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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秋水长天 作者:小花花
    秋水长天 作者:小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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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至于被你吃穷。”文酒笑一笑,对这种久违的宋式玩笑感到十分受用。

    “那我当然客随主便了。”“让我想想。”文灏作认真思考状,“临江路的俄国餐厅面包不错,洪学街的国际,饭店雪笳正宗,状元桥的良友食社有全重庆最好的白葡萄酒……哪一家好呢?”“我已经吃了三个月西餐!”“不是客随主便吗?”“那么我来请你。”文灏赶紧摇手,“跟你开玩笑的。喜不喜欢吃川菜?”“我只是不大喜欢麻辣的食物。”文灏想了片刻,笑道:“川菜的味型丰富多彩,也不是只得麻辣一味啊。”放工以后,他带着宋劭延到了沙磁区一个坐落在嘉陵江边的小镇,磁器口。

    这里是嘉陵江上一个重要的货运码头,又因为货物多为磁器,故得名磁器口。此处有两个特点,一是“袍哥”多,所谓袍哥,是四川地区下层民众自发形成的帮会组织,相传起源於天地会,与浙江的盐帮,福建的漕帮,上海的青红帮大同小异。清朝初,巴县(即清朝时的重度)加入袍哥组织的人,都会聚集在磁器口的堂口举行仪式,杀鸡宰牛,敬告天地祖宗。

    二是茶馆多。天府之国自古物产丰富,所以人们闲暇的时问很多。俗话说“四川大茶馆,茶馆小四川”,坝上江边,处处可见茶楼茶肆旗招临风,川人对於茶叶的爱好,甚至不亚于辣椒。而在重庆,则更有“磁器口的花生颗是颗,龙溪镇的茶钱各开各的童谣,点明了山城茶馆的集中地。

    磁器口的茶馆却又有另一重下同於别处的特色,即每到傍晚,便会经营晚餐。最著名的,是一道名叫“毛血旺”的菜肴一把鲜猪血和猪杂碎一同烫好,再加入时令蔬菜、豆芽和大把的乾红辣椒和花椒,将菜油自旺火上烧至八成熟,再淋在原料上即可。 。

    由於现烫现吃,价廉物美,根受大众欢迎。

    宋劭延被文灏带至这个水码头时,正是得个馆子忙着做毛血旺的时间,只听热油倾倒在辣椒上发出的哧啦声不绝於耳,连空气中都弥漫著焦香麻辣的味道。 “你确定这里的川菜不辣?”他有些惊恐地问。

    文灏拍拍他的肩,安慰著说:“我不会让你饿著的。”他把宋劭延领进一家连名字也无的街角小店,命人彻来一壶老荫茶,端来一碟炒胡花生。

    第七章

    文灏大吃一惊。这个中年男子他很小就认得,正是这家小店的老板,可是,他又怎么会认得宋劭延呢?

    宋倒是很镇定,他把男子迅速打量一番,心中立即有了谱,笑着问道:“先生一定是认识我大哥宋劭庭吧?”原来你真是劭庭兄的弟弟!怪不得.怪不得这么相像。”男子恍然大悟。

    “先生高姓大名,我还未曾请教。”老板拱手向他作了个揖。“我姓田,帮中的弟兄都喊我田老三。”文灏还没反应过来,宋劭延已经站起身,郑重地向田老三还礼道:“失敬失敬.原来是田三哥,真是有限不识泰山!”“哈哈,宋先生,你大哥是个人物,看来你也不差嘛,硬是要得p哪里哪里,常言道垒起七星灶,钢壶煮三江,大家都是在江湖上行走的人,当然应该互相照应。”文灏几乎听呆了去。他所认识的宋劭延,不过是一个成天吃牛排喝咖啡抽雪笳开跑车的摩登花花公子,几曾见过他如此江湖的一面?

    坯有这个茶馆老板田三哥……真是人不可貌相。

    “暖,我们袍哥人家,不兴拉稀摆带,你就莫要谦虚了,对了,你大哥呢,上海一别,已是五载,他别来无恙?”宋劭延低下头,沉默了几分钟才说:“他三年前就已经死了。”幽暗的光线里,他的面容显得模糊难明。

    “死了?不可能”毋老三不敢相信地大叫,“劭庭兄是响铮铮的好汉,又没得仇家,以他的本事,普通五六个人都近不了他的身……”“三哥,再厉害的人,也敌不过一颗子弹。”“是谁?谁竟敢干这种该遭三刀六眼的勾当?我要替劭庭兄报仇!”田老三真正愤慨地说。

    “三哥,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逝者己矣,就不用再提了吧。”这是文灏头一遭听说,原来宋劭延还有个大哥。他对自己的家事一直讳莫如深,十分神秘,几乎让文灏以为他和孙猴子一样,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宋劭延和田老三又寒喧了几句,就告辞而去:田老三曾苦留不住,也只得放行。文灏感觉到,他似乎是在刻意逃避着田老三。

    文灏对帮会组织也并没有什么好感,因为他们大都已经和这处社会脱节了,却还沉浸在自己的梦里:但是他们的民族观却根强,又让人有些佩服。

    走出小店,两人沿着磁器口的街道向码头走去,都没有开口说话。

    晚秋的天色已经黑得很早,苍茫的暮色中,隐隐约约可以听到附近宝轮寺里撞钟的声音。

    再往前走,街道上的喧哗声慢慢消失了,在微暗的夜色里只剩下一片静谧:前方的黑暗中,一条小河像镜面一样不时闪着光,欢快地流进嘉陵江。然而文灏却仿佛听到一阵一阵的声响,他分不清那到底是清水溪的潺潺声还是自己的心跳声。

    好不容易总算到达了码头,可是载人的渡轮刚刚开走,等待下一班还需要一刻钟。

    文灏觉得这样沉默下去也不是办法,“看,那边的老房子。”他指着对岸依稀可见的石墙和石拱门故作轻快地说,“相传明朝时建文帝就是逃到那里,然后尸解成吝曰君重列仙班。”他希望宋劭延可以接过他的话头说下去,然而宋劭延却露出你是不是神经错乱了的表情看着他,良久才缓缓说道:“我知道你很好奇,想问什么尽管问吧。”这出人意料的豪爽倒让文灏有些尴尬,但是欲迎还拒不是他的作风,所以他还是大大方方地问道:“能不能告诉我关于你大哥的故事?”“大哥?”宋劭延吐出一口气,“他的一生乏善可陈,哪有什么故事。”“乏善可陈就不会被袍哥的掌事三爷尊敬成那样丁。”他虽然没有和袍哥打过交道,毕竟自幼生长在这个城市,也听老辈人摆龙门阵的时候提过,这袍哥人家里,成员分为十排,前三排分别是仁义大爷,掌礼二爷和掌事三爷,前两位不过是精神领袖,真正管事的,就是三爷了。

    即是说,这位田老三,十之八九便是如今重庆袍哥的实权人物。

    宋劭延惨然笑丁笑.“实在要说,也只能说他是一个傻瓜。”“傻瓜“文灞轻轻地重复。他从未见过末这样落魄的神情,从未听过他这样寥落的声音,一时竞有些不知所措。

    或许不应该问的,自己太自私了……

    “可不就是傻瓜吗。以为自己是孟尝君,成天舞枪弄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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