟或者一两个小时甚至几个小时才会回复。今天幸亏是有苏振轩在,方惋在出了事故之后就打过文焱的电话,到现在都没有回音。谁让自己有个警察老公呢,做妻子的应该体谅他。方惋没有不高兴,只是难免心里惦记着,所以总是会不自觉地去看电话。
这顿饭,方惋吃得很爽,浓香的猪骨汤味道纯正,其他的菜也很合她胃口。苏振轩的确很细心,特意带她来这里,并且点的菜都是温和不刺激的。方惋不喜欢点菜,她也不挑食,上来什么就吃什么。看她吃得开心,苏振轩也欣慰。人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如果能吃到喜欢的饭菜,也许是有助于缓解情绪的。看着方惋的吃相,大快朵颐,苏振轩先是有一点讶异,不过更多的是欣赏。这才是方惋该有的样子啊,他实在无法想象如果方惋娇滴滴地斯斯文文地吃饭,做作得跟猫儿似的,那才叫别扭。起码现在,他能从她爽快的吃相里,和她爽朗明媚的笑容里,知道带她来这里是没错的。
整个吃饭的过程里,苏振轩都充当了一个服务生的角色,帮方惋盛汤,盛饭,帮她夹菜,递纸巾……他始终保持着淡淡的舒心的笑容,看得出来,他很享受与她在一起的时光。经过今天的事,苏振轩总算是想明白一点……喜欢方惋,想要靠近她,想要去心疼她。今天没亲到,他不会泄气,他知道自己该主动一点了,不能再傻呆呆地顺其自然,他不想错过这个让自己心动的女人。
方惋可不知道苏振轩在想什么,她一心用在对应面前的美食,要将它们都塞进肚子里,美美地吃一顿。
吃饱喝足了,到买单的时候,方惋纠结了……六百多块?这还不叫贵?对她来说已经很贵了好吧。
“嗝……”方惋一不小心就打嗝饱嗝,嘴里还很没脸皮地问人家:“没折扣吗?”
服务生堆着笑,很礼貌地说:“对不起,我们这里没有折扣的。”
方惋打开钱包,摸出一张卡……
苏振轩看着她的表情,不禁哑然失笑,伸手将她的手挡回去:“我来就可以了。”
方惋脖子一梗:“不行,是该我请你吃饭的,你别跟我抢。”
苏振轩像是没听到她的话,将钞票塞进服务生手里。
“苏振轩,你是不是觉得我连一顿饭都请不起啊?”
“那你现在跟我这么客气,是认为我一个大男人跟女人出来吃饭还要对方买单?”
“大男子主义!”
“。。。。。。”
方惋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文焱还没回来。直到半夜里,方惋睡得迷迷糊糊的,拖着一身疲倦的文焱才闷闷不乐的回来了。
也史物成。一身灰头土脸,活像是从土坑里钻出来的,看样子文焱今天的日子也不好过。因为接到消息说有人看见付金水在农村某个地方出现了,文焱带人前去,连山沟沟里都找了,却不见付金水的踪迹。忙活了半天,刚从山里出来,心里可烦躁着呢,泡个面,冲个澡,一进卧室就看见空荡荡的床,没来由地感到不舒服。没有方惋的身影,他会觉得缺少了一点什么。
文焱转身来到方惋的房间,也不刻意吵醒她,悄悄地上床,钻进被子里,抱着她,几分钟之后已经发出细细的鼾声,可见他是真的很累。
方惋知道他回来了,加上困意难敌,她也不想说话,就这么抱着睡着,有什么事等天亮再说……
清晨,再看这夫妻俩睡觉的姿势居然跟昨晚差不多,可怜文焱的手臂啊,被方惋枕了一晚上。
方惋睁开眼就看见面前一张放大的俊脸近在咫尺,心里蓦地窜过一道暖流。这种感觉真好,一觉醒来,他就在身边。方惋发现自己的手还搭在他腰上,不由自主地就往下移……咦,他没穿衣服睡的。啧啧,男人的精力果然旺盛啊,一大早的就生龙活虎。方惋心里还在感叹,忽听头上传来他沙哑而慵懒的声音:“你把我弄醒了……”
方惋倏然抬眸,冲着文焱甜甜一笑:“我不是故意的,你继续睡啊,我不打扰你。”
方惋俏皮地眨眨眼,说完就钻出被子……
“你想溜?”文焱大手一拽,她轻盈的身子又跌了回来,落进他炙热的怀抱:“你刚才不是趁我睡觉的时候吃我豆腐吗,怎么现在点着火就不管了?”
这极具侵略性的男子气息紧紧包/围着她,她的腰上像是有烙铁一般滚烫着,这是男人最明显的索欢信号……(已更一万字,下午还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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