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威廉姆斯的威廉血堡果然是藏了不少好东西。
除了一些金银珠宝,还发现大量血钻。
关于“血钻”,有一种说法是,血钻,又称滴血钻石、冲突钻石、血腥钻石,是一种开采在战争区域并销往市场的钻石。
依照联合国的定义,冲突钻石被界定为产自获得国际普遍承认的,同具有合法性的政府对立方出产的钻石。
由于销售钻石得到的高额利润和资金会被投入反政府或违背安理会精神的武装冲突中,故而得名。
泰勒被指控用钻石交易的收入购买军火装备来帮助塞拉利昂叛军打仗。因为牵涉许多人命,所以被称为“血钻事件”。
不过这里的血钻可能也沾满鲜血,但与轰动一时的历史事件并无关联。
传说造物主创造了四界人民:天使,精灵,人类,魔鬼,以及一个神,阿尔顿·塞纳。
神的职责是,维护四界的和谐。然而,四界的冲突却一直不断。
终于有一天,这个世界的神耗尽了自己的心力,消失了,只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一块血红的钻石。
得到这颗钻石便会具有统治世界的力量。
为了防止这个世界因争夺这颗钻石而发生动乱,塞纳消失前许下了最后的誓言,血钻分裂为16份,分散到各个结界,只有神选定的人才会拥有它,直到他死了以后,血钻也会消失,寻找下一个人。集齐这16个人,便可以得到全世界。于是便有了无数关于血钻的传说。
红钻:按色调分有血钻和紫红色钻石。
血钻色泽鲜红如血,艳丽无比,是彩色钻石中极为贵重和罕见的极品。
1989年春,在珐国巴离的一次珠宝展销会上,展出了一颗重量2.23克拉、名叫“拉琪”的血钻,标价竞达2.7亿华夏币。
“拉琪”的美艳让人倾到,其昂贵的价格让人瞠目结舌。
与当时的黄金价格相比是黄金的十万倍以上,比无色钻石贵二千倍以上。
经鉴定,“拉琪”血钻原产于印度古老的金刚石矿区哥尔贡达,意为“大财源”的地方,至今已有500年左右的历史了。
之前余越从罗斯公国王子斯迪文森那里夺得过一坨血钻,后炼制为护掌宝具“永夜双红”赠予鹿萍儿。
虽然威廉血堡的血钻不如斯迪文森那一坨用性命真元温养多年的血钻,但胜在数量众多。
——血钻因其鲜艳如血的色泽,深得血族喜爱。狂热的血族贵族会大量搜罗血钻据为己有,这其中的手段自然不乏血腥阴毒。
余越一口气得到这么多血钻,便可以有很多用途。
看着余越把血钻一箱一箱装进“昆仑一气袋”,所有人都是目瞪口呆,小威廉姆斯更是心在滴血,这简直比要他的命更令他痛苦,但却无法阻止。
妮娜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涩声道:“余先生,您……您不能这样做……你这样不合规矩……”
余越瞄了她一眼,说:“所谓的规矩往往只能限制弱者。这些血钻金银都是赃物,刚才我已经把人交给你,现在赃物当然应该由我处置,如同你再敢啰嗦一句,我直接连人一起处置。”
言外之意就是,我刚才把人交给你,并不是因为惧怕你所说的律法和规则,也不是给你面子,只是我想交给你而已,如果我不想,随时可以把人拿回来自己处置。
妮娜再不敢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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