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梦伶(两章合一 再求月票)
次日正午,蚰蜒女失魂落魄,走出了新地。
昨日,从正午到黄昏,从入夜到天明,蚰蜒女几次想杀了马五,但她下不了手,这就是冯带苦给马五的天赋。
走到野猪身边,蚰蜒女颤抖着声音道:“我因为中了他技法,事情才变成这样,这事你可不能告诉别人。”
野猪哼哼一笑:“有什么话,和你娘说去吧,我刚才已经告诉她了。”
蚰蜒女面色惨白道:“我娘怎说?”
“她说她的脸被你丢尽了,她要弄死伱个贱蹄子,你等着受死吧。”
蚰蜒女满脸恐惧:“你为什么要告诉我娘?你嘴怎么这么欠!”
野猪懒得和他磨牙:“你已经从地块出来了,现在轮到我了。”
蚰蜒女惊讶的看着野猪:“你敢进去?”
“我怎么不敢?我又不是女子!”野猪一声狞笑,看向了马五,“他都快站不稳了,杀他比杀只蚂蚱还容易!”
马五确实有些虚弱,但脸上毫无惧色。
他正看着野猪。
小根子提着勺子,背着桶子,准备殊死一战。
野猪正要跨进地块,忽听身后一声怒吼:“我倒要看看是哪个畜生糟蹋了我闺女!”
怒吼声在荒原之上回荡许久,又一条蚰蜒从森林深处走了出来。
野猪赶紧让出了道路,这是他招惹不起的角色。
蚰蜒女身长三米多,这条巨大的蚰蜒身长五米有余,上半截是人身,下半截是虫身,两行细腿淅淅爬动,来到了地块边缘。
这就是蚰蜒女她娘。
马五看了看蚰蜒娘的长相,五官端正,脸颊白皙,很是俊俏,看起来也就二十八九。
蚰蜒女噗通一声趴在她娘身边,哭道:“娘,你听我说,这事不是你想的那样,是这样的……”
“我听你说个屁!”蚰蜒娘一声咆哮,吓得蚰蜒女骨软筋麻。
“我的脸真被你丢尽了!”蚰蜒娘咬牙切齿道,“滚回家里去,等我先杀了这鸟人,回去再拆了你这身贱骨头!”
蚰蜒女一声不敢吭,撒开两行腿,迅速跑到了丛林深处。
蚰蜒娘怒视着马五:“小贼,准备好受死了么?”
马五平静的点点头:“我准备好了。”
……
李伴峰正在新地探索,以前他只在橘子园和小黄泉之间往返,这次他去了不少新地方,也见到了不少奇异的生灵。
他见到了翠蛇藤,这种像蛇又像藤蔓的生物并不算太聪明,只要逃离它的根系范围,就不会受到它的攻击。
有一种一寸多高的小草叫做碎串菊,这种小草威胁倒是很大,一旦不小心踩上一脚,它会钻透鞋底,从鞋面钻出来。
像这样的异类,李伴峰都没见过,好在葫芦见多识广,大部分异类都能叫的上来名字,也能说出特性。
“小老弟,遇到碎串菊,你千万躲着走,踩着一朵,等于踩了一串,前边还有不少等着埋伏你。”
李伴峰认真记下了碎串菊的模样,在这片荒原上,每走一步都要留心脚下。
又走出三五里,李伴峰忽然听到脚下有声音。
李伴峰以为自己踩到了不该踩的东西,抬脚一看,脚下一片荒芜,连根野草都没有。
可确实有声音。
是歌声。
“忘不了,忘不了,忘不了你的错,忘不了你的好,忘不了雨中的散步,也忘不了那风里的拥抱……”
一首《不了情》,将满心痴恋唱的入骨三分,酒葫芦身为女子,似乎都为之动容。
“小老弟,你遇到梦伶了。”
“梦伶?”
“这又叫歌女,传说一名歌女逝去,如果世间还有人怀念她的歌声,歌女的灵魂就会来到新地,
她会给自己选一块舞台,穿上美丽的晚装,继续给过往的行人献唱,
你快看,就在那边,就是那株。”
不用特殊描述,李伴峰知道葫芦说的是哪株。
那实在太显眼,长的地方就很显眼。
它长在离李伴峰二十多米的荒野上,周围没有其他草木,空荡荡的荒原上,只有这一株三尺多高的。
它的颜色更显眼,没开,骨朵长如小臂,瓣深红色,挂着颗颗露珠。
叶十分奇特,上方几片叶子,包裹着骨朵,下方一串叶子,如同裙摆一般,一直垂落在地上。
“小老弟,快听听他的歌,仔细听听,能在新地里遇到歌女是你的福气,
你听听这歌唱的多好,天上的仙人也不过如此。”
天上的仙人?
酒葫芦平时很洒脱,怎么今天突然变得这么深情?
驻足倾听片刻,李伴峰迈步离开了。
他不觉得这首《不了情》唱得有多好,也不觉得这世上有谁唱歌能比娘子好听。
见李伴峰要走,酒葫芦赶紧阻拦:“小老弟,你别急着走,你再仔细听听!”
“没什么好听,比娘子唱的差远了!”
“小老弟,你快看,那开了,歌女开了!”
李伴峰回头一看,歌女的瓣,正在一片一片绽放。
心中央竖着一根五寸多长的蕊。
蕊有头,有肩,有腰,只是两腿不太分明,仿佛一名女子站在心中央,正在歌唱。
“小老弟,你看她长得多美!”
酒葫芦的状况有些奇怪。
李伴峰扫了一眼,接着走路:“没什么好看,歌唱的也不怎么好听。”
无论酒葫芦如何劝说,李伴峰都不肯多做停留。
歌声戛然而止,蕊从心之中跳了出来,挡在了李伴峰身前。
“这位先生,请留步,你说我唱的不怎么好听,这话从何说起?”
换做别人,会惊讶于蕊为什么能离开心。
李伴峰不惊讶,他低头看着蕊,认真回答道:“不好听就是不好听,这还有什么好说?”
“听了两句就说不好听,是不是有些武断?你还是多听一会吧。”
身边景色忽然变换,荒野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缤纷的灯光和悠扬的乐曲。
有舞台,有舞池,有圆桌。
李伴峰在圆桌旁边坐着,手里还端着一杯酒。
舞台上站着一名穿着绿色旗袍的绝美女子,深情款款的唱着那首《不了情》。
她是歌女。
周围的客人们目不转睛的看着那歌女,他们在极力克制自己的呼吸,生怕错过任何一个音符。
这是一座舞场。
舞池里没有人跳舞,因为所有人的目光都被歌女吸引了。
李伴峰没被吸引,他在思考当前的状况。
怎么会来到舞场?
应该是中了幻术。
怎么破解幻术?
李伴峰没有类似的经验。
歌女注视着李伴峰,目光略带寒意。
李伴峰想把唐刀抽出来,结果却从腰间抽出一朵玫瑰。
歌女一笑,走向舞台,走到了李伴峰近前。
她把玫瑰拿在自己手里,贴着李伴峰的脸颊,柔声问道:“先生,还觉得我唱的不好听么?”
李伴峰坦诚回答道:“确实不好听。”
歌女神色狰狞,拿着玫瑰划过了李伴峰的脸颊。
尖刺划破了皮肤,鲜血流了出来,李伴峰却感觉不到疼痛。
歌女柔声道:“我看你还是听的少,那就在这多听一会吧。”
李伴峰又问:“我要是说好听呢?”
歌女摇头道:“那你肯定不是真心的。”
“我要是真心说好听呢?”
“那你就在这听一辈子。”
“不讲道理是吧?”李伴峰想要站起来,双腿却好像做的,一点使不出力气。
歌女拍了拍李伴峰的脸:“这是我的地界,我说的话就是道理。”
使不出力气,还不知道疼,这是在做梦。
醒过来!
赶紧醒过来!
李伴峰猛然一睁眼,从梦境里挣脱了出来。
他还站在荒原之上,听着酒葫芦介绍着碎串菊。
“小老弟,遇到碎串菊,你千万躲着走,踩着一朵,等于踩了一串,前边还有不少等着埋伏你,
比如那歌女,小老弟,你看她有多美……”
正说碎串菊,怎么又说到了歌女?
难道还是在做梦?
这葫芦是假的!
李伴峰摘下了酒葫芦,丢在了一旁,撒腿狂奔,却发现自己又回到了舞场当中,手里端着一杯酒,坐在了圆桌旁边。
歌女站在舞台上,面带笑意的看着李伴峰。
……
“小老弟,我刚才跟你说碎串菊,你听到了没有,听到了就应我一声,这地方碎串菊不少,你得加小心!”
酒葫芦正向李伴峰介绍碎串菊,话说了一半,李伴峰突然没了回应。
“小老弟?小老弟……”
酒葫芦有些不满,相对于其他法宝,酒葫芦更像李伴峰的知己,彼此之间应该有起码的尊重。
她绕着李伴峰转了一圈,看到李伴峰呆滞的目光,再听李伴峰略显沉重的呼吸声,酒葫芦这才发现他睡着了。
入梦?
附近有梦修!
得赶紧把他叫醒!
酒葫芦呼唤几声,李伴峰没有回应,她把身躯浮在半空,直接撞向了李伴峰的脑袋。
砰!砰!
两声闷响。
李伴峰没有醒过来。
酒葫芦不能再撞他的脑袋,否则李伴峰可能晕过去,那就彻底陷入梦境醒不过来了。
“唐刀,你划小老弟一刀,别划太深!”
唐刀出鞘,绕着李伴峰转了两圈,又退回了刀鞘之中。
酒葫芦问道:“你这什么意思?”
刀子回答道:“良臣岂能弑主?”
“不是让你弑主,让你划他一刀,让他知道疼就行!”
唐刀拒绝:“吾乃忠良,绝不会做这等大逆之事。”
这事还真不能怪唐刀迂腐。
唐刀算得上高层次的法宝,比寻常法宝的灵智高了不少,可他不能跳出自身定义之下规则。
所有法宝都有对自身的定义和定义之下的规则。
葫芦把自己定义为红颜知己,和李伴峰逗两句,打两下,都无妨。
但唐刀给自己的定义是忠臣良将。
在砍完三刀之前,唐刀必须对李伴峰保持绝对忠诚。
除非砍过三刀之后,要与李伴峰决斗,否则在任何情况下,唐刀都不可能攻击李伴峰。
“钟摆妹子,你试试?”
钟摆冷冷回应:“你让我试什么?我哪敢动主人?”
含血钟摆本来就厌恶葫芦,别看在李伴峰面前乖巧,跟葫芦说话,还是罗玉妮那副冷酷性情。
而且她也受到定义的规则限制,在唱机的定义之下,钟摆坚信自己是李伴峰的女人,除了偶尔给李伴峰画个妆,她绝对不会做出伤害李伴峰的事情。
钟摆也在全力搭救李伴峰,念修对梦修有克制,她试图操控李伴峰的意念,把李伴峰强行带离梦境。
不出所料,钟摆失败了,李伴峰的意念太多,而且不分主次,根本不受控制。
但钟摆也不是一无所获。
“有歌声!”钟摆回应一句,“主人的意念里有歌声,是个女子的……”
钟摆的声音有些含混,听到了意念之中的歌声,她也险些入梦,全靠着念修的天赋,勉强支撑。
歌声?
听到钟摆的话,酒葫芦也不敢触碰李伴峰的意念。
到底是哪来的歌声?
葫芦想起了牵丝耳环:
“牵丝妹子?你听到歌声了么?你睡着了?快醒醒!”
钟摆在耳环上划了一下,对耳环,她不会手软。
耳环醒了过来,听到酒葫芦的询问,急忙回答道:
“确实有歌声,我适才也听到了,只听了两句,就睡着了。”
酒葫芦喃喃低语道:“梦伶,地底下有梦伶。”
唐刀出鞘,盘旋片刻道:“我见过梦伶,这东西只要不钻出地面,就没有人能听到她的歌声,我在附近没有看到出土的梦伶。”
是啊,梦伶没出土,歌声从何而来?
葫芦也想不明白其中缘故。
钟摆倒是想明白了:“还不是耳环这个贱人,她又从主人身上捞本钱!”
牵丝耳环的代价,是会听到不该听的声音。
梦伶原本在地下,李伴峰不该听到她的歌声,但因为牵丝耳环的缘故,他听到了。
牵丝耳环解释道:“我不是有心的,我也不想害了爷,我是……”
话说一半,牵丝耳环再度沉睡。
钟摆对葫芦道:“你赶紧弄醒主人,咱们立刻离开此地。”
弄醒李伴峰并不难,除了用刀砍,葫芦还能想到别的办法。
关键醒过来没用,耳环刚才已经醒了,转眼之间又睡了,这是梦伶的手段,听过她的歌声,随时可能再度入梦,甚至可能因为反复入梦,受到梦伶的重创。
“得想办法把梦伶逼出来!”
唐刀喝道:“只要她能出来,我立刻剁了她!”
钟摆道:“扯那没用的闲淡,她要是肯出来,还用得着你剁?”
众人想不到让梦伶现身的方法,忽然听到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缓缓说了一个字:
“血。”
谁在说话?
是判官笔。
懒修炼制的判官笔。
他只肯说这一个字,多一个字都懒得说。
血。
什么血?
葫芦没想明白,唐刀也想不清楚,钟摆忽然想起来了。
“淋漓怪的血!草修的血!我还含着一口!”
当初击杀淋漓怪时,钟摆吸饱了血,过去这么多时日,大部分血液都消化了,但她还存着最后一口。
所有人把这事都忘了,没想到判官笔还记着。
其实判官笔记得很多事情,他就是懒得提起。
钟摆腾跃在半空,对着荒地把这口血喷了出去。
荒地之上,各类草木开始疯狂生长。
这些草木原本大多是土里的种子,在草修之血的刺激下,迅速生根发芽。
潜伏在泥土深处的梦伶,而今沾上了草修之血,身体也开始不受控制的生长。
簌簌簌~
一朵鲜破土而出,瓣深红色,尚未开放,几片叶子包裹着骨朵,一串叶子同裙摆一般,一直垂落在地上,仿佛歌女穿了晚装!
还真是梦伶!
钟摆怒喝一声:“贱人,受死!”
根钻了出来,溅起一片泥土,挡住了钟摆,梦伶想要逃走,唐刀一闪而过,颈断折,骨朵坠落于地。
ps:如果马五遇到了梦伶,会发生什么事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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