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云遇皎月 作者:丁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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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有哪个地方轻轻刺了一下。
我接着说事情:“我们在船上,还见到了邬遇的妹妹。她本来应该死在一个月后,可在船上,她还活着。”
壮鱼说:“妹妹?”我于是想起壮鱼还不知道那个案子,就把整件事给她串了一遍。从邬遇还是个高级学霸开始,到他们上船,我们失去后面的记忆。而后是她妹妹被杀,母亲离世,他放弃学业工作四处寻找凶手,成为一个技术精湛的汽修工……我们又回到那艘船上,然后回归现在。
总算把时间线给壮鱼捋清了,而且她果然本性猥琐,在我跟她说了这么多曲折诡异的事后,她的第一反应居然是掀了掀眼皮,说:“大珠啊,你提到邬遇的语气,有点闷骚有点放荡呢。”
靠,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不甘示弱,笑笑,说:“别说我啊,你和沈时雁呢?我看他对你有点不寻常啊?”
原以为会叫她尴尬那么一下下,谁知她却愣了,说:“沈时雁?他不是你的那个相亲刑警吗?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也愣了一下,她看起来不像是装傻,壮鱼不是那样的人。难道真的是我想多了,他们俩之间没有产生任何化学反应?或者至少在壮鱼这儿,没有产生?
“得了,说正事吧。”我说,“壮鱼,你帮我分析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壮鱼也露出严肃认真神色,手中的笔转了转,然后在纸上画了几条平行线。不过不是对齐的,而是像阶梯一样错开延伸的。她说:“你看,时间,就好像一条笔直的线,单向往前延伸。我画成这样分段,是方便你理解。”
我点头。
她在最下面一条线上,画了个点,又在上面一条上,画了另一个点,再用箭头把两条连起来,说:“现在,按照你的描述,你从这个点,回到了那个点。”她画了个反向箭头:“然后又回来。你和邬遇的时间线,发生了弯曲打结。我们总觉得这样的事匪夷所思,因为时间在我们看来,是虚无缥缈的、只能向前的东西。但其实,时间也是一种维度。譬如空间距离维度,我们可以随意从这个点到这个点,从大离到昆明,再从昆明到上海,又从上海回到大离。那时间维度上,如果拥有了条件,为什么不可以呢?”
有点难以接受,但是我听明白了。我沉默了一会儿,又问:“那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壮鱼又喝了口啤酒,非常高深莫测地看着我:“原因,不好说。虫洞可以实现;你听过虫洞吧,它就是把时间维度上的两个点弯曲连接的东西;此外,宇宙中有超过26%的物质还是暗物质,70%是暗能量,而科学家对它们的能力一无所知;又譬如,你知不知道一种说法,宇宙就像个泡泡。而实际上,有很多这样的泡泡,也就是多重平行空间,你也许是去了平行空间啊……所以你这个问题,哪怕科学家,只怕也答不出来。所以……”
她突然又抓住我的肩膀,说:“靠!我还是不能相信,你真的回到过去了?这种事为什么不发生在我身上?我愿意啊!让时间之手随便玩弄我!你脸色还这么白,知不知道这在科幻迷眼中简直是毕生难求的神迹……”
我用手按住她兴奋过头的脸,没好气地说:“所以,你什么也不知道了?”
她说:“话不能这么说。虽然无法知道具体原因,但也可以有基本的推测。”她的表情变得比刚才还要严肃,说:“要造成这种时间逆转,必然是非常强大的宇宙能量,才能做到。而且宇宙的奥秘,必然是隐蔽的。总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你就被这个大雷劈中还毫无知觉吧?而且就你和他被劈中?所以大珠,你仔细想想,以前有没有去过什么,非常不对劲的地方?”
第74章 谭皎十(3)
和壮鱼分手后,我开车在街上闲逛。想到她说的“不对劲的地方”,心里还有点发毛。
对于我这样一个宅女来说,这还真是个有难度的问题。除了偶尔旅行,我基本都是家、图书馆和餐厅三点一线生活着。
难道,是在我失去记忆的那一年里,去了什么了不得的地方?而我不知道。
不。
我心中涌起一个清晰有力的念头——就是那条船。
佐证就是我的记忆、邬遇的双眼和言远操纵群鸟的神奇能力。如果那股神奇的宇宙力量真的存在,都能弯折时间线了,那能造成这些古怪的影响,也不奇怪了。
没有比那次旅行,更不对劲的了。
后来船上的那几天,我们到底去了哪里,又遇见了什么?
下意识我想到,得赶快把壮鱼的推论告诉邬遇。然后我一颗原本紧张的心,立刻像被戳破的气球,蔫了。有什么可告诉的?他已经走了,不回头了。我还跟他商量个屁宇宙大事。
我闷闷地把车往回开,不知不觉,竟又开到汽修店外。我把车停在马路边,静静望着。曾几何时,在意过这里?现在居然连看到门口扔着的几块轮胎皮,都有种微痛的亲切感。
他已经走了,十多天前,他们说他辞职了,不在了。
而我,是真的失恋了。
我把车开到店门口。一个脸生的伙计迎上来说:“美女,有什么事?”
我说:“洗车。”
他说:“哦,本店刚开业,要不要办卡?”跟我第一回来的说辞,一模一样。我笑了笑,说:“不用,我办得有卡。”可在钱包和车里找了一阵,那卡却死活找不到了。
伙计有点为难:“小姐,我们的卡是不记名的,这卡没带……”
我有点心烦,说:“行了,我给钱,洗吧。”
他们开始洗车,我站在店门口对面的马路牙子上,看着远方,晚霞映照下的城市,格外温柔宁静。我的心也平静不少,踩着我难得穿的细高跟鞋,沿着窄窄的马路边缘,手背在背后,一步步地走。
“遇哥。”隐隐约约,店里有人喊了一声。
我的耳朵就像被人刺了一下。我停下脚步,也许是,听错了。
我抬起头。
风吹得整个天空都呼呼作响,晚霞张牙舞爪的蓝天之下,一个男人站在店门口。穿着我熟悉的白背心,牛仔裤。指间有支烟。隔得远,我看不清他的脸,但依稀辨认出头发更短了些,脖子上闪着汗珠。
他也看着我的方向。
他的眼睛6.0,此刻连我脸上的毛孔都能看清楚。
我身子一歪,从马路边缘踩下来,姿态绝对又傻又狼狈。可这么安静的时刻,我的心却像是被沉进了一坛子苦酒里,又湿又重又涩,还找不到出口。
我慢慢地再次抬头,却看见他已和小华、另外一个伙计,从店门口走出来,朝我的方向走来。小华说:“遇哥,你终于回来了!必须去吃一顿给你接风啊!”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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