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护病房此时安静得落针可闻。
任小月脸上心虚的表情,又怎能逃得过卫宁那双洞悉人心的眼睛?
他心中掠过数个猜测,最后都化作了唇畔一抹飘忽的浅笑:
“小月,阳子他们对你干的事......我很抱歉。”
“欸?”任小月有点发懵,怎么话题突然从治病跳转到了这个方向?
男人脸色苍白羸弱,却依然风姿不减,嗓音温润:
“阳子和阿越是我的拜把兄弟,从小一起长大,看到我这次情况很严重,才病急乱投医,去了S市找你......”
说着他又咳嗽了两声,眼睫垂下,清冷的容色越发显得出尘矜贵:
“能够在这样的时候见到你,我很开心......但我不能让你为难。你看这样好吗,今晚我就派人送你回去。”
这话说得让任小月心里一动,但下一秒就被打断了:
“宁哥,现在这么晚了,还是让她陪你呆会儿吧——”性情急如火的迟阳上前一步,他背后的成越也是拧着眉,明显无法接受卫宁这么“委曲求全”。
病房内其他人也不傻,哪能看不出卫宁在任小月到来之后的异常反应,赶紧附和:
“没错,都八点半了,就算订机票也要等明天。”
“任小姐就当是在B市散散心,这几天的车费食宿都不必担心。”
“妹妹你看,阿宁现在这样,你走了说不过去的......”
病房里陡然喧嚣的气氛,让任小月有点无措,她环视了一圈四周,忽然意识到卫宁有多么狡猾。
这家伙是在以退为进。
他就是想让自己陪着他,不能回学校,偏偏还要装得光明磊落。
任小月毕竟年轻,又势单力薄,在周围一声声看似急切的劝说下,难免露出几分慌乱无措:
“我......”
她又看向卫宁,对方冷白的病容此刻看起来温文优美,毫无压迫之意。
“没关系的小月,”他嗓音很淡,身体靠在雪白的枕头上,眼扫过她的眼鼻口唇,仿佛要在最后的时刻多看她一会,“无论你怎么选择,我都听你的。”
任小月却感受这句话出来之后,卫宁的亲友团们越发不善的眼神。
总觉得她真的跑了,结局会不太妙......
“卫、卫宁,”作为一个无权无势的普通女大学生,任小月在一圈权贵公子的注视下怂了,小声嗫嚅道,“我们是朋友,我还是......留下来陪着你吧。”
这话一出,男人眼底终于露出满意的神色,冷玉般白皙的脸庞也多了一丝柔意:
“既然小月这么说,那就迟些再送你吧。阳子,酒店订好了吗?”
迟阳赶紧点头:“订的希尔顿,就在隔壁。”
“嗯,这几天......小月可以当作来B市旅游,需要开车去哪玩直接联系阳子他们就行。”卫宁说得轻描淡写,但任小月知道,他那两个好兄弟绝对不会把她送到除了医院以外的地方的。
毕竟把她带到这里的目的,不就是要让她“安慰”卫宁吗?
当然,任小月现在怀疑卫宁的“病”跟自己有关,也不排斥留下来观察一下对方的病情。
卫宁那么精明,肯定在交谈的时候就察觉到了什么,幸好没有对她步步紧逼。
任小月心里还在天人交战,她不确定要不要把路子蕴满血复活的原因透露给卫宁。
和自己做爱就能治好怪病......这在谁听来都像是天方夜谭吧?
想到这,小姑娘脸庞红了又白,很不自然地垂下头,手指攥着自己的衣摆:
“卫宁......那个,希望你早日康复,我、我这两天会多来看看你。”
胆小的她还是没敢把自己的异常暴露给对方。
卫宁其实一直在观察她,哪怕任何一点小动作也没有错过。
对方提到路子蕴一夜复苏,面上的心虚多到快要溢出来,让人想忽视都不行。
他猜,她应该是跟那个男生发生了点什么,得知了某种信息。
现在又把这个信息套在了自己身上。
也就是说——
自己这病,可能确实跟她有关。
那么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搞清楚她和路子蕴做了什么,才能对症下药。
“这样,你今天一路奔波肯定累了,先回去休息吧。”卫宁面上依然温和,仿佛清风霁月,但手指已经在轻轻摩挲床沿——
熟知卫宁脾性的发小们,尤其是靠得近的成越和迟阳都脸色微凝:
宁哥这个动作,通常说明他的心情不太好。
可是上一秒不是聊得好好的吗?
任小月哪有这种观言察色的情商,她听到卫宁具有送客意味的话之后,终于松了口气,浑身像是从刑具上卸下来:
“好、好的,这么晚,我也不方便继续打扰你养病。”
“小月,以我们的关系,不用这么客气。”
关系?什么关系?
任小月一瞬间就想起了那个混乱又荒唐的3p夜,卫宁在她面前扯开了皮带,俯身擒住她腰肢的情形。
那时候他的眼神就像现在这样,阒黑如子夜里的深潭,随时都要把人淹没。
“呃,呵呵......”任小月被顿时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背脊僵硬,“那我先走了啊。”
她感觉在卫宁面前说谎简直就像是走钢丝,随时随地都可能万劫不复。
“嗯,晚安。”男人的手指一顿,唇角却轻轻抬起,看不出太多温度。
明明还在重病,唇瓣没有一丝血色,但依然给人一种无形而又庞大的压力。
任小月以前一直觉得电视剧里说的“气势逼人”都是唬小孩的,但这时却理解了那些腿软的人。
二十岁出头的青年,明明在笑,但整个病房都很安静,没人敢打岔。
很明显,这帮发小好友,都是以他为首的。
任小月的出身和经历注定让她很难理解卫宁跟他的朋友们的关系,但不影响她低着头,目不斜视快步出门。
小市民的心态就是这样的——
我不看你我就是安全的。
病房门“咔哒”一关,房内的气氛才陡然变得轻松起来。
“噗,”韩雁如第一个抵唇笑了,眼眸朝着卫宁轻眨,“刚才是不是吓到她了?”
迟阳也挠挠头,不满地嘀咕:“这小妞怎么一副把我们这当狼谭虎穴的架势?我们也没说什么吧?”
卫宁笑而不语,心知任小月就是心思敏感,见识太少,把他和发小们当成一帮“欺男霸女”的纨绔子弟了。
事实上,就算她当场闹性子,坚持要回S市,也不会有人拦她的......顶多抱怨两句。
但他也不可能把自己的小月亮看轻好友的事情说出去,所以轻轻把话题带了过去:
“路子蕴的事......你们帮我尽快查一下,看他那边的医生有没有空。”
成越刚才一直在低头查手机,这会儿才抬起头:“路子蕴的具体资料我明早送过来,宁哥......他的症状真的跟你的一模一样。”
都是突然呕血,肝火旺盛,而且......找不到病因。
卫宁颔首,但很快又咳嗽起来,一只手掩住嘴巴,一只手拿纸:“咳咳......好,那拜托你了。”
见卫宁咳得面色涨红,本来轻松了一些的发小们赶紧围上来,拍背的拍背,递水的递水,好一阵鸡飞狗跳。
期间,去拿水壶的成越被准备去喊医生的韩雁如撞了一下,兜里的东西“啪嗒”掉了下来。
“这什么啊?”韩雁如顿住脚步,指了指地上那张金色的卡片,“哪来的房卡?”
成越面色一僵:“糟了。”
这是任小月的房卡,她当时出门太着急,还是他帮忙关的门,房卡也一并拿出来,结果忘记还回去。
“咳......”卫宁胸膛震颤,用纸巾抹干了唇角的血渍,红艳的薄唇配上那双寒凉的乌眸,原本的仙气都化作了妖冶,“怎么了?”
“我忘了把房卡给她。”成越苦笑,望了眼窗下,“要不我现在追过去?”
迟阳啧了一声,拍了拍友人肩膀:“你小子也有这么粗心的时候?”
卫宁抬手,把带血的纸巾丢进床边垃圾桶,然后才望着成越,眼眸显出叁分玩味:“你怎么拿的她房卡?”
“我们在希尔顿订了两个房间,她就在我隔壁......”成越心里莫名有点紧张,但还是竭力稳定声音,“出门的时候,我还有迟阳跟她一起走的,她没锁房间,我帮着锁门,发现她房卡没带。”
迟阳也嗅到了一点不对劲的味儿,赶紧打了个哈哈:“没错,我俩这次为了把那小妞带过来,算是当了一次恶霸......宁哥您可千万劝劝小嫂子,别让她记恨我们啊。”
卫宁沉吟片刻,徐徐笑了,水墨画般的眉眼似乎洇开了寒雾:“......我会跟她说的。”
迟阳心里苦笑:居然真的没有否认“嫂子”这个称呼。
都这种时候了,宁哥还有儿女情长的心思,成越也真是......那丁点小心思哪瞒得过宁哥啊。
还不如早点坦白从宽呢。
卫宁也许是又吐了一次血,有些疲惫,眼皮也轻轻耷了下来:“她应该还没出正门,你们找个人去给她送房卡吧。”
成越愣了一下,下意识抬腿,却感觉胳臂被迟阳重重一扯。
“雁如姐,劳烦一下您大驾?”迟阳给韩雁如使了个眼色。
韩雁如勾了勾唇,心里觉得这画面还挺好玩——
卫宁在他们圈子里素来是仙人一样不染尘埃的,长得这么俊,从来都只有求着他青睐的痴男怨女,就没见过他主动垂青哪位的。
现在好了,他不仅认了那小女孩的地位,甚至......还跟成越提了个醒。
伯父伯母估计还蒙在鼓里吧?
韩雁如不知道是该欣慰,还是该替世交家的叔叔阿姨发愁。
“行,我去找她。”身高腿长的大美女接过成越手里的房卡,意味深长地递给卫宁一眼,“就当是酬谢了。”
韩雁如走出去时,迟阳还有点纳闷:“她酬谢什么?”
卫宁阖眼,语气淡淡:“感谢我让她看了一场好戏。”
成越低着头,默不作声,他现在也搞不懂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了。
另一边,酒店门口的任小月也摸到了空兜,脸色大变:她不会把房卡丢半路了吧?
她今天稀里糊涂被绑来了B市,脑子不太清醒,完全没想到房卡在别人那。
成越给她的羊羔皮大衣,里外都有暗格,所以她连忙敞开大衣,先搜里面的——
就在此时,身旁忽然响起了一声轻嗤。
任小月急着找房卡,没有在意。
但旁边那个如同百灵鸟般清脆动听的嗓音却带了一丝惊讶:
“阿铭,你看她穿的......是不是我之前给你看的那款羊羔皮大衣?”
任小月这才抬眸看了一眼,玻璃旋转门的面前,停着一辆商务款的劳斯莱斯。
一个年轻的栗发女郎挽着男伴,仰起头跟他娇滴滴地说着什么,还指了指自己这边。
女郎生得楚楚动人,海藻般柔顺卷曲的棕栗色长发配着白皙皎洁的面庞,还有那双秋水剪瞳般明亮的眼睛,仿佛淡雅秋菊,令人越看越移不开眼。
即使是任小月这样的同性,也觉得此女比明艳大方的韩雁如更胜一筹,因为这种柔婉清雅的气质太罕见了。
任小月默默叹气,人和人真是不能比。
有些人生来就是别人重新投胎都长不成的样子。
不过她心态很好,知道羡慕也无用,又低下头继续找房卡了。
林今瑶这边眼却眯了起来,上下打量着任小月——
女孩身上穿的羊羔皮大衣实在太刺眼,本来当季新款只有在F国才有卖,国内专柜都买不到,她才拜托竹马成越去取的。
现在居然有人比她更早地穿上了这件。
而且还是这么瘦小的、平凡的女生,看她灰头土脸,妆都没怎么画,根本一点都不懂品牌风格。
“C家这款大衣是春秋系列的主推款,主打的是法式淑女风,精致与复古是它的灵魂,哪怕不搭Gianvito Rossi的复古细高跟,也该选一双颜色合衬的高跟鞋。”林今瑶拍开男友许清铭的胳臂,凝眸轻叹,似是惋惜,“她穿的居然是运动鞋......未免太随便了。”
作为一个从小就被娇养着长大,对穿搭极具眼光的富家千金,林今瑶看任小月就像在看小怪兽。
没保养过头发,没做过皮肤护理,土里土气的女孩,怎么看都不像是买得起C家大衣的人。
她隐隐后悔:就不该为了跟卫家拉关系,提前一晚赶回B市的。
遇见了这么扫兴的人,让她甚至开始嫌弃那件还没到手的同款大衣了。
“我跟成越打个电话。”林今瑶温柔地推了一把男友,“阿铭你去开房间,我等会上去。”
许清铭已经习惯了女友和她竹马藕断丝连的关系,对他们这种出身的人来说,感情的忠贞度是有弹性的。
他喜欢今瑶的美貌与风情,却不会为了对方吃飞醋。
毕竟论先后,自己是大学期间认识了今瑶,成越才是陪伴了她整个青春的男人。
要说谁头顶最绿,那肯定不是自己。
所以许清铭只是替女友贴心地捋好耳边碎发,眼神随意瞥过不远处那个让女友不开心的“罪魁祸首”——
对方正忙着翻兜,看起来像是在找东西。
她比女友矮了半个头,豆芽菜似的身材,确实撑不起那件雍容华贵的大衣。
不过能让眼高于顶、自命不凡的女友破防,也算一桩趣事。
想到这,许清铭微微一笑,转头信步走进酒店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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