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节

    使臣拍着老霍克辛格的肩膀回忆道:“当年我来的时候还是你父亲接待的我,你跟个傻子似的愣在你父亲身后当木桩子,如今我再来,你儿子都能扮演你当年的角色了。”
    说到这里,使臣眼里闪过一丝怅惘:“刚刚上门的时候才听到老大人今年刚刚去世的消息,你节哀。”
    “人到了年纪,有些事阻拦不住,大概父亲也觉得累了吧。”老霍克辛格叹息一声,“他要是稍晚几个月,或许就能看到他当年一手促成的盟约真正实现了——以另一种方式实现。”
    使臣点头:“您父亲大概也想不到,即使没有儿子,霍顿家的孩子还是成为了这个国家的王。女儿又如何,该是她的,哪怕隔着火山和大海,神明也会移山倒海将王位送到她面前的。”
    使臣说到这里,老霍克辛格意味深长地看了对方一眼。
    两人对视着,眼里闪过什么,但是两人都没有多说,而是飞快转开了话题。
    “说起来,您侍奉的那位王可真是狠心啊,当年霍顿公爵和霍顿夫人迟迟生不出儿子,他对霍顿家的关注说断就断,如今他倒是又当起好舅舅了,瞧这——”
    他用手指点了点桌上藤艺文件筐中的信纸,“连人家的名字都不提一个。这样可当不好这个好舅舅啊。”
    使臣笑得无奈:“事情匆忙,我王也是匆匆写就信件。要等派人去霍格斯郡打听完新女王的闺名再重新写好信让我带上路,时间就太晚了。”
    “时间确实很紧。”老霍克辛格用眼神点了一下王宫方向,“我刚刚将还有这位金盏花遗孤在世的消息抖出来,那位就迫不及待定下了婚约,然后才通过的会议表决。会议一结束,就明里暗里催着我上路给他接新娘呢。要不是我用迎接女王归来需要准备仪程拖了这一阵,恐怕我们已经不得不出发了,到时候等你再到罗塞来,可就木已成舟无法挽回了。”
    “好险好险。”使臣也后怕地吐出一口气,然后就感激道:“多亏了你,迈斯提。我王必然不会忘记你这位朋友。”
    使臣半真半假地替高辛三世说了几句感激的甜言蜜语,老霍克辛格不耐烦地挥挥手:“好了,这些话也不必再说,合作这么多年,你们那位王的性子我还不知道吗?那就是一只满肚子坏水的毒蛇。”
    “当年他父亲还在的时候,你们高辛王朝的王室过得多憋屈啊,他看起来多乖啊,恐怕你们高辛王朝那些权臣一个个都觉得他上位后会比老国王还好掌控吧?结果呢,他一面在那群人面前乖得跟头狗似的,被扇一巴掌都要老实送上另一边脸,一面就敢暗地里找人和我接触,想方设法和我达成协议,试图把控我国王位的下任继承人。我都不敢当真,结果他努力几年,还真瞒着人悄悄把他妹妹嫁过来了。”
    “要不是霍顿夫妇多年都没出来生个儿子,他早就当上国王的舅舅了。”
    “不过你看现在,他还不是得偿所愿了?以后金盏花王朝的血管里就有高辛王朝的血了。”
    “从他当年自己都还身在泥潭里,就能将自己的妹妹不远千里嫁到霍格斯郡给一个隐形人一样的废太子做妻子布局,我就知道,你们那位王是个看长远利益的人,只要还有利益在,你们那位王总不至于昏了头去找别的合作伙伴。”
    使臣呵呵一笑,显然并不避讳老霍克辛格说起自家王的黑历史。
    “所以,说起来,你们那位王到底是什么意思?不让女王嫁给约克公爵,他总要给我个人选,总不能他现在还打算再生个儿子出来让我们的女王陛下等她尚在妈妈肚子里还不知男女的小表弟出生和长大?”
    使臣默默注视着老霍克辛格不语,老霍克辛格吓了一跳:“不会吧?那位王后真的又怀孕了?”
    使臣这才笑出声来:“逗你玩的,儿子的事情哪里是一句话就生的了的,我王就是想,他也得生得出来才行。所以就便宜你这个老东西了,霍克辛格家的男子婚姻贵重,我记得你们家小子还没结婚吧?”
    使臣看向老霍克辛格身后的安德鲁·霍克辛格:“碰过女人没?没搞出什么人尽皆知的私生子吧,高个儿的小子?要是你搞出人人皆知的私生子,那我王这个做舅舅的可不太好做人啊。”
    安德鲁·霍克辛格脸色僵硬地摇了摇头。
    “是单指没有著名的私生子还是指两个都没有?”
    安德鲁·霍克辛格不得不开口:“后者。”
    使臣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唔,我就当自己信了你的屁话。不过既然没有满屁股的私生子麻烦,那你可就有福了。小子,我正式通知你一下,你不仅将有一位女王做妻子,也将有一位年轻强大的国王舅舅,可谓一步登天啊。”
    安德鲁·霍克辛格的脸更加僵硬了,他板着脸生硬道:“霍克辛格家的男人自会凭血与剑为家族带来荣耀,我不需要靠女人来成就我的功勋。”
    “小孩子话。”老霍克辛格在儿子肩膀上拍了一下,对使臣无奈地摇头:“我这个儿子还小的时候去军队里呆了几年,回来就变傻了。”
    “这个我深有同感,我家那小子……”正事谈完,两人开始散漫地聊起闲事。
    等使臣和霍克辛格父子分开,安德鲁·霍克辛格才满脸复杂地问自己的父亲:“父亲,有一件事我想问您很久了……”
    老霍克辛格无所谓地看了自己正直的傻儿子一眼,道:“说。”
    “之前我一直以为约翰逊陛下的死是您下的手,所以我不敢问您,但是如今看来,那位陛下的死是不是另有隐情?这位使臣大人来得外未免太快了,虽然我们都知道,约翰逊陛下在十月二十四日就已经被害,但是距今也不过二十来天,高辛王朝的间谍再多,总不能连这么机密的事情都立马知道了。
    从国王身死到对方反应过来到派出使臣,中间的间隔不能超过四天,否则根本来不及。约翰逊陛下的死,是不是,是不是……”安德鲁·霍克辛格朝那位使臣的方向使了个眼色。
    七天后,高辛王朝的使臣到来的消息传到了约克公爵手里。
    使臣被迎进了罗塞内城,得到了帝国中央贵族们的热烈欢迎和隆重接待。
    在专门用来接待使臣的使馆里,使臣说明和高辛三世的宣言之后,迎接女王的事务暂时被放到了一边,使臣一方和罗塞的人,主要是约克公爵的人就女王的婚约展开了激烈的争吵。
    这场拉锯战一直持续到十一月三十一号。
    眼看十二月马上要来临,再往后拖,等北国的大雪降下来,第二大臣就别想在明年四月雪化前出发了,罗塞的人急了。
    使臣不急,因为他的国王好好待在自己国家的王座上管理国家呢,可是帝国的旧王已死,新王未归,新王一日不上位,这个国家的大船就一日难以重新起航,国不可一日无君啊,再拖下去,帝国可没什么好处。
    不说别的,光是已经重新接受了新女王消息并已经开始期待的罗塞人民就等不下去。
    再不接国王来,他们又要闹了。
    最后一场辩论发生在十二月一日,使臣和约克公爵一方都各退了一步,使臣不再坚持女王的婚姻必须等她即位后再决定人选,约克公爵也不再坚持女王要在约克和他完婚之后再回到罗塞即位。
    折中的方案是,帝国中央理事会将约克公爵和女王的婚约以法案的形式正式通过以确保约克公爵的利益,然后罗塞的迎君队伍可以先将女王接回罗塞即位安抚国民的不安的心,等女王即位后,再前往约克郡,和约克公爵举行婚礼并在约克接受教皇加冕。
    约克公爵手握教皇这张王牌,这是与会的任何一个帝国贵族都无法拒绝的荣耀,约克公爵也确信,有教皇在手,无论那位女王和她身后的操控者想怎么推脱,最终也必将前往约克,奔赴和他的婚约。
    在方案敲定两天后,罗塞的迎接队伍就从罗塞出发了。
    而约克公爵也在王都事了之后回了约克郡,一个没有王在的都城,没有让他停留的资格。
    事实上,如果没有意外,很快,约克郡就将变成帝国新的政治和宗教中心了。
    前往约克郡的路上,约克公爵的仆人心有不安地问公爵:“先让那位幸运的女孩即位是否对您不利呢?万一对方即位后骄矜无礼,仗着已经成为女王对您不敬呢?”
    约克公爵灰蓝色的眼睛静静地注视着道路两旁被马蹄声惊起的渡鸦。
    良久之后,仆人都以为自己得不到自己这位高傲主人的回答了,约克公爵的声音才忽然响起:
    “你以为这位乡下来的小村姑到罗塞后,我会求着她尽快到约克和我完婚吗?你弄反了,真正急着想结婚的人不是我,是那位乡下来的小女王。不和我完婚,她休想得到教皇的加冕,没有教皇加冕,她和这个帝国过去那十几名乱臣贼子的伪王又有什么区别?以一个乡下女人之身孤坐在高大华丽的王位上,谁都想把她拉下来,谁都想在她身上踩一脚。”
    “如果她对我不敬,那她就一个人慢慢对付罗塞那些野心勃勃的老顽固吧。没有我的支持,她身下的王位片刻也坐不稳,有的是满肚子黑水的好人会替我给她上课。”
    “到时候,她自然会哭着来求我这位未婚夫,求我娶她。”
    “要是这位乡下的小姑娘知道乖乖听话,或许我会考虑对她仁慈一点,让她来罗塞后遇到的下马威轻一点,不过也到此为止了。”
    约克公爵的声音渐渐低下去,低得更像是在自言自语:“一个女人而已,她不过是我们这群伟大的男人们博弈的棋子,哼,高辛三世,曾经被人追得满地窜的丧家之犬也配到我的地盘上乱吠吗!”
    北地旷野的高空中一声寒鸦号叫,约克公爵挽弓搭箭,射下那不知死活的报冬鸟。
    遥远的南方,霍格斯郡郡南,陆瑶尚且不知自己这只香饽饽已经提前被自己的便宜舅舅和便宜未婚夫安排得明明白白了,她待在温暖的郡南宅邸里,正捏着剧本准备当一个放风筝的红颜祸水。
    被放的风筝分别是贝比陶来郡领主巴尔弗伯爵的小儿子——马来城城主埃德加.巴尔弗,塔西公爵的堂弟杰尼.塔西,以及她真正的目标——雅格公爵的亲弟弟诺伯特.雅格。
    作者有话要说:传说中的香饽饽陆瑶:我只是个放风筝的孩子啊。无辜.jpg
    第144章 晋江文学城首发
    霍格斯郡郡南宅邸内,雅格公爵的弟弟诺伯特.雅格终于等到和霍顿公爵见面的机会了。
    从去年十月到十二月,他整整等了一个多月,从一开始的迫不及待到现在的忐忑不安,要不是哥哥雅格公爵半个月总会给他来信询问他攻克霍顿公爵芳心的进度,他恐怕要觉得,自己已经被全世界的人都遗忘了。
    而在霍格斯堡无人问津的一个多月,也越发让他确定,霍顿公爵一定是个被手下的臣子们控制着的傀儡兼小可怜。
    不然霍格斯堡的人怎么会在他一再请求要拜访霍顿公爵本人后,迟迟不让她出来见客呢?
    面见客人,尤其是重量级客人,可是作为领主最重要的一份权力和荣耀,他代表着雅格公爵,而另外两位来到霍格斯堡的客人们也分别代表着塔西公爵和巴尔弗伯爵,面对这样的豪华阵容的拜访,霍顿公爵却连他们的面都不见,一定是被她那些野心勃勃的手下们限制了人身自由!
    ——因为他在雅格郡就是被这样对待的!
    从小到大,他面见客人最多的一次大概就是他洗礼时,之后他就被哥哥藏了起来,所有人都知道雅格公爵还有一位年纪很小的弟弟,可是他这位弟弟却根本没有机会在人前露面,不露面,就没有机会接触重要的人脉,更没有机会接触权力,诉说委屈,即使他被人杀死了,也不会有人知道,死的人是他,因为根本就没有多少外人知道他长什么样。
    要不是他从小到大就很乖很听话,诺伯特觉得,他恐怕活不到成年。
    按照他的设想,霍顿公爵的处境恐怕和他也差不多。
    只不过他其实比霍顿公爵要幸运无数倍,因为控制□□着他的人是他的亲哥哥,雅格公爵不会给他成长做大的机会,但是只要他乖乖听话,雅格公爵也不会想要取走自己唯一弟弟的生命。
    霍顿公爵可就不一样了。
    她的生命岌岌可危,她的那些臣子说不定已经在争着想要让她生下他们的孩子,这样,爵位就有了继承人,孩子的父亲也可以名正言顺地接管霍格斯郡,那么,霍顿公爵就可以随时去死了。
    可怜的霍顿公爵,恐怕她还不知道她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只有他,诺伯特能够救她脱离困境,只要她嫁给了他,他哥哥就会杀死那些臣子,接管霍格斯郡,霍顿公爵也就不用被她的臣子杀死了。
    啊,最重要的是,这样哥哥一定会很高兴。
    诺伯特抱着他美好的畅想在霍格斯郡左等右等,终于等来了霍顿公爵要他前往郡南见她的指令。
    诺伯特沉郁许久惶惶不安的心一下子就兴奋起来了。
    看!那些控制霍顿公爵的人终究还是名不正言不顺,在他的一再请求下,他们还不是得放霍顿公爵于他们见面了!
    只要让他见到霍顿公爵——
    诺伯特一扬鞭,志得意满地从霍格斯郡出发了。
    唯一让他不高兴的是,在他出发后半天,他的探子到前面来告诉他,另外那两家的人也跟在他身后,一起向郡南出发了。
    理智告诉诺伯特,这很正常,因为如果那些控制了霍顿公爵的人不想让霍顿公爵经常与外人接触的话,就最好一次性应付完他们这些求见霍顿公爵的人。
    但是一想到另外那两人很可能也抱着和自己相同的想法,准备娶霍顿公爵为妻,他就怒不可遏。
    来的时候雅格公爵笑眯眯地对他说过,如果他弄不回霍顿公爵,那他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霍顿公爵这样孤立无援的女人,肯定见着哪个愿意帮她的人就会视作救命稻草,到时候恐怕随便听哪个外来男人哄骗几句就会乖乖顺从了。
    诺伯特不想死,所以,他一定要抢在他们之前,和霍顿公爵先见面,把她彻底笼络住!
    诺伯特的马鞭甩在马身上,带着队伍往南疾驰而去。
    快马在霍格斯郡的南北大道上疾驰,自从水泥开始投入生产,陆瑶的水泥窑始终没有停止过生产水泥,所有水泥一经产出,全部都被立即运往修路工程前线投入使用。
    郡北的水泥路修了快半年,即使中间有好几段时间修路工人因为农忙而减少,到十二月,水泥路也已经覆盖了南北大道的大部分路段,从霍格斯堡出发没多久就能走上水泥路。
    之前诺伯特被困是霍格斯堡不得外出没发现,等他的队伍上路没多久,他就发现了,霍格斯郡的大道和他平素见到过的那些路不太一样,又宽又平坦,这让他的队伍跑得更快了。
    可惜诺伯特一心只想着早点见霍顿公爵,哪里顾得上多想,见路好走,就赶紧打马扬鞭,跑得更快了。
    等半天之后,霍格斯堡的另外两位客人的队伍也分别走到了水泥路上,塔西公爵的堂弟杰尼.塔西一心要去追赶诺伯特,也没将道路的异常放在心上,但是巴尔弗伯爵的小儿子,马来城城主埃德加·巴尔弗上路没多久,就让队伍停了下来。
    杰尼·塔西和埃德加·巴尔弗本来就是同时出发,杰尼本身就暗暗和埃德加较着劲,更想冲到前面去追诺伯特呢,见埃德加·巴尔弗的队伍忽然停下,他大喜,心里暗暗祈祷着埃德加·巴尔弗可千万不要追上来,然后飞快地甩着马鞭,朝郡南追逐而去。
    而半路上停下的埃德加·巴尔弗下了马,在属下不解的目光中,一脸郑重地在地上蹲了下来。
    他用手先是在地面上轻轻触摸,接着用指节轻轻敲击,最后站起来,用脚在地面上使劲踩踏,又沿着他们来时的路观察马踏过的地方,最后他确定,霍格斯郡的这条铁灰色的路,的确十分坚固耐压。
    更重要的是,它足够平整,从表面上根本找不到拼凑的痕迹,不像是用大块的石头拼凑而成,反而像是将一条毯子平摊在了路面上,可世上哪有这么长的毯子,而毯子又哪里会有这么坚固的质地呢?
    马在这种路上奔跑,不用担心踩到石头或倒刺,可以尽情加速,马车在上面行驶,也必然会是远超一般道路的平稳。
    埃德加在路面上研究了很久,甚至拿出他心爱的钢制匕首从路的边缘部分费劲磨了一些路面的粉末下来,最后他确定,这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全新材料,非沙非石非土,但是就是这种奇特的材料,做成了这条神奇的平整又坚硬无比的路。
    至于部分道路一旁留出的没有扑水泥的造型奇特的两道沟,埃德加认为那可能是留给行人走路的,他下意识将它省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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