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物多半厌恶阳光,莲妖也不例外,正午是它们最倦怠的时刻,高翔和金家兄弟一路有惊无险来到停车的地方。
卡车已经被莲妖筑巢,远远看去好像被绿色巨蟒缠绕的沉船,高翔赶走巨蟒莲妖进去一看,车厢里面丢弃着四个长约两米的蜂巢状物体,表面密密匝匝的布满了蠕动的白色昆虫。拨开一看,原来是两具尸体,血肉已经被啃食殆尽,只余下几片破碎的红衣可以证明死者的身份。
“你们这些天有遭遇红衫军的人吗?”高翔问金家兄弟。
“没有。不过,昨、昨天晚上,我听见树林有打枪的声音,看来他们找到我的车,想、想偷走,结果反被莲妖杀害。”
“我也是这么想的。”
“呸!死小偷,偷老子的车,死掉活该!”金海愤愤的踹了死尸一脚。
金山不悦的瞪了弟弟一眼,沉着脸说:“老二,不、不象话!你骂红衫军是小偷,咱俩不也是贼嘛。”
“对不起,哥,我错了。”
高翔笑着打圆场:“金海,你哥说得对。另外,你最好别再碰被莲妖杀死的人,当心传染病毒。”
金海吓了一跳,吃吃的反问:“病毒?”
高翔指着尸体上的白色蠕动物说:“看见这白色的东西了吗?”
“嗯,是尸虫?”
“是莲妖的花粉。莲妖杀死人类,把尸体藏在隐秘的地方,然后雌雄相互授粉,但受精卵并不像其它植物那样进入雌蕊花房,而是像某些昆虫那样,在体外——也就是猎物的尸体上——繁殖、生长,长大以后就以尸体为食。如果不小心把莲妖花粉沾到身上,它们便会在你身体里寄生……”
“哎呀我的妈!”金海吓得连忙拍打裤脚。
三人移走死尸,又弄来河水把卡车上上下下仔细清洗一遍,开动引擎,清理道路,正打算开车回山洞时,一声枪响打破了林间的沉寂。
“你们呆在卡车里别动,遇到莲妖就开枪报警,我出去看看。”
“老弟,当、当心哪!”
“放心,我有分寸的。”高翔跳下卡车,朝着枪声传来的方向跑去。穿过一片树丛,又有枪声响起。重新确认了方向,拨开灌木丛,只见两个红衣人。提着冲锋枪的红衫军雇佣军走在前头,尾随在身后的是一位老者,正是红衫军的二当家丘老大。两个人相互搀扶着走来,神色慌张,一副落水狗的样子。
高翔没兴趣打落水狗,正打算走开,略一犹豫,决定过去打个招呼先,试试看有没有可能划敌为友,毕竟同是天涯沦落人,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彼此的恩怨先搁在一边,联手对抗莲妖才是当务之急。于是跳出灌木丛,朝两人一抱拳:“丘老先生,别来无恙。”
丘老大先是一愣,旋即惊喜的叫道:“少侠,老朽可算找到你了!”
高翔倒被吓了一跳,心想这是说我吗?我什么时候成了“少侠”?正狐疑的时候,丘老大背后的树上忽然垂下一条强袭莲妖,慌忙大吼“当心”,飞身推开丘老大。
他身边的佣兵可就没有那么幸运,傻傻的回头去看,与强袭莲妖打了个照面,人面与莲花相距不过咫尺,顿时吓得尖叫起来。声波摇撼了花盘,莲妖的花瓣、花蕊也随之颤动,仿佛在狞笑,恐怖的气氛使得时间也陷入凝滞。
莲妖猛地射出花苞,噗的一声刺进那人口中。惨叫戛然而止。再细看时,强袭莲妖的花苞已然在头颅里绽放。强劲的弹力将他的头颅炸的四分五裂,血红的花瓣自颅骨缝隙里钻出来,带着血浆和脑髓瑟瑟颤动。
高翔瞪视着眼前的惨象,不由得屏住呼吸,脑海中闪过一句熟悉的诗句:最美的鸟儿遭难了,每一颗头颅鲜花怒放。之前看天书预言时他不懂头颅怎会鲜花怒放,现在,他亲眼看到了。
丘老大看到手下的惨状,脸上闪现了一抹悲怆。接着抬手开枪,击毙了正在大嚼尸体的强袭莲妖。四下里传来簌簌响动,林阴深处昂起数不尽的鲜红头颅,这些曾经为人高价购买的观赏花卉,如今却张开饥渴娇艳的花蕊,寻人而噬。
高翔拖着丘老大的手发足狂奔,逃出树林,停下脚步时丘老大已经累得快要吐白沫,差点心脏病发。
“丘老,你们是在找我?”
“正是……我们……咳,需要你的帮助。”
“红衫军也遭到莲妖袭击了?”除此之外,高翔想不到他们还有会什么理由要与我合作。
丘老大凄然一叹,点头说:“岂止是袭击,简直是屠杀!我们带来的人几乎全军覆没。”
“我表妹她——呃,一刀仙她还好吗?”
“小姐带着剩下的几个人上了红船,潜在河底,暂时应该没有生命危险,可是河道也已经被莲妖封锁,小姐走投无路,船上又没有预备粮食,眼下……”说着,他又是摇头叹气,心中的焦虑可想而知。
虽说红衫军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可也没有理由向我求救啊,毕竟大家敌非友,高翔心中纳闷,问道:“老先生,我也是自身难保,恐怕帮不上你们的忙。”
“我一见到你,就知道你是一个古道热肠的好汉子,绝不会见死不救。虽说我们没有交情,可毕竟都是人,人与人之间有多大的梁子都可以化解,莲妖才是你我共同的敌人,应该捐弃前嫌,只有合作才有生路。我相信你不会拒绝的,不是吗?”说完,他满怀期待的向我伸出手来。
高翔才不会被他貌似感人的大道理感动,半信半疑的问:“我不是一个小心眼的人,大家捐弃前嫌做朋友当然很好,如果需要帮助,而我力所能及,更不会袖手旁观,然而眼下我自身尚且难保自问没有替人分忧的本钱。”
丘老大叹息道:“我何尝不是这么想呢,可是我们小姐却另有说辞。”
“哦,表妹她说什么了?”高翔有点在意一刀仙对自己的看法。
“她说……”丘老大欲言又止,难为情的说,“我家小姐年轻气盛,说出来的话恐怕不太中听。”
高翔更好奇了,催促道:“您老尽管直说,我保证不生气。”
丘老大忍笑道:“她说你虽然是个狡猾好色的厚脸皮臭男人,却有着惊人的灵力,这种神秘的力量是她平生未曾见过的,若与妖怪为敌,一个灵能者的助力赛过一支军队。”
高翔听了前半句满脸黑线,后面的话却让他眉开眼笑。握住丘老大的手笑道:“承蒙前辈厚爱,在下自当尽力而为。”心中还有一个小小的遗憾:如果现在握着的是一刀仙的手就更好了,当然啦,可不是泡在福尔马林里的那一只。
高翔让金山金海先开车回去,自己跟随丘老大去见一刀仙。路上说起桂嫂母女的遭遇,丘老大不胜感叹。他本出身京城书香门第,祖父曾在北洋政府出任要职,三七年日寇侵华,民国政府偏安重庆,丘家老小随军来到西南,历经战乱,家破人亡,只剩他一个孤儿流浪街头,幸为桂嫂收养,后来又在她的资助下念书入伍。日后国军战败,丘老大无处容身,铤而走险逃出境外,利用参加缅甸战争时结识的人脉,加入金三角贩毒大亨一刀仙的麾下。也正是通过这条关系,他重新和桂嫂母女相见,并成为交易伙伴,联手组建起遍布全亚洲的巨大毒品供销网。
听他讲述了桂嫂母女的身世来历,高翔禁不住反问:“丘老,事隔六十年,您已是花甲老人,桂嫂母女却依旧艳丽照人,您不觉得奇怪吗?”
“我曾经问过干娘为何不见老,她自称自幼修行道术,可以回春驻颜,益寿延年,我虽不能全信,却她毕竟是长辈,不好追根寻底,况且她武功高强,能以丝线射杀百米开外的飞禽,若非道法精深,焉能由此神功。”
“你就没有想过,她可能是……唉,青春永驻有什么用,人死万事空。”高翔终于没把“妖怪”二字吐出口来,“丘老,你不是第一次来红莲乡了,那些莲妖,从前可有耳闻?”
“莲妖自古有之,传说是清末一位得道的仙人,人称采死真人,一日云游至此,看见湖水澄碧,风光旖旎,一时兴起,动了锦上添花的念头,取出一块女娲补天剩下来的五彩神石投入湖中,顷刻间湖面莲花绽放,美不胜收……红莲因是神石幻化,秉性通灵,至于为何沦为妖孽,为祸人间,却不是老朽所能揣测的了。”
高翔把丘老大的说法和爱莲之前讲述的故事两相对照,心弦不由得一动,所谓五彩神石,空穴来风,其来有自,很可能就是自己苦苦寻找的灵皇石板。
费里尼为寻石板不远千里来到中国南疆,击杀采死真人,事后桂嫂肯定会妥善处理这块把她变成魔人的元凶,藏在湖里,是最保险的办法。年深日久,石板中封闭的妖气泄露出来,感染了湖上莲花,经过数十年进化,终于演变成今日的人面莲妖。如果推理正确,那么寻找石板的任务就会困难十倍,因为红莲湖恰是莲妖盘踞的中枢。入湖取宝,无异于肉包子打狗,高翔不想当包子,只好挠头想别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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