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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猎狮(H) 作者:桃千岁
    猎狮(H) 作者:桃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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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必要的衣食起居,此外的所有内容都被迫着和另一个人密不可分。

    那个人夜里抱着他睡,白日里也要时刻把阮成杰放在自己视野范围内,一时兴之所至,毫不顾忌时间地点就会扒了他裤子。

    一个无耻、恶毒、肆无忌惮、全无下限的混蛋。

    阮成杰进过这混蛋的书房,那几大本的个人事件全记录让他无比吃惊。他也曾为了某一目标殚精竭虑经营多年,他知道那需要付出多少心血和精力。当所有的注意力都倾注在某事某人上时,局中人会不自觉地给自己层层加码心理暗示、不断自我催眠,这事情是值得做的,这个人是很重要的……否则,此前的一切付出都将毫无意义。

    阮成锋对他的偏执与疯狂,恐怕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吧。

    留住他,折磨他,如果要死了,就带他一起陪葬。

    在漫长时光和艰辛付出之后,只记得要不顾一切地去完成那件事,却忘记了当初是为什么出发。

    正如他只牢记了父母教导他的,“要出人头地啊。”而后用了二十年去一朝登顶,四面孤绝,在这喧嚣热闹的人世间,他一人不信、一无所有。

    阮成杰走进书房,很随意地坐在了转椅上,漫无目的地抽开了某个抽屉,忽然看到一张照片。

    相纸已经泛黄,一张张面孔却还清晰,他伸手拿出来,视线从穿着小西装的三岁男孩脸上滑向了一个粉妆玉砌的漂亮宝贝。

    阮成锋的眼睛,圆亮而神采飞扬。即使照片上才不过一岁多,也已经能看出日后元气满满的雏形。

    这张漂亮明媚的面孔成年以后,数日前躺在病床上,轻描淡写地对着他说出那句。

    “在我死之前,先杀了你。”

    阮成杰靠在椅背上,空出的那只手压住了额头,在纷繁思绪里微微阖上了眼皮。

    垂落的那只手上夹着他三岁时的生日全家福,泛黄相纸上一对童真无邪的孩子在画面中央,阮成杰正转头去,亲吻坐在祖母膝上的阮成锋。

    彼时鸿蒙初辟,而今纠缠难解,至死不休。

    ?

    一个寻常的午觉,阮成杰在端粥小哥制住他的瞬间清醒过来,然而面对阮成锋他还有过挣扎的余地,换了这个人,他连这点可能都被剥夺。对方下手冷静狠绝,手上所执的粗糙麻绳全无丝毫停顿,三下五除二把阮成杰捆成了个粽子。

    阮成杰这才知道,原来阮成锋待自己时的那些手段已经算是温柔。

    他手腕脚踝上的皮肤都被勒得高高凸起,他惊怒交加地爆出了脏字,喝问你个傻`逼是要干嘛?才说了一句话,一把锋利到他皮肤瞬间爆出鸡皮疙瘩的匕首伸到了脖子间。

    端粥小哥一贯面无表情的脸上透着呼之欲出的杀气。阮成杰清清楚楚察觉到了脖子上那一缕冰凉的刀锋,他浑身血都凉了,在极度的惊恐下完全忘记了牙齿和舌头都该摆在什么地方。那把刀贴着他的皮肤猛然擦了过去。

    在几秒钟的大脑空白之后,他的脖子突然被勒紧,一股极大的力道拽着那一截要害往上提起,他以为很快就会传来窒息感。然而随着一阵刺耳的摩擦声,颈上的桎梏解了。才被拎高的上半身被甩回了床上,他咽喉气管间陡然一松,剧烈呛咳起来。

    在咳出了眼泪的迷蒙视野里,他看到端粥小哥手里拿了个很眼熟的东西扔到了一边。

    被强行破坏肢解的定位项圈。

    若不是被捆得结结实实,阮成杰一定要抬手去摸摸自己的脖子。他戴着那东西太久,已经麻木到忘了它的存在。现在想来,端粥小哥能在贫民窟遇险的千钧一发之际赶到,这东西恐怕要记首功。然而他现在想移动一下手指都艰难,他还要喝骂,刚张开嘴,又被一大团布死死塞住,抵着他的舌根一直填到几乎窒息,腮帮子巨酸无比地被撑了个饱。

    若非眼下的情境让他无比恐慌,他简直要为这套干脆利索的职业捆绑技术喝个彩。

    端粥小哥看都没有看他,伸手轻而易举地把他拎了出去,仿佛是拎着一大包垃圾。下楼梯时阮成杰的头磕到了一段栏杆,剧痛中一阵眩晕。他用鼻音发出唔唔声,然而那人充耳未闻,阮成杰整个人都陷进了巨大的恐惧里,他想到了那个最坏的可能。

    动弹不能的阮成杰被甩到了陆地巡洋舰的后座上,端粥小哥一言不发地开着车驶了出去。

    在剧烈的颠簸中,阮成杰没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他整个人在后座上不由自主地左右颠晃了几下,忽然砰地一声栽到了座位下面。他感觉自己浑身上下都在痛,然而那疼痛不及铺天盖地袭来的巨大惶恐与害怕。

    他在颤抖,他想:阮成锋是死了吗?

    他的喉咙间堵了巨大的硬块,他想:明明几天前那个神经病还有力气对人抛媚眼。

    他的整个脑仁以内都在嗡嗡作响,他想:那个人就这么没了?再也看不到了?

    他的鼻腔里每一次呼吸都像是带了火,他知道自己也许是在流鼻血。

    他想:一切都结束了。

    说不了再见,因为他们恐怕再无机会相见。

    他在五内俱焚的焦灼痛楚里闭上了眼睛,等待最后时刻的到来。

    疾驰的车外晃过白亮的日光,阮成杰不由自主地又睁开了眼睛。他看不清窗外的风景,然而大致知道已经驶出了城市,他忽然不着边际地想到,他和阮成锋会葬在什么样的地方。

    是一把火烧成灰呢,还是掘两个坑土葬。不,也许只有一个坑。

    照着阮成锋那股子偏执疯狂的劲儿,他没法猜到这个神经病不按常理出牌的节奏。

    他忽然整个人都平静了下来。

    连身下剧烈的颠簸和肢体末端的血脉不畅都像是离自己远去了。

    阮成杰听说过,人在濒死的时候会回忆起一生中最美好的事情,可是他……却什么都没有想。

    大概他的一生里实在没有什么美好吧。他在意念里翘起嘴角苦笑了一下。

    “你知道我叫什么吗?”忽然他听到前座传来这么个声音。

    他怔了一下,油然升起说不出的荒谬感。莫名想到不知阎王殿管不管得到非洲,要记着这名字到阴曹地府去告状吗?

    不知阮成锋会不会去喝那一碗孟婆汤。

    阮成杰正胡思乱想,前座的那个声音又响了起来。

    “我叫戈鸣。”

    哦。

    阮成杰飘散的注意力被强行拉了回来,他听到端粥小哥,不,戈鸣,忽然间滔滔不绝地开始说话。

    “你在锋哥这里住了341天。”

    “这341天里头,你没有主动跟锋哥说过一次话,也从来没有给过他一个笑脸。”

    “你不知道他每天做什么,不知道他喜欢什么,不知道他讨厌什么,不知道他在这里经历过什么,不知道他将要做些什么。”

    “你甚至没向他问过我叫什么。”

    “你对他的世界毫无兴趣,而他为你用光了这辈子所有的心血和时间!”

    在戈鸣越来越快的语速里,正在疾驰的丰田车也越来越快,阮成杰甚至觉出了那辆车老旧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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