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在沙丘之上抛射箭雨开始,再到之后展开冲锋,短兵相接,没有用上太长的时间,甚至都没有花费太多的精力,李胜邪就已经轻易地带人攻入了城中。
这其中,既有鬼鹫部落兵力不足的缘由,更有他指挥得当的原因,由此可见,此人的确是有几分真才实学的,只是未到一切见分晓的时候,也不知他走的路到底是对是错。
此刻鬼鹫部落的街头巷尾,处处可见正在展开激烈厮杀的双方战士。
依靠着这种地利,巷战之中,是很难发挥出兵力多寡的优势,所以这种时候,往往才算是整个攻城战中最为凶险的,伤亡最大的时刻,甚至要超过一开始攻城时的损耗。
“噗!”
死命一刀,直接捅入一个罗刹族汉子的肚中,李胜邪一手握着刀,另外一只手抓着对方的肩膀,用自己的肩头抵着对方迈步前冲,用全身的力气,狠狠地将对方撞到了后面的墙上,眼看对方吐出一口鲜血,满脸恐惧的模样,他神色狰狞,还隐约带着一丝丝快意。
虽然看似癫狂,但他也有自己谨慎的一面,入了城后,他没有主动找那些真正强悍的战士们厮杀,而是到处找一些明显比较虚弱的人,譬如老人,妇孺,或者是一些缺乏训练,较为矮小的普通罗刹族,像这样的人,哪怕得益于他们种族天生的优势,却也很难是他的对手。
他是发了狠,这一次,就算不能全灭鬼鹫部落,也得将对方给彻底地打残,打痛。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一直牢牢记着自己被吴珩派来大漠的目的,其实说简单点,就是两个字,“维稳”。
前方战事无论再激烈,再怎么样,总之都轮不到他来操心,而他要做的,就是替卫国把边上这块飞地给稳住,就算他们卫国不能靠着这些年的布局全面接手也无妨,只要能够保证不让凉国人染指,那卫国的后方就算是保住了,而前方的将士们也就无需再担忧补给了。
所以他根本就不在乎毒蝎部落的那个大胡子到底有什么别样的心思,更何况人心如鬼蜮,它本就是世间最难以被揣测,变化最快的东西,还未当上大酋长的时候,那个人可以为了未来的权利,向他们卑躬屈膝,而现在大权在握,又怎么可能再像仆人一样侍奉卫国呢,就算一开始对方还未彻底地转变心态,可到了现在,体会到一言九鼎的感觉之后,他的野心,自然也差不多开始觉醒了。
总之,这些罗刹族可以不听自己的话,但绝不能去听凉国人的话,这就够了,而唯一的变数,只在鬼鹫部落这边,一旦失去了这个依靠后,贪狼部落也不可能平心静气地跟他们坐下来谈,甚至到时候,这帮人能不能活着离开大漠都是一个问题。
当然了,出于报复的目的,他是不可能让对方安然离开的。
“杀!给我杀!”
主上视人命如草芥,这手底下的马匪们亦是如此,当下那是见人就砍,呼和间就往前冲,无论男女老少,通通杀之,眼前所见,绝不留下一个活口。
站在另外一边的大酋长看得是焦躁无比,对方虐杀的,可都是他手下活生生的子民啊,心绪激荡中,便连一直留在身边,保护自己的卫队都已经派了出去,奈何似乎仍然挡不住对方疯狂进攻的势头。
正在这危急的时刻,众人脚下的地面突然又剧烈地震动了起来,落在后面的马匪们面色大变,在大漠里纵横多年的他们,对这种声音,那是再熟悉不过了,当下循声望去,却见一支不知是何方来的骑兵,正掀起漫天黄沙,气势汹汹地从他们后方包抄了过来,看那样子,就算是傻子也知道来者不善,不然距离这么近,早已止步慢行了。
现在的情况便尴尬了,李胜邪这边的人手全部拥堵在缺口这里,卡在正中间,再往前一步,就是跟鬼鹫部落的人进行巷战,退,来不及,因为上万人堵在一个小地方,调转方向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而且因为过于自信,也是因为经验不足,所以他们在后面也没留下太多人手防备突发情况,就好像是一匹撞进了树洞的马,就这样大大方方地把屁股露在了外面,现在想掉头都来不及,更何况他们若是就这样一掉头,前面的罗刹族也会马上展开反扑,这样的境地,落在真正的高手眼里,就已经算是死局了,眼下要做的,应当是尽快安排人手殿后,牺牲自己为大部队撤离拖延时间,尽量降低损失才行。
“大人,不好了!”
后面的人见情况不妙,赶紧三步并作两步跑来向李胜邪汇报,后者才刚刚把一个怀孕的妇人给开膛破肚,此刻骤然听到了响动,自然转头,越众而出,看向了远处已经越来越近的骑兵队。
他面色大变,心乱如麻,暗道自己还是棋差一招,他清楚,在这种时候,能腾出手派人来找他麻烦的,必然是属于黄沙县的兵马,从请报上来说,这是唯一的可能,自己本以为他们为了在乱局中苟活,是不敢随意调动兵马出动的,却未曾想,对方竟然如此果断,而且还挑了一个最好的时机杀出。
先前他们该是埋伏在了何处?
“回身,力战!”
他虽然慌张,但总归还没有完全地失去理智,这一点,他既该感谢这十多年的悲惨遭遇,更要感谢他名义上的师父吴珩。
情急之下,他大脑飞速地转动,迅速地分析出了局势,他知道,马匪们只能打胜仗,说得再不堪点,他们这些人,只能仗着兵力优势欺凌弱小,遇到强敌跑都来不及,留人断后那更是痴心妄想。
一旦跑,那就是兵败如山倒,天柱倾塌,绝非人力能够支撑,这时候只能回头打,更何况离得近了,他才观察到对方来的这些人,并不算多,刚才只是因为漫天沙尘,搞得声势很大罢了,所以这一仗,其实不是没得打。
在他思考的同时,天空中,一只凶悍的隼振臂飞上天空,一边嘶鸣挑衅,一边悍然与李胜邪这边那只老鹰打在了一起。
虽然体型上看起来小了不止一圈,它却反倒是占据了上风,这只隼,就是曾经黑水仙从毒蝎部落盗来的那只,只是后来被顾玄得到,带到了黄沙县后,又请专人熬炼,现在已经换了雏毛,成长为了真正的猛禽,今日被用来对付李胜邪,也是恰逢其会。
而在天空之下,这支远道而来的骑兵队伍也终于和李胜邪手下的马匪们撞击到了一起。
领头的这个不是别人,正是手持大戟的哥舒翰,他这次带来的人的确不多,不过区区八百,但都是绝对的精英。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本来黄沙县人就不多,其他人,最起码要留在黄沙县城头上装装样子吓退宵小,若是为了这种事一股脑的全部赶来,难道出了事后要让王爷亲自上阵跟对方上不得台面的小人物厮杀吗?
大戟一指,八百人如一人,这样的情况,就是哥舒翰自己也很感慨,练兵之法,的确是婆罗娜族所最欠缺的东西,八百人若能把力量合到一处,发挥出来的战斗力,其实要远胜分散的八千人。
他披挂着冯大为其量身打造的全身甲,当然,里面都是垫着可以抵挡劈砍冲力的软垫,而非全部都是铜铁,那样的重量,只怕人连运动都难,又如何杀敌呢?
“杀!”
这个字,他是以凉国话喊出的,后方的人,无论是罗刹族出身的,还是凉国人出身的,都齐齐随之大吼,那样子,直叫风云变色。
兵锋所指,这才是真真正正的无坚不摧。
都是骑兵的情况下,一方这样借着马力冲锋撞来,而另外一方只能愣在原地干着急,这结果自然就不必过多赘述了。
一戟刺入一人的身体,哥舒翰猛地一扬手,大喝一声,直接将其挑得飞了起来,如此神勇,当是先声夺人,顿时让前方的敌人更加不安,一个个下意识地萌生退意,奈何后面堵满了人,却是进退两难。
“怕什么!给我杀!”
李胜邪大吼道,他哪儿能让对方如此轻易地击溃己方士气,直接抢过弓箭,当头便射,与此同时,还要继续指挥部分人去挡住后面那些反应过来的鬼鹫部落的战士们,眼下可谓是被两面夹击,疲于奔命。
那边的老酋长亦是轻轻地松了口气,暗道一声“好险”。
现在援兵到了,而且选的时机是恰到好处,对方被卡在了城中,进退不得,份外难受,接下来,就是合力将这些不速之客驱逐出去的时候了。
他并不怀疑这些人的来路,因为那位陆大人已经提前给他打过了招呼,对方出现的时机对的上,一来就跟这些外敌动手,那肯定就是盟友了,为了迅速地退敌,他把所有人都派了出去,一个没留在自己的身边。
然而就在这时,突然又发生了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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