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周大郎波澜不惊地听着男人们荤言荤语的嬉笑调侃,无人知晓他心中在想些什么。
    入夜,兵营简陋,十人一间的大通铺,风吹烛火,火苗忽明忽灭,有人忙拿了衣裳遮挡透风的窗户,一颗颗大脑袋聚精会神地围拢在大郎身边。
    “凤山哥,你写的字儿可真好看,和你的人一样,看着就很爷们儿。”
    李猴儿嘴巴甜。
    周大郎笑了笑,示意他少拍马屁说正事儿。
    李猴儿嘿嘿笑着挠了挠脑门儿,酝酿半天,清了清喉咙,道:“春香,一眨眼的功夫,咱俩快成亲一年了,俺每天都想着你,做梦都想你,想得睡不着觉。”
    周大郎写:春香吾妻,眨眼你我成亲一年有余,夫日思夜念。
    “咱俩第一次见面儿,俺就喜欢上你了,你的眼睛又大又亮又圆……”
    李猴儿停下来,“凤山哥,这句你就给俺写成目若铜铃,显得有水平。”
    周大郎继续提笔写:初相见,卿卿明眸若水,吾心悦你。
    李猴儿洋洋洒洒一大篇,最后颇为得意道:“凤山哥,俺那婆娘之前识得几个字,最喜欢那酸诗啥的,你能给俺整两句儿不?”
    周大郎想了想,写了一句名篇,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只是刚写完,周大郎忽觉不妥,李猴儿说她娘子是个破落户,颇识得几个字,自己想当然帮人润色,其实是大大的不妥。
    见字如面,阅信如阅人,这是猴儿的家书,真情实意才最是动人,猴儿的语气才是他娘子最熟悉的语气,应当如实去写。
    周大郎按照李猴儿的原话又重新写了一封,之前那封不动声色地收了起来。
    李猴儿的信写完,又有几人央着大郎写家书,男人们之间说起荤话来粗鄙不堪,又毫无顾忌,真到给娘子或者是心上人写家书的时候却又一个比一个扭捏含蓄,李猴儿信里那话已经算是非常露骨了。
    大部分人都是写:你好吗,孩子好吗,爹娘好吗,家里的小鸡、鸭子和大鹅都还好吗,我挺好的,别惦记着。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周大郎喜欢和这些纯粹的人打交道。
    二弟那个圈子才是真的勾心斗角,现在怕是连他自己都分不清楚他脸上的笑是真笑还是假笑了。
    大姐也变了,开始哄着二郎,什么都依着他,甚至连爹在二郎面前说话都开始变得客气,二郎头上那顶乌纱让他成为真正的一家之主。
    他们不是对二郎的敬畏,是骨子里对权势地位的畏惧,那怕拥有权势的是自己的亲弟弟,自己的亲儿子。
    不过,显然比起周家庄,家里人更享受现在的生活,只能说求仁得仁,自己高兴就好。
    他亦只需要做好自己就好,不必强求他人,哪怕二郎走的是一条不归路,亦是二郎自己想要的人生。
    ……
    周二郎对钰哥儿手里的葵花籽儿上了心,不过他也知道这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做成的事儿,种子数量有限,更没有种植经验,肯定得先搞试验田。
    他想在京郊弄几块儿地。
    京郊没有闲地,想弄不容易,不过户部李尚书还周二郎的人情,给薛良在户部安了个不错的位置,有自己人协调就不算难事儿了。
    周二郎做事,走一步看十步,他要干倒徐庚,硬碰硬肯定不行,最好的办法就是从最内部分裂他。
    户部说是管粮管钱的肥缺,实际上早已经被内阁架空,沦为一个没有自己决策权的执行工具。
    所以,周二郎当初才卖给中立派户部李尚书人情,目的就是关键时候怂恿户部和内阁争权,给徐庚制造麻烦。
    周二郎累啊,没有任何做官经验,上来就是和一帮老狐狸斗法,真的是每天殚精竭虑,丝毫不敢放松,甚至压力大的时候根本睡不着,就是身边睡个天仙他也没有精力沉迷温柔乡。
    周锦钰撺掇周二郎各种农田都买上一些,试验一下这瓜籽适合什么样的土壤。
    周二郎多聪明,立即抓住问题的关键,这葵花籽若是对土壤的要求不高,连盐碱地、沙土地都能够种植成功,这要推广开来,它就不会像桑树那种经济作物一样,需要侵占大量良田,从而间接减少粮食作物的产量,简直就是大有可为!
    周二郎忍不住有些想笑,自己努力读书就是为了摆脱农民的身份,可宝贝儿子一提到和农业相关的事,脑瓜子就格外聪慧,甚至连自己这个当爹的都不及。
    之前的牛角辣是这样、暖房蔬菜也是,现在的瓜籽,自己的第一反应就是找最好的良田种植,儿子却能想到要尝试不同的土壤,了解什么样的土地才是最适合种植的。
    初冬的第一场小雪落下,纷纷扬扬,天地间一片纯白洁净,今天实际上是周锦钰的生辰。
    大干朝有种说法,身子骨弱的孩子成人之前最好不要过生辰,生辰这一天装做不知道就好。
    话虽如此,周二郎还是忍不住送了儿子一枚寓意平安的羊脂玉佩挂在孩子腰间。“君子无故,玉不离身。言念君子,其温如玉。”
    “喜欢吗?”
    “喜欢,谢谢爹。”
    朱云娘则送了儿子一条系了一颗佛珠的手绳,说是安京城最有名望的得道高僧戴过的,安京城的夫人们都抢着想要,朱云娘是沾了贺夫人的光,好不容易弄来一颗,贺景胜也有。
    别说是得道高僧,就是玉皇大帝那也是别人戴过的,周二郎不是很喜欢,不想让儿子戴,不过到底是云娘的一片爱子之心,不好说什么,悄悄把那佛珠用水清洗过,又擦拭了,才勉为其难地给周锦钰戴上。
    等给戴上了,别说,红色的绳子衬在儿子肉乎乎象牙白的小手腕儿上,还怪好看的。
    周锦钰很开心,一手拉了周二郎,一手拉了朱云娘,道:“爹今日休沐,钰哥儿也不用去书院,不如我们全家一起出去赏雪吧。”
    朱云娘看了丈夫一眼,周二郎笑道,“依他。”
    一家人换上外出的衣裳,周二郎外面穿了件深色直领对襟大氅,两边的衣襟和宽袖上都缀了缎子般光滑的黑色水貂毛,整个人清贵至极,当真是能让万人空巷的翩翩状元郎。
    皇帝不到迫不得已舍不得牺牲他,徐庚亦没有上来就下狠手,不得不说他的长相亦占了一部分便宜。
    如此一个惊才绝艳之辈,又是这般年少,也算是大干朝官员们的门面了,就类似于现代的形象代言人。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爱才之心,人皆有之。
    轻易杀掉总是觉得有点儿可惜的。
    朱云娘特意穿了黑色暗纹裙底点缀蝴蝶刺绣的马面裙与丈夫相配,给钰哥儿也披了件黑色的狐裘小斗篷,御寒保暖又显尊贵。
    一家人出了门,往附近河边走,迎面碰见一个衣着单薄,冒着严寒卖糖葫芦的老汉。
    周二郎有一瞬间的恍惚,想起当初一家三口去集市上,买串糖葫芦都得是狠狠心,咬着牙买。
    云娘亦想到了当初丈夫买了糖葫芦,自己舍不得吃,留给她和钰哥儿吃。时间过得可真快,明明来京城还不到半年,却总觉得经历了很多一样。
    “爹,你带银子了么,我想吃糖葫芦。”
    周锦钰仰着头问周二郎。
    周二郎给了他一两银子,今时不同往日,如今他出门儿,早已经不带着铜板了。
    周锦钰跑过去买了三串糖葫芦,老汉小本生意哪里找得开他一两银子,又见他穿着极其富贵华丽,不敢得罪,只说下次碰见了再给。
    周锦钰故意装出霸道小少爷的模样儿,满不在乎地把银子往他放铜钱的箱子里一扔,“小爷差你这点儿钱么?不用找了,赏你了。”
    自己身上暖暖和和的锦衣华服和对方褴褛的薄衫形成鲜明对比,周锦钰于心不忍。
    他手里攥着糖葫芦跑向爹娘,后面的老汉千恩万谢,朝着他的背影又是作揖又是鞠躬。
    周二郎给儿子银子的时候就料到儿子会可怜那衣着单薄的老汉,并不意外没找回钱来。
    摸着他一会儿功夫冻得冰凉的小手,忙让云娘接了糖葫芦,把孩子把小手伸到自己的衣袖中取暖,出来的时候竟然忘记给戴上手笼子了。
    周锦钰胳膊往回缩,不肯往他爹袖子里伸,多冰呀,坚持自己搓搓手就不冷了。
    孩子如此考虑顾念父母,做父母的暖心不暖心?
    二郎暖心死了。
    周二郎蹲下身子,把自己的双手搓热了,再包裹住儿子的小手,帮他取暖。
    云娘亦很爱二郎,但更爱她自己,这没有错,错在他遇见的是周二郎,二郎亦是寡情又凉薄,似他这般通透的人,云娘很难隐瞒他什么,不在一个段位上。
    云娘想用儿子绑架他,就已经招他反感,但亦能理解娘子的心情。
    但上次夏竹的事儿,周二郎是真往心里去了,你既然跟我讲利用,那么咱们就合作愉快,所以他配合了云娘。
    没有任何一个深爱自己男人的女人会让另一个女人来引诱丈夫。
    尤其是周二郎这种掌控欲和占有欲都极强的人来说,更无法理解和共情朱云娘的做法。
    对于他来讲,我的人,那怕是一根儿头发丝儿,那怕是剪下的指甲盖儿,那都得是我的,绝对不能与人分享,你动个念头都是对我的挑衅和不尊重。
    夫妻间有些伤害是很不容易弥补的,云娘想要重新获得丈夫的信任,当真是非常不容易。
    云娘提议去附近的铺子给儿子买个手笼子,周二郎欣然应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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