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第226章 稳稳的幸福,能用双手去碰触

    有关于顾笙在法学系的名人轶事,伴随着她长达七年的堙没,早已成为了过往云烟,但陆子初的名字却在t大耳熟能详。
    在商界,他是大财阀富豪;在t大,短短几年间,他为法学系创建了两座图书大厦,每年法学系都会有新学霸诞生,人人都想成为第一名,因为不论男女,都可以得到陆子初的资助。若是其中有人留学国外,陆氏甚至会承担留学生一切生活开销。
    有过这样的传闻,有人说陆子初曾经是t大学生,这么做只是为了回馈学校;也有人说,资助学霸就读,是因为顾笙。
    起初有人不知顾笙,会好奇发问:“顾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被问及的人总要想上许久,倒不是淡忘了顾笙的音容,而是不知道什么形容词用在她身上才合适,最后会说出中肯的回答:“素面朝天,书不离手,是个很沉静的人。”
    03级学子以为:陆子初坚守多年,只是为了一个顾笙,所以才会割舍不下。顾笙同学虽知顾笙早已不是曾经的顾笙,现如今的她和陆子初看似咫尺,却远在天涯,但心里却饱含着期望,兴许他们真的能够留住当初那份美好,总有一天会花开并蒂,喜结良缘。
    谁能想到,顾笙结婚,丈夫却另有其人,而且这个男人不是陌路人,而是陆子初的表哥。情感关系错综复杂,众人在震惊之余饱经关注。
    已有媒体闻听风声,接近03级学生多方位打听顾笙,薛明珠是知道的。
    有记者不知从哪得知,她曾经和阿笙共宿舍,给她打过电话,希望能够做个采访,被她拒绝了。纵使她知道,就算她不说,也会有大批的人赶着上镜告诉记者,但有些事情……不能做。
    她不接受采访,关童童和江宁也一样,这日雨水笼罩这座城,她和关童童、江宁一起聚餐,不巧的是遇到了楚楚。
    已经七年了,很多事情沿袭了上学时的不甘示弱,基于以前大大小小所有恩怨,双方狭路相逢,口角之争是难免的。
    楚楚起先并未提起顾笙,话语犀利,直言508狗仗人势,耀武扬威。
    那些狗寓指薛明珠等人,仗得谁的势?无非是陆子初。
    江宁和楚楚在学校曾经为了系花之争水火不容,斗法斗惯了,虽然婚后没有从事律师行业,但嘴皮子却是很溜的,被楚楚这么一说,倒也不气,冷冷的笑了两声:“一条好狗价值千万,比人金贵着呢!就怕有狗自欺欺人,以为披上价值不菲的狗毛,就是一条名狗,事实上呢?却是连狗也不如。”
    这话出口,能不吵起来吗?都是律师出身,可以围绕一个“508”缠斗上许久,楚楚提及薛明珠、关童童和江宁等人暗地里受了陆氏多少恩惠,拐着弯说顾笙是个厚颜无耻,道德沦丧的人,世俗难容。
    导火索就是这么由来的,一场口舌之争在隔断间演变成了大打出手。
    平时和和气气的关童童,把茶杯狠狠砸在桌子上:“顾笙厚颜无耻,道德沦丧,就算世俗不容又能怎样?陆子初不介意,他爱她也好,宠她也罢,这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事,就算每天痛苦多于快乐,那也是哭给对方看,煽风点火围观者最好闭嘴。”
    这场争斗,阿笙不曾获知,她在束河古镇,远离是是非非,有了前所未有的平静,就连话语也是温和的。
    察觉语言有了温度,心里仿佛被装进了温暖。
    梁茉和她坐下来喝茶的时候对她说:“看出来了,你已经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
    谁说不是呢!她帮梁茉打理小院卫生,修剪花枝,看着冬季满院的绿,湿润的空气里,周遭一切都会让人觉得很安静。
    陆子初在邰铭的帮助下做着藤椅,对父母尽孝,她看了总归心生感动,对他说:“做好后,我帮忙刷漆。”
    若因她和父母闹僵决裂,是不值得的,他是一个成熟理性的男子,处理事情面面周全,一如记忆中的陆子初。
    一面是她,一面是父母,难为他了。
    总应该做些什么的,有时候她能为他做的事情真的不多,正是因为力所能及,所以才显得难得可贵。
    他看着她,眼神幽深灼热,她无法在人前凝眸,以至于他在笑,客栈男女主人也适时发出了善意的微笑。
    生活似乎一下子就明亮生动了起来。
    他忙的时候,还要分心留神她在做什么,梁茉有时候笑着说:“你看,你在这里,他还要一心两用,要不我们出去走走。”
    出去走走也是很好的,陆子初在她们出门前,对梁茉礼貌道:“阿笙走路有时候会像个孩子,一路上还请你多操心。”
    梁茉笑着应下了,这样一个男子,谁能不爱呢?
    束河接连下了两日细雨,阿笙撑着伞,脚下的青石板早已水迹斑斑,脚踩在上面,会溅起细小的水花,阿笙听梁茉讲她和邰铭的情感故事,她说她来丽江旅游,结识邰铭之后,就再也不想走了。她说她对邰铭是一见钟情,为了他远离父母,不是一个好女儿。
    阿笙说:“但你现在很幸福。”
    “对,我很幸福。”梁茉会心的笑,对阿笙说:“男女在一起,最重要的是能不能相互取暖。我在他身边感受到了温暖,所以他成就了我生命中的一米阳光。”
    阿笙忽然开始羡慕起梁茉和邰铭来,此刻她走过的巷子狭长湿润,短短两日,她便把自己当成了古镇一份子,不想过去和将来,只有现在。如此闲适,无波无澜,住得久便越发贪恋。
    梁茉问她:“陆先生是你的一米阳光吗?”
    阿笙笑着摇头,脚下路滑,她伸手扶住沧桑斑驳的青砖墙,手心潮湿,梁茉伸手扶她,心想还真被陆先生说对了,阿笙走路有时候确实会有些不专心。
    梁茉知道,陆子初和阿笙都是有故事的人,换言之来束河的人,很多人都是带着故事来的。
    若不是把喜欢的人放在心上,又怎会对彼此那般了解?
    梁茉还在等着阿笙的回答。
    阿笙说:“他在我最黑暗的时候,给了我满世界的阳光。”
    梁茉微笑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很喜人:“这是我听过最美的情话。”
    虽是下雨天,一路上却见不少纳西族妇人背着手编篓往来菜市场,阿笙跟在梁茉身边,看她扯着嗓子讨价还价,笑容浅浅。
    梁茉买了半袋子腌萝卜,阿笙尝了一口,虽然酸,但香气扑鼻,还是很好吃的。
    梁茉把袋子口打成结放在了菜篮里:“陆先生说你胃口不好,这里腌制的萝卜很开胃,回去拌饭吃,说不定就有胃口了。”
    阿笙眸色如水,梁茉怎能如此可亲呢?
    有老太太在卖水果,水果皱巴巴的,阿笙上前的时候,梁茉拉住了她的手:“换一家吧!这一家水果不好吃。”
    阿笙笑着谢绝:“没关系。”对她来说,都是一样的,像这般年纪出来卖水果,纵使不是因为生活窘迫,这份精神也是值得人动容的。
    那水果还是很甜的,让梁茉咬了一口,她似是有些无奈,吃着水果说着含糊不清的话:“害的我也想善良一把!”
    说着,竟真的买了十块钱皱巴巴的苹果,周围卖新鲜水果的摊贩皱眉看着她们,大概以为她们是善心泛滥了。
    有时候在老人摊位前买难吃的水果,并不是因为善良作祟,而是想起了自家老人,将心比心,不管是谁都会心存触动。
    客栈门口站着一人,似是等候多时,梁茉远远看到,忍不住笑了:“看不出来,陆先生竟也这么缠人。”
    陆子初也不理会梁茉的取笑,在她们走近时,点头颔首,握住了阿笙的手,掌中手指温软。
    他说:“你出门才想起,衣服似乎穿的有些薄了。”
    “不冷。”
    陆子初笑着紧了紧她的手,耳语般说话:“是啊,手还是热的。”
    阿笙轻声道:“我买了一些橘子,就是样子不太好看,回去我剥给你吃。”
    “我剥给你。”
    梁茉在前面走路,身后话语如缕如诉,不知怎么了,竟是心生感动。
    橘子淡而无味,陆子初还算给足了阿笙面子,勉强吃了一只,阿笙再剥第二只橘子给他,却是再也不肯吃了。
    晚上陆子初开始不舒服,阿笙难免有些后悔,看着也心急,手指从他睡衣衣摆下探进去,被他按住手,声音瞬间变得沙哑起来:“阿笙……”
    “我只是想帮你揉揉。”
    灯光照在陆子初的脸庞上,柔和的清俊线条仿佛正在做一场缱绻的美梦,眼神深邃,一半是挣扎,一半是柔情,火焰蛊惑人心,看得久了,似乎能把人灼伤,一同化为灰烬。
    陆子初开口,很突兀:“我拒绝。”
    阿笙怔了怔,噤了声。
    他无奈般呻吟叹息:“你这样,只会让我不顾你是否还在生理期,变成一个饥渴无度的毛头小子。”
    阿笙身体有些僵,男人和女人想法还真是有着天渊之别。
    停了1秒,陆子初伸出手臂把她抱紧,看似紧窒,却很温柔:“你在我怀里,这才是最重要的。”
    阿笙伏在他怀里没动,外面雨声淅沥,可她和他的心跳声却如鼓如雷。
    雨过天晴,阿笙望着天花板,房顶的大玻璃不再被雨水浇灌,蓝蓝的天,就连阳光也温柔的投射在了床上。
    觉得刺眼,阿笙抬起手臂挡在了额头上,房间一角传来温润的笑声。
    放下手臂,望向那人,陆子初不知何时早已穿戴完毕,正坐在木艺沙发上看报纸。
    “早。”
    阿笙看了看墙壁上悬挂的闹钟,上午九点半了,忽然意识到他在取笑她。
    他勾起了微薄的唇:“起床,我们出去走走。”
    “还没吃早餐。”食欲似乎被她找回来了。
    “等着。”他放下报纸,走出了房间。
    趁他准备早餐的时候,她换好衣服,然后走进洗手间刷牙洗脸,门开着,能够清楚听到他咚咚的往楼上走,声音沉稳仿佛有了回音。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眸柔和,嘴角带着笑……
    托盘上豆浆冒着热气,一圈摆放整齐的小笼包,还有她之前和梁茉一起去市场买的腌萝卜,早餐简单,但陆子初是一个有情调的人,木盘中间摆放着一只很小的精致骨瓷花瓶,里面插着一支花开饱满的粉红色山茶花,香气弥漫。
    这属不属于自得其乐?一只花瓶,一支花,就餐品味一下子就攀升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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