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冤种大姐18
婚后,马大兰想带着马小兰一起随军去部里时,钟家却请媒婆来提亲。
那时候,钟大名是村里唯一一个高中生,也是村里唯一一个在钢铁厂上班吃国家粮的人。
村里有不少姑娘,都盯上了钟大名。
其中就有马小兰。
马小兰听说钟家来提亲,她就不愿意跟大姐去随军,死活要嫁给钟大民,马大兰觉得钟大名有工作,人也老实忠厚,就同意了这门亲事。
只是,马小兰还有两个月才满十八岁,他们的婚事,只能定在两个月之后。
马大兰也把随军的日子延后,先给妹妹办理婚宴。
钟离铭只有一个月假期,他出钱出力,帮着小姨子置办了一笔丰厚的赔嫁后,就火急火燎的出任务去了。
马小兰婚后的第二天,钟大名就去上班了,她留在乡下跟婆婆一起住,因为钟大名在厂里住四人宿舍,还没分房子。
等钟大名分下房子,已经是三年后。
马大兰则在妹妹婚后第三天,去了部里随军。
一年半后,部里突然传来消息,说钟离铭和马大兰都死了。
钟离铭是出任务牺牲了。
当时,马大兰怀孕八个月,得到消息,就动了胎气,难产死了,但孩子保住了。
钟离家那边得知钟离铭的死,大堂哥钟离靖就想收养侄女,大伯母以死相逼拦着儿子,后来,原主被马小兰抱回了家。
同时,钟离铭两口子的遗产,也落到了马小兰的手上。
这套京市的四合院,是钟离铭的父亲留给他的,当初钟离铭死后,大伯母还想抢走这套房子,是钟离靖拦着,大伯母才没有得逞。这间四合院,在钟离铭生前就租给了一位好友开私人菜馆,一个月租金三十块钱。
这厚厚一沓子汇款单,就是那位好友的哥哥从部里寄给马小兰租房子的钱。
这对玉镯是祖母绿,价值不菲,是钟离铭母亲娘家的传家之宝,也是她留给儿媳妇戴的。
马大兰生前,还戴过几次。
然而,她死后,这对玉镯没能戴在她女儿手上,却戴在了马小兰的女儿手上。
马小兰突然得了一笔巨额财产,当然不会甘心等外甥女长大后把这些钱财还给她,她回村后,就把钱财藏了起来,然后告诉村里人,原主是她在路上收养的一个孤女。
邮局每个月的汇款单和信,她都不让送递员送去村里,她次次自己找机会进城拿。
就这样,马小兰把这件事瞒的牢牢的,谁也不知道,只知道她两年没开怀,从部里回来的路上,领养了一个女儿。
原主一岁半那年,钢铁厂的家属房分了下来,马小兰挺着一个大肚子,带着原主,揣着钟离家的财物,离开了村子,到钢铁厂居住。
钢铁厂的人都以为原主是马小兰和钟大名的亲生女儿,只有马小兰和钟大名知道,原主是马大兰的女儿。
而那笔巨额财产的存在,马小兰一直藏的牢牢的,甚至连钟大名都不知道它的存在。
钟大名一直以为原主担着他长女的身份,在他家白吃白喝,所以在马小兰pua原主,让她小小年纪就干活赚钱,钟大名也当没看到,毕竟,他肯养着大姨子的孤女,给她一个家,也对得起大姨子。
让她干点活,也是应该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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