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继续流浪,一路往西

小说:飘玫 作者: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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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微微睁开眼睛,又闭上了,或许是错觉的缘故吧。

    我再次睁开眼睛。骆驼的嘴唇刚刚吻过我的帽沿儿,它正喷出一口热气,暖到我的心里。

    我等了等,转头向身后明媚的月亮一眼望去,它缓缓移动,又好像静静地停在那里。

    黑色轿车在沾了薄薄一层沙子的路面,一动不动,静静地,像一顶帽子,黑黑的,漆黑色的,放在那里。总有些觉得这像是在月球上或者其他什么像月亮一样的星球上,才落得如此平静。

    我呆呆的注视着一缕一缕游移的薄薄的轻纱一般的沙纹,如海岸线一般,默默地移动着,不让人发现它的一举一动。

    这梦做的太累了,以后再也不要了。可是痛苦还在继续,在哪里继续呢,梦如风纹的潮水一般,仍旧不断,不断偷袭着我的脑袋,仿佛当成了足球大门,让一群小伙子吵吵嚷嚷地欢呼雀跃,为这个世界带来危险。

    我转过头来,继续沉睡,至少天没亮前,我不想醒来。虽然我隐隐约约看见她在骆驼身后凝视着我的眼眸。

    天亮以后,我睁开眼睛,收了睡袋。将睡袋放到黑色轿车后备箱里,关上后盖。打开车门,在车里点燃一支香烟,这回是雪莲,紫色盒子。

    关上车门,我独自背上水壶,兜里装了几块饼干,向沙漠深处徐徐而入。

    阳光时隐时现,有时候当你想起它的时候,它却正巧躲在了一朵像北极熊一样雪白的云里。

    我看见自己的影子在平整疏松的沙丘上默默地向脚尖的方向推进,这时阳光便火辣辣的如影随行了。

    直到我们都伫立在一块相对较高的沙丘山坡之上,数不清的金黄色的沙砾像被压缩过的烤面包一样,贴在地上,泛着金光闪闪。

    但我觉的它游离着一种相当模糊的神色,它渴望着什么,决不是那朵北极熊一般雪白的云朵当中的水滴。而是一种纯粹的欲望,仿佛需要一位画家在它身上刻画些什么美好的文字图片,但我觉得是尺度更大,规模更宏大的,诸如一顶浩大的工程一样,需要时间,需要精力,需要风吹浪打,还需要默默地忍受被遗忘的痛楚。是整片沙漠当中既针锋相对又荣辱与共,既头破血流,尸横遍野,又美好相待,言笑风声的如风卷残云一般,被时光一次又一次完全遗忘的既抽象万分,又扑朔迷离,又实实在在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平平常常普普通通的缓缓的风纹的画面。

    与她相隔两百多米,我依旧身穿一件黑色大衣,头戴黑色圆顶礼帽。

    她坐在骆驼的两峰之间,但我总觉得那匹骆驼像一只玫瑰色的马儿。

    她的侧脸落在我的一双清澈见底的眼眸当中。

    她掏出手枪,向天空连放三枪。

    子弹大概已经打完了。

    她缓缓的离开了。

    我清楚的看见她的嘴角流出的鲜血,玫瑰红色,鲜艳的如陶瓷一般,闪着亮光。

    我穿越许多沙丘以后,再也没有见到她。她去了哪里倒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只是那副面孔如针刺一般久久不去。

    有时候,我走着走着,恍然觉得我坐在她的身后,在骆驼背上正搂着她酷热的天气里冰冷的身体,仿佛我正在赤道,而她在南极。我们之间永远隔着一些海洋,一些大陆,一群鱼儿在中间嬉戏。

    睁开眼睛,原来我晕倒在了沙丘里面,许许多多沙砾正准备关心我一下,缓缓地扑到我的身上,但我仅仅刚刚晕倒,顶多四五分钟,又醒过来了,这说明我的毅力足够坚定,心脏足够强大。

    我揭开水壶,润了润干燥的嘴唇,干燥的喉咙。一只手按住沙子,撑起身体,从凹地里爬起来,爬上沙丘继续前行。

    直到夜深人静,我生起了火,细细咀嚼从兜里掏出的饼干。揭开水壶,漱了漱口,钻进睡袋,将脑袋露在外面,拿帽子掩住。一边聆听风纹变化的唦唦的声音,那声音越来越美妙了,像一个青年在沸白的纸页上书写一般,一段有一段感人的故事。他的面孔在我眼前一晃便消失不见了。朱自清。就那么一声。我陷入无梦的漆黑的睡眠里面,好几百米之远的沙丘底下,几个年轻的男男女女,正围坐在一大堆柴火旁边,烤着野兔,喝着啤酒,畅谈身边的乐趣。

    天亮了,我再次睁开眼睛,将睡袋叠得方方正正,想了想,干脆将它埋在沙子里面。

    倒出皮靴里的沙子,我挺直了身体,继续往前。走得实在太累了,坐在凹地里,看一会儿沙丘上的阳光,蚂蚁、昆虫、蜥蜴、蛇和鼬鼠。它们是多么顽皮,只要太阳隐藏一会儿,十分钟,它们感觉到阴凉,就会抓紧时间出来活动活动身体。

    要是晕倒了,我就晕倒在地上,躺一会儿,醒过来以后,一手按住沙子,支撑起身体,爬起来,继续往前。

    胡子果然长出一到两厘米长了,不是在做梦,而是太阳下山,快到黄昏的时候,我不留神差点摔倒,指头碰到了下颌,被针状的胡须扎到了,才恍然意识到了那是胡须。它真如梦里一样悄悄的长出一大截来。

    阳光将沙子晒的开始嬉笑一般,我恍然觉得这是一片诞生古老的戏曲的地方。因为一粒一粒沙子的颜色那般鲜明,每一粒似乎都想迸发出来,绽开一丝丝声音,像是要大吼一声,而它本身又那般渺小,不可能做到,于是只好争相被阳光火烧火燎的炙烤着,以相当奇妙的当你仔细观察才会发现的微妙的五彩斑斓的一动不动,又像日月星辰一般缓缓移动,在一般人印象里只有荒凉的地方,尽兴的思考也许是亿万光年距离以外的光景。每一粒沙子都像是贮藏着一个无可奉告的故事,它在潜藏着结晶,收缩如心脏的拳头,即使满身的伤痛。

    我睁开眼睛,没想到又晕倒了,这一次,我并不急着爬起来,我看到了几棵草丛后面水光淋淋的沙纹上面如彩虹一般,随风翻转。

    我以为我再也爬不起来了,二十分钟,我咀嚼了最后一块饼干,揭开水壶润了润嘴,漱了漱口。

    全身似乎又恢复了不少力量,我坐起来,一扭身终于站了起来,将黑色帽子在空中翻转了一下,抖了抖,戴往头上,将空水壶扔在地上。

    我的背影在夕阳的艳影当中一定显得相当壮观,其形影相吊的印象,我想了想,该拿什么来形容呢?或许应该想象成我刚刚到一个陌生的星球一副潦倒失落的背影。与那位在上海滩碰到的二十岁的小伙子写的《背影》可差得远了,也不对,不是同一个蕴味罢了。

    夜已深,人已静,我扔掉了睡袋,这一次只好侧身躺在地上,顺手捡到一块黑色石头垫在头下当作枕头。

    月光悄悄的从好远好远的山上缓缓地爬起来了,将月光洒在我的脸上,黑色帽沿遮去了不少月光。它一晃一晃的。

    她站在窗前,望着窗外那一树梨花。

    她刚刚跳完一支芭蕾,眼里还含着泪水。

    我走近她的身后,将她搂在怀里,凑近她的耳边,我说:“我们去大上海吧,你要是不喜欢上海,我们去南京,去长沙,去香港,去奥地利,去冰岛。只要你愿意去哪个地方,我们一起离开这里。”

    她没有说话,一束梨花在雨天里晃来晃去,像时钟一样不肯停下来,让人心烦意乱。

    我睁开眼睛,眼里竟是潮湿的,淌着泪水。

    我一动不动,让泪水在帽沿底下静静地淌了一会儿。

    我转过头去,黑色轿车居然停在路上,上面停靠着不少被风刮来的金黄色的沙子,它像是刚刚被镀上了一层金黄色油漆。

    我踏着月光,走进轿车旁边,用手抹去了一把车顶的沙砾。将手放在上面,又拿走以后,留下一个鲜明的手形。

    我拍了拍大衣上的沙子,拉开车门,想了想,应该是离开这里的时候了,一个人不过落得孤独和绝望罢了。

    黑色轿车一路往西,在月亮照耀的沙漠的边缘,我掏出大衣口袋里的一块硬物,是一块怀表,打开一看,指针还在转着,四点三十六分。我将其放回口袋,指尖恰好碰到手枪。我将黑色小手枪拿出来,卸下弹夹,取出子弹,数了数,还剩四颗,又一颗一颗填进去,装上弹夹,将黑色手枪放进黑色大衣胸前内侧口袋里。

    黑色轿车驶入一片光秃秃的群山相连的暗影里面,四面静悄悄的,在不知不觉的时间里,我又睡着过去。

    黑色轿车既没开灯,又没播放任何音乐,原本在黑漆漆的砂石路面缓缓前行。但不知什么时候,车后照射来一束灯光,像是手电筒发出来的。一辆摩托车的声音越来越近了,它似乎赶不上我们。我依旧紧闭双眼,连日独自一人沙漠徒步行走,一共三天,已差不多将我的精力接近全部耗尽,痛苦的不痛苦的记忆都忘在脑后,至少在距后脑勺发梢部位好远好远的身后了。

    我隐隐约约听见那嗵嗵的声音了,摩托车追赶了上来,但黑色轿车不肯让他超过,那样的话有失脸面。他头戴矿灯,矿灯绑在安全帽上。摩托车落在后面,显然他又开始加速了,在我右侧。我太困了,不想睁开眼睛,依旧倒在车座上,方向盘来回转着,像搓麻将子儿一样。

    黑色轿车在砂石路面依旧如车身的颜色一般,安安静静的像睡着一样默默的前行。这说明上海滩的轿车质量确实不错。

    整个晚上,他都在追逐着黑色轿车,有那么几次,他头上的灯光射进漆黑色的车窗,闪亮闪亮的,像一颗宝石。他或许看到我了,一个头戴黑色圆顶礼帽沉睡的男人。

    他或许常年都在矿井下面,他属于极特殊的人群里面最特殊的人了。他在干一些修理调研的工作。他足足有半年没有见过阳光了,因此他有些迫不及待,可是天迟迟不亮。暗说他仅仅打开摩托车前面的灯光就好了,但他还是习惯性的将安全帽戴在头上,将矿灯套上去,让矿灯灯光也一并亮起来,照亮山谷下的路面。

    他开心的整晚都不想睡觉,所以他选择骑着摩托车回家。他在矿井里面就让一个小伙子提前下班出去帮他加好油。他掏出一块电子表,前年夏天,他家姑娘从英国探家回来专程给他带的。他调成二十四小时模式,如此他才能知晓矿井外面是白天还是夜晚。他看了看表,14:01。说明是大中午,他拍了拍小伙子肩膀。

    小伙子开心的出去了,因为不用上班,不用面临生死威胁。小伙子骑着摩托车,加满油,在山上晃了一圈。饿了,爬到树上摘了一些果子吃。觉得无聊,又加了一桶油,放在矿井旁边摩托车前,拧好盖子,拍了拍屁股走人回家睡觉。反正工地上的油不要钱。

    他从矿井里面爬出来,微微一笑,将油桶搬到车后。觉得小伙子不错,值得信赖,有这桶油跑几百公里不成问题。

    摩托车行至一条河边,他下车将脸洗了洗。天已经黑了,他坐在车上,打亮车灯,将安全帽也戴在头上想遮遮风也是蛮不错,不自觉绑上矿灯,转头一看,一条弯弯曲曲的河流里面流淌的全是金黄色的泥浆。

    他吃了一惊,扭过车头,一瞧镜子里面,昨天刚刮的胡须,脸白白净净的,没有血色,像哭鬼一样,白的吓人。看来人们常说的话有时候尽也是错的,什么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他一愣炯炯有神的目光,向夜色里面说了一句话:主要还是靠我皮肤比较白。

    他像一个二十多岁痴情男子一般不停的追逐着黑色轿车这一如闪电漆黑果断绝情的女子,他不管不顾这令人生畏的夜晚,将灯光打到最亮。他渴望着正躺在床上被褥里面久久沉入梦乡的女子,和天明以后从盆地那边升起的清晨第一缕霞光。这些对他都再特殊不过,太珍贵了,对他来说。他几乎早都忘了,在地底下洞中的岁月到底过了多久,多少个月,多少个时辰,他日夜思索了些什么。

    他整晚整晚都想开心的笑着,但冷风刮着他的脸颊,使他的表情格外僵硬,原本薄薄的像书生一样的嘴唇外翻着如黑人一般。

    他依然相当开心,相当快乐。没有什么比得上他头戴矿灯脚蹬摩托车在这般荒凉的沙漠戈壁往回家的奔袭的路上更叫人开心了,即使二十年前,他结婚那天欢天喜地的日子也比不上这一回家途中回忆与思绪翻滚的波涛更让他热泪盈眶。

    他恍然想起一些伤心的句子——

    有一种悲伤就是当你想象维族姑娘变成维族大妈那样。

    他几乎乐呵呵的笑了,但没有发出声音。一个四五岁的苏州小女孩拉着臃肿的中年母亲的手从他脑海一闪而过。

    摩托车超过了黑色轿车,嗵、嗵、嗵的,这一次摩托车暂时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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