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看了一眼她生锈的铁桶和破旧的三轮,年轻女人浑身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越发加快了脚步。
因为有好几个大人光顾,买的都比较多,沈莞今天没有溜达,就把所有的饭团跟豆腐串都卖光了。
推着车,再去牵上狗,沈莞今天可以早回家一点儿。
……
沈莞卖饭团已经有四天了,眼看着储蓄糖果盒都被装满,她把所有的钱倒出来,统计了一番。
第一天她抛去成本后,净赚了24块钱,第二天她加了豆腐串,在成本扣除的情况下,净赚了44块钱,第三天她赚了60块钱,今天她卖的快,其中一个原因也是米饭没那么足,只卖了55块钱。
而截至今天,她第一天买的材料也差不多都用完了。
合计总盈余是——一百八十三元钱!
这个数字还是很可观的,沈莞只要坚持下去,一个月后不出意外,她将会拥有一千五百元存款。
有了目标,才会更有干劲儿。
今晚沈莞睡前难得什么都没想,躺下枕头就睡着了,她梦见自己躺在金山上,满地的黄金不够她捡的,高兴的咧着嘴儿,乐出了“咯咯”的声音了都。
……
自从孙如跟齐莹接替沈莞跟陆明雪去收鸡蛋,有些人似乎也看到了商机,出来跟她们抢活了。
而且那些人是有组织的来,不出一周,就快要将几个村里的鸡蛋给垄断了,至于他们的方式,那也是相当不要脸,总是比孙、齐二人的价格便宜一分钱!
因为他们是赶的马车,比孙如他们收得量大,是以,哪怕便宜也会赚钱。
冬天鸡蛋能储存,那些妇女们宁可把鸡蛋多留几天,也不卖给孙、齐二人了。
这几天她们已经感觉到生意难做,到了今天,跑了一个上午,愣是一个鸡蛋都没收到一个!
孙如干脆也懒得继续跑了,蔫头巴脑的回去了,在村口,她正好碰见了骑自行车过来的陆霆霄。
“妈。”陆霆霄将她叫住。
孙如今天的心情不好,没心思应付他,干巴巴的扯出一个假笑。
“霆宵,你咋来了?”
“我给莞莞送点东西,天冷了,您把这个拿回去给她穿。”
“啥东西?”孙如打开袋子一看,也是一件鸭绒袄。
这东西她前天才给沈莞买过,一件就得要一百多,陆霆霄一个月津贴才多少?怕是都没她收鸡蛋赚得多呢……
“还是不要了,你拿回去退了吧,我前天已经给莞莞买了。”孙如将鸭绒袄推回去:“你拿回去给你妈穿,或者给你妹妹!”
陆霆霄却不肯要:“她们回头我再买,这件给莞莞,别告诉她是我买的。”
他说完骑上车就走了,孙如骑了一天车,早就没力气,追也追不上,只好将袄拿回去了。
只是到家后,她将实话跟沈莞说了,不能让陆霆霄做了好事,就让她占便宜。
“我说过不要,他丢下就走,我又追不上他……”
沈莞看出母亲的为难,没责怪她收下东西,只是看着这件袄,又让她想起了某些回忆,即便已经过去小半月,她还是忘不掉。
罢了,他既然钱多,那就让他花去!
就算离婚不也得有补偿的么?
毕竟让她一个好端端的大姑娘,变成了二婚,再不济,那个新房她不要了,等他送够了东西,直接抵了!
沈莞没有压力的收下鸭绒袄,要给孙如穿。
孙如哪里好意思,说:“这是霆宵给你买的,我可不要,我想穿我自己会买!”
为了不让女儿担心,她没说鸡蛋生意不好做,想等几天看看,跟齐莹再想想别的办法。
娘俩正在屋里说话呢,突然,隔壁院子里响起了热闹的笑声。
沈莞跟孙如眼睛同时一亮,知道是沈松要相看的姑娘来了,今天难得赶上,不约而同的去凑份热闹。
朱翠花穿着一件儿大红色的棉袄,梳着两颗光溜溜的麻花辫儿进门来了。
进院子的第一眼,她就看见了跟家人站在一起的沈松,一身军装笔挺有型,如同他的名字般,劲翠如松柏似的站着。
尽管他那张脸在岁月的雕琢下,与过去有了很大不同,但朱翠花还是一眼认出,他就是那个曾经勇敢站出来,保护过她的少年。
第104章 沈松相亲成了?
随着朱翠花跟家人进门,媒人跟沈家人使了个眼色,双方便配合的进屋去了。
说起来,这一个月里,沈国栋的三个儿子轮番相亲,他们做家长的早就应该是习惯了,不至于像之前那么紧张。
然而事实却是,沈国栋跟王艳梅,包括沈老爷子在内,望着从小就不靠谱的沈松,如临大敌一样。
生怕他像沈松跟沈政一样临阵脱逃!
“你们都这么看我做什么?弄得我跟罪犯似的!”沈松无语的瘪着嘴。
王艳梅率先开口缓场道:“我这个小儿子,从小就野,呵呵,他如果说话不好听,你们千万别跟他一样的。”
沈老爷子紧跟着警告他:“沈松,端正你的态度!”
沈松在家人的压力下,认命的点了点头,目光直白的看向面色红润的朱翠花。
媒人陈小姑赶忙在两家人面前撮合了一番。
“翠花这丫头性格腼腆,不太爱说话,跟你们家小子正好合适!”
“我也觉得翠花这丫头好,长得也白净,胖乎乎的脸蛋儿看着就有福气!”王艳梅顺着话夸奖道。
陈小姑笑眯眯的点头:“那也是你们沈家的福气!”
“小松,你说话呀,闷着做啥?”王艳梅见沈松没表态,催促了一句。
换了任何人,让一大帮子人盯着相亲,都会不自在。
也就是沈松的厚脸皮,让他敢跟家里提要求:“我跟她单独聊聊,你们都在这儿,我哪能放得开?”
“不行,人多才好说话,你就这么跟翠花说!”王艳梅直接将他给否决了。
这是她吸取了沈政跟沈涛的经验,让他跟翠花单独聊,就他那性格,指不定怎么把人家闺女给气走!
沈松无了个大语,坐在凳子上,装起了深沉。
最后,还是朱翠花在朱家人跟陈小姑的催促下,主动开了口。
“沈松,你,你不记得我了吧?咱、咱们上小学的时候,我跟、跟你坐过同桌。”
朱翠花这一说话,沈松立刻扭过头来。
显然,他是听见朱翠花说话结巴后,才想起她这么个人。
咧嘴一乐:“怪不得,你进门的时候,我就觉得眼熟,原来是你阿小结巴?”
朱翠花:“……”
这人上来就给人家起外号可还行?
“沈松,你咋说话呢!”王艳梅恨铁不成钢的在他脸上拧了一把。
沈松疼得脖子都红了,硬是忍着,没崩掉表情。
不过,朱家人对此倒是没说什么,反而笑吟吟的看着沈松,问他脸上的淤青是怎么弄的。
沈松还没来得及开口,在旁边站了半天的沈莞立刻插话道:“啊,我小哥做任务的时候,勇斗歹徒,是工伤,呵呵,工伤。”
沈松:“……”
……
彼时,正在部队里给下属开指导会议的陆霆霄,冷不防打了个喷嚏。
揉了揉鼻子,他的心思始终无法做到集中。
紧皱的眉头,让他看起来像是为什么困难忧心。
“陆营长,您如果身体不舒服,这个会咱们改天开也行。”下属好言劝说。
陆霆霄摇了摇头,“继续。”
……
在朱翠花的记忆里,小结巴这个外号,是班上的同学给她取的。
就因为她说话不清楚,只要她一开口,同学们都会嘲笑她,班里的女生也会因为她结巴,不愿意跟她做朋友。
整个班里,只有沈松,从来没嘲笑过她。
相反,沈松还在她被一个男生嘲笑欺负的时候,站出来跟对方打了一架。
即便已经过去了很多年,她的脑海中依然清楚的记得当时的画面——
少年站在黑板前,跟同学打架的时候不小心碰翻了粉笔盒,俊俏的脸上染了白灰,在阳光的映衬下,他脸上的汗毛都细微可见,虽然他当时的表情很愤怒,但是,却永远被她记在了心里。
“从,从你帮过我之后,就,就再也没有人叫,叫我这个外号了。”朱翠花目光亮盈盈的望着他一身军装的模样,亦如看见当年,那个会发光的少年。
“害。”沈松不太好意思的摸了摸后脑勺,从小就被数落嫌弃惯了,听到最多的都是对他的否定,乍一被人肯定,让他有些不自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好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谁小时候不干一点儿蠢事儿呢,我都忘了,你也不用在意。”
“那不是蠢事,沈,沈松同学,谢,谢谢你当年帮助了我!”朱翠花竟然激动的站起来,对他鞠了个躬。
沈松也连忙站起来扶起她:“不用不用,真的只是小事儿而已。”
大人们看在眼里,被两个孩子的互动逗乐。
没人陈小姑趁机开口:“这说明什么,这俩孩子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小松,翠花上次见了你的照片儿就喜欢你,你可得好好珍惜这份心意,知不知道?还有你,翠花你不用不好意思,沈松是个好小伙子,你看上他,说明你的眼光好,你们本来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将来一起过日子,保证能够幸福!”
话从媒人的三寸不烂之舌上出来,简直恨不得就地给二人拜堂!
沈家跟朱家人也为了撮合二人,极尽可能的夸赞对方,被说朱翠花一个小姑娘被夸得脸红,就是沈松都有点飘飘然,觉得朱家人都忒有眼光了。
“妈,你看,我就说吧,你三个儿子里,还是我最靠谱。”沈松跑到王艳梅跟前儿嘚瑟去了。
王艳梅看他的眼神就是自家的傻儿子,拍拍他肩膀,“那你倒是加油啊,把儿媳妇给我早点儿娶回来!”
“呃这……”他跟朱翠花这才刚见面,也忒着急了吧?
这话他来不及说出来,陈小姑那边在给朱家人交汇过眼神后,就自动开始了流程。
“你既然你们俩这么投缘,对不对?咱们不管成不成对象,也至少给彼此一个相处的机会对不对?慢慢的了解,再看合适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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