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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神仙日子 作者:石头与水
    神仙日子 作者:石头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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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仙日子 作者:石头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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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也是该有朱雀气息吧。”

    “这还不简单,先时朱雀不去南炎洲,反跑过东云洲,与青龙鬼混。仙界定有仙界的规矩,朱雀既被罚转为凡胎,青龙也讨不得便宜。东云洲的兴盛昌隆,本就有朱雀之功,如今着青龙来南炎洲支应,也不算啥。”罗妖思路并不慢,且前因后果,他起想的极为清楚。

    “那,咱家林央原来是这样的来历啊。”知趣啧啧两声,“林央以前,岂不是比你还厉害?”

    “这有甚出奇,日后我修炼圆满,自然也可以去仙界的。”罗妖道,“再说了,林央亲近你,其实并不是亲近你,而是亲近我的气息呢。”

    妖妖蛋不停的前摇后摆,蛋前是小jj,蛋后是小菊\花,晃啊晃了,那叫一个得瑟可爱。知趣看了,心下笑翻。不过,他知罗妖素来要面子,忍笑道,“原来是这样啊,看来我自作多情了啊。”

    “那是。”想到林央其实并不是真正喜欢知趣,人家早有相好儿,罗妖心里轻松许多,“我们同为朱雀一族,本就气息相近呢。”

    罗妖一轻松,又想到知趣说他不如林央以前厉害,他生怕知趣小瞧他,略一思量,跟知趣得瑟的解释道,“其实大家都是妖神,本来没什么差别。但是,拿我来说,刚出壳化形时,力量虽远胜于凡人修士,但与仙界妖神比,还差的很远,所以,在一段时间内,我都会停留在修真界或是凡世,待我修为更高时,才能去仙界。”

    知趣反应冷淡,只“哦”了一声。

    罗妖不高兴地提醒知趣,“你就没听出来,以后我会回仙界的,难道对此,你没什么想法吗?”现在知趣他有多难得了吧?黑炭这个被妖神眷顾的家伙,难道不应该有什么表示么?亲他几口、滚屁屁啥的,他也不介意的?而且,黑炭不该更加爱他才对吗?

    “有什么想法?你回仙界,不带我啊!想自己回!仙界有你小相好吧!还天天疑神疑鬼的说我招蜂引蝶哩,你呢?我在哪儿不带你啊!你回仙界,难道要自己回!”一经罗妖提醒,知趣勃然大怒,红眉毛绿眼睛的撂下狠话,“你敢背着我偷跑一步,看我不拔光你的鸡毛!打断你的鸡脚!”

    因罗妖一言不慎,非但挨了顿削,连原来知趣答应的化形之后让他的事也收回去了。妖妖蛋悔的啊,第二天知趣醒来抱起妖妖蛋准备亲两口时,发现他给妖妖蛋画的眼睛下面,自发出现两行泪珠子,连之前笑呵呵的嘴巴都成了往下撇的苦情姿势。

    知趣啾啾亲两口,恶狠狠道,“好好反省!”把蛋塞回识海了。

    此事告诉我们一个真理:得瑟一定要有个限度啊!

    189、第一八九章

    林央觉着,知趣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

    水伯也察觉到了,问林央,“知趣这是有什么事吧?”

    “不知道,好奇怪哦。”林央瞅瞅水伯那张大叔脸,没啥改变,跟以前一样难看啊。

    水伯到底比林央历世更久,寻机拉住知趣,悄声给知趣打预防针,语重心长道,“知趣啊,你认我做干爹,我是拿你当亲儿子啊。你可别觉着干爹生的样貌好,就对干爹有啥不好的想法啊。咱爷俩儿可不好乱伦的哟。干爹虽然眼神儿不大好,还就看上夏春秋那棵歪脖子老树了呢。”

    知趣听的浑身发冷,不住的抚摸着身上的鸡皮疙瘩,都不知道该用何等表情面对水伯。知趣认真道,“干爹,我求你啦。你这是在说啥啊,求您了,别自作多情啊。”

    林央不知从哪里绕出来,靠门框上,诚恳至极道,“阿伯,你误会了吧。”说着,林央走到水伯身畔,俩人站一处,林央眼睛往水伯眼尾的细纹上一瞟,再摸摸自己的水豆腐脸,“你觉着,知趣能放着我,看上你?”

    水伯自信非凡,“你懂啥?乳臭未干的小儿!就是我这个年纪,才正是有内涵的年纪哩。你瞧瞧庄子上的丫头们,瞅我一眼,那眼就粘我身上拔不出来呢。”

    林央道,“那肯定是跟我并排走的时候吧。”

    水伯笑抽林央后脑勺一记,“去去,想个法子怎么叫你老子把你弄回家族去。这年头,没个出身来历,可不好造反。”

    下午,知趣见凤鸳捏着鼻子端了碗红乎乎的东西往林央屋里去,知趣闻到一股子血腥味儿,唤住凤鸳问,“这是什么?”

    凤鸳道,“猪血。”

    “干嘛使的?”

    “我家少爷说他现在的祖母快过大寿了,他现在的爹是大孝子,又重名声。文人爱名,少爷准备抄着血经送回去,也好叫老头子把他接回去,谋个出身呢。”凤鸳素来爱美,身上每天都熏的香香的,哪里受得了这猪血味儿,已经皱眉n次。

    知趣摆摆手,凤鸳就去给林央送猪血,抄血经书了。

    不知何时,林央已经长成了与知趣一样高的男人,少年的稚气已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男人宽阔的肩膀。林央很顺利的回了林家,分分秒的斗败林家那些寻他不是的人,再让水伯客串老神棍,戳穿了当年有人造谣说林央命数不好的阴谋,从而成为林家最出众的男丁。

    的确出众。

    林央身高八尺,宽肩细腰,高大矫健,只是他一张脸实在生的姣好如花,初时难免受人轻视。不过,林央徒手便可伏虎杀狼,他身上带着些淡淡杀伐之气,故而使人不敢有半分轻视。

    有出身有本领的林央,很快谋了个差使,带着知趣一行去了南炎洲西北关防,职位不高,妙在军中任职,有点儿小小兵权。

    水伯道,“刀枪,就是地位。”

    水伯造反经验丰富,但有句老话,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连水伯都得说,“林央天生就是这块料。”

    能狠能忍,对于他人的弱点有极敏锐的观察力。

    林央第一次令知趣刮目相看在于,他杀死了一个“仙师”。

    这个“仙师”自然不是神仙,大约是凡世的修真者,约摸炼气二三层的样子,凝水诀、锐炎诀摸了门,口喷火球,手送清风,被来犯的敌军引以为“神仙”。

    林央亲帅大军,杀尽来犯敌军,再引重弓,连珠三箭!“仙师”用术法避开第一箭、第二箭后,第三箭时法力不济,一箭穿心而过,钉死在地上!

    此一举,全军震动!

    林央身上的戎装半边披红,凤鸳尽心尽力的服侍他家凤神换去重甲,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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