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1章 回家真好

小说:我什么都懂 作者:俊秀才
    华国人这辈子最难忘记的,除了自己的家人,还有自己的故乡。
    古代的时候,但凡人要背井离乡,去另外一个地方讨生活,临走的时候也要抓一把故乡的土。
    如果最后临死都不能回到家乡,那么就会叮嘱后人,一定要把来自故乡的土洒在棺材上面,这样自己的魂魄就会回归故土。
    这个习惯,哪怕是在上个世纪的七八十年代,人们因为穷困而离开国家去讨生活时,也是没有改变过。
    所以哪怕你的家乡再穷再差,你也会觉得喜欢。
    回到老家之后,心里面就是舒服。
    不然那些身家几千万、几亿的老板们,为什么年年都要回家?
    真的只是为了装比吗?
    话题有些扯远。
    沈欢才离开临安了一个多月,再回到临安,却也觉得很是舒心和放松。
    华京的风沙太大,平日里又很干燥,身为南方人,总是不容易习惯。
    沈欢先回到的是明德巷。
    遇到街坊邻居,大家热情的给沈欢大声招呼“回来啦?”,也就笑着擦肩而过,并没有太多的激动。
    毕竟沈欢是他们从小看着长大的,哪怕沈欢如今已经成为大明星了,不还是沈欢吗?
    嗯,很有道理!
    少年也没有忘记街坊邻居们。
    他从米国回来的时候,就挨家挨户的送了一套签名的球鞋。
    阿迪达斯的沈欢夺冠版球鞋,无论男女的款式都是有的,穿着都挺好看。
    虽然这些价格不算贵,一两千块钱都能买一双,不过加上了沈欢的签名,那至少都是上万的。
    住在明德巷的老住户们,哪家哪户没有孙儿孙女、外孙外孙女啊?
    沈欢送这么一份礼物,乐得小孩子们欢喜得大叫。
    小孩子们高兴了,老人家们就高兴了,所以大家对沈欢是越发的喜爱。
    放下了东西,沈欢便回到了小面馆,就在大堂里吃面。
    小面馆的生意是真的好。
    从2年前《一碗阳春面》横空出世之后,它就一直没有冷清过。
    也只有过年的7天时间里,因为闭店休息,所以才没有排队的景象。
    不然,每一天的每个时候,都会有许多人排队。
    特别平日周末和寒暑假,排队排得让人心焦。
    关键小面馆也不是只卖游客的生意,因为小面馆采用了“怎么做都好吃”的香料(面类)(高级),所以整个儿临安的食客们,平日里都愿意有空的时候来吃一碗面。
    这个面的味道,已经早已被誉为“人生不得不吃的一碗面”。
    这句评语可不是临安人自己给的,而是米其林的美食评论员给出的结论。
    他们给的评价是三星。
    米其林最高的美食评价就是三星。
    米其林三星代表着“你必须要专门专程去吃一次的美食”。
    这下子更多的国外游客就蜂拥而来,每天能看到外国人在排队,看到外国人坐在门口板凳上吃面。
    连沈欢自己吃面,都没有说单独一桌的。
    他这张桌子一共还有三个食客。
    当他们看到沈欢端着面坐在旁边时,整个儿都亢奋了起来。
    一个二十多岁的女白领,马上照了张沈欢的照片,发到了自己的朋友圈。
    “哎呀,我都告诉了他,这么忙就不要来陪我吃面了!非要来,非要来~~~比心”
    她选择的是所有联系人可见。
    于是瞬间朋友圈就炸了。
    “我靠!小芳你开玩笑的吧?啊?你ps的吧?”
    “肯定是!沈欢怎么可能和她一起吃面?”
    “啊啊啊,太羡慕了,我的男神啊!这辈子能和他一起吃顿饭,我马上死了都愿意!”
    “女人真可怕!你们让你们以后的老公怎么想?”
    “咦,她去的地方好像是小面馆呢!我之前去过,那里的墙壁摆设就是这样的!”
    “对对对!哈哈,原来小芳是在小面馆遇到沈欢的啊!”
    “但我还是很嫉妒~~上次沈欢做大厨的时候,我就没有机会尝到他做的佳肴!现在又错过了!”
    “……”
    女白领一边看着沈欢,一边吃着面,一边看着评论,笑得嘻嘻哈哈的,特别的阳光。
    另外两人也没有好到哪儿去。
    只是和沈欢打了声招呼,他们就激动得不知道再说什么了。
    不过拍照还是必须的。
    这样拿出去吹牛皮,也是有素材嘛!
    ……
    吃过了面,正巧水千雨就放学回家了。
    一个月的时间没见,沈欢觉得小妮子好像长高了一点。
    上前去想要比划的时候,水千雨直接给了他一个白眼,“干嘛干嘛?你去抱你的李碧去吧!”
    小水水吃醋了?
    沈欢不觉一阵讶然。
    水千雨以前可是很大方的。
    哪怕是看到了韩冬儿和布依依,她都没有放在心上。
    至于死对头张雅雅说什么“我要当沈家大妇,专门欺负你这小老婆”的话,她更是当作放屁。
    怎么会因为李碧就不高兴了呢?
    旋即沈欢却又明白过来。
    他二话不说的就抱住了小丫头,“小水水,在华京的时候,我可是天天都想你啊!”
    “肉~~麻~~”
    水千雨低啐了一口,却没有挣扎开。
    不知不觉间,小水水已经快要17岁了,已经是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个子甚至已经长到了165公分,着实是让水青山高兴得很。
    毕竟水青山个子还没到170公分呢,他生怕女儿长得不高,和沈欢走在一起就显得一直像是妹妹一样。
    下一刻,水千雨就把双手反过来,也抱住了沈欢,小声的道:“读完大学之后……我们就不分开!”
    “什么?”
    “没什么!”
    水千雨又抬头白了沈欢一眼,脸蛋儿还有些红。
    她其实也不是真的在吃醋。
    只不过从小到大,第一次和沈欢分离这么长的时间,而且还知道沈欢要在华京呆4年,顿时就心里不舒服。
    此时的沈欢,和2年之前可完全不一样。
    那时候的沈欢,只是有一张好看的相貌而已。
    而现在的这个少年,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天才,有着许多神秘的能力,每一样都足以让水千雨喜欢。
    许多青梅竹马到了最后,基本上都是成为回忆,原因是什么?
    不就是因为对方长大了,不符合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对象形象吗?
    沈欢自己都感到很庆幸,幸好寡人开窍了,不然小水水跟着自己,岂不是太委屈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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