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爱 作者:守望同僚
分卷阅读111
让·爱 作者:守望同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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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有可能随时回来。
还好,在他老乡回来之前,我先回到了自己的住处,时间已将近十二点。若要问我那晚回来之后的感受,我只能说就像极度饥饿者吃上饭了,极度寒冷者添上衣了,比进入虚幻的桃花源之后的那一种惬意来得更加真切,更加幸福。
好友不言谢,感恩铭于心,像我们那样其实彼此心知肚明也就可以了,此时再漂亮的言语附加上去同样显得微不足道。但在我带着甜美入梦之前我还是给他发了一条信息,就两个字“谢谢”。
我要表达的不仅仅是谢意,更重要的是要让他领会到我之前所诉说的,所展露的都是真实的,绝非酒后犯混。没有回信,第二天在厂区远远看见,他给了我一个极其响亮的鸣笛,车子开起飞快,像个充满活力的壮实小伙子。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的生活和工作实质没有变,但从内心而言,我感觉充实了很多,连睡眠质量都好了很多。只要他在这边,我们都会聚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喝酒,一起聊天,聊彼此的过去,谈彼此的现状,他有两个小孩,大的男孩已经出来打工了,小小年纪,刚出来那会遇到了一些麻烦,为了平息他儿子的事件他花了不少钱,小的是女孩,已经读高三了,高考没考理想。
提起这个,他有一种掩盖不住的焦虑和忧愁。是呀,不养儿不知娘辛苦,可怜天下父母心呐。我可以理解,但我的小孩才两岁多一点,要完全进入他现在的角色还需要一些时间。我只好转变话题,谈一些让彼此轻松,开心的话题。
预想不到,那一种开心会是如此短暂。好景不长,八月份的一个傍晚,我接到他的电话:“小陈,吃饭了吗?我走了,太匆忙,没来得及告诉你。”
我说:“没事呀,我早上看到你的车出去的。”
他说:“本来应该请你吃个中饭,但的确太突然,太仓促。”
“老张,您啥时学得如此煽情?等你回来,我给你弄好吃的,你现在好好开车就行。”我忍不住笑了。
电话那头顿了顿:“不是的,我搬走了,我老板跟这边的业务终止了。”
我一时语塞,半天没反应过来,喉咙里好像卡了一点什么东西:“什么,你你是说你不在这边住了,连房子也退了。”
他说:“是的,”
接下来的话我没听进去,我哽咽了,电话通着,但话声落了,我很清楚分开对于我们来说将意味着失去,首要原因,他不是同志,他有比我更明确的家庭责任感,其次,世俗并不允许我们在不明确对方在做什么的情况下,通过电话,像小情人那样卿卿我我,再者说了,我对自己也有要求:好了,一起,不好,分开,不纠缠,不伤害,理解万岁!这不仅仅是现实状况下两个男人要把握好的度,这更应该是我们为人处世的基本前提。
☆、79 爱,离开
刚才还好笑的我这回想哭了,真的想哭,想放声大哭,但还是强忍着,痛苦并且强忍着,我没有找到放声大哭的理由,更没有找到纵情大哭的地方。不知道那天晚上接下来的时间我都做了些什么,浑浑噩噩的,第二天早上起来,太阳依旧,工作依旧,我的心思却麻木了,干枯了,迅速的回到以前。
开始的时候,我们也通电话,慢慢的,就多数是我给他打,电话那边要么是汽车的马达声,要么是鸣笛声,要么是饭店里嘈杂的人语声。他曾经说过,他这份工作只有在雨季时会轻松一些,在秋冬两季会很忙,每天都得跑车,基本没有休息,我想他,但不能因为我想他而打扰他,渐渐的,我也少了给他打电话,太想了就发一条信息给他,有时回,有时不回,我也不计较。
那天同事聚餐,敬酒的很多,我也来者不拒,因为喝得比较急,很快就吐了。我歉意的道别:“你们慢慢吃吧,我先回去,有点累。”
顾不上失礼不失礼,我先行离开了饭店,独自走在街上,给老张发信息,很简单,很直接,就三个字:我想你。发完之后我数着心跳等待回信。手机的振动振停了我的心跳,也振停了我的遐想,是他的回信:“今天泪水回回首,往事历历涌心头。你的情意我领受,人走他乡心亦流。山如故,地如旧。为什么情人难聚首。实难忘你啊,破碎的心儿阵阵颤抖。想走我又舍不得走,想留我也不能留。我成了一叶孤舟!”
读着这条信息,醉酒的我一下就清醒了,马上给他打电话,通了,是他的声音,我问:“刚才这条信息是你发的吗?”
他说:“是的。”
我闭上眼睛,任由清泪长流,长长的感叹,一股沁人心脾的凉风吹送过来,久违了的幸福啊!原来他并没有走远。
中秋节,我早上给他发了祝福的信息,等到晚上也没有回,我打他电话:“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候再拨。”一连几次都是这样,一连几天也是这样,用我的号码是这样子,我不甘心,用别的号码试试。
我提起办公桌上的座机,通了:“喂,喂,喂,”是他的声音,温和熟悉的声音,我轻轻的放下听筒,无言。咨询移动客服的接线生告诉我:出现这种情况的最大可能是对方为了防止被打扰把你的号码设入了黑名单。我还能说什么呀,其实他一早在信息里有提醒:人走他乡心亦流,想留我也不能留。
一直等到国庆节,也一直没有等到他的电话,我借别人的手机给他发了一条信息:“转眼又是国庆时,常忆孤舟已远去。为何江水不倒流,对岸灯火独自明。曾经,你是我的救命稻草,虽然知道拽得你很疼,但我一刻都不敢放松。而如今,你成了我头顶的那片蓝天,依然美丽,却遥不可及,如果放弃也是一种爱(请允许我称之为爱),我会选择放手,并且祝您好运!”
日子还是一如既往的过着,浑浑噩噩的,一周,一月,一年。
那天,我百无聊赖地踱步在厂区的院子里,仰望天空,天色灰蒙蒙的,分不清是拂晓还是夜幕。厂门口传来一阵阵的鞭炮声,起音急促恣意,落音却歇斯底里,“砰!”的一声,当最后一响被辽阔大气稀释之后,一切又归于平静。循声之处围着一群人:微低头,弓背,双掌合实于胸前,做祷告状。
正欲前往看看,“叭”的一声,一辆黑色的小轿车不远不近的停在了我踱步的道路前面。那一声不算张扬的鸣笛好像是在向我打招呼,我漫不经心的抬眼望去,当那个熟识如印记般的轮廓印入我的眼帘,我的第一反应先是做了一个深呼吸,似已涣散的眼神此时像聚光灯似的穿透小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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