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小说:人生输家 作者:江苦roushuwu.xyz
    穆歌叫我好好想想,他气定神闲,说我会联系他的。
    我怎么敢呢,秦均的占有欲可不是假的。
    他会生气,会叫我陆小姐,也会问我为什么不听话。
    他捏我的脸颊,也抓我的长头发,笑我天真又廉价。
    但我很乖,一直都很乖。
    我叫穆歌别再来打扰我,他翘起腿,还是那句话——“我等你来找我。”
    行吧,那你等着吧。
    我无能为力,改变不了他人,只有努力管好自己。
    离开前穆歌对我飞吻,他冲我眨眨眼,跟我说拜拜呀小陆和。
    拜拜。
    我来到程煜的墓前,我什么也没给他带,只有一个我,沾着一身的疲惫。
    我摸他冰凉的石碑,时光好像又回到了那一段没有尽头的日子里,程煜躺在床上,昏昏沉沉的睡。
    我总是来,拉他的手,说许多的话,
    那时想啊盼啊希望他能醒来,我暗无天日的生活需要他,他会抱抱我,说给我一个家。
    他叫我的名字,他说我们好久不见了啊。
    可事与愿违,很多事情都不一样,他确实睁开眼,可又永远的睡下。
    他没有抱抱我,没有给我一个家。
    我再也等不来他。
    那样的日子好像都过去很久了,四季交迭,日出日落,他已经醒来很久,又死去很久了。
    我怅然失落,时间走的太快,我追不上它,悄无声息的,很多的事都变了。
    我来看看他,坐在石碑前,却是没有一句话的。
    我不知该说些什么了,秦均将我的生活填满,我过得不好,但这一切,我是不想让他知道的。
    我只是笑一笑,说改日再来看你。
    白若琪也来看他,我们很少遇见,偶尔的几次都是在程煜的身边。
    我与白若琪许久不见了,她与人闪婚,无名指上戴了一个黑色的素圈戒指。
    她看见我不意外,越过我走到程煜的身边,晚风轻轻起,又是我们三个人在一起。
    我们谁也不安慰谁,点一根烟,安安静静的坐下来。
    她给我一张请帖,又说:“嗐!你说巧不巧,我原本是拿来给程煜的!”
    我以为会是她的结婚请帖,打开一看才知道,是她儿子满月酒的。
    她说结婚不办了,但随出去的份子钱得拿回来吧,就提前把她儿子的满月酒办一下。
    随后又大声的笑:“我这辈子都不可能生孩子。”
    嗐!谁说不是呢。
    她这人随性的很,搞摇滚的总是格外不一样,爱和恨都是潇洒万分的。
    一根烟灭了她就走了,离开前她叫我名字,我回过头,被她抱个满怀。
    她说她现在挺好的,也让我过差不多的生活。
    “有机会再见吧。”她摆摆手,这一次不再回头了。
    行啊,有机会再见吧。
    我抽过白若琪的一支烟,一直到回家都还有味道,秦均是个狗鼻子,离得那么远他一下子就给闻到了。
    他嫌弃我身上臭,眉毛拧起来,问我今天都见过谁。
    我一一说给他听,听到穆歌这两个字的时候秦均把我拽过来,问我是不是欠收拾。
    我怕他生气,第一反应就是抱紧他。
    秦均却拎着我的后领给我拽了起来,他拎着我,叫我少跟他撒娇耍赖,赶紧吃饭,一会领我出去玩。
    我不想跟他出去了,上次的事情我还记忆犹新呢,我老老实实在家抠脚也挺好的。
    秦均叫我别那么多废话,不吃饭就等着饿死吧。
    我也就是嘴上说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我不想出去是真的,不想饿肚子也是真的。
    我吃了满满一碗的大米饭,厨房阿姨又给我盛了两碗猪骨汤,我喝的直打嗝。
    秦均说我人长得不大,吃的还挺多。
    他又疑惑,我吃了那么多的东西,怎么还瘦的干干巴巴。
    因为心事太多啊,一件又一件,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秦均说我狗放屁,我一天好吃好喝要什么有什么,哪来那么多的烦心事。
    你就是啊,在你身边,我永远都开心不起来。
    我害怕你,且抗拒你。
    你不爱我,我也不会爱你。
    圣人总说性与爱是不可分割的,但我与秦均是例外。
    我们两个之间他是他、我是我,拎的清清白白。
    我把这些话嚼碎,咽下去,吐出一个笑来。
    我在秦均的身边,轻轻的亲亲他。
    可我的心却飞出去,飞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那里广阔无际望不到边,我自由无比,大声的喊,放肆的笑。
    朗朗星光没有尽头,宇宙浩瀚璀璨,我站在星空下,等一阵拂面的风。
    柳树摇啊摇,我呀轻轻笑。
    原来没有了秦均,快乐就回来了。
    我期待那一日会来,最好早早的就来。
    别让我等太久。
    秦均喜欢夜晚,他总是格外兴奋,抓着我,折折腾腾的一夜又一夜。
    我已经不再哭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的眼泪流干了。
    在偶然的一天秦均也发现这件事,他觉得有趣,也觉得意外,他问我到底是不是他的陆小姐,怎么连眼泪都没有了。
    他摸我的眼睫,说我和以前不再一样了。
    我伸手勾他的脖子,凑上去亲亲他。
    我说陆小姐就是陆小姐,陆小姐是不会变的。
    陆小姐乖乖的,陆小姐听话,陆小姐呆在秦先生的身边,给他一个机会抛弃她。
    他却说我是个撒谎精,他看着我,意味深长的说:“陆小姐已经不见了。”
    可我还在这里啊,我在他的怀里,我在他的身下。
    他搂住我,我抱紧他,我们在一起拥有过那么多个耳鬓厮磨的夜。
    在这一点秦均也是足够特殊的,因为这样的深夜,别人不曾给过。
    只有他,带着我走过夜晚的一分一刻。
    每一秒都是万分清晰的,我的指尖吻住他的短头发,他贴在我的耳边,说过那么多话。
    我也好意外,我在秦均的身边竟有那么长的一段时间了啊。
    一晃神的功夫,我们两个认识三年了,时间过得可真是快啊。
    这期间发生过好多,我曾以为会和我天长地久的人与我阴阳相隔,而我始终坚信我们随时会一拍两散的人现在还坐在我的身旁,他俯身贴在我的耳边,叫我闭上眼乖乖睡觉。
    而他开车踏过星空,带我走去不知名的地方。
    去哪里、做什么他都不告诉我,他叫我跟着他,不要问太多。
    我闭上嘴,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好风景,跟他一起闯进浓稠漆黑的夜色里。
    半夜一点多左右秦均叫醒我,冷风钻进来,还不等他说话我就率先睁开了眼。
    我叫他关上车窗,我穿的不多,病起来又没完没了。
    秦均一支烟都快抽完了,最后一口他凑到我的嘴边,他叫我快些清醒,抽一口烟就下车。
    我们两个六点出发,他开了五个小时的车,带我钻进了一个穷乡僻壤。
    蚊子漫天飞舞,青蛙一声又一声的叫,秦均带着我走进镇子里唯一一家还算体面的宾馆里。
    我问他来这做什么,他叫我废话少说,半夜一点了,赶紧洗洗睡觉。
    可我睡不着了,秦均大人日理万机,还要忙着充盈后宫,怎么突然想起我这个冷宫弃妇,还把我带到这种偏僻的小地方来。
    这地方又偏又僻,手机都没有信号,最适合做一些违法乱纪的坏事,我要是翘辫子了,恐怕十年都不会有人发现。
    我忐忑不安,晚上睡觉的时候突然抓紧秦均的手。
    秦均把目光落下来,不咸不淡的说:“这地方太破了,我没心情。”
    好一会之后我才明白秦均是什么意思,总裁大人满脑子的黄色废料,还以为我想和他做什么羞羞的事情。
    我没心情和他开玩笑,紧张的问他:“我最近没惹你吧。”
    “还行,算是乖吧。”秦均说的有点勉强,也只是下一秒就后悔了,他提起穆歌,说我水性杨花,一点都不听话。
    他捏我身上的肉肉,说要把我浸猪笼。
    要是在昨天他这么说我绝对不会当真,这都什么年代了,猪笼都找不到了,哪还做得出那种封建愚昧的事情啊。
    可他把我带到这种地方来,这地方鸟不拉屎,鸡不下蛋,我想不到总裁大人会因为什么肯屈尊降贵的带我过来。
    秦均这个人挺混的,结合他之前对我做过的种种事迹就知道了,这狗男人绝非善类,他说会浸我猪笼,我根本没办法当做玩笑来听。
    我腾的一下坐起来,我抱紧他的胳膊,求他别这样,二十一世纪了,法制社会,咱不搞那封建社会的愚昧事了。
    秦均静静的看着我,一瞬之后竟愉悦的笑起来,他双手叠在脑后,把目光落在我身上,我看清他眼里的笑意,是湛清直白的。
    他骂我缺心眼,他说什么我都信。
    没办法啊,总裁大人无所不能,我在他的掌心里比蚂蚁还不如,他想把我怎样就能把我怎样。
    我可能都来不及惊呼,整个人就没了。
    他叫我别胡思乱想,二十一世纪了,不止是法制社会,也是机械时代了,真想对我做点什么,根本用不着浸猪笼。
    我还要说话,他拍我的脑袋,叫我赶紧闭嘴,明天领我上山,养好体力比什么都强。
    看来不是浸猪笼,而是打算摔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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