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捕麝不是简单事

小说:重回1984赶山狩猎 作者:蜗猪
    “这里,带着呢1
    余秋江指着包裹里一个大大水壶,“浓度很浓,我试过,喷到鸡身上,几个小时动弹不了。”
    “好,这个一定要带好。”
    曼陀罗是一种有毒植物,但用曼陀罗的叶子泡水,就有麻醉的作用。
    这边人阉割动物,经常会用到。
    其实还有一种东西也可以,但是不方便找,而且特别昂贵,那就是天麻。
    相对于曼陀罗漫山遍野都有,对肝阳,祛风通络很有效果的名贵中药天麻,则喜欢生活那种阴湿地方,最好是有腐烂物质存在。
    为啥呢,因为天麻是一种伴生植物。
    它必须依靠别的生物一起生存。
    所以它没办法,只能选择跟着适合自己种子发育的一些植物走。
    天麻后世一斤最好能卖到千把块,即使到这个年代,也是稀缺货,估计卖个二三十块一斤,一点问题都没。
    猎捕麝,和猎捕其他动物不同。
    麝必须要活捉。
    如果一旦麝死亡,麝的香腺会快速萎化,导致能取到的麝香会非常小,并且效果也差很多。
    并且,更是有很多性格很刚烈的麝,临死前会将自己的香腺直接吃掉,让人空手而归。
    所以,猎捕麝一直是个很不容易的事情,一般猎人即使知道价格昂贵,有利可图,也懒得折腾,就是投入和产出的性价比太低。
    余秋堂让准备好曼陀罗水,就是为了给弩箭浸泡,让弩箭射中麝的时候,它不会特别疼痛,从而快速吃掉自己的香腺。
    这也是山里猎人的不传之秘。
    余秋堂还是跟教他红拳的师父那里学来,以前也没告诉过任何人。
    一来担心被人都学会,附近的麝能被捕杀个干净。
    二来,也怕有那些不知死活的人,都想去碰运气,结果困死在山里,成为野兽口粮。
    余秋堂仔细翻看两人带的东西。
    不时低头沉思。
    帐篷是必须品,帐篷里面覆盖毯子,被子也是首要考虑因素。
    麝的活动范围很广泛,不同食物的麝生存空间不同,其中以松萝为主要食物的麝,更是生活在海拔两三千米。
    海拔每升高100米,气温会下降0.6摄氏度,即使地面温度还有十几度,等爬到相对高度,估计也就剩下几度,甚至会到0度以下。
    保温就显得格外重要。
    山里最怕气温突然变化,一旦失温,那就危险了。
    网子和绳子,同样重要。
    网子用来捕获,麝很反感人直接触碰它的身体,因为会使它气味发生变化,等到弓弩射中,需要用网子将麝兜住,直接装进筐子里完事。
    绳子则是作用很多,如果遇见难以攀登的位置,可以帮着绳子下探,也可以互相拉,如果一旦下雪迷路,还可以用绳子彼此拉着,防止迷路。
    筐子和袋子都是装野物的容器。
    麝要放到筐子里,若是顺便搞到其他野物,或者珍贵的药材,都需要用袋子装。
    还有哨子,负责在山里联系。
    山中空旷,哨子的声音能传出很远。
    他们进山后,不可能一直在一起,必须要分开蹲守或者搜寻麝的下落。
    麝除了孩子是幼崽的时候还会成对出现,正常情况下,都是孤单生存。
    它们胆小机敏,对气味的嗅觉又非常敏锐,稍微有个风吹草动,就会立刻逃之夭夭,并且更换活动范围。
    除了这些特殊用具,剩下的就是各种食物,水,药物等等。
    然后就是枪。
    虽然捕猎麝无法用到枪,但因为要去高山,将会直接面临更多危险的野生动物,顶级的捕食者。
    豺狼豹猞猁等等。
    枪主要起个震慑作用。
    麝是一种很弱的动物,这些猛兽都是它的天敌,有它们出现的地方,必然会出现这些坏家伙。
    “好,没啥问题,等下上山时,我多背一些,到山上之后,原子主要负责背东西,你力气咋样,撑不撑得住?”
    余秋原笑道:“不知道啊,反正一百斤的粮食袋子,我能一口气扛几十个进院子,咋样?”
    “勉勉强强,”余秋堂拍拍他的肩膀,“山里肯定要比平地费力点,到时候量力而行,也要注意节约力气,可不能像峰子第一次进山那样,开始风风火火,还没走到三分之一,人就累的不行。”
    “嗯嗯,堂哥,我就听你的,你让我走我就走,让停就停,你多教我就行。”
    “好。“
    余秋堂很满意,不懂没关系,关键是要听话。
    这次的风险大,最怕愣头青,搞不好把大家都害了。
    这次没有找王浩峰去,也不是没有这方面原因,他没有彻底把握,能带着王浩峰个冒失鬼游刃有余。
    将东西重新打包,余秋江对余春菊简单交待几句,三人的便踏着晨色走上去山里的小道。
    余秋原脚步轻盈,开始一直想走在前面,但被余秋堂喊到中间走着。
    山里风大,抵抗风力也是一种消耗。
    余秋堂属性好,自然是没有什么负担,余秋原初来乍到,放在中间能节约很多力气,余秋江耐力也不错,充当队伍的押尾。
    开始余秋原还会问些问题,但慢慢也不问了。
    三人就像是沉默的苦行僧,只是疾步向前,等到天亮的时候,已度过上次搭建的树干桥。
    刚好这边是橡树林和灌木丛的交界处,中间沼泽位有大片的地方没有树木,可以看到天空。
    余秋堂走过树桥,抬头看看天,面露无奈。
    早上走的时候,天上还能看到启明星,他以为今天是个大晴天,还比较庆幸。
    可走着走着,就看到东方出现红云,顿时心里有点忐忑。
    朝霞满天,雨落漫川。
    这说明,今日有可能下雨,甚至下雪,反正不会是个清朗天气。
    只能抱着侥幸继续前行。
    结果走到现在,天上的云层已经很厚,可以说是阴云密布,最后一丝希望也彻底丧失。
    “怎么了?”余秋江和余秋原分列两旁。
    余秋江背上背着一把弩,还一个大包裹,手里还提着余秋堂的长戟。
    这一身怎么看都有一百多斤吧。      也就是他,一般人真坚持不祝
    余秋原则是背着他的包裹,估计有个四五十斤,走的头上直冒热气,脸色发红,但精神还行。
    算是超出余秋堂的预估。
    “歇会吧,再向前,我们就不能走成型的山道,要开始走小路,可能一时半会都没办法休息,最起码穿过橡树林,再走过灌木丛,到海拔500多米的苔草区……“
    “那要走多久?”余秋江问。
    余秋堂闭着眼睛估算下,“大概需要六个小时,那还是我们不怎么歇息,不出事情况,稍微被杀耽搁下,可能到后就是后晌。”
    余秋江点点头。
    他有种很好的品质,就是对于已经发生,或者是必将发生的事不咋抱怨,即使再大的困难,都能在短暂的时间内快速调整好自我。
    像前几日,在奶奶面前破防,已是非常罕见的举动。
    一般并不会出现。
    所以那天余秋堂才会很惊讶,专门留下来安慰他。
    就担心这种隐忍自己的人,一旦到达极限,h会做出常人难以预料的举动。
    余秋原听还有这么久,立刻说:“现在大概是八点多,六个小时就是后晌两三点,天阴沉沉的,说不定到时候都黑了。”
    余秋堂看了他眼,笑笑。
    这孩子是个天真派,想问题的角度很刁钻。
    完全没有理解他和余秋江的意思。
    “差不多是得那个时间,说不定更晚,不过山上天黑的时间不稳定,要看我们刚好在什么位置。”
    “啥意思,堂哥?”
    “你看,如果那会刚好在这种位置,周围没有特别高的树遮挡光线,那自然要黑的晚,但如果刚好在什么森林里,可能已经黑透。
    不过总体来说,山里海拔高,是要比我们在原上黑得晚一些。”
    “这样啊,懂了。”
    三人原地休整小半个小时,开始继续踏上征程。
    开始是沿着橡树林边上走,还比较好走,地面相对硬实,但走过橡树林,就来到一片冒火梨的野林子,就非常难走了。
    冒火梨是一种类似山楂的果子,樱桃大小,红了后呈橙黄色,里面有籽,里面也像是一个缩小版的山楂,但吃起来不酸,是反而只有甜味。
    很好吃。
    这种果树后来被从山里移植到家园里,也成为一种广受欢迎的水果。
    而且,冒火梨的树还能用来嫁接各种其他果树,苹果梨杏子桃子等等,很容易存活。
    所以非常常见。
    但家里的冒火梨果实小很多,而山里的野果子则是和大山楂差不多大小,但基本没办法吃,即使现在是秋收季节,森林里一片橙黄色。
    只要敢拿下来吃一口,保证把人涩得舌头卡死在嘴巴里。
    这点也可以通过它的挂果率来证明。
    山里很多小动物都喜欢吃野果子,但凡味道好点的,都已经被采摘和搬运干净,哪还能好端端挂在树上,定是野生动物们尝试过它的难吃,世世代代传播下去,珍惜生命,远离冒火梨。
    也正因为没人采摘,也没动物搬运,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树上的果子结了,成熟,落到地上,来年再接……
    慢慢地,树叶就和果实在地上形成一道厚厚的果泥,里面会潜藏一些食腐类的动物和虫子,人走在上面,高一脚,低一脚,真是非常难走。
    不好发力不说,还黏糊糊的,给人一种很难受的感觉。
    幸亏他们三人在余秋堂安排下,提前都穿着猪皮做成的长腰雨靴,非常完美的应对这种状况。
    余秋堂和余秋原走了会,心里默默佩服和庆幸,幸亏有余秋堂,要不就刚这个地方,就能让他们铩羽而归。
    若是穿一般鞋,泥泞能淹没到小腿,那还走什么走。
    余秋堂好几次观察余秋原,发现小伙子都是一声不吭地坚持着,头顶上热气腾腾,面容都累的有点扭曲。
    看来是在不断挑战自己极限。
    他便没有叫停。
    登山如长跑,开始要经历一段时间疲惫期,若是放弃就彻底失去征服前路的机会,但若是能度过这段艰难时刻,就会柳暗花明,作出新局面。
    这种忍耐度,可比王浩峰强太多。
    那家伙,虽然最后也能坚持到底,但话很多,放到外面的世界,往往就是吃力不讨好的主。
    事情没少做,牢骚没少发,辛苦倒是辛苦了,算账的时候,一想起他,都是他态度有问题,基本拿不到啥功劳。
    大概走了四五十分钟,三人总算走出冒火梨的林子,暂时来到一个小小的山坡,上面长满密密麻麻的野苜蓿和蒲公英,车前草等。
    现在正值花谢期,蒲公英脑袋山都顶着小小的伞,稍微有风吹拂,便会有些小伞顺风而起,被卷向高空,消失在半空中。
    “来,歇歇,吃点东西,中午我们就不停下吃饭了。”
    余秋堂将背上的包放到干草上。
    “好1
    余秋原就在等这句话呢,闻言直接连人带包摔倒在野草上,伸展双臂,仰头望天,重重地长呼一声。
    “累死了!!1
    “哈哈,”余秋堂拍拍他的肚子,“坐起来,不要直接躺着,对身体不好。”
    “哦。”
    余秋原准备爬起来,但被后面的包裹扯着身子不放,一下子没有翻起来,看起来就像是个肚皮被翻起来的乌龟。
    “啊啊啊~”
    这反而激起他的好胜心,开始吼叫着,拼命想战胜包裹。
    但他现在本来就是强弩之末,突然放松,身体就像是被彻底掏空,短时间内好难聚集起来力气,只能是无能狂吼。
    余秋江实在看不下去,顺手帮他将包裹接下来,余秋堂则是一把将人扯起来,“缓走几步,然后再歇。”
    “咋走?”余秋原问。
    “平时咋走,现在就咋走埃”
    “哦。”
    余秋原开始在旁边慢悠悠走起来,因为心里有计较,反而搞得不会走了,一走就顺拐,差点没把自己给绊倒。
    自然看的两个堂哥又是忍俊不已。
    毕竟是亲堂弟,余秋江对余秋原的态度可比王浩峰好多了。
    对王浩峰,基本就没咋笑过。(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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