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七
对于小红豆的到来,孟家一家人都表现得很欢迎,就连雪爹这么严肃的人,有一天都忍不住伸出手指头去摸了摸小红豆的脑袋,然后,小红豆毫不留情地给了他一爪子。
当然,小红豆还小,连指甲都是透明的,一点杀伤力也没有。但二婶还是因此把阿初教训了一顿,说他没有信守承诺管束好他的猫。阿初抱着小红豆委屈地来找许攸说话,“它还小,不懂事,我得慢慢教它。可是,得慢慢来,不是吗?姐姐你看,小红豆从来不挠你。”说着话,他又主动把小红豆往许攸身上放。
许攸有些头疼,但她也没推开,由着那只小奶猫喵呜喵呜叫着趴在她怀里,见许攸不理它,它又使劲儿地用脑袋往她怀里蹭。许攸没辙了,终于伸出手在小家伙的眉心蹭了蹭,小奶猫半眯起眼睛,一脸舒适满足的模样。
她以前在赵诚谨面前也是这幅蠢样吗?真是太丢人了!
作为一只土猫,小红豆已经算很聪明的了,可是,猫总是有猫的特殊习性,比如说,讨厌水。为了给它洗澡,就连阿初都被小红豆挠了几爪子,幸好它力气不大,指甲也不锋利,所以才没见血,但二婶还是很不高兴地又把阿初教训了一顿。
阿初伤心极了,抱着小红豆去找赵诚谨取经。
“小顺哥以前是怎么给……猫洗澡的?它不会挠人吗?”
赵诚谨微微笑起来,“猫都挠人的,你得教它认主人。我家的雪团从来不会挠自己人,它只会坏人下手。”
“它怕水吗?”
“怎么会,雪团很喜欢洗澡,它还会游泳呢。”赵诚谨说起这些旧事就会不由自主地温柔起来,平日里深藏在眉目间的凌厉会全都消失不见,看起来就像是邻居家温柔的小哥哥,不,小弟弟。这个样子让胡鹏程有点接受不了,他痴痴愣愣地问:“雪团是谁啊?”
阿初一怔,直觉有点不对劲。赵诚谨眼睛一黯,但脸色还算好,勉强笑了笑,低声解释道:“是我以前养的猫。”
胡鹏程愈发地惊讶了,诧异地道:“你的猫不是叫窝丝糖吗?”
赵诚谨的目光在一瞬间就变得锋利起来,胡鹏程被他眼尾一扫,一瞬间竟喃喃地说不出话。阿初见状不对劲,抱着小红豆就往外冲,哧溜一下就消失在门外。胡鹏程来不及,被他的目光锁住,赶紧投降,主动交待道:“是……是阿初跟我说的。”
“他提到了窝丝糖?”赵诚谨的眼睛里有奇异的光,胡鹏程看不出来那到底是什么,他本来还以为这是赵诚谨的命门,能借此机会把他逗弄哭,没想到他不仅没哭,反而还一双眼睛闪闪发亮。胡鹏程心里头顿时就虚了,老老实实地点头,“是阿初说的,说窝丝糖是你家猫的名字。他原本想给小红豆起这个名的,小雪不让。”
赵诚谨没再说话,他怔怔地站在原地,表情说不上来的古怪,胡鹏程小心翼翼地探过去看了他几眼,小声地问:“顺哥儿,你没事吧。”
赵诚谨茫然地看了他一眼,又继续茫然地摇摇头,“我没事,”他说。可是,他的表情是那样奇怪,眼睛里透着一股子没法解释的纠结,怎么看都像是有事。
胡鹏程决定去找许攸,虽然那个丫头片子年纪小,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让人生出一种可靠的感觉来。
“今天的事别跟小雪说。”赵诚谨忽然开口,声音有些生硬,甚至透着一股居高临下的味道,“你去跟阿初也说一声,不准告诉小雪,听到了吗?”
要换了平时赵诚谨用这种命令的语气跟他说话,胡鹏程一定气得跳起来跟他吵,可是,他今天却生不出一丝一毫的要吵架的想法,赵诚谨的表情太严肃,太认真,而且还那么郑重,这让胡鹏程有一种错觉,好像他做了什么天大的,了不起的错事——他明明只是不小心多了一句嘴。
胡鹏程迅速跑到阿初的房间里堵到了人,阿初正在后悔不已地抱着脑袋喃喃自语,胡鹏程把赵诚谨交待的话跟他一说,阿初立刻就松了一口气,小声道:“不说最好,不说最好。要是小雪姐姐知道我把这事儿说给你们听了,非得把我骂个狗血淋头不可。”
“可是,顺哥儿是不是有点……”胡鹏程也说不上来那究竟是什么,他觉得有点奇怪,想了想,又一脸好奇地问阿初,“顺哥儿以前养的猫是什么样的,你说说看?”
阿初立刻就把那只“神猫”的事迹说给他听,不过这一回他还是懂事地把赵诚谨的身份给略了过去,胡鹏程也没注意。
“……小顺哥家养的那是只神猫,阿婆说那猫一定是人变的,要不然,怎么会那般聪明。不过小红豆也很乖,它还小呢,长大了也一定聪明。”
胡鹏程摸摸下巴,“神猫?”
这些事儿许攸半点也不知情,接连两天没见赵诚谨提猫的事儿,她也就渐渐忘了。
六月里,天气忽然热得厉害,接连十来天都没下雨,城里的几条河都已干涸,就连许多井都枯了,城里倒还勉强过得去,听说乡下的庄稼都死了大半,直把胡大人急得头发都白了一半。
学堂里也暂时停了课,许攸就在家里头帮着做些家务。巷子里几口水井也大多枯了,所幸孟家院子里的水井还勉强能用,每天从早到晚都有邻居拎了水桶过来打水,院子里倒也热闹。
来往的人一多了,总有人寻着孟老太太说话,说着说着,话题便转到了几个孩子身上,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是赵诚谨。他简直就是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模样好,气质好,人又听话懂事,往那里一站就让人根本挪不开眼,浑不似云州这种小地方的人。
但是,也没人把注意打到他头上去,用二婶的话说,不论身份,单就相貌学识来说,整个云州就没有哪个小姑娘能配得上他,胡县令家的那几个闺女也不成。
也许是为了附和二婶的这一番话,这天早上,许攸和赵诚谨上街买菜的时候,就遇着胡家的两位小姐。
关于胡家这几个姑娘,许攸偶尔听胡鹏程提起过,因县令夫人进门后两年一直没子嗣,胡家老太太就逼着胡大人纳了两房妾室,胡县令家的这几个闺女都是那两个妾室所出。县令夫人对庶出的女儿实在没有教养的心思,胡鹏程跟这几个庶妹也没什么感情,偶尔提及,总要忍不住皱起眉头。
“顺哥儿,小雪!”胡鹏程大老远地朝他们打招呼,犹如龙卷风似的冲了过来,一脸欣喜,“居然碰到了你们俩,真是太好了。阿初呢,他没跟着你们一起?”自从学堂停课后,胡鹏程就回了府,说起来,倒有好些天没见他了。
“阿初在家,我们出来买菜,你呢?”许攸笑呵呵地跟他打招呼,赵诚谨拎着菜篮子也朝他点点头。
“我陪我娘她们出来,说是要出城烧香求雨,结果才走了一段又忽然停下来去了绸缎庄……干脆我去你们家玩儿吧。”胡鹏程对陪女人逛街深恶痛绝,好不容易瞅见了许攸她们,就跟遇到了救命稻草似的抓住不放了。
县令夫人董氏早听说过孟家兄妹,老远朝他们俩看了一眼,瞥见站得犹如青松一般笔直的赵诚谨,不由得微微一愣。就这几秒的工夫,胡鹏程已经拉着许攸二人过来与县令夫人见礼,笑呵呵地介绍道:“娘,这就是孩儿之前提过的顺哥儿和孟家妹妹。”
许攸与赵诚谨赶紧上前行礼,县令夫人和颜悦色地看着他们俩,当然,主要是看着赵诚谨,“这就是顺哥儿吧,果然是一表人才。”她说话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那笑意都快从眼眶中溢出来,看着赵诚谨的眼神简直就跟看自家女婿似的。
跟在她身后的胡家两位小姐也上前来与许攸和赵诚谨打招呼,胡家的大小姐看起来比赵诚谨要大两岁,十三四岁初中生的样子,长得不算出挑,眉目还不如胡鹏程精致,但因是官家小姐,打扮得还算鲜亮,鹅黄短襦柳绿长裙,脚下踩着一双宝蓝色的绣花鞋,这身打扮在京城不算什么,可在云州这小地方已经算难得的光鲜了。
至于二小姐,也就十岁出头,模样比大小姐要精致些,年纪小,个子也小,比许攸还要矮两公分,看起来就跟个小学生似的。
两个小姑娘一见到赵诚谨,眼睛顿时亮得渗人,目光落在赵诚谨的脸上连挪也不挪,□□裸的,许攸站在一旁都能感受到那烧得噼噼啪啪的火花。她觉得挺好玩,早就知道赵诚谨像个发光的圣诞树,但没想到杀伤力这么大,简直是老少通杀。
待赵诚谨应答了几句后,县令夫人脸上的表情渐渐变得凝重起来。她也是世家出身,虽然而今家族没落了,但也是见过世面的,一见赵诚谨这说话行事的做派便能看出这孩子绝非寻常人家教养出来的。先前还存着的什么招了他做女婿的心思立刻就没了,脸上也露出郑重的姿态。
寒暄过后,胡鹏程终究没能留下来,被县令夫人揪着耳朵拉上了马车,胡家两位小姐依依不舍地朝赵诚谨看了几眼,终于也走了。
等他们一走,许攸就忍不住戳了戳赵诚谨的胳膊,笑话道:“那两个小姑娘好像看上你了,你觉得哪个好看?”
赵诚谨没说话,漂亮的小脸绷得紧紧的,很不高兴的样子。过了半晌,他忽然开口道:“你怎么知道雪团还有一个名字叫窝丝糖?”
什么?许攸脑子里轰地一声,顿时就傻了。
话题为什么转得这么快!刚刚还在说他的桃花朵朵开,为什么忽然就跳到猫咪身上?赵诚谨为什么会知道这个事?
“嗯?”赵诚谨又提高了声音,尾音拖得长长的,转过头来正色看她,黑幽幽的眼睛里闪着莫名的光,好像能看到人的心里去。
许攸舔了舔嘴唇,有些慌乱地躲避着他的眼神,支支吾吾地回道:“我……我……哦,我听到过有人这么叫它。”她说,脑子里忽地灵光一闪,想起她跟着齐王去喝酒的事来,遂又连忙回道:“我之前在巷子里见过雪团,但是齐王殿下叫它窝丝糖,所以……”
“你见过我七叔?”赵诚谨看着她微微地笑,“你认识他啊?”
“他有一次带着猫去巷子里头的饭馆里喝酒,就在门口见的。”她偷偷打量赵诚谨的神色,见他似笑非笑一脸的高深莫测,心中愈发不安,想了想,又道:“你要不信去问我爹,我爹也见过的。”
赵诚谨的脸上这才微微有了些异样,眉头一挑,仿佛不信,“大叔也见过?在京城的哪条街,哪个巷子?”
她哪里会晓得!齐王殿下怎么会跟一只猫说地名,而且,那个小饭馆也根本就没名字。
许攸脸色一变,赵诚谨就笑起来。
“我忘了,那时候还小呢。”许攸狡辩道:“反正,你要是不信,就去问我爹。”
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许攸干脆自己问了,朝雪爹道:“阿爹,以前我们在京城的时候住的巷子叫什么名字?你还记不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门口看到过一只白猫,雪白的……唔,胖猫。”
雪爹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你是说丝瓜巷?”
“对对对,还有那只猫呢,你不记得了?”许攸睁大眼睛看着他,努力地引导他道:“有个漂亮的公子哥儿抱着它。”
雪爹长长地“哦——”了一声,点头笑道:“对,是有这么一只猫。怎么忽然想起这只猫来了?”
许攸长吁了一口气,得意地朝赵诚谨挑眉,“你听到了吧。”
赵诚谨微微笑,慢条斯理地回道:“住了那么久的地方不记得,倒记得一只猫的名字,还晓得那是齐王殿下,真有你的。”
许攸干笑了两声,“谁让那个……齐王殿下生得俊……”越解释,就越是觉得她从小就是个小流氓……
这个小鬼怎么这么难缠!
作者有话要说:你们怎么会这么天真地认为我会让顺哥儿抓住把柄,仰天长啸~~~
看了大家的评论,大家对王府的事情很担心嘛,摸摸。本文基调不虐,王府有点小复杂,但没那么复杂,阴错阳差吧。瑞王和王妃都还好,也疼爱顺哥儿,为什么一直没来找,因为以为他已经死了呀……
我现在的问题是:到底是借着这个旱灾的机会把顺哥儿一个人送回京城,等几年后再相遇呢,还是继续把他留在云州,把两个人敲定了再回去。
纠结啊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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