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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青年路104号公寓 作者:五生
    青年路104号公寓 作者: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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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生因为长期不在公共厕所上大号,就险些和痔疮为友──同性恋的爱情终止於口腔溃疡和痔疮──善良让房东先生险些成为一辈子光棍。

    文艺青年是最敏感善良细腻的人群。这可不是我说的,这是公认的。

    在高速发展的和平年代,文艺青年是时代的必须品。你身边的十米开外,就一定有一个自称文艺青年的不知所属的青年。当然,我头顶的十米开外,也有一个文艺青年。

    住在501的小老板,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文艺青年。

    至於具体是个怎样文艺的青年,有一次我和某位房客在深夜电影结束後,边喝啤酒边感慨爱而不得的情感,同样不知为和失眠(後来小老板说失眠是因为对‹已荒废的时间›而感到抱歉)游荡(那晚小老板的诗是用这两个个字来定义他‹从五楼走到一楼›所走的这段路),神游的小老板听到我与房客的对话,哽咽道,你们别说这麽煽情的话题,我会哭的。

    ──当然,写到这里,千万不要误会小老板又是只娘受。小老板一七八的个头,样貌干净帅气,若非要形容,就是那种岳母刚见面就巴不得立马把女儿嫁过去的款型,男女老少,通杀。----------------------------

    小老板一开始不是小老板,他是个诗人。

    小老板在诗人时期,玩摄影,写文章,看滚石三十年和小草莓音乐节,悲春感秋时写个文章,能被转载个小几千,此外,小老板还出过诗集,感慨爱情和时光,再来点後现代。

    静若处子,拍出的片子堪称清新典范;动若脱兔,和一圈的朋友开自费演唱会,连蹦带跳姿态帅气──堪称全能文青。当然,这一切都要建立在小老板长得还不赖这一基础上。且,小老板的衣著很有特色,小帽子一带气场立显,还梳过小辫子。

    小老板之所以从全能文青转型为小老板,是因为烧钱过度,搞一场live场地设备万八千,平时玩单反烧镜头,玩菲林烧胶片,加之和朋友投资酒吧失败,全能文青没钱了。

    前面说过,文艺青年都是十分敏感自尊的,小老板贫困潦倒之际依旧拉不下脸去借钱。最终,小老板不知被哪本杂志蛊惑,哆嗦著手卖了两台莱卡,跑了一趟批发市场,随即奔向时代大潮,在淘宝上开起了网店。卖女装,主打文艺女青年,噱头是小老板自己。

    不光转型,而且转型十分成功。

    「小老板」这个称呼,是网店买家们给的。小老板凭借精准的市场定位与优秀文案,加之高超拍摄技法,收揽了一大批女卖家的追随。小老板的网店销量直线上升,小蓝钻到小蓝冠,并没有想象的创业艰苦与辛酸。

    店铺里不时有些小老板自己写的文章,由此招来一大批坚定粉丝。

    真有意思。我摇头笑。

    铜臭味的文艺者。

    成本二十卖一百五,做著奸商生意,说著动人的话。对於少女们而言,知道老板是这麽一个能写出动人文字的人,即便被坑,也是心甘情愿的。

    「真是奸商啊……」一日陪小老板去进货,两人扛著几十斤的大口袋往回走,听闻小老板这批货的预售价之後,我万分感慨。

    「还得养活几个人呢。」小老板的生意不断做大,客服售後发货,又请了几个人干活,人加货挤在小公寓房里,「真是一番喜气洋洋的丰收场面。」小老板如此评价,「比live和写诗有意思多了。」

    奸商小老板自做大生意以来,再没去从事以前的事业,终日定制销售计划,什麽时候促销,做什麽特价,初期月收入六位数以上,现在还在上涨。-----------------------------

    小老板文青时,每顿饭都很精致。不吃炸烤食品,蒸煮一顿之後,得把饭盛进精致的瓷碗,摆在放著棉麻桌布的原木小餐桌上,十分相当很是讲究。那个时候的小老板买菜从不问价格,显得人多俗气。当时的小老板没什麽人生大目标,小目标很多,去西藏啊去穷游世界,出本诗集开个小演唱会,给人拍片挣的钱从不存,有了就花,花完再挣。

    现在的小老板,方便面一买几箱,天天做生意吃饭的时间都没有更别提什麽蒸啊煮的,挣了一块想十块,挣了十块想一百,一边为大促销伤透脑筋一边还要写著清新文案的小老板,真是有趣至极。

    现在我才明白卤味少爷那奇怪的恶趣味有多麽美妙,你崇拜的帅气迷人男神实际现在正坐在电脑前,几天没洗澡,头发都结了块,一边对著电脑只手打撸只手还在高潮迭起扣著大汗脚,这种奇妙的反差就如同少女们对著屏幕上「尼泊尔的篝火」「清迈的转经筒」热泪盈眶,而小老板正满头大汗扛著蛇皮口袋叹道:「累死个爹,这口袋衣服我得挣三倍。」

    这奸商!

    房东先生依旧两年没涨过房租了你要知道,房东先生是个重情重义的好男人。

    敏感脆弱善良的文艺青年(还出过一本书!)的诗人,终於成为了一个披著文青皮的掉进钱眼里的商人,十分成功。---------------------------

    扯完了小老板的蜕变史,终於该轮到快递小哥上场了。

    淘宝店主和快递小哥的烂梗,真是百用不烂。想小老板当年如此文艺清新,最终还是栽在了快递小哥手里。

    这位快递小哥乃进城务工人员,接近一米九的大个子,常年奔波送货风吹日晒练就一身结实肌肉和黝黑皮肤,加之作为资深服务业人士,逢人便笑,露一口白牙──很是憨厚的一个大小夥子,略微傻大憨。

    小老板刚开业时,生意一般,一天两三个单子,便每天下午亲自跑快递点发货。待到生意渐渐好起来,一天能有一二十单,便拿了一大摞快递单,自己填好之後,专有快递员来封包裹拿货。

    最开始的快递员是个中年大叔,将近送了两个月後,有天下午换人了。一看样就略傻的大块头不好意思道,他是新来的快递员,以後负责这一片,还送了张名片。

    原话是这样的:「俺是刚来地,往後这来送货就叫俺送就管。这是俺地名片,上白有俺电话。」

    随後把东西扛下楼的小老板盯著快递小哥半响,艹了一声骂道:「就他妈是你!」

    那副神态,若再掐个腰,就和被辜负的黄花大闺女没什麽差别了。---------------------------

    快递小哥与小老板的初识并不在公寓。那时还是文青的小老板花了两千块钱买了张陈奕迅演唱会的门票,迟到半小时不说,临进场了才发现,自己把票弄丢了。

    守门的保安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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