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周二郎出了一身汗,身上的温度降下来不少,周锦钰放心了。
小孩儿精神一松懈,眼皮就撑不住,小脑袋一歪沾枕头就睡着了。
周二郎低头看着儿子睡熟的样子,小孩儿长长的睫毛安静地覆盖在眼帘上,投下浅浅的温柔弧影,小嘴巴抿着,嘴角微微地向上翘起,像是含了甜甜的笑意,明明七岁了,却仿佛还带着三岁时候的奶香味儿,听着孩子发出清浅平稳的呼吸,周二郎忍不住伸手将儿子的小手包裹在温暖厚实的掌心里。
人世间最幸福的时刻莫过于看着孩子熟睡的脸,仿佛一切的疲惫和烦恼都消失不见了。
周二郎忍不住说道:“云娘,你说世上为什么会有我们钰哥儿这般可爱的孩子?”
朱云娘:“……”
她知道二郎是有些自恋,钰哥儿也的确可爱讨人喜欢,可是夫君竟能发出这种灵魂提问,也真是偏爱到家了。
云娘委婉道:“麦子别家好,孩子总是看着自家的好。”
周二郎不高兴,“天下可爱若得一石,我儿独占八斗。”
朱云娘好奇,“那剩下两斗呢?”
周二郎瞥她一眼,道:“自然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大哥和兰姐儿不还没有娃吗。”
朱云娘:“……”
周二郎说完自己先咯咯笑了,云娘心说你也知道你过分了吧。
云娘吩咐外间值夜的丫鬟端了温开水过来给二郎喝,二郎出了一身汗,嘴唇烧得有些发干。周二郎接过来,笑道:“我们钰哥儿现在有自己的小主意了呢,以前让做什么就做什么,很乖,现在得看人家自己愿不愿意,调皮得很。”
他嘴里抱怨着,眉眼间俱是笑意。
朱云娘笑着接话,“不光有自己的主意,做起事情来也有模有样,刚才指挥着我帮夫君擦身体退热呢,娘,你擦爹的大腿,那里散热快,娘水不要太热哦,太凉也不行,可像那么回事儿呢。”
云娘又道:“当初我们一家刚来京城不久,手里不似现在这般宽裕,只觉那翰墨书院简直抢银子呢,贵得吓人。如今看来,夫君把钰哥儿送去再正确不过,这银子不在于花得多不多,在于花得值不值。”
周二郎薄唇含笑,低头看着儿子。
若论世间最值钱的字是什么,在周二郎这里一定是“爹”
儿子奶声奶调的一声声“爹”叫着,命都愿意给这臭小子。
周二郎和云娘换了个位置,让云娘挨着孩子睡,他自己睡床侧最外面,身体亦背对着娘儿俩。
翌日,立春后的阳光极是慷慨,透过菱花窗照进来,屋子里一片亮堂堂又暖意融融,周锦钰还没睁开眼就先嗅到了阳光的味道。
他翻了个身,一骨碌从大床上坐起来,低头一瞧,身边的被褥早已叠放整齐,扭头往窗外一瞅,太阳已经升老高了,他这一觉睡得时间可真够长的。
揉了揉眼睛,伸了个小懒腰,周锦钰唤秋霜进来。
秋霜抱着衣裳进来屋里,周锦钰问道:“我爹呢?”
“老爷一大早就上朝去了。”
秋霜上前帮着周锦钰穿衣。
周锦钰闻言皱起小眉头,“我爹昨晚发热到半夜,怎地天不亮又去上朝,爹真当他自己的身体是铁打的么?”
“卷死算了。”他忍不住气恼地咬着小牙低声嘟囔了句。
秋霜虽然听不懂他嘟囔的是什么,大概也能明白小孩儿为什么发脾气,安慰道:“奴婢知道小少爷心疼老爷,可老爷是官家的人,不能想如何就如何,得按着官家的规矩办事儿呢。”
“钰哥儿!”
“钰哥儿!”
“白日依山尽,锄禾日当午!”
主仆二人正说着话,窗外廊子下的小鹩哥儿突然欢快地叫了起来。
周二郎吩咐刘三儿把鸟儿驯好哄儿子开心,刘三儿本来还担心这憨货不好调教,不成想这只鸟儿妥妥是个小吃货,周家的伙食好,熟肉末、蛋黄、小米、大米饭就不说了,大冬天竟然还可以喂它吃瓜果蔬菜。
在食物的诱惑下,这只小鹩哥儿可是拼了鸟命,学什么都快,直叫刘三感叹人不如鸟。
周锦钰的注意力被可爱的小鹩哥儿吸引,还没洗漱就先跑出去看鸟了,小鹩哥儿一见到周锦钰,比见到亲爹还亲,扑棱棱扇着翅膀落到了周锦钰的肩膀上。
周锦钰直以为这鸟儿太通人性,喜欢得不得了,爱怜地抚摸着小鹩哥儿的小脑袋,忙吩咐站在不远处的刘三儿快快拿食物过来喂它吃。
“少爷,小人养了无忧这么大,比不上少爷您喂了它几天,这鸟儿喜欢少爷呢。”
刘三儿笑呵呵上前,把手里的盛放着鸟食的小罐子递给周锦钰。
周锦钰知道刘三儿有拍马屁之嫌,不过无忧确实跟他很亲近,可能他有动物缘吧,以前养的小橘猫也黏他得很。
周锦钰属实是想多了,小橘猫黏他,是因为小橘原本是流浪猫,好不容易有个窝,可不黏他。
至于小鹩哥儿黏他,纯属是动物本能,只有见到周锦钰的时候,刘三儿才给它吃的,别的时候都饿着,熬着,很快小鹩哥儿就把周锦钰和它的口粮等同在一起,谁能对自己的口粮不亲呢。
不过,在周锦钰这里却是很好的,他亦真的很喜欢小鹩哥儿,世上的事那能太较真儿呢,只需品尝这表层的蜜糖就好了,浅尝辄止,一切都刚刚好。
似二郎这般通透到一眼就能识别出刘三儿用了手段,人生也难免少了很多乐趣。
所以,云娘但凡有点儿自己的私心他都能看透,只不过看透不说。可生而为人,谁又能无私心,他自己亦有,甚至比云娘的私心重得多,他没有资格责怪云娘。
他追求的纯粹是不可能存在的,他自己清楚得很。
某种程度上,周锦钰是他精神洁癖的寄托。
另外,对于儿子,周二郎是矛盾的,他既希望儿子聪慧,又不想让儿子如自己这般慧极必伤,保留一点儿天真和傻气未必不是福气。
皇宫太干殿。
早朝还没有结束,周二郎就有点儿撑不住,头晕得厉害,咬了咬舌尖,强迫自己打起精神,好不容易熬到了下朝的时间,永和帝却吩咐他早朝结束后去御书房,要问话。
周二郎刚一进御书房就扑通一声长跪在地,磕得太实在,膝盖落在冷硬的石板地上仿佛都能听见清脆的碰撞声。
魏伦眼皮一跳,都替他疼得慌。
周二郎没敢抬头,俯首道“陛下,微臣救驾不利,让陛下受惊,罪不可恕,特向陛下请罪。”
永和帝冷眼瞧着他,哼笑一声,讥讽道,“朕怎么记得醒来第一眼见到的是徐庚呢,莫非是朕记错了?”
周二郎没有抬头,回道:“陛下,当日太子的御林军将皇城各个宫门封锁,魏公公命人给微臣送信,微臣情急之下第一反应就是带领锦衣卫救驾,可微臣到了镇抚司门口,突然感觉到不妥,冷静下来思考,想到若是太子篡位,或对首辅大人最为不利,首辅大人就算为了他自己也必然拼尽全力救驾。”
顿了顿,他又道:“陛下出事儿,最危险的就是微臣,微臣前段时间才血洗了大干官场,倘若没有陛下护着微臣,微臣的下场自己都可以想象,陛下就算不相信微臣的忠心,总也要相信微臣的私心呀。”
周二郎这段话信息量极大,总共表达了三层意思。
第一、皇城被太子封锁,若是没人给徐庚送信,徐庚又怎么知道陛下有危险?
第二、徐庚救您不是因为对陛下您忠心,是因为太子篡位对他自己不利,他是为他自己。
第三、从人性入手,似永和帝这种疑心的人,你对天发誓表忠心都没有屁用,你得让他知道,你的前途和他是捆绑到一起的,没有人不会为了自己的前途拼命。
默了半晌,永和帝道:“怎么嗓子还哑了?”
周二郎缓缓抬起头来,眼角微红,“臣斗胆问陛下一句,陛下贵为天子,您可有急火攻心又无能为力的时刻,听到陛下被太子围困,臣明明手里有锦衣卫却不敢调动,只能寄希望于他人——”
微顿,声音里不自觉带了担心害怕和恐慌的情绪,道:“陛下您这是没事儿,倘若陛下真有个三长两短,微臣也不必等着人家来上门抄家,凌迟处死那种罪微臣受不了,还不如直接自刎谢罪,最起码还能落个忠心的名声,总好过被太子的人颠倒是非冠上乱臣贼子的罪名。”
他后面这几句说得极为任性,显然是故意赌气,恼了永和帝冤枉他,不信任他。
永和帝苦笑不得,这刚给点儿好脸色,就打蛇随棍上,这个周凤青真真是不肯吃亏的性子。
不过周二郎在他面前越是如此,永和帝越觉得喜欢周二郎,再怎么能力强,终究不过二十四五岁的年纪,正是少年心性,血气尚在,比起徐庚那种奸猾的老油条,还是周二郎这种用起来省心。
魏伦观永和帝的神情,知道他现在心情不错,趁势拽起衣角,擦了擦眼角的眼泪,上前一步道:“陛下,太子逼宫,你当时气昏过去了,您是不知道当时的情形有多危险,东厂那边见局势对陛下不利,装聋作哑不出头,老奴的西厂才有多少人,又能抵挡得住太子的御林军多久,若不是手下的都是忠心之士,为了保护陛下,个个以命换命,老奴真害怕撑不到徐大人来的那一刻。”
说到这儿的时候,魏伦有些哽咽。
永和帝的手不由用力攥紧了桌面上的茶杯,手背上青筋暴起,显然是怒极,他也想到了当日的危险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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