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雅集诗会

    雅集诗会所在的庄子挺大,很雅致,还有一条大河穿庄而过,风景极好。
    庄子里种着不少的菊花,这个季节也就只有菊花了,其他花都谢了。
    林楚带着李元庆一起来的,夜枭当车夫,元浩一路跟着。
    院子里,阳光正好。
    一群人围在草地四周,古琴音响起,幽幽传来。
    林楚进来时,早有人通报了,一名穿着素白色长裙的女子走了过来,脚下的绣花鞋也是白色的,在裙摆下方若隐若现。
    她是细高挑的身形,脖子修长,走路如风,明显有些快,但却走出了婀娜之感。
    在她的身后跟着四位女子,林楚的目光收了收,停下了脚步。
    白裙女子对着他行了一礼:“奴家陆舜卿,见过林大人。”
    “见过陆家小姐,此次只是诗会,不必以大人相称。”林楚微微一笑。
    另外四位女子都过来纷纷见礼,其中有一位肖青墨的女子给林楚的印象很深刻,她的姿色不在宁子初之下,只是给人一种很安静的感觉。
    林楚也从李元庆那儿听说了京城四大才女,其中有楼思思、宁子初、陆舜卿和肖青墨,个个都很出色。
    余下来的三女也都极其出色,林楚特意看了看李元庆心仪的那位姑娘。
    户部右侍郎家中小女儿,名字叫钱远黛,一张圆脸,个头不高,有些小巧玲珑,生得与前一世那位姓高名双圆的女明星太像了。
    她看着林楚,眼睛里像是有星星一般,那纯粹就是在看偶像。
    林楚的心中跳了跳,这可是不妙啊,李元庆就在他的身边呢。
    此时的李元庆一脸微笑,带着几分潇洒,看着钱远黛,行了一礼。
    “远黛。”李元庆唤了一声。
    钱远黛回头看了一眼,接着一怔:“李元庆?你怎么在这儿?想要叙旧就等回京城吧,我现在没时间,要和林公子聊诗词呢。”
    “林公子,里面请!”肖青墨伸手一引。
    林楚拉起李元庆,陪着他一起向里走,一边走一边说道:“李兄是我的好友,所以跟着一起过来看看。”
    “李元庆,你还有这样的本事?不早点说,早点说我就可以给林公子写信了。”
    钱远黛埋怨了一声,接着说道:“林公子最近的两首中秋诗词传遍了天下,奴家读了不止百遍,当真是越读越美,当真是仙人一般的才华。”
    “只是偶然的灵感。”林楚笑笑。
    肖青墨看着他道:“公子,今日诗会,不如写一首新诗如何?我们还想请公子担任岭下雅集的社长,好不好?”
    “我听人说岭下雅集全是女子,目前的社长为楼思思姑娘,我去怕是不合适,不过我愿为岭下雅集题字。”
    林楚拱了拱手,混在一堆女人中间,那的确是很不合适的。
    几人欢呼了一声,个个都很开心。
    肖青墨认真道:“公子,目前岭下雅集有意扩大,毕竟皆是女子的话,诗词就不够,若是能让所有合适的人都加入,那自然会得到更多的好诗。”
    “我很难回京的,还要奉诏才行,而且岭下雅集因四大才女才有了更大的吸引力,将来你们总是要成亲的……”
    林楚轻轻道,几女一怔,接着互相看了一眼,微微一叹。
    陆舜卿扬了扬眉道:“公子不必担心,奴家哪怕成亲了,也会经常在雅集之中出现的,而且人是一代代出现的。
    将来雅集不会缺人的,以公子的名声,东周诗圣,第一才子,相信会有许多人加入,这对雅集总有好处。
    其实奴家几人只是为了能见识到更美的诗词才成立了岭下雅集,那样的诗词易动人心,奴家觉得,天下间只有林公子担任社长最是合适了。”
    “奴家附议。”肖青墨应道。
    钱远黛笑眯眯道:“附议!”
    余下来的两人也都附议了,林楚的心中却是有些警惕,他对陆家素来是有戒备的。
    这是皇后的母族,一心想成为皇商,他甚至还觉得他们会打他香皂的主意。
    虽说到目前为止这件事情还没有发生,但林楚相信陆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壮大自己。
    没想到陆舜卿这个人倒是不让人讨厌,做事相当痛快。
    下一刻,林楚点了点头道:“此事再议,不过诗我可以写一首,就当为几位姑娘助兴。”
    四周几人又欢呼了起来,之后将他引入了诗会之中,坐在了最中间的位置,余下来的人都围在四周。
    参与诗会的人并非都是颖水城的才子,还有一路跟随的人,包括从金陵来的,还有江南数城的才子也来了不少。
    “多谢诸位来参与此次诗会,我们请来了东周诗圣林楚公子,刚才我们交流的两首中秋诗词,就是公子新作。
    而且林公子已经应了我们,愿为我们创造一首新的诗词,奴家亲自研墨,请公子写诗,让我们一起欣赏。”
    钱远黛扬声道,伸手拉住了宽大的袖子,站在了一侧的桌子旁,亲手研墨。
    林楚再看了李元庆一眼,站在一侧,脸上挂着微笑,对着四周拱了拱手。
    只是钱远黛那儿,他是不敢看的。
    他一身白袍,高挑清瘦,带着几分翩翩公子的气质,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提笔写字的时候,他是一气呵成的,用了行书。
    “菩萨蛮·无题
    雾窗寒对遥天暮,暮天遥对寒窗雾。花落正啼鸦,鸦啼正落花。袖罗垂影瘦,瘦影垂罗袖。风剪一丝红,红丝一剪风。”
    这是一首回文诗,林楚抄起来毫不费力。
    放下笔,林楚吐了口气,今天的状态的确是不错,写得很有感觉。
    下一刻,他借着此时的状态,以颜体写下了四个大字:“岭下雅集”。
    答应的题字总得给,林楚看了几眼,没找出毛病,直接放下了笔。
    身边围着十数人,除了五女之外,还有不少有名望的人,其中有李元庆这样有身份的人,也有一些知名才子。
    看到林楚的这首回文诗,几人呆了呆,这样的诗体从未有过。
    “这是……妙啊!”
    “何止是妙,绝对是一种新的诗体,林公子在继词之后,又开创了新的东西,了不起。”
    议论纷纷时,几女看向他的目光中透着异样,越发有些恨起了宁子初。
    如果不是宁子初在前,她们嫁给林楚的机会肯定会大上许多,没有道理让给宁子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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