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住胸口看着这幅画,之前印刷在纸面上的时候她还没觉得,但是当她真正看到《夜鹰》原作的时候一口气没喘上来。色调一明一暗将整幅画分成了两个板块,店里红衣的女子与旁边坐着的人和外面昏暗的夜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小酒馆里寥寥四人,背对着画面的黑衣黑帽男让人看着就感觉到有一种压抑的气息。年老的白衣服务员弯着腰仿佛在擦拭杯子,安静的气场瞬间让所有人的脚步声都放缓了不少。
“形容词到用时方显少,一句卧槽走天下。”
没忍住拿出手机给自家好友发了几个感叹号,宁微瞥了一眼这副仿佛有魔力的垃圾桶画派代表作,想着这幅画的灵感来源于海明威短篇《杀手》……
“你不觉得细思恐极么?”
“只是一幅画而已,至少挂在这里的只是一幅画。”
迪克眼睛里总算带上了点笑意,看着宁微轻咳了一声:“不想看的话那就走吧。”
“别别别,毕加索还没去看呢。”
“你看得懂?”
“看不懂,但是来都来了嘛。”
简单明了地用四个字打发掉了某位帅哥司机先生,宁微灵活运用“来都来了”这四个让人嘴角抽搐的字,欢快地跑到毕加索展厅,逛了一圈之后多了满肚子的“这都是些什么玩意儿”。
当然还没有我也行我能上,毕竟宁微有自知之明,她只是个可怜兮兮只能拿着钱去约稿的小写手,对画手太太一向都是敬仰无比的。
“你明天准备回去了?”
“嗯,本来就是明天的机票,怎么了?”
哥谭的夏天和纽约一样近乎九点多天才会彻底暗下来,宁微走出美术馆的时候看着大亮的天眯了眯眼睛。第一年来美国的时候她还有点不习惯,后来经历久了也也无所谓,大不了就是晚点睡:“想让我多留在哥谭一会儿?不行,我要回去上课。”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么,你是什么意思?”
面对着眼前这双在阳光下显得分外通透的眼睛,迪克·格雷森略微张了张嘴,仿佛是在掩饰着什么开口:“我是说,你说过你很喜欢哥谭,。”
“是的,所以?”
“那么你有兴趣毕业后来哥谭么?我……我是说,布鲁斯的韦恩集团和陈氏企业的合作需要一个联络人,你是最好的选择。”
“这个方面的问题,你可以找我哥啊。听说你们韦恩家四个儿子没一个愿意接受韦恩集团的,我可不一样,我还要勤勤恳恳给我家里打工呢。”
宁微眨了眨眼睛,脸上的笑意一直都没有减少,也没有增加:“所以我毕业之后不会留在美国。”
“这只是托词而已。归根究底是因为什么?因为你是变种人?”
“或许?嗯,一个是这个原因,另外一个的话,我爱哥谭,我爱纽约,但是我更爱我的家乡。我没你想象的那么喜欢美国,那么渴望留下来。”
看着哥谭街头的车流,宁微随意紧了紧自己腰间的外套,笑容依旧不变:“我的家乡或许pm2.5有点高,或许没有和美国一样‘民主’,也或许没有那么热闹的夜生活。但是我生长在那里,那里是我的家。”
他无法留下她,或者说,他还没有到能够留下她的程度。不过也是,仅仅五天时间,都不如她在纽约的时间长。
“如果你有别的想法了,欢迎和我联系。”
“谢谢你迪克,在哥谭这几天,我很开心。”
就像是每一个游子渴望回到家乡,或许到达美国之后呼吸了第一口新鲜空气会感觉无比美好,或许会被美国的生活环境震惊,但是不管怎么说这里不是宁微的心安处,也不是她有归宿的地方。
华国姑娘对着阳光深吸一口气,转过头看着他的时候脸上满是金色的阳光,衬得她的笑脸灿烂无比。
“那么迪克,你下回来华国,我给你当导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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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更……嗯,过一会儿放第二章 【望天
最近芝加哥美术馆在展《神奈川冲浪里》,想去看【但是我有课,呜呜呜
《夜鹰》也就是《nighthawks》,是爱德华·霍珀的成名作……氛围在我看来非常,非常,压抑,看到的第一眼就没忍住一口卧槽走天下【喂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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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你就这么舍得?”
“这有什么不舍得的?”
故作惊讶地提着小背包走在机场, 宁微看着来送自己的陈冠江, 仿佛是明白了什么耸了耸肩:“老哥, 你觉得我是那种耽于小爱的人?”
“小爱这种话你也说得出来?看来是确实没事,不然我都没法和我爸交代。”
陈冠江一时无语, 表情虽然无奈却也没说什么,很是头疼地叹了口气:“你就对迪克一点感觉都没有?”
“拆了鸳鸯的是你,怎么当红娘的还是你啊?”
看着自家老哥那副嘴脸宁微嫌弃得不行,就差对着他翻白眼了:“我要怎么说你才满意, 亲爱的单身狗老哥。”
“我靠,你不能这么人身攻击你哥的啊。”
“那你说说,我要怎么说你才觉得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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