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 羊

小说:宅门之贤妻难为 作者:洛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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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若觉得自己这里自从有了木婉晴之后,生活似乎惬意了很多。一切俗事被处理的井井有条,人事纠纷不用他管,吃喝穿戴都在手边,样样合心合意,日子过的比之前十几年加起来还要舒服。

    他有些自嘲的想着,早知道收个徒弟日子会这么好过,真该早早的去收他十个八个。

    不过,这些想法也就是想想罢了,他知道除了她之外,自己是不会为别人麻烦的。

    做完早课,容若百无聊赖的四处晃悠,看着她在殿外的走廊上跪坐着,好奇的过去,却发现她在焚香煮茶,不由得坐了过去,“有没有我的份儿?”

    “只要你不嫌弃。”她慢慢的碾着茶末,轻笑着应道,也没有赶他走。

    阳光正好,空气中弥漫着花朵的香气,清风拂过檐下的铃铛,响起一连串的碎玉声,叮叮咚咚,将日子都变得摇曳生姿了起来。

    “住了这些天,可有什么不习惯的?”容若有一搭没一搭的与她闲话家常,只觉得岁月悠长,余生即便如此度过,那也是极好的。

    “不,很好了,甚至比在家还要惬意些。”木婉晴应道,有些尴尬的看着容若,“倒是你,有没有什么不习惯的?”

    “我?”容若愣了下,然后摇头,“很好啊。”

    “你不觉得麻烦就好。”木婉晴有些害羞的笑笑,我一直怕这些天做的事情给你添困扰了。”

    她说的是指她整顿容若这里头堆积的人事这件事。

    木婉晴最初并不打算多管闲事,不过当她无意中打开一扇门,被着堆积如山的文书倒下来压在书山文海中之后,才体会到容若有多敷衍了。另外松鹤殿里头的职责划分人事安排也是一塌糊涂,容若从来不管有多少人有多少事,实际上他只要自己吃饱饭就行了。

    嗯,其实,有时候吃不饱饭也无所谓,因为他已经达到了可以辟谷的地步,吃饭只是乐趣并不是必须,所以就算三餐不继也没关系,他自己经常都吃了一顿忘一顿。

    所以,尽管这里人人都对他很崇拜,但是真心论起他住的地方,只有一塌糊涂可以形容。

    木婉晴是个认真的人,要着她跟容若一样混日子实在是强人所难,所以只能自己动手整理。幸好容若也很配合,她让容若做什么容若就做什么,在这里她说的话基本上等于容若说的,连重新整理容若的卧室容若都没有反抗的搬到偏殿去住了好几晚。

    经过木婉晴的收拾,容若这里焕然一新,但是缺点就是容若过的没有之前随性的,所以木婉晴心里也颇为忐忑,生怕容若讨厌这种生活习惯的改变。

    没想到容若却毫不在意,他看着木婉晴满不在乎的说,“谁喜欢想喝茶但茶壶里永远只有隔夜茶的日子啊!我一直想整顿,但是觉得太麻烦了,所以就将就的过了。”

    “你不想起就好。”木婉晴松了口气,“我这个性就是这样,要是什么地方让你不舒服了,你告诉我,我一定改。”

    她是一个喜欢较真的人,做事都是一板一眼,也就只有父母不嫌弃,其它的时候若要跟别人在一起,总是有些小摩擦。

    “不,很好。”容若点点头,捧着茶碗想了下说,“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太周到了,我要是被你惯坏了,有天你不在这里了,那我该怎么办?”

    “说什么傻话。”木婉晴轻轻一笑,觉得容若想多了,“我除了这里,还有什么可地方可以去?”

    “那道也是。”容若想了想,自嘲自己多心,便岔开话题,“你在算什么?”

    他看见地板上放有一本周易和几枚算筹,应该是木婉晴早上用过。

    “啊,这个啊,”木婉晴看了地上的东西,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我早上做功课时照着书上的步骤算了一下,果然需要天赋,我怎么算都是错的。”

    “你怎么知道错了?”容若有些意外,别说木婉晴了,就死他遇到奇怪的卦象,也不一定能确定自己是错了。因为有时候天意,本来就会让世事以一种奇怪的方式发展。

    “已经死了的人,却还能算出大吉,你说错没错?”木婉晴笑了笑,容若听着这话,便不再多问。

    她算的人,确定无疑是徐梓卿了。

    人总是这样不认命,就像是梦里头的那个她明明已经香消玉损多年,那个容若却仍然一遍遍测着她前程的吉凶,为了她的大吉而欣喜,为着她的大凶而焦灼。

    所以,这次容若聪明的没有再提这个问题,只是又说起了别的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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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阳西下,一个牧民正在将着自己不多的几只羊赶回羊圈,却见到女儿忽然从帐篷里冲了出来,兴奋的朝着他比划,“阿爹阿爹,那个人醒了,醒了啊!”

    “嘘,古丽,小声点。”壮年汉子名叫图鲁,他听着女儿这么说,忙朝着四周张望了片刻,然后关好羊飞快的跑进了帐篷里。

    帐篷很矮小,里面堆满了杂物,空气并不流通,所以气味显得非常难闻。图鲁拨开角落里的羊皮,从里头扒拉出了一个面色苍白的人,只见他瘦的跟皮包骨头似得,脸上也是一片青灰,唯一能证明是活人的,就是他的那双眼睛了。

    冰冷的像是漠北草原上的孤狼。

    “钱钱,好多钱钱。”古丽兴奋的围绕在父亲身边叫着,目光贪婪的看着那个病人。图鲁也是感慨这人命真大,这样都没有死。

    他们在黑风沙之后迁徙,却不料在半路上捡到了一个人。本来图鲁是不想管的,但是却发现那人手上带着一个非常珍贵的玉扳指。他心念一动,因为当时有其他人在,他也不好细细检查,便将着这两脚羊塞到车里,随着队伍一起赶路。

    图鲁本来以为这羊是死了的,没有想到晚上检查时却发现他还有呼吸。因为拿了他的扳指,多少觉得有些心虚,便给他灌了几口水,几口汤,想着他能活了活,不能活了自己也仁至义尽,拿着他的东西一点也不愧疚。

    可图鲁没想到的是,这人生命也忒顽强了,就这么跟着他们一路,虽然没有醒来,但是竟然也没有死掉,一直有呼吸。

    就这么一路躲躲藏藏,等到了新的宿营地之后,图鲁拿着那扳指去给当地的头人,竟然换了十只羊回来,顿时大喜过望,他便难得怜悯的留下了这两脚羊一命,继续给他灌羊奶,顺便将他从头到尾检查了一番,然后发现这两脚羊的确是头肥羊,不但手上有玉扳指,身上还有许多珍贵的饰品。

    阿爹都将着它们剥下来藏了起来,说准备给她当嫁妆。

    图鲁断定这人应该是丝路上的大商贾,这种事情早些年还很常见,当穿过沙漠的时候,有些商人的同伴不幸身亡,他的朋友家人无法带他回家,便将着他葬在沙里,并配上丰富的陪葬品。有时候大风吹走了沙丘,便可以看到那沙坑地步的白骨和闪闪发光的珠宝,捡回家卖掉,可以赚一大笔钱。

    不过这种好运气随着两国的开战,丝路上商户的断绝就很罕见了,图鲁也没想到自己能遇上。他有心想杀了这人拿了他所有的财物,但又有些胆小不敢杀人,于是就这么矛盾的把人养着,不知不觉竟然把这人养活了。

    当对上那双眼睛时,图鲁只觉得心里头一凉,手中的匕首不自觉的就出鞘,按住了这人的咽喉。

    “你是谁?”那少年的表情仍然是一片平静,他的声音很虚弱很嘶哑,但是却十分有威严,说的是清晰的突厥语,而强调则是上层贵族老爷们的说的那种强调,听着就让人头皮发麻。

    图鲁把匕首按在他脖子上,不砍也不是,往下砍也不是。

    若这人是汉人,杀了也就杀了,隔着那么远,他也不怕。但是瞧着他带有这么多珍贵的东西,又说的一口老爷们才会说的话,图鲁实在是不敢就这么动手。万一下去砍了什么不得了的人,自己被贵族们追杀可怎么得了?

    他先前可是听说了,又一个牧民不小心踩死了头人家里的哈巴狗,然后被看了剥皮的事情。不过一个小玩意儿就如此严重,万一砍的是哪位大人的儿子,那该怎么办?

    况且,虽然是汉人样貌,但也不一定真的是汉人。这些年有许多贵族老爷都喜欢汉族女子,听说可汗大人跟左贤王大人最喜欢的几个儿子就是汉人样貌,这,这个也说不定是的……

    图鲁越想越怕,拿着刀的手都有些抖。这个时候他见着那少年的眼睛眨了眨,然后吐字清晰的问道,“我是谁?”

    图鲁听到这话,哐当一声,匕首掉在了地上。

    这人,不知道他自己是谁?

    图鲁看着少年疑惑的表情,只觉得兴奋的快要晕倒了,长生天在上,一定是长生天保佑,才帮着他解决了这个天大的难题。他所畏惧的,不过是这少年察觉出自己偷了他的东西,将来找自己报复而已。可是如果少年连着他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那么就更不可能知道自己偷了他的东西,自己也不用杀人灭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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