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2章 议员的权力
面对这种情况,负责政务署的刘理顺强硬道:
“不管议会是否通过禁限私租,以后官田的租税加一起,最高就是三成,每亩最高七斗。”
“不配合这个政策的官田租种者,官府会收回官田,租给困难家庭。”
出身底层的他,对于皇帝收回官田、租给困难家庭的提议非常认同。
打算在涿鹿区实施,减少困难人口。
那些家中有官田的议员听到后,顿时如丧考妣。
此时他们才认识到,不管官田的现状如何,名义都归朝廷所有。
朝廷想要强行收回,他们并没有反对的理由。
而且刘理顺的手段还不止一点,他知道涿鹿区的官田数量并不多,而且大多是卫所屯田。所以又继续道:
“民田为缴纳赋税之田,凡是没有向朝廷缴纳赋税、登记在册的田土,皆归朝廷所有。”
“涿鹿区明年要大造黄册,重新确定各家的田地。”
“凡是没有纳税记录、也没有官府地契的,一律视为官田。”
“本官希望得知此事的议员,尽快把自家田地登记造册,补缴偷漏赋税。”
“以免审查议员资格时,因为偷税漏税丧失被选举权。”
这个政策,让那些议员更是大为色变。
因为他们家里面,大多有隐藏的田土,从不缴纳赋税。
如果因为没缴税就被划入官田,那可真是亏大了。
但是补缴赋税,同样让人很痛心。
所以会场之中,一时议论纷纷。
就连列席观看的,对刘理顺提出的这个政策,同样很不满意。
因为他们认识到,如果这个政策在涿鹿区实施,以后就可能实施在其它地方。
到时自家隐藏的田地,都要缴纳赋税。
有些人忍不住要站出来质疑,却见到张溥率先站出,询问道:
“难道自家开垦的,也要划为官田吗?”
“还有官府丢失田册没有征税,为何要惩罚民众?”
刘理顺闻言正色道:
“陛下有言,依法纳税是所有大明国人的义务。”
“凡是不依法缴纳赋税的,不视为大明国人,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这是国会筹建时,对选民最基本的要求。”
这是朱由检和刘宗周等人商议时,强行加上去的。他要让每个大明人,都有依法纳税的观念。
不能因为朝廷的征税机构有疏漏,你们就心安理得地逃避赋税。那样被发现后会开除出大明国人,不享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刘宗周认同这一点,在众人看向他时,郑重点了点头。让所有人都明白,缴税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除非他们不想当大明国人,不想要政治权利。
刘理顺申明这点后,继续道:
“按照朝廷规定,荒闲土地全部属于官田。”
“但是朝廷也尊重现状,对于天启元年之前开垦、耕种十年以上的,在补缴十年赋税之后,允许登记造册为私田。”
“希望所有议员尽快确定家中土地,确定自家田地。”
“如果明年还有人隐瞒土地未登记,被发现后就取消议员资格,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警告了这些议员后,他还补充说道:
“这个规定,只针对百亩以下土地的拥有者。”
“如果已拥有百亩以上土地,不得以垦荒等名义继续增加私田。”
“而且朝廷的官田,也会陆续收回,分配给困难家庭租种。”
这个规定,更让那些拥有很多土地的地主心疼。因为他们隐藏的土地,是没办法以垦荒的名义,缴纳十年赋税后登记为私田了。
有些人甚至想继续隐瞒下去,但是刘理顺之前的警告,又让他们不得不在意——
如果还继续偷税漏税,一旦被官府察觉,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就会剥夺,无法担任议员。
这让刚尝到甜头的他们,如何能够忍受?
而且一些人还隐隐意识到,乡间的权力分配,很可能被议员改变——
以后,有监督权、能在议会议事的议员,才会被乡民敬重。
没有议员身份的,只是普通白身。
就是有再多的财富,和官府对话时都可能没有人理。
所以他们一时间陷入纠结,既不舍得献出土地,又不敢冒着无法担任议员的风险。
一位姓王的地主道:
“老朽昔年颇是开垦了一些荒地,但是按刘翰林所说,不可能转为自家私田。”
“难道这些田就让老朽白白让出去,直接献给衙门?”
刘理顺看着这位胡须白的老人家,耐心道:
“老丈稍安勿躁,朝廷没有强夺人田地的打算。”
“如果老丈家中的子女多,而且已经成家,可以让他们单独立户,把超过一百亩的田地分配给他们。”
“按照朝廷正在重制的礼法,只要子女成家,或者年龄二十以上,就能单独立户,作为新的户口看待。”
“他所拥有的土地,和老丈拥有的土地分开看待,不计算在一起。”
这个解释,让很多地主听到后,都是长出口气。
之前他们还以为朝廷要逼着他们把田地献出来呢,没想到还可以分户,把家中土地分散。
一些拥有土地百亩以上、需要缴纳有产税的地主,甚至想到可以给自己的子女提前分家,把家中土地分了,以免缴纳有产税。
列席旁听的官民,也是纷纷赞扬。让会场上之前箭拔弩张的气氛,稍微缓和了一点。
大部分地主拥有的土地也就几百亩,通过分家析产,完全能规避有产税。
所以他们对分家这条礼法,那是双手赞同。没有人拿什么“父母在,不分家”的古礼,说不应该分户。这条旨在拆分大家族的政策,在此时轻易获得认可,甚至没有在朝堂上讨论。
刘理顺讲解这点后,又继续道:
“如果没有子女可以分田,官府会按市价把多余土地收回来,分配给困难家庭租种。”
“对于献出土地达到一定数量的,陛下还会特赐公士身份,允许担任议员和官吏。”
“陛下有言,合法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朝廷的目的是征税,不会随意夺取产业,诸位尽可放心。”
“如果有人的财产被侵占,尽可在议会投诉,甚至提起诉讼。”
这个承诺,让在场的地主,更加安心了一些。
尤其是皇帝说的“合法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更是说到了他们的心坎里。
大明当前的现状,就是以官僚为主,几代出不了官员,家族就会衰败。
“破家县令、灭门刺史”这种俗语,更是说明了官员的权力何等之大——
一旦得罪了官员,就可能是家破人亡的结局。
所以涿鹿区的议员面对刘理顺的强硬表态,才不敢公然反驳。还需要张溥开头后,才有人敢发言。
如今,皇帝明确表态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意味着只要他们依法纳税、不触犯到法律,自家的财产就会受到保护,不受官吏侵犯。
这让在场的议员如何不喜,尤其是那些曾受胥吏欺压的人。
以后,凭借议员的身份,他们就能震慑普通官吏。这些人如果敢胡作非为,他们就能在议会投诉。
甚至更高级的官员,在他们的议员身份被剥夺前,轻易也无法动他们。
这让很多议员,对自己的议员身份更看重。很多人都下定了决心,要从现在的临时议员,转变为正式议员。
他们都认识到议员身份的用处,觉得选上议员后,能维持自家富贵。
还有人觉得一个议员不保险,打算让家里的人考取秀才或者捐纳公士,取得被选举成议员的权利。
那些家中钱财不足、或者没把握考取秀才的,甚至打算让家中子弟从军,谋个从九品少尉身份退役。
可以说,因为议员的选举资格限制,很多人的心中都躁动起来。朝廷调动的民间力量,也增加了一些。
不过,这些人心中也不是没有担忧,那就是议员的权利如何维持。会不会因为得罪官员,就被以偷税漏税等罪名搞下去。
对于这点,刘宗周起身回应道:
“朝廷正在制定国会和议会选举法,以后议员选举,会按其中的规定来。”
“议员身份的剥夺,也需要议会表决。根据选举法的条文,剥夺议员资格。”
“地方官吏无权直接剥夺议员身份,只能发起提议。”
“如果议员有异议,还可以向上级议会申诉,要求上级议会表决。”
这个表态,让众多的议员放下了心。认识到议员的身份,受到很多保障。
这让他们更加热烈地讨论议员能做什么,对涿鹿区议会这个机构,同样重视起来。
在这一个氛围中,刘理顺再提出禁限私租时,很多人就没有反对了。
他们一是担心反对得太激烈,会被人针对性举报以前的偷税漏税和违法犯罪事迹,丧失议员身份。
还有就是从刘理顺刚才宣读的政策看,官府会查出很多隐田、并且征收到官田。他们如果不限制地租,那些佃户会跑去租种官田。
再加上刘理顺提出的最高地租并不低,包含地租和赋税在内最高比例是五成、每亩最高一石。
这个数字,是一些地主收租时都没达到的。只有一些劣绅,才有可能超过。
不过那些劣绅,大多没选为议员。所以在场的地主出身的议员考虑后,大多予以默认。
就连拥有很多世业田、需要雇佣人种地的军官,也没有反对这一点。
就这样,有产税和限田限租的决议,成功在涿鹿区议会通过。
在场的议员也正式计票表决,确定了这个决议。
这个轰动的消息,很快就传遍四方。不但参加的人口口相传,京城的报纸更是连篇累牍地宣传,把会上发生的一切,几乎都披露出去。
很多官员士子,都讨论这个决议的影响。会对明年的北直隶,带来哪些改变。
至于涿鹿区的民众,对此大多是欢呼雀跃。
尤其是占据一半人口的贫困家庭,在知道刘理顺在议会上的作为后,对这位为民做主的状元大加称赞。
尤其是他们得知,议会中出身贫困家庭的议员,至少要有半成后。对于所谓的议会,同样热心起来。
不过比较难办的是,贫困家庭大多没钱捐纳公士,也供不起读书人。以至于有被选举权的人都不多,很可能凑不齐议员所需。
对于这点,一些人的观点是向皇帝提议,不特意为贫困家庭规定议员数量,秀才举人等士人,完全能代表他们。
刘理顺则反对这点,在驳斥这些人的观点后向皇帝上了一本奏疏,建议仿照国初的政策,由地方官府举荐孝悌力田。
这些被举荐的人,自然不是做官。而且授予公士身份,让他们拥有被选举权。
朱由检对这份奏疏颇为赞赏,认为能解决贫困家庭议员代表的问题,而且能发掘一些人才。
在和刘宗周等人综合讨论后,他决定道:
“贫困家庭的议员代表,可以由官府从贫困家庭中,挑选两倍议员数量的孝悌力田之士,让当地贫困家庭推选。”
“选上之后以临时议员身份履职三年,没有出现大错的,朕会赐予公士身份,转为正式议员,并且拥有以后的议员选举权。”
“但是这些人如果发家致富,下一届就不能作为贫困家庭代表,需要推举新的孝悌力田。”
这样就能保证贫困家庭在议会中一直有代表存在,而且有和官府对话的渠道,不至于走投无路之后,只能被逼造反。
而且朱由检还想到了工商行业,认为某些地方如果工商行业的代表数量不足,同样能如此推举议员。
对于提出这点的刘理顺,朱由检刮目相看。
尤其是对刘理顺在议会上的表现详细了解后,更认为这个状元,是个可造之材。
不管是刘理顺是不是利用身份强压,他能让有产税和限田限租政策通过,都表示这是一个意志坚定、能够说服他人的人。
以后建立国会,需要这样的人才。
所以朱由检让吏部给刘理顺记功,并且考核文震孟、史可法等人的工作,给有功官员减磨勘。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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