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小说:一生悬命 作者:陆春吾
    “你们走吧,”是哀求,又是命令,“看也看了,让我们娘俩自己待会,行吗?”
    走廊上,童浩刚递过瓶矿泉水,孟朝的电话就响了,是法医夏洁。
    “孟哥,结果出来了,下水道里的头皮确实是曹小军的。”
    “嗯,知道了,”刚要挂断,孟朝忽然想起什么,“对了夏,帮我看看血型,对,再想办法查查吴细妹的血型。”
    挂了电话,孟朝灌了口水,没再言语。
    两人并身靠在窗口等待。
    阳光在身后闪耀,医院的走廊阴冷苍白,一明一暗两个世界。
    童浩盯着手里曹小军的照片。黝黑瘦削,面颊凹陷,一双眼睛木然空洞,直勾勾瞪着镜头,乱糟糟的头发灰白斑驳。
    “哪里像三十几岁的人。”
    “你要是每天只睡四小时,连轴打三份工,一连四五年,你也这样。”孟朝攥扁矿泉水瓶,“在这儿榨自己的血,给儿子续命呢。”
    “头儿,你说那个保险——”
    “估计他也怕自己哪天不行了,这是准备给孤儿寡母另留条活路。不管死活,他都要保他们一程。”
    走廊深处响起哀嚎,曲曲折折,变成了哭。
    没一会儿,罩着白布的病床被推了出来。一个中年人指头扒住栏杆,踉跄着哭,追在后面跑。他身上只穿了件秋衣,袜底破了个洞。
    没人笑他的不体面。
    他是他们的明天。
    往来的人只是木然地望着,随后又低下头去,继续过自己的生活。打饭,打水,皱着眉头校对缴费单,吃力地帮病人翻身,得出空来,跟其他陪床的家属随便唠几句。
    窗外阳光依然明媚。
    人间的太阳是暖不透逝者身子的。
    “曹小军有案底。”
    孟朝兀自冒出这么一句。
    童浩诧异,这还是他第一次听说曹小军的过去。
    “在南洋省犯过事,打架斗殴,当时才十来岁,没多久就放了。
    “本名是曹小君,君子的君。这小子想当兵,所以给自己改成军,自己个儿这么写,也让别人这么写。日子久了,反倒没人记得原来那字了。”
    童浩张了张嘴,发现自己寻不到合适的话,只得拧开矿泉水,猛灌了几口。
    “可惜了,这辈子怕是当不了兵了。”
    “队长,你说这曹小军现在到底——”
    电话再次响起,孟朝条件反射般接起来。
    “喂,你说。”
    童浩屏住气看他。
    看他眉头攒紧,看他眉头舒展,看他嘴唇抿得毫无血色,最后长长吁出一口叹息,像是不得不相信一个早已知晓的答案。
    孟朝挂了电话,望向地面,像是要说给走廊的地砖听。
    “曹小军是 ab 型血,吴细妹是 a 型。”童浩还没来得及发问,就听见他接着说下去,“你看见曹天保病历卡了吗?”
    “没有。”
    孟朝拇指和食指挤按睛明穴。
    “o 型。”
    曹天保不是曹小军的孩子。
    “那——”
    “倪向东是 o 型血,”孟朝转向他,回答了他未出口的疑问,“不确定是否是父子,但是很有可能。”
    倪向东很可能跟吴细妹有个儿子。
    曹小军舍命保的,很可能是倪向东的儿子。
    “队长,你说曹小军他自己知道吗?”
    孟朝望向窗外,光秃秃的树枝在风中摇摆,答非所问。
    “他原本有机会做个好爸爸。”他喃喃自语,“不,他已经是个好爸爸了。”
    二人踅回病房的时候,吴细妹正端着尿盆走出来,见着他们,老远住了脚。
    孟朝没有再兜圈子,径自迎了上去。
    “你担心孩子爸爸吗?”
    “这是什么话,”吴细妹似怒似羞,面颊涨红,“那是自然。”
    “哪一个爸爸?曹小军还是倪向东?”
    “你——”
    “我随时可以申请给曹小军和曹天保做亲子鉴定,”孟朝指尖捏着几根细软的头发,“吴细妹,别再挤牙膏了,到底是我揭穿,还是你自己说?”
    第十二章 夕照
    男人驻足摊位,假意挑着槟榔,不经意捉住她的手。
    吴细妹脸上陪笑,警觉地朝街角投去一撇。两个身影,一站一蹲,一高一矮,也正朝自己的方向打量,心底这才安定了些。
    过去一个月,三人成了朋友。如今吴细妹叫卖槟榔时,倪向东和曹小军也一并跟着,远远观望,像是风筝的线,定海的锚。
    她曾想将过往和盘托出,换来两人不耐烦地摆手,戏称都是有爹生没爹养的野孩子,谁也不嫌弃谁。
    自此,无声契约达成,他们未曾知晓她家乡的那场大火,而两人脸上的伤和口袋的钱从何而来,她也是从不过问的。
    他们正处于人生中一段被特许的时光,生命之杯幸福满溢。
    充沛的精力,敏感的神经,狂妄瑰丽的想象,紧绷张扬的肉身,蓬勃的壮志与无知,旺盛的爱与欲望。
    一切一切失而不再复得的宝贵,全都满得漾了出来,被他们四处泼洒,名正言顺地挥霍,仿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站在孩童与成人的交界,残忍与错误是可以当作虚荣谈资的。
    他们第一次感谢自己生于泥淖,在肮脏不堪中遇见可以惺惺相惜的同类,日渐熟悉,直至形影不离。
    他们没日没夜地腻在一起,大叫,大笑,斗鸡般昂头叫嚣,在歌厅里蹦跳,喝地天旋地转,又沿着霓虹一路嘶吼着东倒西歪,引得街头的狗吠了整一夜。
    倪向东和曹小军是她的胆色与兜底,吴细妹卸下防御的铠甲,重新蜕成一个孩子。
    一朵花,一阵风,一口鲜水果,一件纱裙子,眼见的一寸寸都让她怦然心动,她从未如此热爱过活着,每一日都是新生,每一日都是从未有过的圣洁与满足。
    然而,三人游终是一场不公的拔河,总有一方被偏袒,总有一方要输。
    吴细妹嘴中不说,心底早有了答案。
    对她而言,曹小军不过是一组附赠,就像花圃里的绿叶,麻将里的色子,汤锅里的香料,虽总是一并出席,却做不了主角,是随时可以替掉的。
    可倪向东不同,他是她的福祉,也是她的诅咒。
    她时常没由来地就回忆起那只扶她起身的手,沾着血污的手臂,炽热坚定,烫得像一截刚锻出来的铁。
    倪向东的出场似乎总伴着一阵风,惹得她心中花海喧嚣,理智随波漾荡,沉入海底。
    所以,当两人同时将喝了一半的酒递过来时,吴细妹毫不迟疑,接过倪向东的杯,一饮而尽。
    倪向东呆了呆,嗤嗤笑,红脸偷瞥曹小军。
    曹小军也在笑,依然笑,眉梢眼角却向下挂,仿佛笑变了质,发酸泛苦,有毒。
    曹小军常自嘲是倪向东的小弟,这下倒好了,一语成谶,果真成了别人感情里的跟班。
    眼下酒杯攥在手里,喝也不是,放也不是,就这么直愣愣地擎着,干巴巴的丢人。
    倪向东擂了他肩膀一拳,曹小军这才趁机回过神来,端起杯夸张地高呼:
    “我干了!敬大哥大嫂!”
    声音大得出奇,引得邻桌纷纷侧目。
    一个礼拜后,吴细妹退了六人间的出租屋,搬来与倪向东同住。
    房子也是倪、曹两人合租的,在县城边的老街上。不大,拢共一间,帘子挂起,自欺欺人地隔出个套间来。
    每次吴细妹和倪向东腻腻歪歪的时候,曹小军总识时务地去街尾的网吧,一玩一个通宵。
    就这么优哉游哉了一年多,吴细妹发现了身体的异样。
    她有了秘密,一个与倪向东有关的秘密。
    她盘算着做槟榔妹并非长久之计,等攒够了钱,就另谋个营生。
    倪向东也是这么想的,吴细妹总归是自己女人,就这么搁在街上任凭别的男人当下酒菜,他是不愿意的,因而跟道哥摊牌那天,他和曹小军也陪着去了。
    昏昏欲睡的夏日午后,三人在狭小闷热的门头店等了半天,道哥也没有露面。
    “不是哪个小喽啰都能见的,”道哥手下吐出口烟,“得按规矩来,看诚意。”
    “什么规矩?”
    男人没接话,从后腰摸出水果刀。
    零星几个没活计的姑娘知道有热闹可看,打着哈欠围上来,抱着膀子,立在一旁观望。
    男人左手撑在桌上,五指分开,刀尖从指缝里当当当地一路刺过去,满脸无所谓的样子,全程没低过头,眼皮眨都没眨一下。
    然后他将刀一横,递给倪向东。
    倪向东笑着,并没急着接刀,反倒是曹小军一下子冲上去,夺过刀就开始扎。
    吴细妹提着气,看刀刃噌噌噌地在他指缝间跳跃。
    中间出了差错,噗的一声,直扎中无名指。
    最末一节指骨,皮肉先是泛白,猩红接着就跟着涌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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