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舞厅的大门打开了,欢乐的气氛从灯光迷离的门内满溢出来,兴奋的人群鱼贯而入。
这样的热闹喧哗却丝毫没有感染薇薇安,往年的舞会她都是冲在最前面,玩得最尽兴的那一个,而今却像是换了个人。
文瑾忽然想起什么,从随身的小包里拿出羽悠交给她的明信片,递到薇薇安眼前。
明信片背面,数行密密麻麻的圆体小字一看就知道是劳伦的笔迹,只是写得哆哆嗦嗦,如同在墨迹未干的时候,用袖子蹭了一下。薇薇安的目光迅速移到文字的最开头位置,看到上面赫然写着“亲爱的辛西娅”,她疑惑地看了文瑾一眼。
“羽悠让我给你看的。”文瑾说着,用力点点头,仿佛是鼓励她读下去。
在舞厅嘈杂的音乐声中,薇薇安开始读明信片上劳伦留下的最后笔迹:
“去往温德米尔湖的路上有一个私奔小镇,我和丹尼尔就是来了这里。我们结婚的事情原本想回去再告诉你的,但是,现在我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不知道还能不能重新走进校园。
……
除了你,我最担心的是薇薇安,我要是走了,把公司那么大一摊子事都甩给她一个人,不知道她会不会怪我。说实话,这个公司创立之初,并不是想赚多少钱,只是想让像我们这样十几岁的男生、女生拥有自己真正喜欢的高端时尚品牌……”
读到这里,薇薇安的眼泪控制不住地滴落下来,浸湿了明信片的一角,落款处劳伦的名字被阴湿了,明信片上的字迹在她的泪光中变得越发模糊。
文瑾揽住薇薇安的肩膀,说:“商业运作我不懂,但我知道,像劳伦这么好的人,她辛辛苦苦一手创办的公司,一定要延续下去……”
舞厅的大门渐渐关上,嘈杂的音乐声被皮质大门隔绝,大厅一下子冷清下来,长长的古银底子黑条纹地毯上,只剩下她们两人。
站在大理石高脚圆桌前,薇薇安将脸深深埋在双手中间,声音里带着自责和不甘“……我的想法和你一样,可是,我采取了降价打折策略,各大时装节已经把teenstyle排挤出一线品牌的行列了,公司高管和设计师集体辞职,销售停滞……没有比这更糟糕的了,我现在真的很害怕……”
文瑾从没见到过这样沮丧的薇薇安,当年,她父亲的公司破产,面临因交不起学费不得不离开a校的窘境,她却从未低头,想方设法设法赚钱,最后终于被劳伦慧眼识珠,才让她有惊无险地度过了危机。
如今这个口中说着“我很害怕”的薇薇安,还是当年那个乐观积极的薇薇安吗?
文瑾能感受到薇薇安身上背负的重担,一边盛满对公司的责任,另一边装着对死去朋友的情感。这两个重担压得她束手束脚喘不过气,让她行走在看不到尽头的暗影里如履薄冰,失去了从前放手一搏的勇气。
她不忍心去看薇薇安绝望的眼睛,将头别向一边,沉吟良久,说道:“那天开会,听了赛琳娜的故事,我觉得她能代表一定数量的消费者,其中包括像我和义廷这样的,如果我不是有了你这个做ceo的好朋友,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每年花这样的大价钱去购置服装。”
正说着话,薇薇安肚子忽然咕噜噜地叫起来,文瑾这才想起,一整晚薇薇安都郁郁寡欢并没吃什么东西。便去餐台上,拣了几样她平时爱吃的小食和清淡点心。
回转身时,她见薇薇安正在用手背擦眼泪,仍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便走过来,将手里的盘子推给她面前,说:“先吃点儿东西,咱们边吃边聊。”
薇薇安抓起她平日最喜欢的蛋挞,轻轻咬了一口,却觉得食不甘味,小口小口地嚼着,目光却不由自主地看向文瑾,仿佛在等待着她的下文。
文瑾心疼地递上一杯果汁,继续说道:“teenstyle的定位是十几岁的青少年人群,即便是青少年也是又市场细分的。你是否想过,这个品牌服务的人群是凯文、阿曼达、艾米这样不到百分之一的极少数,还是像赛琳娜这样的大多数。如果是后者,这个庞大的群体中的大部分人是消费不起奢侈品的。”
薇薇安将咬了一半的寿司放回到盘子里,凝神思考文瑾的话,忽然,她一拍大腿,恍然大悟道:“我明白了!当初,teenstyle价格高企,并不是出于利润考虑。劳伦原本就来自老钱家族,妈妈是时尚界教母级人物,她本人还兼作一线品牌的代言,从来没有机会去购买顶级品牌之外的衣服,甚至她肯能根本没有机会去花钱买衣服,所以,她脑子里对服装的价格没有概念,更没有寻找市场定位的想法。”
文瑾对劳伦的了解有限,对市场更是一窍不通,并没有想到这一层,听了薇薇安的分析,却觉得很有道理。
忽然,她的话头陡然一转,问:“一线品牌是否真的那么重要?我觉得,你没有必要改变自己的做法,问题的关键是,在采取行动之前,是否已经考虑成熟形成了自己的理念,是否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将自己的理念传递给大家?”
“理念?”薇薇安喃喃重复着。
看到薇薇安的眼睛一点点恢复了生气,文瑾便将她的观点娓娓道来:“当初,赛琳娜来teenstyle,或许仅仅是因为那条裙子的契机,如今公司惨淡经营,她不但没有像大多数人那样选择离开,反而更加努力为公司做事情。其中的原动力一定和那条裙子关系不大,更大的可能性是,她被劳伦赋予公司那些与众不同的创意理念,和精神层面的正能量所感染了。”
“这一点,我也能感觉到,可惜,那些辞职的高管和设计师们却好像没有同感。”薇薇安的话明显是在自嘲。
半晌,文瑾重新开口,道:“那天,去公司的开会的时候,有个叫潘尼的女孩进来帮我续过两次咖啡,你跟她熟吗?”
薇薇安思忖片刻,点头道:“哦,我知道,她是公司的助理设计师。今年刚刚上大一,是罗德岛艺术学院的新生。”
文瑾将遮住半边脸的发丝拨到耳后说:“也许你不知道,她是劳伦在纽约长岛的邻居,小学,初中的同学,她现在在读的这个和布朗大学的联合项目,正是劳伦申请的,希望这个信息能对你有帮助。”
“哦?劳伦和潘尼都没有跟我提起过。”薇薇安两眼还红红的,蹙起的眉心却微微展开,道:“原先,公司名校毕业的设计师太多了,她在其中才并不显山露水。”
文瑾感觉到,薇薇安仍沉浸在就事论事的现象里,没有理解问题的本质,然而,她也不知道从什么角度去开导自己最好的朋友。
望着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被折射的光线流光溢彩,如同学校礼拜堂清晨从花窗玻璃照射进来的阳光一样美丽。
她脑际忽然灵光闪过,问道:“你还记得两年多前,一月的第三个星期一吗?就在那年冬季舞会结束过后没多久。”
尽管文瑾说得很绕口,问题更是莫名其妙,聪明的薇薇安还是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了:“当然记得,那是马丁路德金日。”
文瑾拉着薇薇安一起坐在高脚椅上,回忆起了那天的情形:“你是了解我的,我这个人对革命运动向来都不是那么热情高涨,当然,我不否认平权运动对美国社会进步很有意义。就我个人而言,总觉得,马丁路德金博士向别人灌输自己的思想的做法太过激进,和我脑子里牧师的形象多少有些背离。
尽管那天学校休假,早课却仍然照常进行,因为,学校千载难逢地请来了马丁路德金博士的小女儿伯尼斯·金作为当天的演讲嘉宾。我记得,当天金女士的演讲格外冗长,头天夜里,我裹着被子,抱着kindle看了大半宿奥斯卡·王尔德的《莎乐美》,凌晨四点多才睡,整个演讲过程我都不在状态上,听进去的内容非常有限,只有在她向我们展示他父亲随身携带着的那本《圣经》和诺贝尔和平奖奖章时,是完全清醒的。
可能因为我当时的室友艾玛是黑人的原因吧,回到宿舍后不久,伍德赛德楼的宿舍妈妈詹妮弗就来我们宿舍了。她看上去是被那个演讲打动了,一个劲儿让艾玛谈谈对金女士演讲的看法。艾玛可能是被问懵了,说,她和她父亲都很喜欢金博士《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讲,接着,又说,不过,这一切都比不上,今天是美国的法定假日这件事更让她开心。
詹妮弗老师被艾玛的话气得七窍生烟,絮絮叨叨地数落了她一阵。我早就预感到,下一个就该轮到我了,于是,变得有些紧张,搜肠刮肚地回想着早课上金女士演讲的内容,却只能想起某些极其微小的细节,但我还是把自己能想起来的都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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