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四章 迷魂汤

小说:我能看见本章说 作者:本章仙
    曹石星提了提乐雨的口罩,帮她戴好,然后就指着边上的墙面介绍:“这里用的是拆下来的老砖头,瞧,上面还有青苔——”
    乐雨瞪了曹石星一眼,又暗自庆幸刚才的小主动没被人发现。
    她吸取教训,打消之前那些躁动的念头,还好,不难,就跟陪闺蜜去打胎一样。
    曹石星带着乐雨绕了一圈,院子看了,石子小路走了,再顺着林中小路进去,到了装修到一半的餐厅。
    师傅正在装灯,曹石星叫他点亮一盏看看。
    灯亮了。
    原本脏乱的装修现场,像变成了空壳飘出落雨阁的边缘,溶入边上的云海。
    那灯像排队在墙头巡弋,首尾相接的猫,弓背藏腹,映在墙上,一面墙就是一片月,徐徐推着餐厅,群鲸南游,一步跨天。
    乐雨呆了会儿,找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一时分不清内外里表,天上月,墙里光,朦胧的光浸润着所有物体的边缘,非但不亮,反而越发模糊,铁泡成了汁,镜酥成了油,果冻般相互碰撞。
    “怎么样?可以吗?”曹石星问。
    乐雨叹口气:“可以。”
    何止是可以。简直是完美。
    来之前,乐雨本以为自己会挑出很多毛病,可真到了现场,灯光一开,她什么都不想说了,只想静静地看。
    曹石星简直是把她心中的梦境原样裁出,纹丝不动地移出来,搁在这里。
    “要是和爱人一起,在这里吃饭,这颓丧迷离的光,再加上一场小雨——”乐雨说到一半,曹石星站起来,在墙边按了一下。
    窗外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下歪了,水点贯串抽丝,浇发了芽,生出青蒙绯橙的光晕。
    那光晕像把小弯刀,蘸着乐雨的睫毛,割进她的心,割走她一片乱如麻的心念。
    他、他怎么知道我想要什么?
    甚至几秒钟前,乐雨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只是气氛到了,她觉得外面要是下一场小雨,润一下眼就好了。
    然后曹石星就给她下了一场雨。
    曹石星看外面,说:“这外面接了水管和喷淋装置,还有专门的氛围光,雨急见虹,雨闲生晕。最适合情侣进餐。那时坐在这里,喝一口酒,赏够了雨景,转头,要是她也看着你的眼,就亲她。多好啊,你说呢?”
    曹石星低下头看乐雨,乐雨呆呆的,还没反应过来。
    那销融万物的光照在曹石星侧脸上,粗粗画了几笔,却勾勒得那么好看。
    “你说呢?好不好?”曹石星又问了一句。
    “啊?好。很好。”乐雨低头,拉了下口罩,鼻息喷出,闷在口罩里,灼热、潮湿,心如火炙。
    曹石星又在墙上按了一下,雨断续停了,他带着乐雨看了其他地方,后厨,储藏室,冷柜,一期的地段逛完,又走出去,到山坡上,给乐雨看二期的地盘。
    曹石星介绍着,好像他才是这里的主人,那些规划乐雨听着是极好的,本该说上几句,毕竟是她买下这里,也是她想要翻新做餐厅和民宿的,可是她却一句话都没说,静静地听,时不时抻一下口罩,扩扩气,让自己的脸凉一下。
    最后说完了,曹石星带乐雨下山,替她叫了车,付了车钱,自己却没上车。
    乐雨问:“你不走吗?”
    曹石星:“不走,还要跟工头商量一些事。”
    乐雨看着曹石星,说:“石星——”
    “嗯?”
    “没事,明天早点来我家过生日。”
    “好。”
    车子开下山路,乐雨看后视镜,镜里的曹石星一直站着,看着车下山,直到视野消失。
    ……
    乐雨本想简单过一下生日的。
    她的简单就是什么都不准备,人坐在桌子前,等曹石星过来就好。
    一路被舔着长大的女神,很少需要主动做什么事,尤其是生日这种场合。
    生日蛋糕曹石星会带过来,肯定会是她喜欢的口味。
    生日礼物曹石星也会买好,以他的财力也许只能买个小钱包或者爽肤水之类的东西,不过胜在精致实用,不惹她讨厌。
    还有蜡烛、彩带之类的气氛工具,曹石星都会自己看着办。
    乐雨甚至连打扮都不用。
    她只用坐在那里,接受曹石星发自内心的赞美就好了。
    就算她脸不洗,妆不化,曹石星也会把她夸到天上去的。
    到山上走了一趟,回来后,乐雨只要一闭上眼,还能看到那场窗外突然其来,叩开心房的小雨,还有曹石星那莫名变帅的侧脸。
    有些事她非常不愿意承认,可是真发生了,她也只能接受一个事实。
    就是曹石星这条舔狗果然是舔狗之王,把她舔到生活不能自理不说,还让她动了心。
    这是个奇迹。
    不过换个角度想想,这样也不错。
    曹石星是没钱,但自己有钱。落雨阁建成后,那么好的风景,那么好的装修,肯定会有很多客人。
    曹石星长的一般,但也不算丑,看熟了,甚至觉得有几个角度比较耐看。
    再加上这么多年舔下来,使顺手了,没了曹石星,生活上,工作上不太方便。
    不如——
    跟他试一下吧。
    这个念头蹦出,乐雨吓了一跳,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可回头捋了一下,又觉得有几分道理。
    反正又不是要在一起一辈子,玩腻了分手就好,分手对舔狗来说应该是常态吧。
    乐雨再也坐不住了。她哼着王心凌的《我会好好的》,去衣柜前试衣服。
    明天生日,她至少要打扮得漂亮点吧。
    说起来,好像她很久都没打扮了。
    身边要么是曹石星这种舔狗,天天说你素颜最漂亮,要么是继方那种没见过多少美女,对美貌和身材一点抵抗力都没有,阈值极低的男人。
    化妆好像是件多余的事,老娘早起,蓬头垢面,打个哈欠,伸个懒腰都是光彩照人,倾城倾国的女神。
    这种信念深扎在乐雨心中。
    以致于她化好妆,搭配好衣服,站在全身镜前,看着镜中的自己,足足发了五分钟的呆,然后开始扇自己巴掌。
    判若两人、判若两人啊!
    以后还是要化妆,要打扮啊!
    曹石星那个舔狗,天天泡迷魂汤,差点中了他的邪!
    她对着镜子拍了张照片,发了朋友圈。
    果然曹石星这个舔狗第一时间回复:真美。
    比伍继方还快。
    如果只看朋友圈和微信回复时间的话,乐雨都会怀疑到底哪个才是她的正牌男友。
    要照以前,乐雨是不会搭理曹石星的。
    养狗也是有秘诀的,时不时扔给鸡骨头给它吃就够了,天天狗粮、小零食伺候着,狗反而娇贵起来,端起狗架子。
    可是这回乐雨回复了。
    “还在山上吗?”
    “没,在医院。”
    “医院?什么事?”
    “打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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