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王子》(高X总攻,NP,TJ) 作者:韧心
分卷阅读3
《洛克王子》(高X总攻,NP,TJ) 作者: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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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埋的惨剧。
不同的工作,不同的条件。
就情色领域来说,最顶级的女奴开花绳印、男奴开菊绳印,一年得到此认证的奴隶寥寥无几,城西娼妓区,仅一家娼馆配有一名得花绳印的女奴,夜渡资一晚挂价二十枚金币,豪商们趋之若鹜。这回拍卖会居然一口气出现三个菊绳印,葛西商会讨好洛克王子的用心可见一般。
第一个拉到洛克眼前的奴隶有着一对迷媚勾魂的双眼皮,殷红鲜艳的嫩唇,似妖精血统,走过前排座位时,还散发者一股魔诱香气,惹得不少人当场尴尬的一柱擎天,若非他是洛克王子要鉴赏的奴隶,恐怕早有人咸手轻薄。
「小奴拜见王子殿下。」他柔顺徐徐跪下,媚眼却不安分吊勾着洛克,风情无限,只要是奴隶都知道与其给不知名的阿猫阿狗凌辱,还不如给洛克王子买去,四爷过去也是奴隶,如今何等风光,只要攀上王子,奴隶也能翻身,权势还可大过自由人,谁人不爱。
眼见过了一回儿,洛克毫无反应,大汉拉着他就要略过,他哪里甘心,匡啷一声扯住铁炼。「小奴愿服侍王子。」说罢,往前跪爬跪几步,伸手欲搭洛克膝头,意图不顾羞耻的在大庭广众之下侍弄王子,以讨欢心。
他还未碰到洛克,就觉一阵劲风袭面,鼻梁剧痛,整个人向后摔了出去,撞倒台阶,温热的鼻血覆淌半面,嘴里尽是铁腥,糊涂睁眼,看挡在洛克面前的正是那冷面小四。
「放肆,殿下尊贵的身体岂是你可以任意触碰的。」小四一拳揍在那让男人陶醉的美颜上,毫不手软,好象扁的只是块破布。「拉走!」王子不作声时,四爷说的话就是王子说的话,大汉哪里还敢迟疑,连忙拎走这个坏事的奴隶。
不过他也够惨了,惹王子生气的奴隶,哪里还有人敢要,下场八成就是娼馆里的红牌男妓,日复一日为奴隶主赚皮肉钱吧。
「葛老,不好意思打坏你的商品,损失多少钱找小四报吧。」洛克突然起身,咧着邪美的弧度,走向第二个奴隶,正当大伙摒息以待,以为王子是看上这个比前者更胜一筹的美艳少年时,王子却未瞄一眼,将之视若空气,直接从大汉手里揣过第三个奴隶的铁炼。
「宝贝,你叫什么名字?」右手霸道向上一提,奴隶低垂的脑袋被迫拉起,一对楚楚可怜的黑眼珠浮着一层盈盈水光,肩膀一耸一耸,瘦小白皙的身躯不住畏惧颤抖,如果说前两个奴隶是男人床上梦寐以求的火辣尤物,这个就显得无聊、无趣,顶多引起不值一提的征服欲罢了,这么畏畏缩缩,就算弄哭他没成就感。
「殿下,这名奴隶曾经某小国的王子,国破城灭,他因皮相甚好,未遭绞死,新王将他卖给人口贩子以筹措资金举办开国大典,他的名字叫做…」葛老兴奋的滔滔不绝,小四冷瞥一眼,他立刻会意消音。
洛克兴味十足的盯着看了好一回儿,突然刷一声解开披风,密实地从头到脚覆盖住该名少年,身影一花,竟在睽睽众目之下亲手抱起低贱的奴隶,抛下拍卖会,大步离开。
「葛老,人是王子的了,明早请派人来领取千枚钻石币吧。」小四直接签下质据,从笑得合不拢嘴的葛西手上接过奴隶契,羊皮纸上弯弯曲曲的古老红字载明奴隶姓名:『安塔.蓝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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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子,请上车。」小四完成了必要手续,面色不改的飞速追上洛克,一眨眼,一辆皇家车马已经随时可以供代步。
「不了。」怀里的人儿从刚刚开始就没停过落叶般的零颤,且整张脸缩埋在衣料里,连眼睛都没露出来。「小家伙,我不会伤害你的,初次见面,为了增进彼此的信赖,我们散散步吧。」洛克优雅一笑,放下他,只是手里仍揣着那条掌控一切的权柄。
「跟上喔。」洛克执着铁炼一端,悠悠着拉着奴隶,速度不快,真的只是信步慢走而已,但若迟疑在原地,就不免被扯痛脖子,洛克并没有收回披风,奴隶若不想唯一的遮蔽在抗拒中脱落的话,就歹乖乖配合洛克。
「殿下日安。」
奴隶拍卖会场离商会联合中心的大门有好长一段路,石砖街道两侧有各式商家,商店主人看见王子和熟悉的四爷纷纷招呼请安,突然个个又瞪大了眼,发现王子还牵着一名新奴隶,惊愕不已,王子的怪癖是众所周知的,高标准也是众所周知的,谁竟然能得王子青睐,实在令人好奇。
偏偏那个奴隶全身连头都裹着王子的披风,颈子弯得低低,只隐隐约约看到他苍白如雪的唇瓣,笨拙的小步跟着洛克的步伐,还不时绊跌踉跄,怎么看都不够俐索,他能服侍王子吗?
远方的零嘴铺一股诱人香味随风飘传而至,洛克登时改变方向,往那小铺造访。「给我一包蜜糖干果。」这是富人奢侈的小点心,先将大小适中的甘苦干果浸在浓度极高的蜜液里窖藏数日,再一口气洒上三到五种配料大火快炒,甜香四溢,会让人忍不住一口接一口,回味无穷。
从纸包里捻出一颗还热呼呼的干果,递至奴隶唇边。「可怜的小家伙,肚子饿了吧,先吃点这个。」要封上菊绳印,之前的准备措施可不少,小家伙八成三日前就开始禁食,只喝清水度日。
他似乎十分局促不安,像是极力掩饰着咕噜咕噜饿鸣声被识破后的羞赧,又像是对于这个陌生人好心的举动有所防备,但…难以抗拒那令人饥肠辘辘的甜食。
「张嘴,这是主人的命令。」洛克一手捏着奴隶下巴,霸道端起,披风的头罩从脑后滑落,所有在场的人都清楚看见王子的新奴隶───一个小动物般的瘦弱少年,圆圆亮亮的大眼,宛若随时都能溢出水珠,小巧泛红的湿润鼻头,柔软滑顺的乌黑短发,让人不禁联想到一只可爱温驯的小黑犬。
洛克王子的命令似是拥有一股神秘魔力,就算是仇视他的敌人都不免不由自主的跪下,况且是这么蛮横又诱哄的口气,蓝柏呆呆楞楞的不知怎么就张开了小嘴,任他的新主人把零嘴推入,顿时舌尖一阵甘甜爽口的滋味在味蕾上炸裂,美味的都要融化了,他皱着脸蛋,嘴角单纯的扬抿,好吃的感觉都写在脸上。
「再来一颗。」这回洛克居心叵测,食指尾随零嘴堂而皇之侵入,狭玩那枚粉嫩红舌,蓝柏本来含干果吃,却吮到一段纤细的指节,伴着甜甜的滋味在舌上轻按,他又惊又怕,忙向后退,可洛克哪里肯放过他,指头怎么样就是专制的赖在蓝柏嘴里不走,时而刮骚贝壳般的齿列,时而转勾不知所措的粉舌,没一回儿,蓝柏嘴边已流淌串串涎液,明亮大眼也滴坠出无助眼泪,鼻头酸红。
「哎呀呀,看来我太欺负你了。」洛克恶劣的微笑里一点反省的意思也没有,他将干果塞给奴隶,许他继续享用,心情愉悦的继续散步。
蓝柏挂着两行泪,捧着温热的纸包,怯怜怜的左张右望,众人的视线让他神经紧绷,双肩一直僵硬的耸在耳后,想到披风有屏蔽可用,他连忙想重新戴上,可笨手笨脚,一没注意,干果撒了一地。
「啊…啊…」他惊慌的没多想就徒手去收拾,要不是洛克眼明手快,瞬间放了铁炼,蓝柏的颈子恐怕要多一条狰狞血痕。
「哎,你瞧瞧,这…这也能当王子的奴隶?」
「王子到底看上他哪里啦?」
「谁知道,一时兴起吧。」
街道两旁远远低低的嘲弄声隐约传来,蓝柏呜咽的更加厉害,泪眼朦胧中胡乱抓找,干果、小石子也分不清,一股脑连着细小沙尘都放回纸包,一边还不时伸手去构脑后的头罩,却怎样都无法如愿,他畏惧的身形越缩越小,半蜷曲在地上,像是想把自己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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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趴在地上做什么,捡好就起来了。」馀光一瞪,风凉耳语瞬间消音,洛克蹲下身,先是拉起蓝柏,把头套给他覆上,抽走压得皱巴巴的纸包,丢给小四,又将其人揽在怀里。「要当我洛克的奴隶,这样还不及格啊。」举袖抹去他满脸涕泪,洛克语气中似有丝莫可奈何的宠溺,无半点不耐或是嘲讽。
蓝柏低垂着头,任细致宽袖在自己面颊上擦拭,怯畏地盯着地上的王子尖靴,身躯仍颤,手指将披风掐得死紧,好似那是他唯一的壁垒。
「啧,真是只爱哭的小狗。」眼泪多的擦不完。
算了,回去再说吧。
洛克拉起铁炼,继续未完的散步,蓝柏依旧跌跌撞撞,只是不自觉的寻着洛克的足迹,跟在他的正后方,在高大修长的身影下,觅得一丝异样的安全感。
「主子。」小四走在王子斜后一步的位置,递给洛克奴隶契。
洛克瞄了一眼名字,随即将契状收入怀中,名字只是代称的符号,光知道名字有什么用,他的小黑犬才没有这么简单。
三人正经过一栋椭圆型露天建筑,里头突然爆出震天欢呼巨响,杀声隆隆,伴随万人踱地之音,空气中弥漫着腥血之气。
「主子,是俘虏狩斗场。」小四回应洛克疑问的眼神,这是今年才兴建的娱乐设施,参与者多半是战争俘虏。战争中捕获的敌人,通常有三种下场,第一:斩首,第二:贬为牛马奴隶,终生劳动使役,第三:进入狩斗场竞技,只要能不断胜利,待遇节节升高,比一般人民还好,所向无敌连胜一百场之后,便能脱离低下的狩斗士身份,变成国家佣兵,但是失败的结局就只有死路一条,这里,没有第二次机会。
而狩斗场的竞技项目琳琅满目,人兽相斗者,譬如对抗火烧蛮牛或是狮子、老虎、黑熊等猛兽,有人人相杀者,又分单打独斗和团体对抗,还有变化竞赛,例如红白两队相争,必须在时限内抵达终点,未抵达者,杀,抵达者未在时限内,杀,两对同时在时限内抵达,杀。也就是是因为条件如此苛酷,又非一人独强可以闯关,俘虏狩斗场几乎等于坟场,参赛者鲜少有人能活着离开此地。
但对贵族来说,血腥、勇士、赌金,永远是不腻的游戏,一个连战连胜的狩斗士,绝对能在上流社会引起话题,人皆在赌,下一场他会胜,或是,会死。
『火神!火神!火神!』人们疯狂的呐喊不知名的称号引起洛克的兴趣,他从贵宾走道进入狩斗场,印入眼帘的是一抹燃烧的激狂灵魂,蛮横红眉,火焰般的枫发,伤痕累累的赤裸体魄沐浴在鲜红色的生命之液中,熠熠生辉,他扛着一柄双手巨剑站在场中央,躺在脚边的是三只头与身体分离的大狮,单手起落,那柄巨剑沉沉的插入泥地,没进三分之一,足见份量。
「天啊!火神已经赢了九十八场,再二场就能成为史上第三个活着离开的狩斗士!」
「他太厉害了!那三头猛兽,他一剑就解决了,这简直不是人类有的力量。」
「难说喔,今天是特别企画,仅有的十个节目通通都是火神的场次,他已经从早上连战八场,体力差不多也到极限了。」
「没错,想要荣耀的离开狩斗场,哪有这么容易!」
火神?
洛克挑眉,目光从一开始就没离开过那袭狂肆身影。
「干他娘的!下一场的玩意快点给老子放出来!老子杀你们片甲不留!!!」他仰天叫嚣吼道,满场嘘声,夹杂着给他死的尖锐鼓噪。
「今日不错,接二连三挖到宝。」洛克双目炯炯,嘴角含着兴奋的挑笑,视线已经将像张绵密的大网捕捉了猎物,正是眼前这匹暴躁的火红野马,瞧他跋扈率直的模样,真是太可爱了。
小四不知何时找来了狩斗场的场主,场主一看贵客光临,哪敢怠慢,又闻王子对火神有兴趣,连忙讨好说道:「殿下喜欢,火神自然属于殿下,这是火神的狩斗契。」虽然第九十九和一百场的赌金可观,但还是比不上殿下欢喜重要,场主毫无犹豫的送出大礼。
狩斗契只是好听一点的名词,本质上还是奴隶契,只是上头多载明的狩斗规则及狩斗士的身份,狩斗士除了训练场、狩斗场之外,哪里也不能去,只要一离开指定地点,就视为逃走的奴隶,一律斩杀。
「不,这匹烈马儿,我要自己捉。」说罢,一个轻巧翻身,洛克已踏在铺满血泥的狩斗场之内,众人皆愕,一时鸦雀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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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再杀完两场,就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
凯尔狂烈啸吼,以维持自己高昂的斗志,他久等不到兽栏或是其它入口出现敌人,正不耐烦,倏地背后一阵惊呼,回头,看见一个娘们似的贵族跳入场内,原以为只是被推挤下来的笨蛋,却见他翩翩优雅朝自己走来。
「快点离开这里!等会儿被野兽吃了老子可不管。」厌恶蹙眉,最讨厌这种白白净净的公子爷儿,在身上装戴一堆的宝石首饰,哪里像个大男人!
「我来作你第九十九场的对手,不过不赌你的命,你输了,歹做我专属的马奴隶。」洛克不怀好意的翠绿雷达眼从头到脚整整来回三百遍把人给看了个透透,语出惊人的如斯表示,当场又引起轩然骚动,洛克王子乃万金之躯,竟要跟下流狩斗士厮杀!?且…王子竟然对这样的野兽男人有兴趣!?
「干他娘的!老子没空陪你们这种奶娃儿玩!去去去!不要来搅和!」凯尔蔑视的摆摆手,压根不把对方放在眼底,他是异国战俘,不知洛克的身份,更不知洛克十五岁已将索威尔四大骑士团团长收做手下败将,因此只当他是受尽娇宠的贵族,一时兴起凑这个不要命的热闹。
「啧啧,我可爱的马奴隶,你害羞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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