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回望当初,那时我一定也一直在训练自己迈步,如果有一天,能
第十二章
回望当初,那时我一定也一直在训练自己迈步,如果有一天,能够走得更稳更远了,就去见她吧。---新海诚
靳百川出轨事件发生后不久,我特意去深圳看过苏眉一次。
她的气色一如往常。可我知道,在伪装高手苏眉心里,其实非常介意,更何况她还有不足为外人道的精神洁癖。只是她对靳百川的爱,迫使她不得不选择原谅。
还有就是,苏眉的身份变了,当然不是变成已婚妇女。
她辞去了原出版公司的文案主管,进入到靳百川的公司,依然做着跟文案相关的工作。而那个叫吴雪的女大学生,早在苏眉进入到公司之前,就已自动离职。
我半开玩笑道:“苏眉,你这气场不减当年啊!原配果然是原配,我算见识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精髓。”
苏眉一脸凝重:“花花啊,你说我当初要是一心以事业为重,现在心里会不会好受一点?可是人生又哪儿来那么多如果?”
苏眉自说自话,全然不理会我的反应。然而仅此一句,我便清楚知道苏眉的坏情绪早已暴露无遗。
苏眉打小便继承了辉哥内敛又不善表达的性格,她却对此有不同看法:“不是不善,是不想,矫情不矫情?”
因为名字的特殊性,身边所有人都亲切地称呼我为“朵朵”或“一朵”,只有苏眉一副“威武不能屈”的姿态,直呼我全名:夏一朵。
有丰富想象力的她曾给我取过一个很特别的绰号,叫“花花”。暂且不论好不好听,只因它是不想表达的苏眉取的,所以我格外高兴。
八岁那年,我高烧不退,一直卧病在床,苏眉不分白昼地陪着我。
医生建议多跟病人说话,好让我保持神志清醒。苏眉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便拉着我的手,哽咽地一遍一遍唤我“花花”。
从那时候起,我就暗暗发誓,要跟苏眉做一辈子好朋友,当她小跟班也行。
也是在我烧退后,异常高兴的苏眉跟我分享了一个她的小秘密:她以后的男朋友必须要像辉哥。
所以只要她一唤我“花花”,就说明她的防线被击垮,脆弱的她想要借我的肩膀靠一靠。
这一次我知道,坚硬的苏眉不见了。她曾经把自己比作一只刺猬,她说满身的刺就是她的铠甲,任谁也伤不了她。
可是现在,她为了靳百川,竟然强忍着痛,将刺一根一根连皮带肉地拔起,任凭血肉模糊,也决不停手。她为了怕伤着他,宁愿伤害她自己。
我不敢再问她“值不值得”这种傻问题,因为她总会给我唯一的标准答案:“没有什么值不值得,谁叫我爱他呢!”
她对靳百川的爱,几乎是以剥皮抽筋为代价。
我在深圳待了近一个星期。除了多陪陪苏眉以外,其实还有一个更艰巨的任务,这一次是为了我自己。
深圳的海是出了名的漂亮,我提议去海边转转。虽然三四月份的天气不适合下水,但对于常年看不到海的我来说,还是格外有吸引力。
我和苏眉抛下烦心事,像两个迷了路的孩子,光着脚丫在海边疯狂地跑着、喊着,好像要把心里所有的委屈,随着一个接一个的海浪,全部一起埋葬。
我问苏眉:“你还会偶尔想起张驰吗?”
苏眉眼皮都没抬,摇着头说:“不会。”
我一副难以置信:“可你们当初毕竟相爱过呀!”
苏眉捧起我的脸:“夏一朵同学呀,世界上哪儿来这么多无缘无故的爱?我心小,容不下太多人。但是吧,我是真心感谢那几年有他的陪伴。人生就好比一段旅程,你在不同阶段会遇到很多人,投缘的,结伴同行,缘尽,挥手告别,各自赶赴下一段美妙的旅程。”
我哪壶不开提哪壶:“那靳百川呢?他也是你生命中的匆匆过客吗?”
苏眉明显吃了一惊,缓缓抬起头,明亮的眼睛朝向一望无际的远方,然后转过身,眼神迷离地看着我:“不,他是司机,只要他一直踩着油门,我就永远别想下车。”
那时的苏眉,万分笃定能跟靳百川一直走下去的神情,像极了十八岁的懵懂少女。就算被伤得再重,她也会努力说服自己:我毫不在意。
半晌,我吞吞吐吐道:“那如果我跟张驰在一起了,你会怪我吗?”
苏眉的表情,先是诧异,继而恢复如常,然后满脸笑意:“当然不会了!”
“我不相信。”我任性地撇着嘴。
“你说张驰既不是我第一个喜欢的男生,更不是我第一个爱上的,哪有这么难以忘记?”苏眉说的是事实。第一个真正配得上她爱的,是靳百川;至于她第一个喜欢的,叫做傻缺。
我第一次听说关于那个男生的故事,是在初二时苏梅寄给我的信里。她几乎每封信都会或多或少提到有关他的事情。比如“他今天上课睡觉被化学老师打了,还流了哈喇子”;比如“这人真是变态,上课从来不听,期中考试数学居然考了满分;”比如“他打篮球的样子都跟别人与众不同”等等。
再比如:“他交女朋友了,可我不喜欢那女的。”
你不喜欢?关你什么事啊?
这就是当时少女怀春的苏梅第一个喜欢的男生,但是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苏眉沿着操场散步的习惯一直保持到了高中,每次晚饭过后,她都会叫我和安宁陪她去操场上走一走,美曰“消食儿”。
直到有一天,四人小分队以安宁和肖涵在前,我和苏眉殿后的队形照例在操场上散着步,走在我身边苏眉始终不发一言,我一看不对劲,便问她怎么了。
半晌,我听到身边幽幽传来一声:“那个傻缺又跟一个胸大无脑的蠢货在一起了。”
我一时跟不上苏眉的快节奏,满心疑惑地“啊?”了一声。
苏眉迅速抬起头,恶狠狠地盯着我:“就是初中上课睡觉流哈喇子的那个。”
我恍然大悟:“哦,是他呀!怎么叫又?他不是一直有女朋友么?”
苏眉一副义愤填膺状,断断续续跟我讲起了那个无名氏傻缺的爱情故事。
虽然不怎么规规矩矩听课,但得益于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正确的学习方法,所以那个男生的成绩能够一直保持在年级前几。可都说人无完人,这样一个自身条件无懈可击的男生,却在选择女朋友的标准上,表现出了相当失水准。
他在初中时交的唯一一个女朋友,是隔壁班班花,名叫孙晓晓。当时的表白还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几个男生趁放学后,在篮球场拉着横幅替他高喊“孙晓晓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至今仍让人记忆犹新。
抛开嫉妒心理,苏眉有一句话倒是说得挺在理,那就是总结孙晓晓是个胸大无脑的脑残,一点都不为过。她的成绩一塌糊涂,最大的必杀技是发嗲,所以颇受男生欢迎。
苏眉叹惋:“你说一个人的审美怎么可以烂成这样?”
我揶揄:“嫉妒吧你就!”
初三时苏梅她们学校流行每月一次模拟考,几个班的同学考试座位随机排列。
正巧有一次,孙晓晓坐在苏梅的后面,第一科考语文时,孙晓晓便无所不用其极地想要引起苏梅的注意,以此获取共享苏梅试卷的便利。谁料苏梅更不是省油的灯,无论她是用笔头戳她的背,还是用脚踢她的凳子,苏梅都全程视她为空气,气得孙晓晓眼珠子都快翻掉下来。
她甚至在心里暗暗较劲:“你丫要是敢用笔尖戳我,看我不当场咬死你!”
苏梅再清楚不过,胆小怕事的孙晓晓无论如何也不敢这样做,所以她才敢默默在心里肆无忌惮地逞一时口舌之快。
考完语文,苏梅和孙晓晓前后脚迈出考场,男生早已等在门口,孙晓晓指着苏梅跟男生抱怨:“就是她,害我语文考得差极了。”
男生瞥了苏梅一眼:“哦,我们班的。”
孙晓晓顿时眼冒星光:“那你去跟她说说啊,下午的数学就拜托她了。”
男生面露难色:“我跟她不熟。”
孙晓晓嗔怒道:“不是一个班的嘛,哪有不熟的,拜托拜托啦。”
男生拗不过,只得加快脚步,追上苏梅,吞吞吐吐道:“考试坐你后面的是我女朋友,你能不能……”
“那麻烦告诉你女朋友,不是金刚器就别揽瓷器活,有本事就到中考考场上抄去。”苏梅粗暴地将其打断,然后快步走开,徒留男生在原地羞红了脸。
后来,孙晓晓没能如愿在中考赶上好运气,还无理取闹地为表忠贞,让男生少写了数学最后一道大题。苏眉对此总结:真蠢。
果然一针见血,孙晓晓不是一般的蠢,她没料到,就算男生少写了一道大题,上郢城一中依然是绰绰有余,而她却只能在相隔较远的三中就读,考上同一所高中的梦想就此破灭。
更让苏眉哭笑不得的是,新学期一开学,孙晓晓便甩了男生,跟了三中的“黑社会一哥”。
短暂的伤心难过之后,男生也不甘示弱,看上了我们文科班一个什么花也不是的女生。不过据说,是女生主动追的他。
有一次我和苏眉在校园里闲逛,苏眉突然神经兮兮地指着远方某处:“喏,傻缺和他新交的女朋友。”
“咦?那不是我同桌牛莉莉吗?”我努力瞪大眼睛,力求进一步证实我的猜想。
“什么?”苏眉在一旁满脸疑惑地盯着我。
“哦,她是我之前的同桌。换座位后隔了三排的距离,现在……”
“说重点!”苏眉一声怒吼,吓得我手上的咪咪虾条洒了一地。
我赶紧停止了咀嚼,快速擦了擦嘴巴:“牛莉莉有段时间迷闫楚锋迷得要死,就是他刚好追你那一阵。后来听说闫楚锋有了喜欢的女生,就嚷嚷着要换个目标。据她后来跟我描述,她又看上的男生也是你们理科班的,成绩和长相都不在闫楚锋之下,最主要的是,和闫楚锋乏味的长跑爱好不同,他还打得一手好篮球。所以有段时间牛莉莉一放学就往篮球场跑。再后来,她告诉我她谈恋爱了,说终于梦想成真,追到了白马王子。我是真不知道她说的就是你看上的这一个啊,不然我肯定会威胁加恐吓她立刻分手的。”
苏眉长叹一声:“哎……”
我以为她是伤心,正打算安慰几句,谁料她却缓缓开了口:“无论如何我也不能原谅自己曾经喜欢过一个品味为负数的人。”
好景不长,高调恋爱的牛莉莉和她的新男朋友被学校和家长双方面进行了思想教育。后来男生家长看男生的成绩下滑得厉害,便以工作调动为由,给男生办理了转学。从此这段沸沸扬扬的暗恋才在苏眉得心中尘埃落定。那时候还不流行“秀恩爱死得快”这一说法,苏眉却给出了她认为最好的解释:“傻缺配蠢货,一生一世。”
男生离开后,牛莉莉同学有一段时间整日以泪洗面,还义正词严地说要追随他而去。只是没过多久,就因为又换了个目标而彻底治愈了这段伤痛。
至此,苏眉对一切名字是叠词的女生,都心生厌恶。
我问苏眉:“其实以你高中时的魅力,如果跟他表白,极有可能会成功啊!”
苏眉作势要打我:“那我不就承认自己是胸大无脑的蠢货啦!”
苏眉承认第一个喜欢的人,却连他的名字都懒得跟人提起。
或许,这恰好诠释了莫名其妙的青春吧。不求结果、不求回报,他的出现,只是为了论述自己存在过的证据。明知那男生一无是处,却还是不可救药地喜欢着,甚至除了她自己,谁都不准说他坏话。
“这么跟你说吧,第一,我和张驰的心里早已没有了对方;第二,我俩分开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综上,我跟他和你跟他,没有明显的冲突点。”理科思维的苏眉心里,总有一套她自己的行为准则,而我飘远的思绪也被苏眉拉回到了当下。
正当我逐渐被苏眉说服,开始放下心来,苏眉又补充了一句:“其实我早就知道你喜欢张驰啦,只是不想拆穿而已。”
我慌乱:“你从什么时候开始知道的?”
苏眉乐了,捂着嘴巴笑个不停:“我什么时候知道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快告诉我,你俩进展到哪一步啦?”
我和张驰的关系,恐怕连我自己也理不清。
继那次强行表白之后,我就不好意思再腆着脸去找他了。大概过了一个月,心急如焚的我努力保持按兵不动,整天抱着一副“当不了恋人,连朋友也没得做”的视死如归的心态。
彼时张驰倒急了,他主动找了我一次,向我表达了他的真实想法。
他说以前只觉得和我一起是如此顺理成章的事,可是现在我突然消失了,他的世界好像也空了一样。
他说去图书馆还是会习惯性帮我占个座,选的也是我喜欢的靠窗位置;去食堂吃饭,看着眼前刚点的两份热气腾腾的茄子煲仔饭,明明自己没有那么喜欢;从图书馆回来,会不自觉绕到我的宿舍楼下,因为从前都是先送我回的寝室。
他说再也忍受不了一整天看不到我的日子。
他还说,想让我做他的女朋友。
“然后呢?”苏眉迫不及待打断了我。
“你确定还要听下去?”我挑衅地看着她。
“废话,你这不是吊人胃口吗?”苏眉扔给我一个她的标志性白眼。
苏眉的反应让我很欣慰,毕竟我满以为现在的她除了靳百川,对什么事都会漠不关心,尽管我极不愿意承认她的重色轻友。
然后我严肃认真并略带醋意地问张驰:“你确定已经完全忘记苏眉了吗?”
“我不确定。”张驰果然不擅长说谎。“但我确定的是,你才是我真正想要共度余生的人。”
虽然最终答案我不是很满意,但我从他的回答中,看到了诚实与诚意。毕竟曾经那么喜欢过的人,怎么能说忘记就忘记呢?他心里却非常清楚,和苏眉之间早已成了过去,放下是迟早的事。或许这就是白月光与米饭粒,朱砂痣和蚊子血之间的区别吧。我不怪他,我却无能为力。
当然,以上这一段我没有一字一句转述给苏眉,而是言简意赅地将结果告知于她:于是,我们就走到了一起。
明明是一段还算浪漫的爱情故事,可当苏眉听完,却捧腹大笑起来。
她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拽着怒气冲天的我:“人家表白你就同意啊?女孩子家知道矜持这两个字吗?”
我反击:“哼!你就是羡慕嫉妒。”
苏眉呼天抢地:“不止呢,我还有满满的恨,恨张驰把你拐跑了,恨我以后再也不敢欺负你啰!”
看到苏眉这副毫无所谓的神情,悲喜交加的我,心里一块巨大的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苏眉进入到靳百川的公司后,一切都还算进展顺利。她的工作范围不仅限于文案编辑,还要替靳百川安排好每天的工作流程,俨然一副老板娘的模样。
有了苏眉的帮助,靳百川的工作理应轻松一点,可是苏眉一个人微薄的力量,对于高速发展的整个公司而言,实在是杯水车薪。
靳百川一如既往地忙碌着,苏眉偶尔会留下来陪他加班,帮他零星做点整理文件、泡咖啡、点外卖等杂事,真正涉及到业务方面的工作,还是需要计算机专业的靳百川亲力亲为。
看样子,苏眉和靳百川似乎真的过上了夫唱妇随神仙眷侣般的生活。
只是这样平静的日子仅仅维持了半年,就在靳百川着手准备公司上市时,苏永辉被查出了肝癌中期。
其实早在一个多月前,苏永辉就开始明显感觉身体不适,总是咳嗽,甚至还会咳血。他当时没太在意,以为只是休息不好。不放心的李玉兰硬拉着他去医院做了检查,直到医生确诊,李玉兰慌忙向苏眉诉说了病情。
这简直要了苏眉的命。她的第一反应是要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去,寸步不离地陪在苏永辉身边,陪他治疗,直到康复。
苏眉立刻向靳百川告知了实情,迅速做完工作交接,便直奔机场。
郢城没有飞机场,苏眉只得先落脚江城,再坐高铁回去,这是最快速的途径。我去江城机场接她时,看到苏眉又红又肿的眼睛,便知道她在回来的飞机上哭了一路。坚强如她,面对家人生病的打击时,也会不自觉变得脆弱和柔软。
不等她开口叫我,我便以“花花”的身份借了还算宽厚的肩膀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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