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一早,唐蜜儿仍旧迷迷糊糊,季锋却从外面进来。
他穿着很简单的浅灰色羊绒衫和细毛料的黑色长裤,休闲舒适,却给唐蜜儿捧来一堆崭新的冬装,连同干净的内衣,一件一件地帮唐蜜儿穿上,动作熟练而轻柔。
不是家居服,终于愿意放她出门了吗?
穿好浅灰色羊绒连衣裙,唐蜜儿看到季锋蹲下给她着袜穿鞋的头顶。
她的雪白双足非常漂亮,小巧玲珑,莹润如玉,柔滑似绸,淡粉色的趾甲透着光泽,宛若初开的粉玫瑰花瓣,几乎可以当脚模了。
季锋托着她右脚,忍不住低头亲了一下。
滚烫透入肌肤,唐蜜儿不由自主地缩了缩脚,没缩回来,反倒觉得脚踝上突然一凉。
定睛一看,就见季锋把一根脚链戴在自己纤细的脚踝上,铂金为托,碎钻作配,镶嵌了三颗椭圆形红宝石的链子接头锁于一枚旧式的黄金同心锁。
很精致的小锁,约莫指肚大小,双面镂刻龙凤、鸳鸯、连理枝的图案。
一面刻了季锋和唐蜜儿的名字和两人初次有肌肤之亲的日期,一面刻有“永结同心,情比金坚”八个字,全是繁体篆字。
而仅有的一枚金钥匙,则以一根手编红绳系在季锋的左手腕上,与价值不菲的腕表叠戴。
季锋一边给她穿上袜子,一边道:“在古老的传说中,如果一个男人给女朋友或者妻子戴上脚链,那么就代表拴住今生,系住来世,意味着他们这一走就是一辈子,并且生生世世都会重新相遇,重新结缘。”
“你信这个?”
真可笑,唐蜜儿自己都不相信。
季锋给她套上白色长筒皮靴,然后起身抵着她的前额,两手撑在她两侧的床板,吐出一抹温热气息,“我只是让你认识到我已经锁住你的今生,预约你的来世。”
话音落下,他企图侵略唐蜜儿的樱桃小口。
唐蜜儿侧头躲开,“你刚碰过我的脚!”
季锋一怔,朗声大笑着吻住她,吻得她气喘吁吁。
“正常人的脚永远比手干净,因为脚穿着袜子穿着鞋,不需要接触生活中方方面面的物品,携带各种细菌的物品。”他以下巴摩挲唐蜜儿的粉颈。
“谬论!”唐蜜儿道。
“谬论也是理论。”
季锋带她到耳房,一起刷牙洗脸,回来坐到梳妆台前,“这套化妆品你感觉怎么样?我买的时候,柜姐说很好用。可惜我看得懂却不会用,不过我会学的,以后我给你画眉。”
她抿了抿嘴,没有动季锋说的化妆品,只用拆过封的爽肤水、精华露和面霜、护手霜。
虽然过分的美貌很容易惹来麻烦,但她依然珍惜自己的容颜。
“青春真是美好啊!”季锋感慨。
脸上满满的胶原蛋白,吹弹可破,明眸皓齿,雪肤红唇,尽显清水出芙蓉的本色,不似他见过的许多女人总是用各种化妆品给自己画一张厚厚的面具,单眼皮变成双眼皮,三分姿色瞬间提升到七分,以此来欺骗世人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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