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9章 世仇

    阿斯卡是一座大型岛屿,曾经鼎盛一时的阿斯卡王国比磁鼓岛那个小国家要大得多。

    只是当阿斯卡王国灭亡之后,剩下的人在这几百年间早已陆续逃离了这座岛屿,这才使得整个岛屿上仅剩下了一个不足百人的小村子。

    阿斯卡岛给人的感觉不是小村子那样的渺小,而是宛如末日般的荒凉。

    在曾经一座名为素喃的城市废墟中,“血魔”弗斯特·布拉德正在研究着他刚刚到手的七星剑。

    “这就是七星剑?好美的剑...”

    布拉德看着手中那柄被诅咒的圣剑,双眼中竟是流露出了痴迷的光芒。

    布拉德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剑士,所以通常来说,一柄剑对他的吸引力不该有这么大。

    可七星剑并不是一柄普通的名剑啊,它就像是毒p之于瘾君子一样,任何与它接触的人都无法抗拒它的魅力。

    玫瑰带刺,罂粟有毒,在这世上,越是美丽动人的东西,就往往越是危险。

    布拉德当然知道这个道理,可他并不在乎这些,或者说,他根本没把七星剑的诅咒之力放在心上。

    他是一个对自己有着绝对自信的人,他从小就崇尚力量,这世界上没有什么问题是力量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就是力量不够强。

    所以七星剑危险又如何?布拉德有信心降服这把被诅咒的圣剑。

    碎石滚落的声音在附近响起。

    布拉德看了过去,只见那藤蔓丛生的墙壁后钻出了一只小鹿,破败都市的凄凉之美在这一刻淋漓尽致。

    布拉德的眼中闪过一抹红光,一股诡异的能量自七星剑上涌出,犹如缭绕的烟雾一般瞬间将小鹿笼罩。

    小鹿先是痛苦地悲鸣,很快就栽倒在地,但片刻过后,小鹿又重新站了起来,就如同被丧尸病毒感染了一样,它的双眼也变得血红一片,但小鹿并没有像丧尸那样失去理智,而是乖乖地匍匐到了布拉德的身旁,任凭布拉德轻轻地抚摸着它的绒毛。

    “这种能力还真好使啊...”

    布拉德微微一笑,他的双眸又恢复了澄澈。

    看上去就好像他已经降服了七星剑,七星剑已经为他所用一样。

    布拉德闭上了眼睛,片刻后轻轻开口:“红伯爵,你来了?”

    “布拉德,你真是太令我失望了。”

    孤高之红直接叫出了布拉德的名字。

    他们那个时代的海贼一般都喜欢叫对方的绰号,这是一种肯定。

    除非...

    “当年的血色蝙蝠竟然沦落到要借助外物的能力来提升自己的力量,你还配得上血魔这个名号吗?”

    血魔回头使用眼角的余光瞥了孤高之红一眼:“方式重要吗?最后只要能提升实力就可以了啊,莱德,我看你是因为没有提高实力的手段而心生嫉妒,才会说出这种狗屁不通的大道理吧?”

    “你...”

    孤高之红心中有千言万语,但看到血魔现在的这个样子,到了嘴边的话只剩下了:“这话可不像是你说的...布拉德,究竟是你变了?还是七星剑已经扰乱你的心智了?”

    “会被区区一把妖刀控制心智的只不过是废物罢了。”

    血魔呵笑一声,声音中夹杂着一丝疯狂,“既然七星剑现在是在我的手里,那么就是我控制它,而不是它控制我!

    莱德,你什么时候变得跟个娘们一样婆婆妈妈的了?”

    “我只是看到你这个样子...算了,你已经没有资格当我的对手了。”

    “没有资格?”

    血魔转过了身来,双眼中尽是嘲讽。

    “呵呵呵...哼哼哼...哈哈哈...莱德,我看你是怕了吧!

    我承认曾经的我不是你的对手,现在的我也不是你的对手,但曾经的我对上现在的你,结局又会是怎么样的呢?

    要不咱们现在试试?放心,对付你,我还不需要动用七星剑的力量!”

    血魔左手一抬,数不清的血色蝙蝠如同潮水般涌向了孤高之红。

    “哼,我看你是执迷不悟!”

    孤高之红斩出一道螺旋剑气暂时击溃了蝙蝠的阵型。

    虽然嘴上很硬气,但面对着恢复了青春的血魔他一点也不敢大意,更何况能大幅提升一个人实力的七星剑还在血魔的手中。

    画笔一挥,几十片叶子幻化成人型,与孤高之红齐心协力攻向了血色蝙蝠。

    ……

    “这血魔到底有什么能力?”

    鹰眼出道算是比较晚的了,他听说过血魔的传奇,但对血魔的了解并不深。

    相对来说,反倒是身为海军的海岚因为海军档案馆中的资料对血魔的了解更多。

    “‘血魔’弗斯特·布拉德是动物系蝙蝠果实幻兽种吸血鬼形态能力者,他可以通过吸食人类的血液恢复体力、伤势甚至是青春,身体也可以变成无数的小蝙蝠,有点类似于自然系的元素化。

    同时他还是一个体术高手。”

    海岚一边寻找着七星剑的踪迹,一边和鹰眼介绍着血魔的资料。

    “血魔是洛克斯那个时代的海贼,成名比洛克斯晚,比罗杰早,不过他比不上洛克斯和罗杰,因为他一直都被洛克斯压了一头。

    血魔的猩红海贼团是一个精英海贼团,也就是那种只有干部没有船员的海贼团,无论大小事务都由有数的几个同伴负责。”

    “为什么?精英海贼团的模式根本就是个笑话,成熟的海贼团少说也应该有几十号人。”

    “因为血魔这人崇尚力量,他认为实力不足的家伙没有资格当他的同伴。”

    “那他自己一个人出海不就好了?就像我这样。”

    “因为血魔同时还是个刺头,无论是海军、海贼还是冒险家,看谁不顺眼他就干谁,要是没个同伴照顾他,他早就被人打死成为海兽的养分了。”

    “……不应该啊,那这种人为什么还会有人追随他?”

    “连金狮子那种动不动就干自己部下的疯子都有人追随,为什么没人追随血魔?毕竟这海洋大了什么鱼都有,更何况血魔这人对自己人还是挺不错的。

    他最后隐退前找孤高之红挑战,就是为了给自己的同伴报仇,因为孤高之红杀了他的所有伙伴,因为他的伙伴想要抢孤高之红的画笔。”

    “……”

    鹰眼无语。

    “这些人一个个的不带脑子的吗?”

    “这跟脑子无关。”

    海岚冲鹰眼一笑:“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力量的人总觉得自己很牛逼,认为这个世界应该顺着自己,就说你吧,心情不好不也是看见条海贼船就砍?”

    鹰眼无声怒视着海岚,海岚咳了一声转移话题道:“孤高之红这人神龙见首不见尾,当时血魔的同伴遇到了孤高之红的画笔,哪里知道这画笔的主人是孤高之红,于是一来二去,双方就干起来了。”

    鹰眼点了点头表示他听懂了。

    事实上如果不是海岚提供给他的信息,他到现在也不会知道孤高之红凭借一个人就能和白胡子海贼团、罗杰海贼团齐名是因为他有一支幻兽种的画笔。

    他还以为孤高之红能一个打十个呢。

    鹰眼甚至都松了一口气——世界顶点的距离,还不算太远。

    事实上孤高之红勉强打赢一个钢骨空就差点要了他的老命——当然这件事海岚肯定没对鹰眼说。

    “血魔成名前是杀手出身,隐藏是他的强项,后来为了对付孤高之红的超强见闻色,他还专门锻炼过隐藏技能,所以如果他不作出什么大动作的话,想要依靠着见闻色霸气找出他是很难的。”

    这便是海岚之前没有感知到血魔的原因了。

    “所以你记得认真一点啊...”

    “嗯。”

    鹰眼嗯了一声不再言语,继续寻找着血魔的蛛丝马迹。

    惊恐的鸟鸣声在远处传来,海岚和鹰眼几乎同时望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

    两人对视,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疑惑:“难道还有高手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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