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狗舍与狗哥(万字达成)
从计程车上下来之后,李查德便拄着拐杖慢悠悠地在软毛街漫步,他一边走着,一边观察软毛街的现状。
本来软毛街是旅行之城相对偏僻的旧街道,没什么居民。也没什么便利的公共设施。软毛街的兴起完全是因为旅行之夜俱乐部开在这里。
整条软毛超过八成的店铺都可以算是旅行之夜俱乐部的配套。
就连便利商店出售的商品,都和旅行之夜俱乐部的服务项目有关。
属实是按摩洗浴产业一条街。
可现在,旅行之夜一关门,这里顿时落魄了下来。那些经营化妆品、美容、美发、美甲、卖丝袜还有刺青的店铺全都处于关门状态。
明媚绚丽的灯光道具都没有通上魔力,黯淡无光,偶尔见到一两家仍在开门营业的店,那也是一两个浓妆艳抹的大龄女老板百无聊赖地坐在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
在街道的两边,还能看到好几个衣着朴素的小孩子跑来跑去,互相追逐。
大人们没有生意,正在为生计忧愁,他们反而因为得到了无人打搅的游乐场而开心了起来。
李查德晃晃悠悠地走着。不疾不徐,心态良好,丝毫没有紧张感。直到他来到了紫书屋,李查德的心中才咯噔一声。
紫书屋也关门了。
而且在紫书屋的门上还贴着一张布告,上面写着原店主病逝,旺铺转让,有意者请联系【城邦土地资源管理局·旅行之城分局】,布告发布的日期,就是牛哥拿到菜谱后的第三天。
李查德心中被气笑了。
好,说死就死,死无对证,线索又断了。
幸好,没有信息本身也是一种信息。虽然没有证据,但李查德已经确认,这书店绝对是组织的手笔。
哪有那么多巧合哦。
不愧是组织,牛啊。
紫书屋的老板,旅行之夜俱乐部周边大大小小的商家都认识,这是个经营了十几年的窝点。一个布置了这么长时间的窝点,只动用过那么一次,便直接舍弃。
难怪连卡帕老师都说杀就杀,这组织,真够狠的!
恐怕也只有如此残忍又细腻的组织,才能在星月会近乎无孔不入的侦查中存活下来。并延续至今。
李查德隔空冲着紫书屋摇了摇头。拄着手杖,像散步一样一步步地离开了现场。
他本来想着要不要去计程车,司机说的凯伦废旧矿区看看,可石像鬼守卫并不在他的身边。
李查德谨慎地评估了一下自己的战斗力,决定先稳一手,先回圣罗兰监狱,继续修炼一下自己的魔法要紧。
……
……
李查德回到圣罗兰监狱之后,他刚想喊上地下监牢里的大蓝,带着恶臭僵尸们继续去沼泽研究魔法,便看到了格林·汉姆拿着一把大刷子走了过来,那根刷子上,还沾染着一些鲜红色的黏液。
这让李查德有些奇怪。
他便高声问道:“格林·汉姆,你在干什么呢?”
“老大!”见到李查德,格林憨厚地笑了起来。
“我刚刚从犬舍回来。刚给犬舍做完清洁呢。”
哦,原来是刷犬舍去了。
李查德本来并没有太在意的,可他的脑海中忽然想起了菜谱给他的提示。
监狱比魔法更重要。
李查德的眉头皱了起来。
受到前世各种动漫、游戏和小说的影响,我一直是认可个人实力高于一切的个人实力派。
尤其是在这种伟力归于自身的世界。一切势力都必须建立在个人实力充足的基础上,否则自己一死便所有归零。
所以失去了魔法之后,我非常惊慌,直到昨天终于成为星环法师我才有点底气。
可组织却告诉我,监狱比魔法更重要……
确实,圣罗兰监狱一看就不同寻常。地上有强大的石像鬼和傀儡大军。地下监牢里有僵尸作为守卫,还有可以恶臭僵尸的兵种巢穴。
那犬舍里,会不会也有什么好东西呢?
想到这里,李查德便详细问道:
“格林,我们监狱里养的是什么狗?是不是狗的数量很多?为什么你每过一段时间就要打扫一次?”
格林憨厚地笑了起来,说道:
“嗨呀,数量是不多,就一只。但它是我们监狱最强战力,超级大狗。
兵种名叫死灵龙息犬,我平时都叫他狗哥。
平常的时候,狗哥都缩在角落睡觉,不吃不喝,只有监狱出大乱子的时候狗哥才会自己起来。
狗哥跟石像鬼们不一样,他不是属于典狱长你的,而是属于整个圣罗兰监狱的。
在监狱没有发生大规模暴乱的情况下,你调动不了狗哥,狗哥也没有办法离开监狱。
我老爹跟我说,狗哥是咱们监狱最大的底牌。
所以我每过一段时间,就要把犬舍的卫生搞一遍。没别的意思,就是跟狗哥混个脸熟,万一到时候监狱真出啥事了,狗哥还能罩着我点。”
李查德:???李查德大为惊讶:“有这事你不早跟我说!”
“我早就想跟你说了,还想带着老大你跟我一起给狗狗打扫一下犬舍的。
可老大你天天那么忙,我都没空开口。”
格林·汉姆摊了摊手,表情有些委屈。
李查德小心翼翼地问道:“格林,咱们这狗哥什么实力啊?”
格林探出脑袋,小心翼翼地答道:“我爹说,大师他随便打,传奇他一换一。”
嘶!!
李查德惊了!那不是跟卡帕老师汉克院长一个级别?
也就是狗哥带不出去了,要是狗哥能带出去,那我还紧张个锤子呀,有狗哥在,谁来谁死。
马希尔常任送给我的圣罗兰监狱里有一只传奇恶犬?
神经病,这玩意也是能随便送的吗?你马希尔家族到底多富裕啊?
李查德惊了。
他当场抢走了格林手上的长柄刷子,义正词严地说道:
“格林·汉姆,我觉得我作为你的典狱长,非常有必要评估一下你的工作水平。
走我们去犬舍一趟。让我看看你刷得干不干净。
要是你没刷干净,那就让我来!”
“哎!老大你等着,我再去搞一把刷子。”
格林·汉姆笑呵呵地又找出了一把刷子,带着李查德就朝着狗舍出发。
他眉飞色舞地对李查德说道:
“老大,我跟你说狗哥他的脾气可好了,你平时在他身边怎么弄他,他都不会生气。唯独一点就是狗哥护食。
咱们不能去动他的食物。
他在狗舍墙角有一个小窝,他会把肉骨头堆在那。那些肉骨头久了就会腐烂,流一些血水出来,我们可以把流出来的血水清洗,但是不能去动那堆肉骨头。”
“吃不完的肉骨头?等等,狗哥需要跟我们一样定期进食吗?”
“那当然啊。狗哥是半死灵,死了,但没完全死。他身上同时有深渊生物和亡灵生物的特征。既要吃东西,又要亡灵死气。很难养活。”
格林·汉姆自豪地说道:“为了能把狗哥养舒服,我可是想过许多办法的。”
“那狗哥要吃的肉骨头,你是从哪里弄的?”
“屠宰场啊。就在来我们监狱的路上。那个屠宰场的老大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把狗哥的食物准备好,我推着手推车领回来就行。差不多一周一次,每次运个四五趟就搞定了,倒也不麻烦。
狗哥吃东西有讲究的。他要先吃一半鲜活的肉头,然后把剩下一半肉骨头堆着,放到腐烂了再吃。
那个屠夫跟我说,这叫一张狗嘴吞生死。”
听到这里,李查德是越来越好奇了。
这死灵龙息犬这么厉害,怎么会甘心蹲在这个禁魔监狱当看守,失去自由呢?
虽然他名义上是监狱的守卫,可现在这个监狱里一个囚犯都没有,他都必须待在监狱不能出去,简直比囚犯还囚犯。
穿过长长的走道,跨过高高的门槛,李查德终于见到了宛如十个足球场拼起来那么大的狗舍,也见到了狗舍唯一的主人——死灵龙息犬。
死灵龙息犬的外貌令李查德毛骨悚然。它的身体巨大无比,肌肉发达,趴在地上的时候就好像一辆大型客机,给人一种强大的压迫感。
它的皮肤却呈现出一种苍白而暗淡的颜色,有奇怪的固体质感,就好像放置许久的白骨。
此时此刻,狗哥正睁着眼睛睡觉,眼中空洞无神,它的牙齿锋利而尖锐,闪烁着寒光,令人不寒而栗。
最让李查德惊讶的是,在死灵龙息犬的胸口,可以透过苍白的皮肤和血肉,看到一颗赤红色的心脏在跳动。
这颗心脏散发出一种诡异的光芒,如火堆中余烬般不断闪烁。随着它的呼吸,这颗心脏会反复亮起熄灭,仿佛蕴含着无穷能量的核心。
在狗舍里,还有好几个行动缓慢的骷髅兵。
他们无魂无魄,漫无目的在狗哥周围走来走去,却没有一只敢靠近狗哥。
李查德注意到,在距离狗哥不远的地方,有一座堆成小山的骨头。
那些骨头上的肉被剃得很干净,只有骨身上还留着一些暗红色的血肉丝。
李查德亲眼看到,一个骷髅兵从骨山中晃晃悠悠地爬了出来。
它在骨山里随手拿了一根不知名动物的大腿骨提着,便加入了周围游荡的骷髅兵队伍之中。
“啊,这里为什么会有骷髅兵啊?还是不归任何人统属的野生骷髅兵?”
李查德惊了。
格林·汉姆满不在乎地用锤子把一只骷髅兵敲碎,随口说道:“这很正常,一直都有啊,可能是狗哥身上的气息外溢了吧。我每次清扫狗舍的时候,都会把这些骷髅兵给他清理掉。”
李查德倒吸一口凉气。
知识就是力量,格林·汉姆是文盲,不懂很正常。
可李查德十分清楚,没有施法者,便诞生骷髅兵,绝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发生的自然现象,这个狗舍或者说,这个狗哥,一定有大问题!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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