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6章 突厥内迁

小说:大唐技师 作者:扬镳
    李民心暗道,五年,未必就够。还没等他说出来,就听李牧继续说道:“也许用不上五年,鄮县的大部分百姓,就已经完成了城镇化的改革,让他们去种地,他们也不愿意种了。”
    “城镇化?”李民听到这个新名词,又有些迷糊了。李牧看到李民的样子,赶紧解释,道:“陛下,城镇化的意思,就是老百姓从种地为生,逐渐转变为做工,手艺等职业化的工种。就像长安和洛阳,长安百万人口,几人以种地为生呢?臣有信心,用不了五年,明州港带来的繁荣的商业,足以养活这不到百万人的地域,到了那个时候,鄮县的本地人收入,种地务农这占比将会非常低。他们不会再计较,有没有突厥人占了地,甚至,他们会把地让给突厥人去种,以换取自己可以在港口打一份工。”
    李民恍然,道:“这就是为何你要强制要求,耕地不可荒芜了。分了地的人,若不能耕种,就只能把地入股给农场,而农场却是受朝廷控制的。好!此计大妙!”
    李牧又道;“另外,臣还要向陛下道喜。李佑他们这趟从林邑回来,带回了足够多的两季稻的种子。并带回了真腊老农三十余名,这些老农精于种植两季稻,有他们在一定会在最短的时间里,把耕种两季稻的技术传授给我们。从鄮县开始,逐渐推广江南,陛下试想一下,若江南的水田,往后都能收获两次,丰年设常平仓存粮,还用担心有灾害的时候措手不及么?”
    江南素来有粮仓之名,若是能收获两次,至少可以把大唐的全年粮食总产量提成四成!
    这是什么概念?这等同于,养兵所消耗的存粮,不用再从老百姓嘴里抠出来了。就算是隋朝最强盛的时候,也没有做到这一点啊。李民已经开始幻想,大唐百万雄兵震慑四夷,八方来朝的画面了。
    他的鼻息粗重了一些,盯住李牧的眼睛,道:“五年,能做到?”
    李牧笑了,道:“也许用不上五年。”
    李民沉默,他知道,这是李牧给他的期限,五年,也许用不上五年,李牧便会像他说的一样,隐退了。
    五年之后,怎么做,李民没有想好。甚至,潜意识他不愿意去想。他熟读史记,史记上的帝王为后人留下的经验,无一不告诉李民,像李牧这样的人,如果不能为己所用,最明智的办法就是铲除。
    可是李牧对他坦荡,他实在是不忍心,也做不出——
    想到这些,李民的心绪有些乱,他站了来,道:“你想做什么,朕都会尽力支持,放手去做吧。朕有些乏了。”
    李牧忙身,送李民回房休息。他洗了脚之后,也躺下了,明日还要视察港口,要早出发。
    ……
    李牧这边视察港口的同时,政令已经发出,大唐第一次大规模的突厥内迁开始了。
    实际上,李民没有告诉李牧的是,这件事他已经与房玄龄讨论过多次。甚至已经派了使者去河套,明里暗里的做了很多调查。否则光凭李牧说,李民是不可能答应这么大的事情的。
    原本,李民也是打算在来年开春,先迁徙一部分人到原来试一试的。只是原本的计划是,整个部落迁徙,并且把人安置在几个折冲府之间,让这些人,为这几个折冲府种军粮。
    这样的安排,可以保证这个突厥部落反叛不来。但是房玄龄提出,这样做,肯定会让突厥人产生不满之心。即便是以大唐的律令,给予这些突厥人合理的安排,他们仍然会觉得自己被大唐奴役了。久而久之,离心离德。所以房玄龄的建议是不要做这件事,除非想到一个更好的办法。
    现在,这个更好的办法来了。收到李民的飞鸽传书,房玄龄立刻行书省,正式下发旨意,迁突厥无产户三万户,内附江南。
    此前做的准备,全都用上了。宣传的公告,就印了五千张,用两种字写就,分发到了草原所有的部落。
    给予的条件,一个个都写的清楚明白。立时在草原引了轩然大波,突厥的贵族们,自然视此为仇,而突厥的百姓,却一个个欢欣鼓舞,如李牧所想的一样,他们的日子确实也要过不下去了,他们想要的,不过是一个安稳的日子罢了。
    想走,哪有那么容易?突厥的贵族们纠集了人马,守住了所有的路口,不允许百姓南下,不少部族都因此爆发了冲突。
    消息传到了阿史那思摩处,阿史那思摩短短几日,像是苍老了十岁,整个人都老态龙钟了。
    这件事他怎么办?怎么办,好像都是错的!如果作为突厥的大汗,此时他最应该做的,就是聚拢兵马,与大唐开战、无论是赢是输,他都必须这样做,因为大唐动摇的,乃是突厥的根基。
    人口,是任何一个民族的根基。试想一下,如果人口都没有了,那民族还能称之为民族么?
    但是从理智出发,阿史那思摩清楚,这仗不能打。因为肯定打不赢,而且随之而来的后果,现在的东突厥根本承担不。
    打仗讲究的是天时地利人和,此时的突厥什么都不占。前年跟大唐打的那一场,虽然不占天时地利,码还占了一个人和。各部族还能聚拢在一,跟大唐拼上一拼。但是现在,大唐出的这个内附政策,不要说普通的百姓,就是阿史那思摩自己换位思考,也不禁想要加入其。
    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
    而且考虑到实际的情况,阿史那思摩也于心不忍。
    告示里说的‘无产户’,确实是日子要过不下去了。今年年初的时候,他曾游说突厥贵族们,让他们把牛羊的崽子借给百姓,等到了年底,有了犊子再还给他们。遭到了这些突厥贵族的拒绝,在他们眼里,百姓的命,未必能比得上他们的牛羊金贵。
    游说失败的那一刻,阿史那思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了。这都是突厥贵族自食其果,他不怪大唐,相反,作为一个有良知的首领,他反而感激大唐。在他看来,大唐是有担当的。在战胜了东突厥之后,大唐没有搞屠杀。还把最肥沃的河套地区,重新给了突厥人做牧场。虽说,这也有防备北方薛延陀的意思在,但大方向上,还是给了突厥人休养生息的空间。
    突厥人本来可以自己恢复来,但因为贵族阶层的贪婪。事情搞砸了,大唐此时做的事情,与其说是落井下石,更是有担当的表现。至少这三万户到了江南,他们不用被奴役,也不会饿死了。
    “唉……”阿史那思摩长长叹了口气,疲惫不堪道:“这件事我管不了,告诉那些人,他们愿意怎么做就怎么做吧,只是,在做事之前,先考虑后果。如今李绩在东北,李孝恭在正西,两部都各有五万之众,再多的话,我也就不说了。”
    说罢,挥了挥手,把各部派来的使者赶出了帐篷。
    ……
    十里外,一处不比阿史那思摩小的大帐里,十余个东突厥的首领愁眉不展地围坐在一。
    听了使者回复的话,立刻有一个人砸碎了手里的酒杯,愤然骂道:“阿史那思摩是铁了心的要做大唐皇帝的走狗了,他难道忘了,我们突厥人驰骋草原,逼迫大唐皇帝签下城下之盟的荣光了么?这才多少年,长生天的儿子竟然要摇尾乞怜!阿史那思摩,不配做我们的大汗!”
    “对,他不配!”
    “不配!”
    一群人呼喊了来,所有人都看向了一位长者,此人乃是阿史那思摩的一位堂兄,在场众人之,他的辈分最高。乃是现任的突厥大长老,负责祭祀的事。见众人看过来,他开口道:“我做不来大汗,不过我心有一个人选。”
    “您请说。”
    “曾经傲视天下的始毕可汗,有两个出色的儿子。一个是咱们的突利小可汗,可惜小可汗已逝了。但他还有一个儿子,也非常勇武,叫做阿史那结社率,我与他一直有往来,突利部归降大唐后,他被李民封为郎将,留在身边,名为重用,实则监视。此次李民秘下江南,阿史那结社率也在随行护卫之,据他给我的书信,李民此行所带之护卫,不过二百人。如果我们能派出精干好手,不需要多,三五十人即可,趁李民不备,里应外合,杀他个措手不及——只要李民暴毙,大唐群龙无首,突厥复国指日可待!”
    说着,他盯住众人,道:“就看诸位,胆量多大了!”
    刺杀大唐皇帝!!!
    众人吓得说不出话来,他们聚拢在这里,想要谋划的是怎么抵抗大唐这次内迁的政策,而不是真的想跟大唐为敌啊。更不要说,刺杀李民这么大胆的事情,更是一点都没有想过啊。
    刺杀大唐皇帝……
    众人眼神里满是错愕,一个搭话的都没有。
    “你们就这点出息!”
    大长老顿了顿手里的拐杖,道:“你们不敢,我敢!长生天的儿子,绝不能屈辱而死。这五十死士,我的部族出了!”
    说罢就要转身离去,众人这才回过神来,把他给拦住了。
    十几个首领互相看了看,终于有人道:“大长老,这是突厥人的大事,不能让你一个人承担。这样吧,我们每个部族都出五个最好的勇士,今日大家向长生天誓,生死与共,如若败了,咱们也得一承担,断不可做出背信弃义之举。”
    大长老这才转怒为喜,道:“这才是长生天的儿女!”
    说罢,他拿出匕首割开手指,写下了一封血书,各部族的首领也都割破手指,按下了血手印。这是突厥人最高的契约,签下了血书的人,如果不能履行,死后会遭到长生天的处罚,生生沦为畜类。
    主意已定,各家回去挑选死士。在大长老的人的带领下,取道尚未冻结的渭水,渡河南下。
    另一边,为了麻痹大唐,他们采取了缓慢配合的行动。从无产户,择选不能开弓,不能骑马的老幼,允许他们南下。但是只能带上十天的口粮,其余的一切包括帐篷,都得交出来。
    即便是这样苛刻,也有人愿意南下。
    同罗一家,便是其之一。
    突厥的贵族都有姓氏,阿史那,阿史德等等,有姓氏的突厥人,即便不是贵族,也是上等的阶层。但是大部分的突厥人,他们是没有姓氏的,他们的名字,取决于他们的父亲在他们出生的时候看到了什么。
    同罗在突厥语的意思,不是铜锣,是天上的鸟。天上的鸟本应自由自在,但是同罗从出生开始,就没有过上一天自在的生活。
    同罗今年十七岁,十七岁在突厥,应当是在马上练习骑射的年纪。但是同罗不会骑马,也不会射箭。因为他家的马匹和弓箭,随着他父亲在一次突厥内部的争斗丧命,作为战利品被另一个部族的人拿走了。那一年,同罗十三岁,他只摸过一次弓箭,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从十三岁开始,同罗便跟着母亲,带着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委身于一个突厥贵族家里做苦工。他的母亲是一个挤羊奶的好手,一个人能做两个人的活儿,勉强能养活得了他们。同罗初也跟母亲一学着挤羊奶,但是做这个工作的,大多数都是女人,他年幼时候还不觉得,到了十六七岁,实在是受不了别人看来的异样目光,说什么也不愿意挤羊奶了。于是,他便跟着好心的屠夫,学了剥皮揉革的本事。
    也正是因为这门手艺,让他接触到了很多大唐的商人。
    突厥贵族跟大唐的内务府签订了皮革的订单,每个季度都会来一次收取皮革。同罗的学习能力很好,很快学会了关话,相当于是一个小翻译,也因此对大唐有了更多的了解。
    他很向往大唐商人们口的大唐,也很喜欢听大唐的新鲜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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