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男人最喜欢什么

小说:知识改变异界 作者:福如海东
    o(nn)o。现在排第1o,早上还排到第9呢。谢谢各位兄弟的!
    不过咱只比第9少一点票,而后面追兵也异常凶猛,兄弟们用更多的票砸海东吧,追上前面的,也别给后面的希望!让海东留在前十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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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单挑,然后找一只实力比较强的亡灵,占领了之后就马上开始。如果所寻找的亡灵,能挥出我八成能力的话,相信以我魔化之后所能挥出来的接近b级中阶的战斗力,千年僵尸吗?来一群我都能战胜!前提是,需要找到能让我占领,又能挥我较强战斗力的亡灵。如果没有则还是向刚刚那样,依*小骷髅。
    不过“鸠占鹊巢”也并不是不无好处。以我占据僵尸的身体之后,所能挥出来一分钟c级中阶左右的水平,对于更换新品种,有着不小的帮助。
    以往更换新兵种,第一个一般都是旧兵种一窝蜂上,用人海战术将其耗到筋疲力尽,损失一大群手下,才能收服一个。第二个在有第一个帮忙的情况下,难度稍微小了一些,但还是要损失不少手下。而且,更重要的是,新兵种在收服时,已经被打到极其虚弱,需要很长时间来修养才能帮忙,很浪费时间。
    虽然要换新兵种了,旧兵种损失起来不会怎么心痛。但是,在新兵种数量上来,完全代替旧兵种之前,我还是需要旧兵种用来战斗的。而且,兵种需要多样性,让我不能随便地浪费。
    因此,在下次更换新兵种的时候,就我上吧。
    另外,占巢的这段时间里,对方的攻击是无法伤害到我的。除非将我占的巢彻底撕毁,把我从里面逼出来后,才能伤害到我。如果有碰到懂得像小骷髅那样的隔空攻击的亡灵,在幻化浓雾技能无法逃走的情况下,这个技能还能用来保命。
    所以,鸠占鹊巢这个技能,至少在这两方面有用,不完全是鸡肋。
    这次的事件多亏了小骷髅的帮忙,不过,我并没有着急跑去签订它。
    并非我不想签订,什么碍于道德之类的,别人救你一命,你就要收人家做奴隶等的,我不会放在心上。我很想知道它究竟是怎么做到,竟然能将c级上阶实力的千年僵尸打得落荒而逃。
    所以,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我还是会选择签订它的。可是,有可能吗?
    尽管,我的精神力增长了一倍,达到了级上阶。但是,能将c级上阶实力的千年僵尸打跑的实力,至少也得有越c级上阶的实力吧。凭我这点精神力,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收服的。
    所以,有一些事情,还是等我有那个能力的时候,再去了解吧。
    其实,我也很疑惑,凭千年僵尸那c级上阶的实力,都可以用精神沟通。而小骷髅它明显越c级上阶的实力,为什么只会“咔咔”地磨牙呢?
    或许,小骷髅尚小,而千年僵尸名为千年,至少活了上千年了,有那么一点智慧也不足为奇。
    我的僵尸手下损失不多,大约被撕碎了一百多只,其他的都完好。骷髅弓箭手则损失比较多,大约两百多具,而且,大部分骷髅弓箭手的骨箭都已经消耗完,暂时无法进行战斗。
    至于被我忘记在一旁的骷髅战士,则有几只在被自己人——僵尸的攻击下受了点轻伤而已,其它的全部状态完好,可以继续进行收服或探查工作。
    安排它们该修养的修养,该工作的工作之后,我回到了人间界。看看时间,我也已经“睡”了差不多三个小时,再睡一会,就没饭吃了。
    吃饭是按组分配的,我和开心冒险团是一组的,吃饭时自然分配到同一组。
    增长了一倍有余的精神力,我很想测试一下,我现在究竟能召唤出多少只骷髅弓箭手,是否已经有能力帮上我的忙了。
    所以,边吃饭,我边跟开心冒险团的团长汤尼请缨着:“那么多天都是你们冒险团担任夜岗,那么,今天就辛苦一下小弟了,由我来当值吧!”
    “不行!”
    在我说完之后,竟然同时响起三个声音,而且都不是汤尼所出来的,是另外的四人中,除了一个女团员之外的三个男团员。
    我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们,汤尼却大笑了起来。
    笑声,是我们一伙最常有的东西,让别的团队组合都非常之羡慕。不过,这次的笑声实在太奇怪了。在汤尼和他们团唯一一个女团员放声大笑时,我是一脸疑惑,而其他三个男团员,则一脸尴尬,甚至有个别腼腆的,直接就脸红如火。
    “怎么回事?”我疑惑地问道:“有什么好笑的?让我也笑笑!”
    许久,汤尼已经笑得喘不过气来,断断续续地指着其中一名男团员说道:“维克哈哈,你跟菲力克斯说说,啊哈哈”那名叫维克的蓝水系剑士,尴尬地看了看大家,选择了沉默。
    汤尼又笑了一会,才喘息过来:“既然他们不愿意说,那就由我这个团长代劳吧。”之后,他看看四周,确定没人关注这边之后,便一脸神秘地问我道:“你知道我们负责的那辆马车,里面是什么?”
    “什么?”我侧着头,皱起眉头想了老半天,想不出来。
    汤尼一脸就知道你会这样问的表情:“马车里是人!”
    “哦?”里面的人肯定是自闭症患者,否则怎么会一声不响地那么多天呢?我应了一声,问道:“那又怎么样?”
    汤尼无奈地摇了摇头:“我问你,男人最喜欢什么?”
    “钱,权利,力量!”这是事实,我经历了那么多遭遇,深深地为钱和权利所折服。有了钱之后,没什么东西无法买到的,有了权之后,甚至能掌控别人的生死。而力量,则是获得这些东西最直接的方式。
    “还有呢?”汤尼满脸期待。
    “嗯”迟疑了一下,我摇了摇头。有了钱和权利之后,没什么东西得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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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回答一个书友提出的问题,书友“钢牙铁齿”提出疑问,道:“把你的书名换成第一卷的名字更合适吧”
    呵呵,其实,我想很多朋友应该都有这个疑问。
    为什么这知识改变异界,愣是不见“知识”出现,谈什么改变?
    其实,书名,顾名思义,就是代表一本书的名字,而不是代表某个章节,或某个分卷的名字。
    曾经,我也为取这本书的名字而烦恼过,也想过取会武功的死灵法师为书名。不过,死灵法师并不是主角唯一的魔法职业,而武功听着,也像是某个武林高手那样,所以不可取。当时我甚至想过取一个起点第一长书名呢,叫会斗气和魔法的死灵法师兼剑士骑士的知识份子呢,不过,这个名字刚从脑海升起,便被打消了。没办法,这个名字实在是太长了,让大家记忆起来不容易。
    之所以取这个书名,是因为一整本书中,展现最多最重要的内容,便是主角如何用知识去改变这个世界。
    而主角不会一定的武力,相信没有几个兄弟喜欢这样的窝囊废吧。所以,在展势力之前,先展个人实力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各位兄弟先别急,这本书不是仅有**万字而已。
    最后,谢谢各位兄弟的,也谢谢钢牙铁齿兄弟提出的意见。
    好了,废话了那么多,就不打扰各位兄弟看书了。
    祝各位兄弟看书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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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随时随地享受阅读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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