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到底什么样个孩子,叫他念叨好几天,可使人去查了?。”冯明恩呷了口极品铁观音,抬眼看向夫人林氏。
    林氏这次是陪丈夫回南州府祭祖,那天恰巧路过临河镇,皓哥儿见外面集市热闹吵着要出去玩儿,这才引发了后面的事。
    原本娘家送过来一个管教好的庶子给皓哥儿做伴读,却是个木讷的,别说皓哥儿看不上,就连她自己都看不顺眼。
    她看上周锦钰源于几个方面,最重要的一点儿当然是聪明机智,在当时那种紧张情形下能够举一反三,由她娘呛水想到救皓哥儿的法子,就算是大人都未必能做到。
    世人皆爱美貌,周锦钰小小年纪便有此姿容,长大后必定不俗,将来替儿子办起事儿来必然会多有便利之处。
    才貌俱佳,加上年龄也合适,懂一点儿事儿,又似懂非懂,带回去管教好了,必定会成为皓哥儿的一大助力。
    还有些极隐晦的东西,她不好对冯明恩明示,显得她心思太过歹毒。
    林氏殷勤地俯身替丈夫蓄上热水,道:“妾身已经使人查过,乃是家境贫寒的良家子。”
    她刻意强调说对方家境贫寒,却绝口不提周锦钰乃是家中独子,其父更是有功名在身的学院书生。
    冯明恩闻言点点头,“既是入得你眼,想必不差,难得皓哥儿自己又喜欢,你看着办了即是。”
    林氏是冯明恩的继室夫人,比他小了十几岁,皓哥儿则是老来得子,他对这母子二人多有疼宠,林氏的大哥在朝堂混得顺风顺水,也是多亏了他这礼部尚书的一路提携。
    ***
    大年初七,一行车马队伍进入到周家庄,高车驷马,前呼后拥,数名佩刀青衣护卫并丫鬟管事随行,直奔周家而来。
    穷乡僻壤的乡下人那曾见过这等排场和气势,或是驻足观看,或是躲在自家门洞后探头探脑观望。
    猝不及防毫无准备的周家众人手忙脚乱把贵人迎进门儿,周老爷子嗓子发干,双腿抖地几乎站不稳,他自是认出了林氏和那天被救的小娃,只是万万想不到对方竟然是如此贵重的身份。
    对乡野小民来说,县太爷就已经是遥不可及的大官了,来人竟然自报家门乃是礼部尚书家眷!
    礼部尚书是干啥的,周老爷子没有直观的认知,但也知道挂了尚书两个字儿,那就是顶顶大的官了。
    他不清楚,周二郎却是心中震惊,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礼部掌之1。礼部尚书,堂堂正二品的京官,且是最有实权的那种,科举考试就归他统管,不知道多少考生削尖了脑袋想和他攀上关系,与他成为名义上的师生关系。
    所以,自己是万万得罪不起的。
    林氏压根儿没把周家人放在眼里,亲自来这么一趟,一来是为了名声好听,毕竟周锦钰算是救了儿子一条命,二来也是表示对周锦钰的重视,让周锦钰记住她的好。
    她倒是没料到周锦钰之父竟是个如此人物,难得一见的清俊端方,雅致风流,相貌之不俗,就连她都有些许脸红心跳看,由此可以想见周锦钰长大后的模样。
    简单客套了两句,林氏进入正题,“钰哥儿聪慧,甚得皓哥儿的眼缘,我也极喜欢这孩子,想着既是有缘分,不若让钰哥儿做皓哥儿的伴读,说是伴读,其实和兄弟也无差,冯家不会亏待这孩子,我亦会对他视如己出,也算是报答钰哥儿对皓哥儿的救命之恩。”
    她这话一出口,周家其他人听得云山雾罩,不知道是啥个意思,周二郎却是听懂了。
    把无耻说得如此冠冕堂皇,天下竟有这等不要脸之人!
    什么狗屁伴读,说白了就是你冯家小少爷的高等奴仆,贴身小厮!
    你儿坐着,我儿站着。
    你儿吃饭,我儿伺候着。
    你儿发火,我儿受着且得哄着。
    你儿有危险,我儿替他挡刀。
    卖身契一签,我儿就成了你们冯家的掌中之物,与周家再无瓜葛,人身自由生杀大权全由你冯家掌控,我艹你冯家八辈祖宗!恩将仇报欺人太甚!
    宝贝儿子被人如此糟践,周二郎一口血险些没气吐出来,拳头在长袖里松了紧,紧了松,指甲将掌心扣出了血迹,脸上逐渐浮现出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缓缓站起身来,九十度弯腰朝着林氏深施一礼!
    “夫人如此抬爱小儿,周凤青惶恐至极,小儿能做贵公子的伴读书生,实是他求之不来的福分,夫人大恩,周凤青铭记在心,只有一事,周凤青不敢欺瞒夫人。”
    林氏没听出周二郎在“福分”和“铭记在心”上加重的语气,更不晓得周二郎九十度躬身大礼,一来是迷惑她,更重要的,周二郎怕他自己下一秒就绷不住脸上的表情,不得不把头埋低掩饰。
    还有,周二郎表面受宠若惊,可他并未用“小人”、“在下”等恭敬的谦称。
    此时的周二郎虽有城府,但毕竟涉世未深,非冯明恩那种热锅里滚三滚的老油条,做事还无法滴水不露。
    不过林氏也就在内宅中有些小心机,且自视过高,并未看出周二郎的不妥,只认为是对方识抬举。
    毕竟在她眼里,能给她儿子做奴仆,那也是别人祖上积德换来的好福分,没看林家那么多庶子往上凑嘛,只不过娘家虽然重要,但比不过自己的儿子重要,伴读这么重要的人选,含糊不得。
    林氏脸上带了笑意,手虚抬了一下,道:“不必多礼,但说无妨。”
    周凤青:“小儿自幼体弱,患有喘症,每天汤药当饭食来喝,最近经镇上薛神医调理,控制住了一些,但仍三无不时发作,若是随小公子去了京城,有名医诊治,或可控制得更好一些,但薛神医说小儿这病去不了根,且易发展成痨病,周凤青不敢欺瞒夫人。”
    这话一出口,林氏的眉头皱起来,暗骂那些调查周家的人办事不利,如此重要的事竟然没有禀报。
    她哪里知道是她的好弟弟故意为之,借她的手夺周二郎之子,周二郎若认了,就让他承受被人夺子为奴之辱,周二郎若是不认,得罪了礼部尚书,还想考科举?
    若是周二郎不上当,就当送他份儿过年大礼,也要恶心恶心他。
    喘症林氏是清楚的,当今皇帝的亲弟弟,太后最宠爱的小儿子得的便是此病。
    端王那是什么条件?
    御医随时贴身伺候着,集天下最好的名医名药给调理着,也不过勉勉强强维持着,就跟那风中火烛一般,指不定那阵儿风大点儿,就灭了。
    她可不想替人养个病秧子,照顾儿子不成,反倒要照顾他,还说不定那天就没命,一切的培养全白费。
    最主要真要发展成痨病,那可是要命的传染病,岂不是害了自己一家?
    林氏这会儿再看周锦钰,完全没了兴致,甚至还有点儿神经过敏,唯恐他过了病气儿给自己家儿子。
    乘兴而来,没想到如此败兴,林氏没了敷衍周家的心思,随意应承两句,说什么钰哥儿既是有病,此去京城路途遥远,怕是劳累折腾加上水土不服累得病发,做皓哥儿伴读的事,等以后身体好了再说。
    皓哥儿一听这话不愿意了,看了对面周锦钰一眼,突然开口,“怎会劳累,马车上有睡觉的地方,大不了让他躺着,我坐着就行了。”
    他这话一出口,周二郎心猛得揪紧。
    林氏却是来气,她找周锦钰是伺候自己儿子的,可没想自己儿子去迁就对方,拽着儿子匆匆告辞。
    周家一家一直送到村口,期间那皓哥儿不依,非要闹着带上周锦钰,周二郎一颗心上上下下,等看到母子二人的马车确实走远,大冬天他整个人被冷汗浸透,脸色苍白,直接虚脱了,腿一软险些栽倒在地,被周大郎眼疾手快扶住。
    周老爷子道:“金窝银窝不如自己家的狗窝,别人家再富贵,那比得上跟着自己的爹娘自在。”
    “可不是,俺们钰哥儿这么聪明,不会自己读书考状元么,干嘛要陪着她家儿子读书,天上掉馅饼,不是深坑就是陷阱,京城那么大,啥伴读找不到,干啥非要咱钰哥儿,谁知道他们把钰哥儿弄去做啥,安得啥心思。她要真想报恩,没看咱们家这么穷,给银子不就行了,弄来一堆不实用的东西。”周凤英在旁边附和。
    朱氏在一旁擦眼泪。
    周锦钰异常沉默。
    回了家,周二郎一言不发,抱起林氏带来的那些东西就往院子里摔!
    周凤英赶紧拦住他,“二郎,你疯了!”
    “闪开。”周二郎声音不大,垂下的眼角却透出浓重蚀骨的戾气。
    周凤英不闪:“祖宗,咱干啥跟人家东西过不去,卖了能有不少——”
    “滚——!”周二郎红着眼珠子猛地低吼出来,吓得周凤英一哆嗦,不知道二弟这是发那门子疯。
    家里其他人也都被周二郎吓一大跳。
    周二郎压着眉眼扫视一圈儿,“谁也别拦我,钰哥儿是我儿子,我儿子的事情我说了算,这些东西配不上我儿子一根头发丝儿,放这儿碍眼,恶心!”
    周二郎轻易不发火,发起火来全家都怵他,周凤英不敢拦了,给她爹使眼色,周老爷子装没看见,没看见二郎气得都哆嗦了吗,东西再贵重,也没儿子贵重,让娃先把火发出来,回头儿再偷偷捡回来就行了。
    只他没想到,二郎发疯,大郎也跟着发起疯来,跟着二郎一块儿往外扔。
    那绫罗绸缎倒还好,不怕摔,也不怕脏,大不了洗洗就干净了,关键对方送来的还有瓷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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