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女儿红

    这时候杜非又从纳戒里取出一堆食材,先给她装了一盘南极大樱桃、一盘猴面包长灵果、三盒饼干、一盒印度飞天母牛奶。
    “你先吃些垫垫,我给你爸打个电话。”
    这些玩意儿姚琪可是好久没吃到了。
    这一年来,她吃的最多的就是灵丹、秘方。
    又苦又涩又腥!所以一看到这,眼睛立马放光。
    可是。。
    这样一来,钱不是又被自己吃回来了!
    不行,我姚琪就算是饿死,也不能再吃他一口东西!
    她心里一阵抗拒,但樱桃小嘴上,无色液体已经止不住地往外流。
    实在熬不住了。
    终于到了某一刻,她破防了。
    不管了不管了,捡到便宜还嫌贵想退货确实是不地道。
    她马上抓起大樱桃就是猛吃!简直化身为一匹狼!
    杜非在一旁默默地看着,神情复杂。
    等待接通的电话持续了好久,没通。
    过了几分钟,又打了一个,还没通。
    又等了几分钟,打了第三个,终于是通了。
    “叔叔!”杜非打招呼道,“我方才给你打了几个电话,不知道咋的没人接听。”
    “是吗,可能关了静音没开震动,”电话那头传来姚瑞浓重的口音,“有什么事?”
    杜非捂着额头道,“今天母亲给我打来一笔生活费,想请你们来我家坐坐,一起吃晚餐。”
    “我和琪儿已经说过了,叔叔一起来吧。”
    他把话筒放到姚琪面前,后者本来正在大快朵颐,耳尖听到了话筒中熟悉的声音,赶紧把食物囫囵咽下,然后细声细语地招呼。
    “不要胡闹,等会回家吃,”姚瑞训斥道,但语气中带着宠溺。
    “哎,叔就别客气了,”杜非赶忙接过来,“买了很多食材,你不想来露一手?”
    姚瑞年轻的时候当过大厨,厨艺一流。
    但由于当厨师赚不了几个钱,这才选择转行。
    其实他没事,还是喜欢颠两勺的!
    而当初为了杜非打工赚钱,特意学过厨艺。
    那段时间,就是姚瑞手把手教的。
    在某种程度上,他俩其实算师徒关系。
    “那好吧,我快些回来,”姚瑞说完,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杜非放下手机,系上了围裙,拎起那些鱼肉蔬菜,就径直进了厨房。
    哗哗哗炒菜的声音不一会儿就不断响起,伴随着油烟机不断地吞吸,厨房里顿时香气四溢。
    鲈鱼切好花刀,腌制时间要充足。
    芹菜注意要在盐水中焯一下,保证出锅后的碧绿。
    红烧肉注意盐和酱油不要过早地放入。
    。。。
    杜非耐心地按着步骤做,不久后一盘盘成品端上了客厅餐桌。
    清蒸红鲈鱼、芹菜肉丝、正宗红烧肉、爆炒花蛤、排骨玉米汤、膏蟹年糕等。
    杜非一口气端出七八个菜肴。
    作为一个准厨师,这个水平很正常。
    熟食的香气,传到了狂啃面包的姚琪鼻子里,把孩子都要馋哭了。
    她甚至忍不住抱怨道,“爸爸怎么来得这么慢。”
    “不要急,我还要为无骨绵羊肉专门整个小火锅呢,”杜非笑道。
    无骨绵羊养在灵气汇聚之地,身上的灵气含量很高,虽然比不过真正的灵药,但是对修行者的力量恢复还是有好处的。
    另外,这种羊,身体结构在灵气的温养下发生变异,其骨骼非常的纤细,有些甚至整个身体都是靠灵气在支撑,所以出肉率比一般羊高出许多,无骨灵羊的叫法便是由此而来。
    而且冬天嘛,最适合的还是整这一口,甚至他还顺便买了调料和配菜。
    杜非从厨房找出电磁炉和蒸锅、碟子。
    各色果酱、饮料也是应有尽有。
    不一会儿,各色肉品、菜品摆了满满一桌。
    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外面也传来了敲门声。杜非开门,看到了姚瑞。
    这是一个约莫45岁的中年男子,穿着廉价的月白色工作服、脸上的皮肤偏黑,还有几道烧灼过的伤疤,表情严肃、嘴唇紧闭,眼神中带着一股莫名的疲惫和空洞。
    他就是姚琪的父亲姚瑞。
    他长年在药厂工作,不仅加班多,中间还要各种被刁难,十分辛苦,整个人都看上去比同龄老。
    好在,他有个优秀的女儿,比较争气。
    看到在餐桌前坐的笔直的女儿,姚瑞眼神中的疲惫感登时消了一大半。
    “快坐吧,再等就凉了,”姚琪努着嘴站起身,为他把月白色工作服脱去。
    杜非见状,也是上前就把他往位置上拉,却见姚瑞手上还提溜着一瓶酒,笑眯眯看过来,右手推过来一个陶瓷酒瓶,里面充斥着酒液。
    “好东西,给你尝尝。”
    杜非看到上面没商标,一阵狐疑,当下也没多想,就把它放到一边。
    伴随着蒸锅内水被‘汩汩’地烧开,滚滚的白烟不断地冒出来,三人也围坐下来。
    “开了开了,我就不客气了,”姚琪兴奋地夹起一片羊肉,用勺子在锅里来回涮。
    不一会儿就肉就熟了,她蹑手蹑脚地把肉丢到满是香菜红油花生酱的小碟子里一蘸,滋溜就是一口吞下,肉片如霜,入口即化,姚琪顿时觉得满口生香,清凉之感直溢往脑门,胸口灵气翻涌,热力十足。
    “无骨绵羊肉,好吃!”
    “哎呀,女孩子家怎么不斯文一点,更何况,人家请客,你怎么好意思动第一筷!”
    姚琪脸登时一红,羞赧地低下头,但手却又忍不住往锅里伸。
    “没事的,不要拘束,”瞧着锅上不断升腾的香气,杜非笑道,心中涌现出万分的美好。
    这些年来,由于父母一直不出现,他心里早已把姚氏父女当做了自己的亲人。
    当初若是没有他们的帮助,自己恐怕上来就在辐射雨中落地成盒了。
    “那今天,叔叔可真不客气了,”姚瑞面容舒展开来,取过那瓶没有商标的酒,“我也没啥富余的好东西,这是自家酿的酒,咱们喝点!”
    杜非也不推辞,当下就让姚瑞给自己倒了一碗。
    你来我往间,气氛就此热烈起来。
    “你这花蛤调料还可以加几种,会更香,比如。。。”
    “鲈鱼啊,你可以先准备好配料,煎完再下锅更好。”
    “这做法你小子哪里学的,挺不错的嘛,改天我也试试。”
    “哈哈哈,这块红烧肉下部烧焦了一小片嘛,被我逮到了!喝!”
    杜非苦笑,这个姚瑞叔叔就是这样的,日常沉默寡言,酒后无所不言!
    一边是姚瑞不停地劝酒,一边是姚琪偷偷地大口吃肉,一时间偌大空旷的房间内充满了雾白色的烟气。
    外边不知何时下起了柳絮般纷纷扬扬的雪,北风吹得窗棂呼呼作响。
    窗内的人却在热气腾腾中脱下厚厚的外套,慵懒而畅快地说笑着。
    杜非注视着这一切,心中的温馨久久不能退去。
    约莫大半个小时后,姚瑞似乎是有些喝醉了,突然对杜非道,“高三了,有什么打算呀?”
    杜非一怔,显然没啥准备,顿时陷入沉默。
    就在姚瑞还在建议他上传统大学会选择什么学术方向时,却听杜非道,“灵大我还是想要上的。”
    “传统大学我是真没兴趣,本身我也不喜欢科研工作。”
    传统大学在他看来很鸡肋。
    不是军事工程、生物基因工程两大热门专业的优秀毕业生,根本无法和灵修大学毕业生竞争!成本与回报完全不成比例!没必要上!
    不如攒点本金,靠着系统多捞几年钱!
    姚瑞一听,呆了一下,叹气道,“男人往上走是对的,只是不能因此丢了理智。”
    杜非明白他的意思,便索性放下筷子,从沙发上的背包里拿出来那份测试报告。
    “星拓境!”姚瑞的目光中涌出光亮,惊呼道,“进步很大嘛!”
    正在一旁疯狂干饭的姚琪一听,不由放下了筷子。
    她只记得期中测试的时候杜非还没觉醒,半年时间跨了两个大境界?
    “这是奇迹啊哥哥,好厉害!”姚琪捂着嘴看过来。
    “侥幸而已!考前堪堪突破,”
    杜非摇头,露出了淳朴的笑容。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姚瑞哈哈大笑,“是叔叔不够乐观,自罚一杯!”
    说完,他又倒上一杯黄酒,一饮而尽。
    “可惜我只能教你厨艺,”姚瑞继续道,“往后你还要倍加努力啊!”
    杜非认真地点头,道,“那不管怎么样,叔叔的衣钵我还是要接的,华夏传统厨艺,不能丢了!”
    “说的好!那咱们约定好了,不许耍赖啊,”姚瑞迎着热气,直视着他。
    一旁的姚琪俏皮地起哄,“那我要监督的哦。”
    三人顿时笑成一片。
    饭局又持续了半个小时,姚琪终于是吃饱了,她如今吃饱了就困,便悄悄地在沙发上微闭眼眸打盹。
    姚瑞脸颊通红,但还是取过杜非递来的外套,轻轻盖在她身上,衣边还特意往背后塞,轻声道,“琪儿还是需要你多照顾啊,”
    “我对不起她呀,下周过16岁生日,都没东西送。”
    “甚至,连陪伴都做不到了。”
    啥?下周是姚琪的生日吗?
    这日子杜非都差点忘了。
    杜非打了个酒嗝,“怎么了叔,要加班?”
    姚瑞默默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烟,杜非取过打火机给他点上,前者深吸了一口,缓缓道,“公司要外派我出差,恐怕好几个月回不来!”
    估计是酒喝多了忘了形,杜非摆摆手,红着脸道,“我代你送,我肯定给她最好的礼物!”
    姚瑞闻言,先是愣了一下,眸中旋即闪过一丝泪光。
    许久,沉吟道,“那可是太好了!”
    “这个事确实是太突然了,这女儿红,我都本打算生日那天拿出来喝的!”
    女儿红?难怪味道这种熟悉!
    杜非目光迷离地看着姚瑞,一时思绪万千。
    自己上辈子,最喜欢喝的就是这越州产的女儿红,为此还买过酒厂的股票。
    穿越三年了,再回想这味道,当真五味陈杂。
    姚瑞被他盯着奇怪,以为杜非不相信这女儿红的真实性,便开始长篇累牍地讲起自己年轻时的事情。
    他讲自己是如何在家乡明州一片动乱的时候混上了一艘货轮的机舱,然后硬生生熬过了那横渡大海的艰苦航程。
    当踏上兰斯帝国土地的时候他抱着酒坛子,是如何地满怀憧憬未来的生活,而如今却是鸡毛满地。
    姚瑞说着说着,竟然也开始思念起了过去,思念起了家乡,思念起了曾经的山川和湖泊。
    “叔,要不你唱一段老家的戏?”
    杜非想起他还有个唱戏的爱好,忍不住怂恿道。
    放在平时,姚瑞自然是闷声不回答。
    不过他哼起来总是跑调,艺术效果比较差。
    但今天酒喝多了,还真就唱了起来。
    他站在板凳上,立直,手臂弯曲,十个长满茧子的粗糙手指做出一个违和的表演动作。
    杜非瞧着他的认真模样,忍不住给他拍了个照片,然后忍不住拍手鼓励。
    于是,姚瑞就这样扯着嗓子,咿咿呀呀地唱了一段。
    “人来取过尚方剑!~先斩张堂!~再回京都面圣君!”
    这是越剧《何文秀》的着名唱段,虽然姚瑞唱得台词含糊,但杜非还是可以清楚地了解内容。
    一旁的姚琪还在呼呼睡觉,杜非却是听得有滋有味。
    朝着他连伸大拇指!
    倒不是姚瑞唱得有多好,只是此时此刻让他想起了上辈子的那些亲人。
    尤其是他的爷爷,也喜欢这么笨拙地唱戏。
    自己小的时候,不爱听,也喜欢睡觉。
    可是来到这个世界后,杜非终于感受到,他曾经还有些嫌弃的东西,却分明就是他再也不可求的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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