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改建旁边涂宏志家死人了,你们出个警。”许风沐言简意赅条地跟打着盹的警察说明事件和案发位置,听话筒里连天的哈欠声觉得一阵烦躁,“听到没?”
值班警察瞬间惊醒,畏畏缩缩的回答,“听、听到了,我马上去安排。”
空气里血气泛起死腥味,许风沐挂上电话,角落里涂南还在抽抽搭搭地小声说,“我刚回来就给你打电话了,关机。”
“哦…”许风沐摸手机报警的时候就记起来,他下午憋着气干脆把手机砸了——
“关机了吧。”他随意找了个理由。
还好涂南想到联系朗歌,偏巧他们在一块。想到这个,许风沐又萌生出老母鸡的担忧。这难道说明,在涂南心里的依赖度,朗歌已经排在第二位了?
或许经过今天,还能升个级。过了明天,他们就亲密无间了。
啧,越想越觉得糟心。
“上面房间都没人。”糟心的朗歌在二楼查了两圈,把每个房门踢开检查了遍后趴在栏杆上朝他们喊。
许风沐本来就没指望现场捉凶,他们在路上都耗了半个小时,凶手肯定早跑了。
他估摸涂宏志尸体状况,无意识的搓着手说,“走的时间不长,两三个小时。”
朗歌三两步跑下楼,顺势把球棒扔旁边,从口袋抽出纸巾递给许风沐。他蹲下来搭上死者颈部动脉的位置,极其敷衍的说了句,“让我看看呗。”
许风沐让开位置,随便这个太子爷在凶杀现场玩破案游戏。
他熟门熟路的走到洗手间,拿洗手液把手仔仔细细搓了三遍,用朗歌给的纸巾把手擦干净。丢垃圾的时候,他发现垃圾桶里许多带血的浅绿玻璃酒瓶碎片,跟涂宏志脑袋后面那些挺像。
啤酒瓶商标还在,是非常大众的品牌。涂宏志不能喝白酒,啤酒只认这种浅绿色玻璃瓶,市价两块五的,冰箱里经常摆好几瓶。
朗歌上手检查完,跟洗完手的许风沐交流勘察结果,“他背上的伤都不深,完美避开内脏。脑袋上俩洞倒是会死人,但还冒血,应该是最后砸上去装样子的,凶手像伪造致命伤,模糊他的死亡原因。”
至于为什么要伪装,从尸体上根本看不出来。涂宏志的死状非常奇怪,他一时又说不上来哪里奇怪。朗歌扫了眼蜷缩在角落的涂南,目光有几秒定格,脑子里飞快转动着某种念头——
许风沐把剩下的半包纸扔给哭个没完的涂南,让他擦擦眼泪鼻涕,顺口跟朗歌说,“我刚在垃圾桶里看到了玻璃碴,带血的。”
朗歌接受到新的线索,刚才的思绪被打断,“在垃圾桶?凶手不会也有洁癖吧?他怎么不把地上血扫扫擦擦。”
也?洁癖?许风沐暗自有了个猜想。
这件事如果是有预谋的,自己肯定是计划的一部分。
朗歌绕到洗手间去找玻璃碴。
一抬头,隔着窗户见涂家大铁门外停了辆警车,顶上的灯在黯淡的夜里透着微弱的光亮。
第6章 006
三个武装到牙龈的警察冲进来。
瘦警察检查记录死者尸体状况,高警察排查现场,矮警官跟尸体发现人取证。第一发现人涂南抽嗒嗒腿软的站不起来,许风沐只好蹲在涂南旁边小声安抚了两句,确定他情绪平稳下来,才让矮警官进行跟他沟通。
瘦警察举着相机对着尸体咔嚓咔嚓一通乱拍,涂宏志的脸被翻过来,压在地上那半边脸沾满血泥和吐出来的白沫,眼眶青了一圈。满屋子齁呛的血腥味更加浓重,许风沐感觉自己杵在屋里多余,把随身物品给高警察检查了之后走到屋外。
朗歌隔着栅栏站在花圃外,嘴边叼着明明灭灭的小红点。月光惨白的照着周围缭绕的白雾,衬得朗歌仙风道骨。
他侧脸在月光下泛着稀微的莹白,如果这人不说话,绝对是一道赏心悦目的景观。
见许风沐出来,他掏出烟盒递过去。
许风沐跟他隔开距离,摆摆手,“戒了。”
“咦?我记得以前你十次有九次叼着烟,现在居然真戒了,毅力非凡啊。”朗歌最后吐个烟圈,把燃了半截的烟头按灭在烟盒里打了个哈欠,望着天想让困出来的眼泪倒流回去,“记得高考前复习呢,咱们班有几个傻子天天神叨叨的说,你知道半夜两点的东平城吗。那时候我不知道,今天知道了。”
“得了啊,别一有机会就显摆。”朗歌高三时候的成绩简直大写的学神,毕业时硬生生拉了全省第二十多分。
许风沐那时候成绩也还凑合,跟他比却根本不是一个量级。俩人斗了这些年,在其他方面都有输有赢,唯独成绩这点许风沐永远都低。他整个少年时光都在追逐朗歌,跟他争,想把他比下去,还因此付出了校霸不该有的刻苦努力。回过头想想,他整个人在迂腐泥泞里挣扎,还没有长得太歪,除了骨子里的倔强,也有朗歌不停刺激要跟他比成绩的功劳。
啧,怎么搞得他欠朗歌恩情似得。
许风沐本来就燥,没心情跟他追忆似水流年。何况朗歌还往他脊梁骨戳,惹得他更加没好脾气。
“不是显摆…”朗歌顿了顿,没多解释。他眼前往旁边一扫,用鞋底蹭着花圃边蓬松的泥土。
许风沐顺着他的动作看过去,花圃旁的土翻了一半,还没挂露,应该是今天刚松的。
“刚才我想跟你说来着,现场没打斗痕迹,他身上的伤说不定都是制造出来的假象。”
许风沐皱着眉问,“什么意思?”
朗歌想了想,用最浅显的方式给他说,“要是让我在同样的条件下犯案,肯定会把目标先关起来绑住,一刀刀慢慢戳着,别使劲,避开动脉,让他在感受生命流逝的同时慢慢忏悔。现在凶手看上去用了同样的方法,但是少了点痕迹。”
许风沐立刻反应过来,“没有打斗的痕迹?”
涂宏志身上那么多刀口,换了正常人即使不反抗也会因为痛苦而挣扎,势必会在现场留下痕迹。涂宏志身上没有被捆绑的痕迹,唯一的致命伤应该也是死后敲上去的。
为什么他会在身上开了二十几个血窟窿的情况下,不挣扎不反抗?
要么是他失去意识,要么是他在之前就死了。
朗歌以一种平淡沉静的声调继续慢条斯理的说,“世界上…至少中国范围内,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自杀不成功,其中有百分之七十左右的人选择割腕或者割身体其他部位。之所以绝大多数没死成,主要是因为死的决心不够,对人生还有留恋。还有一部分是由于人类本身的求生意志…”
许风沐对此嗤之以鼻,“会自杀的人,本来就打算放弃生命,为什么还会有求生意志?”
“是,但主观意识放弃,并不代表身体机能会跟随意识。失血导致死亡的过程是很漫长的,持续时间可能有半个小时,甚至更久。失血五百毫升时,身体会感觉到身体发冷,手脚麻木。到一千毫升,整个人会面色苍白,呼吸急促,全身出汗,肌肉收缩,这个时候身体已经开始自我保护了。失血到一千五百毫升,神志会变得模糊,甚至出现幻觉…”朗歌目光从花圃移到许风沐脸上,直愣愣望着他耳垂下方的胎记,以一种置身其中的语气叙述,“这个时候,求生意志会占领全身,眼前会浮现各种活下去的理由,身体的自保系统会调动起来封存仅有的生命特征,往往等到生命结束前,就会得到救治。”
听完这段长长的话,许风沐终于意识到奇怪的点。
他的话没有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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