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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恶魔的声音 作者:蝶之灵
    恶魔的声音 作者:蝶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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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即使被抛弃,他也不会那么小气的去恨凌夕。

    就如被妈妈抛弃的时候一样,他也从不恨那个女人。

    他知道,那个女人肯定有什么迫不得已的理由才不要他,凌夕爱上别人也是情非得已,既然自己成了他们的负担,与其跟在他们身边当累赘,当绊脚石,干脆点抛弃了,也没什么。

    恨又何必呢?反而显得自己挺可怜。

    这个世上,没有人必须为别人付出什么。

    反正他习惯了一个人过,这么多年一步一步走过来,每一个脚印都踩得特别踏实。

    因为,自从他跌跌撞撞学习走路的时候开始,就没有人,会扶着他。

    作者有话要说:归剑明自己造的孽,他会承担后果,说我偏心的也请消停点,放心,我从来都是攻受一起虐的。天秤座不是白当的。

    小归他不自私,也不冷血无情。他要自私,当场冲进去打凌夕一耳光赶他出门算了,何必替凌夕承担那么多骂名?他的温柔藏得太深,很多人看不见。

    他只是在冰窖里待久了,被一再背叛、抛弃、伤害之后,很渴望温暖,却害怕被热度烫伤的可怜虫一只。

    ps:嚷嚷换攻的,抱歉,我不可能换小归,要是真换了这篇文也就成了垃圾。三十万的文最后几章换攻那还写什么= =|||

    从不伤人的是圣母,不是人。人都有毛病,我笔下,从来不会有完美的圣母。

    给有毛病的人创造幸福是我写文的目的,一帆风顺的天仙配还写个毛线>_<

    再说,程乐是那种随便就能爱上其他人的?归剑明对他不好,咱换一个。下一个性格又有点问题咋办?没事儿,咱再换一个?

    程乐的爱情,不会这么廉价的。

    很严肃地说:不换攻。

    所以别再纠结换攻的问题了。一直嚷嚷也没用的,我不会被评论煽动而修改原本设定的情节。

    归程天生绝配,娘胎里指的婚,不拆,就不拆。

    七十九 离别 ...

    归剑明再次看向手中的手机。这是他十八岁那一年院长买来送他的,冷冰冰的金属外壳是他很喜欢的风格。虽然款式早就过时了,可他还是很珍惜这部手机,因为这是他从小到大,收到的第一份礼物。

    现在这部手机的屏幕上,显示的是程乐发来的短信。

    “就这样,不说再见了。”

    不知为何,他再次看着那条短信里的字,居然会觉得很难过,胸口像是被什么压迫一般的窒息感,让他甚至喘不过气来。

    他这才发现,程乐这个名字对他来说有太多的不同之处。比如,在听到他告白时会喜悦甚至激动,听到他没有回宿舍时会紧张和担心,现在看到这名字,心脏部位也会有针刺一般的痛感。

    很多奇怪的情绪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因为从没体会过,所以,他不知道这是不是人们口中所谓的爱情。只是确定,这种感觉比简单的“喜欢”,还要深刻很多。

    他还记得,不久之前,因为很想见程乐,就费尽心思弄了两张校庆晚会的门票。把程乐骗来了南校区看表演。

    那天晚上一直跟程乐说悄悄话,聊得特别开心。他从小就不是爱说话的人,可是跟程乐在一起的时候,看着程乐笑眯眯地问自己问题,就忍不住想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告诉他。他想,如果程乐问起混血儿的事情,自己可能也会一时冲动把身世背景全部说给他听的。

    只是,程乐没有问。

    后来,程乐说,很想听他在舞台上唱歌。看着程乐带着微笑一脸期待的样子,归剑明突然想满足他那个小小的愿望。

    虽然那个舞台,留着许多令他难堪的回忆。

    去年乐队在总决赛的时候因为归剑明的失神而名落孙山。

    没有人知道,其实是主唱归剑明出了差错,他们的乐队才以第五的成绩无缘“四大歌手”的奖杯,而那个学长,乐队的队长,也在比赛结束后跟凌夕一起远走海外了。

    本来他再也不想去那个比赛的舞台唱歌的,可听程乐那么一说,突然又心动起来。

    他的心里产生一个奇妙的想法:让程乐每一场比赛都来给自己加油,然后,把最终决赛的奖杯送给他,告诉他——

    我参加比赛,只是,为了你。

    决赛的时候,本来打算唱一首很温暖的歌曲,那首歌是孤儿院的婆婆教他的,其中一句歌词他很喜欢:“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没想到,最终却临时换成了《可惜不是你》。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所以,手里的奖杯,也成了永远送不出去的礼物。

    生日那天收到程乐短信的时候其实很开心,本想很快就回复的,可是,凌夕的电话突然打了过来,长达一个小时的对话,让他非常的疲惫。

    因为凌夕的突然归来,许多过去痛苦的回忆,论坛上的麻烦,一个一个接踵而至,让他突然有些不确定了。

    他不是不相信程乐喜欢他。

    他只是不相信程乐喜欢他的程度,能够深刻到可以不在乎他过去的一切,跟他一直走下去。

    他更不相信,一次次被抛弃的自己,能够有幸得到那样长久的爱情。

    与其面临第三次被抛弃的痛苦,不如趁早选择分手。

    因为他很清楚程乐和凌夕的不同之处,被凌夕背叛的时候,他没有太难过,可是程乐不一样,如果那个人换成程乐的话,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冷静的面对和承受。

    所以,分手才成了最好的选择。

    两个人在一起,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感情根本没有牢固下来,更谈不上有多么深刻。即使现在分开,也不会有太多刻骨铭心的回忆,更不会有太大的痛苦。

    况且,程乐虽然嘴上说爱他,却根本不了解他的背景和过去,这样的爱太像虚构的“空中楼阁”,没有一丝一毫现实的基础。

    他不认为这样的感情能维持多久。

    程乐的性格乐观开朗,现在分手,他最多会从此厌恶自己。总比两人在一起时间久了,深爱之后,又因为各种原因,甚至……像凌夕那样变心,再分开,要好上许多。

    这是把双方痛苦都降到最低的方法。

    没有深爱过,分手又何难?

    本来,仔细思考过后,以无双做借口趁早跟程乐分开,是他很冷静地做出的决定,程乐也如预料中一样果断放手了。

    可是现在,归剑明却发现,自己似乎低估了一件事情。

    他低估了自己对程乐的喜欢,那种感觉比想象中要……多出许多。

    所以……意料之外的,心里很难过,那是他从小到大,第一次感觉到的真切的痛。明知身体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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